阿飞神情变得很复杂。
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复杂。
审视李寻欢良久之后,阿飞尽量不带感情地问:“发生了什么?方便告诉我吗?”
“她回孙家了,我亲自送她回去的。”看着阿飞不依不饶要求答案的眼神,李寻欢的笑容慢慢变得苦涩。
年纪那么轻的女孩子,总是很容易爱上她心里想象出来的英雄。当江湖浪漫传说变成日常生活里的老头子,她突然发现,原来她喜欢的不是李寻欢这个人,而是传说中小李飞刀的光芒。用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孙小红终于确证,少女满腔的柔情热血虽然可贵,终究还是没法温热疲惫的浪子。
所以……她失望了。
但这样的话,解释得清楚吗?
面对阿飞,有必要解释吗?
停顿片刻,阿飞又突然笑了,非常开心:“你在倒酒……是请我喝的?”
李寻欢点头:“你今晚终于赶回来了。”
“回陆地时,遇到奇特的洋流,把船冲得向南漂了很远,幸好我运气不错,没多久遇到商船。多亏你三年前留下的路标,即使下点雪,找到这里也不难。”
可以想象,这轻描淡写的几句话里,有多少惊心动魄的历险。
小李飞刀和飞剑客早已经成活着的传奇。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死生一隙的经历实在太多,并不需要一一回首。
只要彼此在面前,已经足够。
而且,人总有一些不想说出来的事。
那并不能算对朋友不坦白,也许他只是有一些不能说出来的理由。
所以阿飞不说这三年经历的细节,李寻欢也就不问,只微笑:“酒还有一些。慢慢喝的话,可以一起守岁到天明。”
多了个人一起喝酒,灯光突然像是变得明亮了。
北风还肆虐着,小屋里并没有点火盆,也还是没有柔软的貂皮,却突然像是一点都不冷了——另一个人的体温,永远都比火光更令人觉得温暖。
沉默的两个男人默默喝着酒。
喝得很慢,慢到可以品出状元红的醇香。
他们不说话,也许只是觉得这无言的默契比语言更可贵。
窗纸开始泛淡淡的鱼肚白。
李寻欢轻轻问:“你想好之后去哪里了吗?”
阿飞垂首看着酒杯,淡淡地:“你很希望我赶快走?”
寂寞的滋味再难忍受,时间长了,慢慢总会习惯。最难承受的,就是享受到了短暂的温暖,又很快失去。
但这样的话,李寻欢没法说出口。
他只笑着:“如果这里有什么能够让你留下,我当然乐意倾其所有。”
这简陋的小屋,除了草草钉的木板书架上数卷《中庸》《大学》《公羊》《谷梁》,什么东西也没有。
沉思片刻,阿飞认真地:“我能把这里当作真正的家。”
手突然握得很紧,连骨节都发白。李寻欢拼命镇定自己,声音都变得有些低沉:“我能做什么?”
……只要你说出来。
只要我有。
连性命都可以毫不犹豫送给对方的两个人,彼此之间,只要开口,还有什么不舍得的?
慢慢看进李寻欢的眼睛里,像是从春风涟漪的眸子里汲取了力量,阿飞深深吸一口气,说:“你的故事。”
李寻欢失声:“什么?那些事……有什么好说的?”
尽管小李飞刀的光芒已成神话,但李寻欢不是一个喜欢说自己风光的人。
更何况江湖的故事,不管其中是否有人性的光辉照耀,难免带着血腥,也注定渗透着寂寞和无情。
阿飞很快接着说:“我要知道为什么。”
李寻欢愕然:“什么为什么?”
