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风妖狼看着那巨大的印符,感受到了其中带来的杀伐之意,心中一惊。它双目微睁,凝视着印符。忽然间土黄色的光芒笼罩在双爪之上,朝着辰瑞扑了过去。
“苍龙吼!”辰瑞的嘴里发出低沉的声音。一只巨大的青龙从印符中钻出。它怒目圆睁,龙爪飞扬,修长的龙须在半空中飘荡。四肢腾空,利爪射出青黑色的光芒。
青黑色的光芒于土黄色的光芒碰撞到了一起。剧烈的气流直冲云霄。地上的沙石都被激发起来,夹杂在混乱的气流中。在一片混沌之中,光芒逐渐的暗淡下来。
“苍龙吼”功法可以让你的玄力振幅翻倍。起初拥有一级玄动境实力的辰瑞战胜了二级玄动境实力的残狼。而现在已经有二级玄动境实力的他抵抗住了拥有四级玄动境实力的银风妖狼,而且还略带优势。
风沙过后,银风妖狼的身影出现在那一片满是碎石瓦砾的平地之上。它蜷伏着身子,浑身鲜血,银色的皮毛也变得暗淡无光。
“快,趁他没有回复过来,杀了它。”于斯在边上大声的喊道。作为一名拥有长期战斗经验的佣兵,他看出来那银风妖狼虽然受伤严重,但还不至于毙命。
果然,那银风妖狼原本闭上的双眼忽然睁开,绿色的光芒带着凶恶的气息猛然射出。它猛的起身,挥动着双爪,扑向辰瑞。
“不好。”辰瑞心道。这么短的时间里那可能再次释放出“苍龙吼”来。
就在银风妖狼双爪产生的风刃已经接触到辰瑞肩膀的霎那间,一束冷光从菲利的法杖上射出。银风妖狼的身子瞬间被冻了起来,停滞在空中。但紧接着他那被冻住的头部冰晶变开始破裂。
“快,攻击它的腹部。那是它最软弱的地方。”于斯大声的喊着,并冲了上去。手中的精铁剑从下向上刺中了银风妖狼的腹部。但是还没有等他加力,银风妖狼的前肢已经挣脱出冰晶的束缚,利爪横扫,于斯被那强大的风刃打飞到了一边。
说时迟那时快,趁着于银风妖狼进攻于斯的片刻时机,辰瑞手里的“赤霄”宝剑出动了。
暗黑色的剑身伴随着赤色的雷电,贯穿了银风妖狼的腹部。
银风妖狼双爪齐拍,但是辰瑞凭借着云门步法,并没有后退,而是险而又险的躲过了一击。当第二爪拍向辰瑞胸口的时候,辰瑞双手持剑在银风妖狼的腹部全力的搅动。银风妖狼的内脏被赤霄宝剑搅的稀烂,赤色的闪电还不停的灼烧着那已经碎裂不堪的内脏器官。
银风妖狼的第二爪拍到了辰瑞的胸口,但已经没有了太大的力量。辰瑞随着银风妖狼一起跌倒在地上。
不过辰瑞很快爬了起来,而银风妖狼再也站不起来了。
于斯和菲利走了过来,看着已经毙命的银风妖狼,唏嘘不已。刚才真的是好险啊。
辰瑞拔出“赤霄”宝剑,凶狠的扫视了周围的沙狼群。这些沙狼或许是被辰瑞的凶悍所震慑,或许是失去了银风妖狼的指挥,顷刻之间,都夹着尾巴消失在茫茫的戈壁滩里。
“这是什么?”辰瑞在银风妖狼的胸腔里发现了一颗土黄色的晶体。晶体的个头有如鹌鹑蛋般大小。
“呵呵,辰兄弟你这下子可发财了。这可是四级妖兽的晶核啊。在佣兵卖场里最少值一百枚教皇金盾。”于斯笑嘻嘻的说道。
“卖给佣兵卖场就是白给那些老爷们赚钱。上次见到四级妖兽的晶核还是在拍卖场。那是金龟兽的晶核,最后以两百三十枚教皇金盾成交。这银风妖狼的晶核虽然比不是金龟兽的,但在拍卖场至少能卖出两百个教皇金盾的价格。”菲利说。
“于哥。你是冰淇淋小队的队长。这妖兽晶核就交给你保管吧。”辰瑞说。
“不,不。这次遇到妖狼全靠辰兄弟你。要不是你我们肯定死定了。这个我不能收。况且遇到妖狼不属于原先的任务,没有必要按照当初的约定分配收益。”于斯强烈的拒绝。
“哪能这样呢?既然我现在是冰淇淋小队的一员。自然要按照小队的规定处理战利品。”辰瑞坚持道。
于斯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好吧。我们小队是按功劳分配的。这次你的功劳最大,我给你八成,我和菲利各得一成。菲利你有没有问题?”于斯转头问菲利。
“你这个分法很好。辰瑞你这么厉害,能和你一组是我的运气啊。你就不要推脱了。”这次要不是辰瑞果断的出手,菲利的光头肯定就被妖狼一口咬掉了。菲利感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怨言?
