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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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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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三 李园
作者有话要说:私心窃喜,喜欢这种讲故事的缝隙阿飞一点一点逼近李寻欢的游戏……  如果你也曾不停说话超过六个时辰,那么你一定会感受到,讲话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劳累且伤神的事。
  如果再加上思绪陷落在回忆里的起伏,那就更辛苦。
  看看墙角的一角日影,已经逐渐泛出温暖的昏黄,再抬头看看李寻欢苍白的面孔、眼角因疲惫而更明显的皱纹,阿飞道:“天色不早了,我出去买点吃的。”
  感受到他的体贴,李寻欢有些不好意思:“这里我是主人,该我去张罗才对……”
  话没说完,就被阿飞笑笑打断:“我去吧。你从小到大有人伺候,从来不会照顾自己。除了酒,好像你什么也不会买。早晨煮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这屋子里除了一点米,什么能吃的东西都没有。”
  李寻欢被两句像指责又像宠爱的话弄得愣了一下。
  待回过神来,阿飞已经出门。他慢慢走着,奇特的步伐,似乎觉得走路令他很疲惫,但有着奇异的方式,每一步全身都完全放松,就像是一种休息。不管走向热闹的市镇、覆雪的荒原,还是危险的敌人,阿飞的步伐总保持他自己的节奏。
  看着阿飞挺拔的背影,熟悉的暖意和深邃的忧伤同时涌上心头。
  呆望良久,李寻欢抬手背遮住唇,又低低咳嗽起来。
  
  正月里并不需要开馆授课。
  从正月初二开始,这两间简陋的小屋里,整个白天川流不息,都是领着孩子来拜送谢师礼的,简直门庭若市。
  学馆有了高中秀才的弟子,自然令父母们燃起无数希望。
  对李先生突然出现的这位远房表弟,大家也热情异常,纷纷赞叹“好齐整个人”。
  李寻欢不是不欢喜,却也多少有些无奈。歉意地看一眼默默向隅的阿飞,忙于应付川流不息的客人。
  阿飞看着满心希望、满脸感激的人们,虽然不插话,嘴角总带一丝欣慰的微笑。他只管自己默默进出,空手出门,带各种必需的东西回来。还常常守在角落,照管着铜盆里取暖的碳火,以及上面吊着的药罐子。
  
  白天热闹得没法说话,本来晚上很适合喝两杯,顺便接着聊聊。
  但连续几天,阿飞都弄了些奇异的药方,白天亲自守着熬好了,晚饭后就端一碗出来,亲自看着李寻欢喝下去。
  似乎大部分的药,总是忌酒的。
  所以咳嗽这么些年,李寻欢只喝酒,从来没有喝过药。
  看着阿飞端着的药碗,胸口热热地堵着,李寻欢已经什么说不出来。
  他当然什么也不问,微笑着接过,毫不犹豫喝下去,然后,倒头就睡——很明显,这方子里加了安神的药,助眠的效果好极了。
  这么调养了五六天,李寻欢的脸色明显不那么苍白了,整个人的神采似乎又亮了些。
  多少有些诧异,阿飞到哪里弄来这么灵验异常的方子。
  但是李寻欢并没有问。
  他深信,如果阿飞想告诉他,自然会开口说,根本不必问;如果有某些原因,阿飞不方便或者不愿意说,又何必追问,让别人尴尬呢?
  一个人能替别人着想,才会让朋友觉得舒服。
  
  这天是年初七。
  晚饭是阿飞做的,菜色简单,味道却很好。
  阿飞似乎很有天赋,各种天赋。
  他在荒原中拿起剑的时候,无师自通,便拥有杀人的灵犀;到了做饭的时候,动作似乎天生娴熟流畅,菜色也充满灵气。
  晚饭后,按这些天的习惯,李寻欢等着看见一大碗浓浓的汤药。
  等看见阿飞端过来的是一小罐陈年黄酒,和两个青花小瓷碗,才突然想起来,天亮阿飞就出去了,下午带了些狍子、獾回来,没时间熬药。
  微笑着端起酒碗,李寻欢满足地叹口气:“酒总是比药好喝得多。”
  阿飞淡淡地:“你不喜欢喝药,为什么不说?”
  李寻欢愣一下:“明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说什么呢?”
  阿飞深深看进他眼睛里:“如果不顾你喜欢什么、需要什么,我只用自己的方式做很多事情,然后说是为你好,你会觉得很开心吗?”
  明明是醇香的酒,突然变得有些难以下咽。
  过了片刻,李寻欢苦笑:“我当然会感激……”
  阿飞用他特有的固执盯着李寻欢,继续道:“感激是另一回事。我是问,罔顾你的喜欢,一心对你好,你会觉得很开心吗?”
  他的神情认真得可怕。
  不敢敷衍这么认真态度问出口的问题,李寻欢低头斟酌一下,叹息:“心怀感激是一定的,但未必开心。”
  阿飞似乎就是要逼李寻欢亲口把话说出来,不依不饶追问:“为什么?”
  不忍心拂逆阿飞的意思,多少有些不情愿,李寻欢还是按他的意思回答:“因为你觉得对我好的方式,不一定是我想要的……比如说,喝药的时候我会感激你,但如果你给我酒,我会更开心些。”
  阿飞的眼睛里有某种闪亮的东西,继续问道:“原来你是明白这个道理的。那么,当年你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的时候,你这么伟大,为朋友送出了未婚妻,送出了祖传的家业,甚至搭上了你的名声,从名门公子沦落为江湖浪子。你有没有替龙啸云想过,他知道了你为他做的事以后,会觉得感激,还是开心?”
  李寻欢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苦苦捂住嘴,就像是要堵住这种时候往往会爆发的咳嗽,但是,并没有咳起来。
  有些不习惯地放下手,李寻欢苦笑:“多谢你,终于当面问出了口。其实这十七年来,同样的问题,我问了自己几万遍。”
  阿飞语气依然很平静,问的话却犀利极了:“相信你不至于太笨,搭上全部身家性命来酬报知己,还扔给对方一个沉重的包袱——这恩太重,害龙啸云一辈子直不起腰来。当年你为什么干那么傻的事?”
  李寻欢的眼睛里涌起浓重的悲哀。
  宿命的悲哀。
  他并不是不知道,当年那个越琢磨越会觉得很白痴的选择,令三个人都痛苦不堪,差一点就终身遗恨。
  但如果有机会重来一遍,也许他还是会那么做。
  人生最深重的悲哀不是做错事,而是你明知道错,还是别无选择。
  不得不如此。
  
