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你这么激动干嘛?”秋凌兮依然兴致勃勃,“我族对爱情从来就是宽容以待,你爱喜欢谁就喜欢谁,即使那是个人类,即使那是个男子,女王也不会反对的。唔,虽然我非常讨厌那个人类,不过你若真爱上他,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他吧!好,你放心,以后我会保护他的。”
看着这自说自话的家伙,永恒又有了吐血的冲动,只能有气无力地指指窗户:“你,你快走吧……”
“做什么,不好意思啦?”秋凌兮晃晃脑袋,笑嘻嘻的说,“小恒恒,要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呀!我会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唔……只是我没想到,当年你对海雅嫁给人类一事耿耿于怀,现在竟会自己爱上一个人类,真是世事难料呀。”
“不要再提海雅阿姨!”永恒终于动怒,面孔骤然寒如万年冰山一般,凌厉犀利的目光直刺过来,吓得秋凌兮打个寒战,不敢再言。
“我只说一遍,你听清楚了!”永恒冷冽的声音回荡在房中,“我绝不是喜欢那个银发人类!我是喜欢一个人类,但她的名字叫作赛菲尔!”
“你的心上人是那个金发的小丫头?”秋凌兮大喜过望,转眼就变了脸色,“太好了!女王一定很高兴,小恒恒也终于开窍,开始喜欢人了!”
“我警告你,别去骚扰她!不然,我就要用族规里的等级之权惩罚你!”永恒地口气是难得的严厉,硬逼着秋凌兮发誓赌咒才放过她。他知道这家伙爱撮合伴侣的恶癖,以后一定要拼命将他和赛菲尔凑到一处。但若是他不把赛菲尔说出来,怕是这院子里所有的人比凌、叉子、旭天、矮人、娜娜公主之类全会被她怀疑一遍、“撮合”一遍。到时候他在众人面前将会大大地丢脸,从此再也抬不起头来。而且,若让赛菲尔误会什么,那岂不是更麻烦?
“哼,这么凶巴巴地!还不是被我说中了心事才恼羞成怒的!”秋凌兮撅起嘴,不满地嘀咕几句,转身出了房门。
她刚走到院中,却遇上外出的几人回来。比凌和“赛菲尔”走在头里,说说笑笑很是亲密。后面跟着个懒洋洋的叉子,抱着些棉布丝绸缎带之物。他们是按照旭天的吩咐去采购衣料,让“赛菲尔”亲自为比凌设计复赛的服装。
“这银发小子哪里受伤了?”秋凌兮闪到暗处,左看右看都没发现比凌的伤处,“莫非白天他是假装的?太狡猾了吧!”
比凌的确没有受伤,白天他中了精神类的异术,肉体上却是无损的。摆出那副惨白面孔,只是为了快速脱身。因为他那副惹人怜惜的伤病之态,不仅佩兰等人气得暴跳如雷,势要揪出阴害他的人,就连初选的评审也痴迷沉醉无比,一句话都没问就让他顺利过关了。
秋凌兮不了解实情,只觉这银发人类用演戏来博取同情,着实有点令人不齿。此刻又见那纯真可爱的金发少女和比凌言笑晏晏,女精灵不禁着急起来:“呀,不妙啊!那个讨厌的比凌好像是小恒恒的情敌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她暗暗打定主意,要帮少主赢得这场爱情之战才行!
“是谁?”清朗的声音直刺耳内,秋凌兮心中一惊,翻身就走。她却没有看到,在那声断喝之后,一个高瘦的男子身影出现在院门口比凌等人发现的,其实并不是她。
第五章 第七十二节 是敌是友
更新时间:2008…12…2 10:15:14 本章字数:3089
夜凉如水,淡淡的月光映在那人身上,银蓝色的头发散着幽幽的光华。一支暗绿色的耳坠在风声中轻轻应和着、摇曳着,盈着一种让人迷醉的色彩。
“又是你!”比凌蹙眉,看着这阴魂不散的男子,轻叹道,“阁下是打定主意要和我们过不去了?”
“是你们?”那男子却似乎全然不知比凌等人在此处一般,诧异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不待对方答话,他突然神情一肃,纵身就要往院内闯。比凌和叉子同时一个旋身,挡在他的面前:“这是我们的住处,阁下擅自闯入,未免太无礼了吧?”
“喔,你们住在这里?那倒是失礼了。我要找一个十八九岁、能够驭使动物的清秀男子。若他在里面,请不要阻拦我。”
原来他是追踪那个爱猪少年而来。先前打了一架,将对方打至重伤昏迷还不够,这家伙难道要赶尽杀绝不成?比凌想起白天刚见过绯隐的尸体,面色渐冷:“阁下,那夜偷袭暗杀我的女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嗯?没什么关系。”那人也爽快,直接答道,“我看不过你们痛下杀手,帮她埋葬尸骨而已。”
“喔?那为什么今天我又见到了那具被你埋葬的尸体?阁下,不管你是什么种族,入土为安这个规矩总该遵守吧?用别人的尸体做陷阱,真是令人不齿!”