“好吧。我听你们的。”再推脱就没有意义了,辰瑞点头答应下来。
“可是我们的马都死了,这下子得走着去伯尼尔镇。”菲利看了看天空。此时已经到了下午,没有马的话,他们根本不可能在夜幕来临之前到达伯尼尔镇。
忽然远方传来一阵阵清脆的驼铃声,一队由骆驼组成的商队出现在前方的戈壁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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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血族公子阿布凯
readx; “太好了。在这荒漠上终于看到其他的人。”刚才的战斗让辰瑞差点虚脱。而他们的水袋又都被杀狼咬烂了。口渴的辰瑞如同见到了救星一般,朝着驼队奔了过去。
“小心点!”于斯急着大声叫。在敌友不分的情况下,贸然过去太危险了。
“我们过去吧。如果赶不上这波队伍,我们晚上不可能到达伯尼尔镇。谁知道晚上在荒漠里会出现什么怪物呢,我可不想在这荒漠里过夜。”菲利摸了摸光头,拿起法杖跟了上去。
“好华丽的车子啊。”辰瑞惊叹的说。此时他离那驼队还有几十米的距离,但其中那辆由四匹纯白色单峰驼拉着的车子格外的显眼。金色的车身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车子的四周还镶嵌着彩色的宝石。
“晕。这是谁家的车子,这么炫耀。”菲利摸了摸他的光头。虽然他是副镇长的儿子,但也没有见过外出旅行使用这种装饰的车子的。这那里是旅行的车子啊,分明是游行时才使用的花车嘛。
“难道是马戏团的?”菲利转头问于斯。
于斯没有回答,他皱着眉头,显然也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
驼队在他们的跟前停了下来。这时候他们发现这驼队至少有五十只骆驼,其中一半骆驼上装着货物,另一半上坐着全副盔甲的卫兵。
“血族,全是血族的战士。”菲利小声的告诉辰瑞。他的声音显得有些紧张。
从那辆金色的四轮车子上下走下来一名卫兵。他一身戎装,但没有盔甲。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头飘逸的黄色头发。
“我叫施罗德。我们家的公子有请。”这男子来到辰瑞三人边上,客气的说道。
“你是人族?”于斯带着警惕性的口吻问道。
“是的。你们也都是人族吧?”施罗德面带笑容。
“那你们家公子?”于斯继续问。
“我家公子是血族。我是他的仆人。”施罗德回答的很干脆。
血族与人族的关系复杂而微妙。总的说来,血族高人族一等。在血族领地,把人族作为奴仆的很多,而在人族领地,却基本上没有把血族当做奴仆的。
于斯生活在人族的领地上,内心有点鄙视和排斥给血族当奴仆的人类。但是对于血族而言,表面上的尊重则是必要的。并且此时他看到了金色四轮车上雕刻的一个华丽的由狮鹫和剑组成的纹章。于斯猜测这队伍属于血族中的贵族韦塞克斯家族。
菲利也看到了狮鹫和剑组成的纹章,作为副镇长家的公子,自然也认识这个标记。不过他到不怎么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个韦塞克斯家族虽然是血族贵族,但是人丁不旺,所以显示出没落的迹象。而且听说韦塞克斯伯爵就在最近离开了人世。而他的两个儿子年纪都不大。
他看了于斯一眼。两人默默的跟在施罗德的后面走了上去。
辰瑞不懂这些,他对华丽的骆驼车丝毫没有兴趣。刚才的战斗耗尽了他的玄力和体力,他现在只想大吃一顿,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
“好精致的蛋糕啊。”辰瑞看着餐桌上的蛋糕,两眼放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于斯拉了拉他的衣角,让他注意一点形象。
车子正中坐着一位身穿宽大锦泡的年少公子,在其边上坐着一位花白头发的老者。
“坐。我叫阿布凯。”少年的声音很柔和,他把离他最近的一盘精致的糕点递给辰瑞,“这甜点名称舒芙里,你尝尝。”
辰瑞接过糕点,拿起勺子一挖,只见糕点上端那蓬松如帽子般的部位就坍塌下来。
菲利心道,“真是暴殄天物啊。”这舒芙里甜点最出名的就是上端的“帽子”。正确的吃法是在“帽子”崩塌之前把它吃掉。可是辰瑞却直接用勺子把帽子戳塌掉了。
阿布凯微笑不语,静静的看着辰瑞,直到辰瑞三口两口把这糕点吃光。
“味道如何?”阿布凯温和的声音听起来很好听。
“不错,就是太少了。里面都是空的。”辰瑞抱怨道,现在他感觉饿极了,和这个东西比起来,他宁愿吃坚硬如石头般的灰麦面包。至少可以填饱肚子。
“你这个乡巴佬,真是丢我们的脸。”菲利心道。他捅了捅辰瑞,让他不要乱说话。他觉得这个少年似乎是在有意捉弄辰瑞。
“你们不要想多了,我没有恶意。这甜点是我亲手做的。我只是想找几个食客品尝一下,看我的技术如何。”阿布凯似乎看出了菲利的心思。
“这些甜点都是你做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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