  对着青花瓷碗沉吟片刻,李寻欢淡淡道:“也许,你就是要听我说清楚为什么?”
  阿飞眼中全是了然,和安慰。
  仔细打量李寻欢的面容气色,才认真地点头:“现在你身子调养得好些了,应该有力气回想当年。”
  确实,回忆是一件非常令人疲倦的事。
  端着酒碗沉思良久,李寻欢突然仰起头,一口气把一碗酒喝光。
  喝得很急,还是没有咳。
  心中暗暗赞叹药性的神奇,却没有说出来。
  偏头想了想,轻叹:“十七年前的今天,也是正月初七。我要赶去口外,表妹特别做了一桌很精致的酒菜,摆在她自己住的小院中。白雪红梅,景色幽静,她陪我饮酒赏雪。”
  “诗音是我舅父的女儿。双方老人在的时候,我们的婚事就已定下。她双亲去世早,从小就是在李园长大的。虽然是未婚夫妻,但我们一直很亲近,是很好的朋友。那天表妹的笑靥带着三分醉意,却比梅花更美。我一直记得那天,因为,那是我今生最后一次享受简单的幸福和欢乐。”
  再次见到表妹,李寻欢的心已经不再宁静与欢乐,因为他心里有了一个男人。
  苦苦思念龙啸云,甚至梦想亲近他。
  这奇特的苦闷,令李寻欢辗转挣扎煎熬,甚至恨自己:为什么竟用这么卑劣的念头玷污好兄弟、好朋友?
  而阿飞……即使他懂得这份悲哀和苦闷,会安慰吗?
  一念及此,心绪顿时乱了。
  
  阿飞并没有像平时一样提问,也一点都不惊讶。他只温和地看着李寻欢,用包容的眼神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这份宽容虽然无言,却给了李寻欢足够的勇气。
  死过一次的人了,何必再为前生的事情折磨自己?
  即使自责、痛苦和纵酒自我折磨早已成为习惯,也不能对不住阿飞的关切。
  “迢迢行路,清晨旅舍中,从乱梦中醒来,常常发现亵衣上有遗精。我慌乱极了,拼命掩饰这见不得人的心事。”整理一下心绪,李寻欢恢复了平静,慢慢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龙啸云终究是要离开的。我只能希望相聚的时间多一点。可是,一路走得再慢,只要有一个目的地,总是有走完的时候。”
  “又一个白雪纷飞的日子,我们终于回到了李园。”
  
  * * * * * *
  
  早早得到仆人的通报,林诗音站在小庭院门口,微笑着迎接远道归来的表哥,和表哥的救命恩人、结义大哥龙啸云。
  遍地积雪的庭院里,正开着几树红梅花。
  虬曲枝干,白雪红梅,加上淡淡幽香萦绕,竟显得绚丽异常。
  但一身淡紫衣衫的她只那么简简单单一站,灿烂的花朵、精雅的庭院便统统失去了颜色。
  林诗音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神,她的气质,却是无可比拟的。
  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到独特的魅力。
  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第一眼看见她,龙啸云的眼神突然变得热切,露出最爽朗的笑容,腰杆挺得比平时更直,连说话的速度都似乎快了些。
  但林诗音的眼里,只有李寻欢。
  客人面前,她什么都没有说,只嫣然微笑着,侧耳倾听李寻欢安排独立院子和婢仆,点漆般的眸子只凝注着表哥。
  这位从小一起长大、脸色有点苍白的表哥,文韬武略都傲视当世,是钦点过探花的名侠,儒雅中偶而闪现一丝英气、常常笑得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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