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分开我和妈妈的是幼儿园老师的理念,骂了老师一星期。
至于骂的什么肯定不记得了,我妈也真真的打了我一星期,总之街上有什么就那什么打!
等到我真的上了小学,那就真的是再也不打了。却总是讽刺我!平时呢就不管我学习——一句爱学不学,学不好老师打你不打我打发了我小学6年。而小学六年,年年期末只要我不是第一就都讽刺我考不了第一。她的爱很笨拙,就好像冬天给我做的棉袄一样,难看的不行,也暖和的不行。
待到初中高中,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少,成绩也不问了,考多少分也不问了,就问我想干啥?你的上进心呢?她不再要求我和任何人比,让我和自己比,说活的有没有价值自己知道。
等到现在,也不过是叨叨我不想家,可到了家里,任何让我烦心的话都不说。万事顺毛捋。他们看到了我的成长,只是有时候选择的方式不够明智。
她真的不像个母亲,越来越不像。她变得和父亲一样,在硬化我的翅膀,等我飞又不想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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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她是个活宝
都说了很多时候母亲是个很天真的人,很傻。我哥们就说“你妈就是个活宝”,她做过真的不是一两件不正常的事儿。
先说年轻的时候,就是正宗的辣妹子。出门打猪草碰上比她大的,人家要欺负她,便成了当今最彪悍的女汉子,一人打好几个。抡着鞭子使劲抽那些人,也配得上那“长长”的短发。
在那个年代,上学嘛自然是要好好学习的,也就男孩儿不知好赖,整天玩耍。考上了重点初中的母亲呢做的事荒唐至极。看起了小说,当然我妈嘛,自然不像是现在的脑残粉什么的,看郭敬明,看韩寒,看顾漫。不是说这些人不行,只是比起金庸古龙分量自然是差了千里。母亲爱上了武侠小说,也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多谢金庸,多谢古龙,让我就机会来到这世界。
更多的记忆是我出生以后,那些都是母亲讲给我听的。母亲做的奇葩事情之一便是衣服。我深刻的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整套漂亮的绿色的帽子、围巾、手套。以至于我现在还认为绿色是很漂亮的颜色,围巾也就算了,帽子……
关于穿鞋,穿衣服,大部分都是父亲买,买的好也结实,不过就是太过老土,小时候不觉得,现在不能不承认了。妈妈买衣服呢就是买好看的。在小学我有女同学和我穿着一模一样的栗色裤子。这还是小事,大事是,下课了我们班女生下课了围着我问我我鞋子在哪儿买的!!!不行,再打三个惊叹号!!!活该我单身!!!
奇葩事情之二便是特殊的影视文学爱好,我妈爱看玄幻,其实原因大概也能知道,课现在的玄幻小说完全就是瞎编啊,哪能和金庸比!这也算了,偶像剧都市剧也看的津津有味,例如当初芒果台放的公主小妹、篮球火、丑女无敌,哦,还有流星雨系列。
奇葩事情之三便是关于男女之事了。我之前提到了二瑶子,不知是我口风不紧还是怎样。母亲看出来我近来不正常,我觉得是流星雨看多了,但事实是我正在撬二瑶子这块硬门杠呢!我跟我妈提过我们宿舍排名的问题,我妈就说,嫂子还不是嫂子,变成弟妹也好,诸如此类的话。我哥们说,你妈真开放!
开放还在后头,为了挣钱,我妈妈在洗浴中心干过活,这块儿搓澡挣得比在饭馆多。其中曾工作过的一家洗浴中心有涩情服务,而这家洗澡堂呢经常有大学生来“兼职挣外快”。我还在哪儿待过一天,实在待不下去做不了那服务生,可能是我太纯洁了。这些大学生都是打着我所在的学校的旗号,在私底下,我们学校出来的口碑极好……
说多了都……哎……我妈就一句话,大学搞对象可以,不要找本校的!不干净!我哥们说,你妈说的对。
后来有一次我妈问我有对象没有,汗颜啊,是谁叫我不要在本校找对象的!也就算了,我啥还没说,我妈就开口了“不要介意女孩儿不是处女,现在这社会,丢个第一次很常见”。我只能用我哥们那句话——我妈真开放!