阿飞像是下了很可怕的决心,才一个字一个字说出口:“林诗音,龙啸云,林仙儿,孙小红……”
这些都是李寻欢生命中不能磨灭的名字。
加在一起,酿成了他毕生的悲剧。
当事人往往觉得不堪回首。
非要别人撕开伤口、拂去岁月烟尘,去拷问当年的“为什么”,不是不残忍的。这么做,很可能会失去朋友。
但阿飞既然这么说,总不会是想听故事来消遣闲暇时光。
他一定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看进阿飞的眼底,确认了他的认真。然后,李寻欢犹豫良久——看得出来,这是他毕生最难做的决定,比当初决定不娶林诗音更困难。
阿飞没有放弃,直直盯着李寻欢。
他的表情是期盼,是焦灼,更是鼓励。
也许是无言的鼓励起了作用,李寻欢突然端起面前的酒碗一饮而尽,语调却是一贯的温文悠然,更流露出无尽的感喟:“那……将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阿飞语气和眼神一样坚定:“我是个很有耐心的听众。”
十岁的时候,为了要捕杀一只狐狸,阿飞就曾动也不动地在雪上等了两个时辰。
最机警狡猾的野兔都曾经认为他只不过是块石头——那时,阿飞已饿得连跳跃的力气都没有了,若不是这野兔自己投入了他掌握中,他只怕已饿死。
和大自然永无休止的搏斗,锻炼了阿飞无与伦比的耐性。
李寻欢深深叹息,眼角的刚舒展开的皱纹像是突然又变得繁密了:“不只是漫长,而且会……很丑陋。”
阿飞突然伸手,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我想听。很想。”
因为很想了解这个从不说自己痛苦、从来只关心别人的男人。
深深凝视被握住的手,李寻欢眼神震荡一下,好不容易恢复镇定:“那,可能要从很久以前说起——很偶然地,我认识了龙啸云。”
第一卷:前生
〇一 恩人
伴随着外面清晨零星的“开门炮仗”,灶台前,阿飞搭柴洗米煮粥。
他的动作简单而流畅。
为了爱惜珍贵食物产生的热量,阿飞的每个动作都蕴含天地间自然的节奏,不浪费一丝力气——不管是走路还是点火,不管是喝酒还是杀人。
同样也是一夜无眠的李寻欢端着一碗酒,看着阿飞的利落身影,像是情不自禁出神,忘记喝了。
凭借野兽般直觉,阿飞感觉到被凝视,掉头淡淡一笑。
像是被南方阳光般的笑容灼伤,李寻欢浑身剧烈颤抖了一下。
低头沉吟一下,李寻欢开口说话时,语气已经很平静,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我家也算是书香世家,所谓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在功名最盛的江南,这荣耀也是难得的。
“当年,我父亲中了探花之后并不满足,一心想李家出个状元。我大哥从小就天资颖悟,进士及第的功名居然还只是个探花,收到捷报,父亲失望之情竟溢于言表。看见父亲如此遗憾,大哥内心郁郁,从小身体就不怎么健旺,还没成亲就一病不起。
“我从小身体更弱,父亲只怕年寿不永,央老友教我习武,本不指望功名。大哥去世之后,为了安慰老父,我也开始苦读四书。一路伦元考到北京,燃起了父亲的希望。听说本来墨卷被公评第一,可没料想,皇帝朱笔点状元时,听主考官说我是保定李家的子弟,想成就一段佳话,钦点我还是探花。消息一传到李园,父亲伤感过甚,竟也盍然长逝……”
阿飞点头。
他多少有些明白了:李寻欢本来闲云野鹤,居然会走入功名场,那枷锁,来自父亲的遗憾,兄弟的遗愿。而“保定李氏”这个家族血脉里深埋的骄傲,更是他不能不承受的负担。
看着阿飞了然的神情,暖意慢慢自眼底升起。
李寻欢接着道:“勉强做几年官,算是对得起‘皇恩浩荡’。没等到正式点翰林,我故意惹了点祸,让御史弹劾我‘身在魏阙、沾惹江湖’,自动辞官回故里,正好可以送兄长的灵柩还乡。”
阿飞点头,道:“你家世显贵,武功还傲视群伦,这么点骄傲,原是应该的。”
李寻欢突然道:“这三年,你遇见了什么?”
阿飞一怔:“你为什么这么问?”
李寻欢微笑:“五年前我雪地遇到的那个人,后来人人叫他飞剑客的,思路清楚极了,想问题也很明白,但多少有些不通世务。可现在我说得这么简单,你却全部明白,也许,你已经知道很多?”
凝视李寻欢良久,阿飞的神情突然变得复杂。偏头想了片刻,他笑道:“三年来,我并不是只在一个个海岛之间漂流,当然也遇到了一些人,发生了很多事。我只是想先知道你的想法,再做一些无论如何我都会做的事——你放心,什么都不会瞒你的。”
阿飞说出的话,尤其是对李寻欢说的话,从来没有不兑现的。
其实李寻欢也很想问问阿飞,“为什么回来之后你不再叫我大哥”,还想问“你为什么总在躲我的目光”,想问“你总犹豫着像是想说什么,为什么不痛痛快快说出来?你到底担忧什么?”
但是,他没有问。
因为阿飞已经承诺,他不会隐瞒。如果连阿飞都不相信了,这莽苍世上,李寻欢还可以相信谁?
所以,李寻欢决定先按阿飞的要求,讲完属于自己的故事。
如果阿飞听完一切之后,并没有留下来,而是从此掉头而去,那也是李寻欢必须承担的宿命。
仰头理一理讲述的思绪,李寻欢的神情越来越苦涩:“冤孽……也许老天爷高高在上,根本不容许凡人太骄傲。我年纪轻轻便目下无尘,原是僭越。所以,上苍罚得也狠——让龙啸云那样的男人做了我的恩人,而我竟然……””
又一阵剧烈的咳嗽,令面前人似已快要支撑不住。
那种嫣红又快速泛滥开,像是来自地域的妖火,吞噬着李寻欢的生命。
阿飞动容,却还是僵立原地。
骨节握得咯吱作响,就似已快要捏碎。
煎熬许久,才勉强从齿缝里蹦出一句:“你喝粥不喝?”
微笑着接过热腾腾的粥碗,慢慢啜着,李寻欢道:“十七年前的腊月里,收到借官家驿站送来的急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