那人一脸迷惑,喃喃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不知道他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傻,比凌也懒得分辨。这家伙要闯入院子,总是不能允许的。院中精灵和矮人都伤病难行,还有不宜暴露身份的娜娜公主。谁知道他进去后会惹出事来。
“赛菲尔”从比凌身后探出头,笑嘻嘻道:“大哥哥,一对三,你打不过我们的,还是快点离开吧。”
那人见着赛菲尔,面色柔和下来,口中却不肯退让:“我只要那个人,你们交出他。我马上就走。”
“你就这么确定要找的人在我们院里?”
“我已经追了他半个月,从白令隘口一直到这里。他地气息我很熟悉。不会弄错。”
这人言语间毫不遮掩、十分坦率,神情也不似作伪。但越是如此,就越是叫人无法放松警惕,不知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比凌有心要问问他与那爱猪少年有何争端,但他对于这个问题却不愿谈及,执意要进入院内找那少年。纠缠数句,双方各不相让,终于动起手来。
“赛菲尔”远远躲开,并不参与战斗。单比凌和叉子合身而上,一前一后夹击那人。这两位也不怕别人说他们以多欺少。要上便一起上。一个像鱼一般黏糊糊、滑溜溜,纠缠得人难受,一个像狐狸一般狡猾阴险,专管捡着对方薄弱处下狠手。一时间院中斗气纵横,数息之内,那人还没拿出真本事,就在两人熟捻无比的配合下败下阵来。
“噗!”地上洒下一串殷红的鲜血,那人身子连晃。向外高高跃起,飞快的消失在夜空中。
比凌目送对手离开,扭头对叉子说:“打了一架,连他名字都不知道,这可真是无妄之灾。”
叉子懒懒瞥了夜空一眼,打了个呵欠:“真麻烦!还没住上几天,又要搬家了。”
“不急。”比凌微笑着,“先去看看那位爱猪的少年吧!我想,他应该对我们有个解释,比如他和那位耳坠男到底有什么恩怨。让人数次逼上门来。”
三人走到爱猪少年休憩的房间,推门一看,负责照料他的杰尼克倒在地上,那人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们在外面为他打架。他却先跑了。”叉子摇摇头。“我觉得我们亏大了。”
比凌紧紧皱眉。原想让“赛菲尔”用摄魂术强行讯问,没想到这家伙溜得倒快。搞不好那耳坠男刚到门口。这屋里就没人了,倒叫他们白白结仇。待旭天回来,众人立刻换了住处。复赛即刻举行,众人也没功夫去追究那两人地是非。过了两天,比赛的时间便到了。
这选美地复赛日子,恰好是布优格国春祭节的第一天。还未到夜幕降临,从山顶的金色城堡宫殿到山坡富丽堂皇的庄园,再到山脚大片平民区域,处处是擎着耀眼明珠或明亮火把的欢乐人群。春之祭典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布优格人纷纷打扮一新,在街上纵情歌舞,尽情狂欢,同时兴高采烈的等待选美赛事的开始。
整座城市目之所及,不论男女,每个人都是浓妆艳抹,人人如花个个娇艳,不仅穿戴绚丽华美无比,而且打扮得花枝招展、艳丽非常。哪怕是最穷困的乞丐,在这一天也拿出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捡着些垃圾堆里寻来地香粉残渣,将自己妆扮得漂漂亮亮。
但这番景象看在梵固一行人眼里,便是哭笑不得的出格与怪异。此时精灵、矮人和杰尼克都留在屋内,剩下五人正前往比赛场所水阁。这行人是人群里唯一用厚实斗篷遮盖容貌的,所到之处总是引来好奇与不解的目光。有些太过热情的民众,甚至冲上来要掀开他们的斗篷和面巾。
如此遭遇了几次要求“同乐”的人群,旭天终于无奈发话:“你们也回去化化妆吧,这斗篷面巾是用不了了,太突兀了。”
所有人都用愤怒的目光瞪着他,只有那位必须浓妆参赛地“比凌”心中暗乐。旭天一摊手:“我也没办法,除非你们忍心让比凌一个人去选美。若是你们待在屋里不管,他要遇上什么突发状况,就只能孤军奋战了。”
这话一说,其他人都默不作声了。旭天笑嘻嘻的补了一句:“正好,用浓妆把自己变得丑些。”
半小时后,几个满脸红红黑黑的家伙低着头出了门。这化妆一道大有学问,像赛菲尔那样清丽可人、娜娜公主那样绝美脱俗的女孩,也能被变得眼黑似鬼怪、脸红像火炭、唇红如血口,让人不得不感叹化妆之术如此神奇,令美丑转变这般简单。连叉子那样懒散惯了的家伙,为了符合“美人之城”的大众审美观,也不得不擦了满脸的白粉,来掩盖他黝黑的肤色。不伦不类的妆扮郁闷得他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再不见人。
娜娜公主从出生以来从没这样“难看”过,心情郁郁之极。一出门,却见旭天全然没有浓妆痕迹,只是金色长发用蓝色丝带束起,整个人清清淡淡、俊雅飘逸。
“旭天老师,你,你……”另外三人目瞪口呆,“不是你说要化浓妆的吗?”
“对啊,你们现在这副模样很好!正好混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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