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去,手中寒光闪动间,利刃如同闪电般直刺过去。
“呲”的声响,短剑刺在紫色幔帘上,并没有想象中势如破竹般破开幔帘,反而有一种刺在棉花上无处着力的感觉。黑衣人大吃一惊,想要收回短剑,却被幔帘反弹朝墙上抛去。
“砰”墙壁整个晃动一下,足见反弹的力道之大,黑衣人淬不及防,被震得全身发疼,忍不住**一声。撞墙的声音在寂静的深夜如同巨钟响动,把格林家吵醒。
海斯·格林机警的翻身而起,抓起床头的利剑,大喝:“是谁?给我出来。来人啊!”
因为此时房间半点灯光全无,而黑衣人全身黑,融入黑暗中,海斯·格林也刚醒,睡眼朦胧下,根本看不清,只是根据多年的经验,房间里边还有别人。他那大床上的紫色幔帘可是一件魔法物品,可以抵挡一些普通的物理攻击。在桑德兰帝国中,魔法师的人数可是很少,更多的是借助一些具有魔力的物品来施展法术的奥术师。当然,魔法物品只能由魔法师制作,奥术师制作的,只能称为奥术物品,正因为魔法师的稀少,导致魔法物品也稀少,海斯·格林能拥有一件魔法物品来防护,足见他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稍微麻痹下,但黑衣人强健的体格很快就恢复,迅速翻起身,一声不响,手中短剑闪动寒光,,夹杂着破风的嘶声,狠狠看向海斯。
“叮叮”房间里边金铁交鸣,海斯男爵极力抵挡着黑衣人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从手上的震颤程度感觉,对面这个黑衣人起码有四级战士的水平。四级战士在桑德兰帝国并不算什么,自己的手下四级,五级的一抓一大把,但是很可悲的是,海斯自己的实力只有三级战士的水平,毕竟一个男爵不需要去冲锋陷阵,要是没有外援的话,估计过不了多久,自己将丧命在黑衣人的剑下。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但万幸的是,从屋外传来一阵骚动,应该是自己家里的护卫已经察觉到有刺客进来,正在组织人手,在过一会,就可以过来了。
一想到这里,海斯男爵精神一振,手中利剑奋力格挡,还反击几下,虽然处于劣势,但支撑到护卫到来时没问题的。
而黑衣人则暗暗叫苦,没想到海斯男爵还藏了这么一件魔法物品,让自己的完美的刺杀全功尽弃,眼下格林家的护卫就要到了,以自己只有四级战士的实力可以说以卵击石。当下手中掏出一个圆球,朝地下一扔,“嘭”一股浓烟弥漫整个房间,刺鼻的臭味让人作呕。
海斯男爵一听,迅速做出反应,朝墙角急速后退,并抓起茶桌立了起来,档在身前,整个身子缩在茶桌后面。
黑衣人本想借着烟雾障眼,刺杀海斯,没想到他反应这么迅速,不给自己一点机会,暗骂:“老狐狸”。听着外边声音越来越近,只能放弃杀海斯的念头。手中吵起一把椅子,朝北边的窗户扔去,而自己则朝着另一边,也是来时的窗户穿出。“砰”的碎裂声,窗户洞开,那些已经接近卧室的护卫一看,以为刺客从破碎的窗户跑出来,一个个追了过去,顿时人昂马翻,一片噪杂。
黑衣人在一片喧闹中,翻过围墙,朝着卓姆卡莱山脉方向遁去,消失在茫茫群山中。
海斯男爵紧缩在茶桌后,不敢出声,他害怕黑衣人还在里边,等着刺杀他的机会。好一阵子,在烟雾全散后,发现黑衣人已经消失无影无踪,放松了口气,赶忙叫护卫过来,并命令护卫先以主屋为中心,一层层的搜查黑衣人的下落。
在折腾一晚之后,护卫沮丧回报,搜查了整个多芬镇,除了几个贵族的城堡没办法进去外,没有任何黑衣人的踪影,更让海斯愤怒的是,利比斯特死了,显然是被黑衣人所杀。海斯大声咆哮着,利比斯特是他最后的一个儿子,他本来有三个儿子,一个从小夭折,另一个在和安德鲁帝国的边境战争中阵亡,只剩下这个最小的利比斯特,可以继承他的基业。现在利比斯特一死,等于把格林家族的血脉斩断,如何不叫他狂怒。
发泄一番,海斯冷静下来,连续发出几个命令。第一,监视镇上另外几个贵族,看最近有没有陌生人出现,第二,悬赏五千金币,捉拿黑衣人,或者能够提供黑衣人确切线索。第三,彻查所有与格林家族,特别是和利比斯特有仇的人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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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贝尔格莱
从这三条可以看出海斯男爵心思慎密,有胆量杀贵族的,一般只有别的贵族。就像动物界一样,敢于捕猎狮子幼崽的只有那些同样是顶级食肉动物的狼、虎、豹等猛兽,贵族就跟动物界的猛兽一样。而像平民、领民,甚至奴隶,根本就像猪、牛、羊等食草动物,他们的天性注定害怕猛兽,怎么还会想去伤害猛兽。