这个活宝啊还总是想一出来一出,看见电视上人家种黄瓜挣钱就想种黄瓜,看见种树好就要种树,简直呆萌。
妈妈的活宝还不仅于此,她知道我懒,不爱干活,用欧美人的工作换取零花钱教育方式时刻告诉我一切都来之不易。所以我一直爱钱,但她是我妈,她知道我不喜欢爸爸申请贫困补助,因为我不想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爸不想这个,但妈妈知道,上大学之前最后一次补助金我妈妈和爸爸吵起来。我知道,钱特重要,妈妈知道我的想法特重要。我在乎了12年没吭过声,妈妈吭声了,我最后妥协了。
至于大学我没有助学金,是我自己把申请材料扣在手里,直到过期。她挺懂我,不然不会有“123”,不然不会有“123”的消失。
活宝忍受了我中学6年的絮叨自己的所见所闻,好笑的不好笑的,听得懂的听不懂的,没有活宝,我可能早就憋死了。
感谢妈妈,感谢天下所有的母亲。无论你傻不傻,你都生出了天下最聪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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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我们都讨厌黑板
昨晚喝了两口小酒,本来是要复习功课,看天色也不早了就自行算了。也是极巧的事儿,看了一篇在我桌面上存在很长时间的《秋风词》。
秋风词(李白)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莫相识。
我看的这篇秋风词不是李白写的,是老同学小萍写的一篇短篇,这词也不过是引子罢了。文章写的是真好,好到我当时觉得可以参选一些小说类杂志了,昨天再次看的时候,除了微少的瑕疵,到处都是柳暗花明水榭山峦。怎么说呢?总之就是文笔很好的样子。
于是我反思我自己,是不是自己的笔力真的不行了,需要回回炉到图书馆里历练历练。人家的故事简短而清晰,大致是一个相爱到相知,相忘于江湖而又重新相识动心的过程,最后尘归尘,土归土。而我写的故事要比这些都来得复杂,也来得曲折多变,可读上去不知是因为是自己写的还是什么原因,怎么就那么不生动呢?!
看了这个简短的秋风词,主人公两个人经风历雨,故事算得上凄美,虽有些小资味道也着实是佳品。柔风引莺燕,翠绿描山柳;蜻蜓点蓬莱,布雨荷花开;红梅寒未至,萧瑟漫山峦;皑皑嫩白雪,独爱红叶仙。一年四季,年复一年,时间愈为长久,那思念就愈为真实,正如作者写的,那春风年岁的花瓣都知道我的思念,而我却迟迟不肯承认我爱她,我还是犹豫着,她是不是她。
一挽长裙,信步阑珊,池塘边有个小孩在盯着那立在荷角的蜻蜓,忽的蜻蜓飞了,留下微微晃动的荷角,以及池塘的新一朵涟漪。小孩木得一下,身子将外探了出去要抓住那蜻蜓,女子看得正是笑意,见孩子已有半个身子探出了石头栏杆,身子弓着,收也收不来快要掉下去了。跑起来长裙倒是成了障碍,女子挽起裙角,加快步伐,石桥都在颤巍巍的欣赏女子的美丽,却正是那时,女子扎好的头发也兴意阑珊了起来,跟着一跳一跳的。怕是头发也忍不住出来捣乱,散作一片,那夏日的风正好来过,几缕头发掩的那正是粉嫩的面颊,好看极了。想必天公作美,不忍女子失落,俏的一男子青衣素裳一挽而无虞。彼时蜻蜓如若仙子,遁阙了无。
我觉得刚才那一段就写的还可以,刻在我的小说里分明就有两个词:黯淡无光、山无棱角。
色彩和架构是我最最缺少的东西,人物不饱满,故事也就难以下咽,一扫而过。
我们都讨厌黑板,不是我们讨厌上课而是讨厌毫无新意的重复,我希望自己会有更多的色彩,不再是黑板代言人。看来小萍的这篇文章是有了极大的用处呢!
至于小萍这种动如野马,静如小兔兔的人就不介绍给你们认识了,只要抓住了名字,就抓住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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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委实是个疯子
在做人这方面,有时候我委实是个疯子。至于是个什么样的疯子?说不上来,因为有时候就算是我很正常他们也说我是个疯子。
是疯子最明显的就是,为了友谊我会迎合别人,迎合到一种难以令人相信的地步。不知是迎合,我还是一个乐于自嘲的人——其实很多并不优秀的人都很会自嘲。这几次的文字里我也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喝酒了,其实我的酒量并不是很好。
但是,喝酒就该有个喝酒的样子,你说是不是?三回五回走过,一杯酒还没有下肚是不是显得很不带劲?那还喝什么酒?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大学的第一次班级聚会,之后的聚会大抵都是花钱一起去吃饭,没有推杯换盏,也没有人声鼎沸。我们喝酒是不行酒令的,但是酒后的娱乐自然是少不了的。纸牌什么的都是小事,记得当晚我可是中了10回!
10回!
要是一般的小气的人也就推搡着算了,但是我可不是这样的人!我虽然没喝醉,但是我身上毕竟是酒精味弥漫啊!为什么不能尽情的玩耍呢?不能扫兴,所以我是奴婢装了,甄嬛味儿也学了,女厕所也进了,服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