杀害利比斯特的原因要么有仇,要么就是为利益,有仇谁都想报复,作为一个贵族得罪的人很多,也许在不经意间就可能结下仇怨,但冒着杀一个贵族的风险,这个仇肯定不小。而为利的也很好理解,利比斯特死后,对谁有利,或者是格林家族全死对谁有利。一想到这里,海斯脑中闪过很多人,觉得一阵阵头疼,觉得谁都有可能。
沉吟一下,想到一个人,匆忙回书房写一封信,交代心腹一声,心腹结果信后急匆匆离开。
五天之后,在卓姆莱卡山脉靠近帝都贝尔格莱一处山顶,那个神秘的黑衣人出现,白天下一身黑色服装在皑皑白雪中格外显眼。只不过经过五天的长途跋涉,身上邋遢无比,几处地方被树枝勾破,露出强健的肌肉。
黑衣人站在山尖,身前就是一大段一大段的峭壁悬崖,飞鸟难度。黑衣人极目远眺,前方是大片密林,密林中有一条长河从中间穿过,而在长河的左边则是一条简易的小道随着长河向前延伸。此时,在荒无人烟的小道上,一架四匹马拉的马车正在小道上奔行。
黑衣人微微一笑,心道:“时间刚好。”当下拿出别在身后的装备,展开后如同蝙蝠羽翼的双翅,紧紧扣上皮带后,深吸口气,纵身而下。化成一只大鸟,滑翔到密林上方,方位正好在马车的前方不远处。黑衣人翅膀一振,朝一处河水比较深的地方扎下,消失在河水深处。
贝尔格莱位于桑德兰帝国中部偏东位置,坐落于堪萨斯平原上,波澜壮阔的蓝瑙河发源于卓姆卡莱山脉,一路波涛汹涌的流经洛基高原,在浩浩荡荡的趟过堪萨斯平原,贝尔格莱依靠蓝瑙河而建,澎湃的河水把这座举世闻名的雄城一分为二,中间有数座桥梁连接。这条蓝瑙河抚育了众多文明,多少帝国在此诞生、繁荣、衰弱、消亡,唯一不变的是蓝瑙河的河水依然流淌。贝尔格莱最早以前也不过一个蓝瑙河河畔的一个小码头,随着里昂家族最早的祖先定居于此,开始慢慢发展,最终随着里昂家族的兴盛,变成了桑德兰帝国的首都。贝尔格莱成一个椭圆形,顺着蓝瑙河走向的轴线略长,四周全部用巨石砌成的城墙围起来,离最外围的城墙约数千米,又是一座比外围城墙高度略高的城墙,这种同心圆的构造,有整整四层围墙,由外往里,越建越高,到了最里边就是帝国的皇宫——梵纳尔宫。贝尔格莱这座伟大的雄城在多次的卫国战争中,最为帝国的象征,从没没有被征服过,众多侵略者都在它那超强的防御面前折翼而归,陆地上有多道城墙,蓝瑙河上也有众多的闸门守卫,一个关卡接着一个关卡,简直连苍蝇都飞不进来。
霍恩步行进了城门,在外城东区找了一家小小的旅店。这家旅店看起来不大,但到里边却别有洞天,三层石木混搭楼房,外表看起来有些年代,却没有任何腐朽痕迹,而且租金也很便宜,一天一间房才一个桑德兰银币(桑德兰标准通用货币),这个价格大概可以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两天的伙食费,在这个寸金寸土的帝都,这个价格可是相当便宜,对于霍恩这种穷贵族而言,一点都构不成压力。霍恩爽快的拿出一个渥太华金币(桑德兰标准通用货币,价格等于一百个桑德兰银币),说道:“先预定两间房,一间我住,一间我的仆人住,你去安排吧。”
旅店伙计接过金币,飞快带着霍恩上了三楼,一间带着小会客室的复式套间。霍恩看了一下,除了装饰简单了点,倒是很干净。打发伙计后,拿出一张贝尔格莱的地图,仔细的标注了几个地方,标注后收起地图,在房间休息。
次日一早,天才微亮,在旅店的庭院内,一个精赤上身,肌肉结实,身材修长的青年正拿着一把帝国制式的标准长剑腾挪砍劈,一滴滴汗水顺着凹凸起伏的肌肉滑落,滴在地上形成星星点点的水渍。
“好……”一个洪亮的较好声,从身后传来。霍恩一听,转头朝着声音主人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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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拉尔斯
入目是一个满脸胡髯,盘发褐目,鹰钩鼻薄唇,脸颊瘦削,身穿一袭白袍,腰上束着一条牛皮腰带,要带上装饰着几个带着异国情调的花纹。
这个人看见霍恩转过来看自己,连忙单手按胸,身体前倾,礼貌说道:“打扰阁下了,我是阿布哈兹莫汉穆德亚布拉罕,刚才看见阁下身手不凡,所以情不自禁,希望不要见怪。”
“嘿嘿”霍恩听见对方自报姓名,一愣。当下摇了摇头说道:“没事,我叫霍恩康斯但丁,认识你很高兴。”霍恩回了一礼说道:“从阁下的名字来看,好像不是桑德兰帝国的人吧?我听说过在帝国西边“无尽瀚海”里边有一些人姓亚布拉罕,你跟这些人有什么关系吗?”
阿布哈兹看了看霍恩,笑着说:“阁下真是见闻广博,连我那么远的地方的事情都知道,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