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无衣苦着脸揉了揉眼睛,昨夜睡得不错,身上厚厚%无%错%小说 M。quledu。coM的积雪就是证明,可见不曾随意翻身。
夜里的低温足以将穿着皮衣的人冻死,却奈何不了仇无衣,至于其中的原因,其本人也不甚清楚。
唯一能够确认的是这个身体与一般的武者,不,甚至与人类都不太相同,超群的自我再生能力,对温度的强大适应性,以及碾压常人的力量与反应。
这与记忆中一种叫做“天衣”的东西十分接近,而且仇无衣明确记得自己曾经穿过天衣,也经受过长期的学习训练,甚至连学习途中的某些经历,朋友们的事迹与性格都记得一清二楚,但偏偏就缺少一块关键的拼图,使得这些记忆蒙上了一层阴影。
铺天盖地的风雪之中划过一道难以察觉的银光,仇无衣借助双手交替射出的重弦,在地形复杂的丛林之中穿行。
这也是修炼的一种,丛林不比平地,若是掌握不好力道,随时有可能撞在树上。
对于今天的仇无衣来说,借助重弦进行快速移动已经不是难事,虽然速度可能比不上一些武者的轻身**,但总比依靠两条腿奔跑快上许多。
形成丛林的巨大常绿树不会结果,所以附近找不到任何果实,一开始,仇无衣怀疑过自己是否需要进食,但在修炼之后才发现的确有必要。首先,进食的欲望并没有被消除,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只要随便吃一点什么,体力恢复的速度就会倍增,睡觉也是如此。
仇无衣的目标不是走兽,而是空中的飞鸟。
两刻钟之后,一对巨大的铁翼冲天而起,倏地穿透了密不透风的树冠。
足以承载两人的金属巨鸟不是大自然进化的结晶,它出自仇无衣之手。
用双手的弦交替控制巨鸟翅膀,就像一个人力发电机,只要手不停,巨鸟就能够一直保持飞空的形态。
人的力量,很可能远远超越自然。
高空的风越来越硬,越来越冷,仇无衣的身体表面很快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壳,巨鸟的身体亦然,这给操纵带来了不少麻烦,需要花费平时一倍的精力。
很快仇无衣发现了猎物,一只正在向地面扑击的灰色大雕。
仇无衣瞬间改变了主意,没有把大雕当做捕猎目标,而是学着它的动作,极为大胆地让巨鸟冲向地面。
只见金属巨鸟微微收起了双翼,让身体保持着俯冲的姿势,一头扎向积雪的大地。
突然的加速令仇无衣的双手压力陡增,毕竟自己是个人类,不是鸟类,金属巨鸟的反应完全依靠两只手,稍有一点差错,必然会直接坠毁于地面,到时候,就算自己有钢筋铁骨,估计也不会安然无恙。
大雕发现的是两只肥大的野兔,野兔也是狡猾,分别逃向了不同的方向。
但这一带地势开阔,野兔跑得再快,也逃不过大雕的眼睛。
一声长长的嘶鸣回荡在山间,大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贴着地表险险地划过,一招抓入了野兔后腿,坚韧如铁的鹰爪力量奇大,几乎将野兔的后半身捏得粉碎,赤红的伤口处支出了折断的腿骨。
一前一后,当大雕抓起野兔飞向高空的时刻,它看到了一生中都未曾见过的巨鸟。
全身上下只有金属,既没有骨骼也没有羽毛的狰狞怪鸟身上仿佛布满尖刀,动作虽然比一般的鸟类笨拙,其凶猛的气势却远非鸟类所能比拟,甚至胜过了飞龙类的魔兽。
大雕以它自己的智商认定,它所见到的东西,必定是天空中位居极顶的霸者。
细细的利爪同样向着野兔一抓,爪风过处,野兔的身体被轻而易举地劈成了数块,像一个被捏爆的气球一般炸开。
金属巨鸟没有理会野兔,贴着地面滑行了一阵,再度冲向太阳的方向,很快就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大雕带着些许敬意去啄食被金属巨鸟分尸的野兔,对它来说,今天的收获不错。
可惜它没有看到仇无衣那张郁闷的脸。
“威力太大了……”
仇无衣苦笑着操纵金属巨鸟落地,暂时放弃了让它捕猎的想法。
如果是修炼还可以,这能有效地训练对立量的控制,但绝对不适合捕猎,附着一层锐弦的鸟爪鸟喙足以一击劈断大树,用来抓野兔,那就是用大炮来处决人。
于是仇无衣站在已经冰冻的湖面上,敲开一个小洞,将生弦从小洞之中放到湖底,能够自由活动的生弦不需要鱼饵,只要察觉到附近有鱼,自然可以主动将鱼卷起。
湖里的鱼相当肥大,也许是因为距离镇子太远的缘故,从这里捕鱼成本太高,运送起来也十分麻烦,所以才让它们长得越来越大。
眼看着一条比一条巨大的鱼接连抛出水面,仇无衣决定把它们带回去,也算是修行过后的一点小小礼物,经过重弦加固的金属鸟,带上几百斤的鱼问题也不算大。
此时的初阳镇,距离仇无衣以修炼为借口进山,已经相隔了两天。
区区两天而已,实在不是太长的时间。
稍稍冷静了一天之后,镇子再度陷入一阵热潮。
“这样真的好么?”
叶盛老人站在医馆门前,向着漫天的白雪吐出一个烟圈。
镇子的大道上停着一辆马车,以老虎为首的几个年轻人正围着马车团团乱转,忙来忙去。
“有什么不好的,我可是再也不想看到那东西了,丢得越远越好。”
慕纱叹了口气,将一捆木柴抱入医馆当中。
“也是呢,交给他们说不定真的能换回点东西。”
叶盛老人叼着烟斗,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变异夜叉族的尸体,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与过去诀别。
但对于其他镇民来说,还有更大的用途。
“虎哥!一路小心!”
小黄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扯开衣襟,从怀中掏出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外表还隐隐冒着热气,似乎是某种干粮。
“哈哈,多大点事儿,老爷要是真的有赏,大哥说过咱们镇子一起分,我估计是不能少!”
老虎真的很高兴,接过小黄递过来的包裹,看也不看就揣进了自己的怀中,他们本是好兄弟,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十分默契。
“是啊,就是不知道半年前的榜文还管不管用。”
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依然有点忐忑不安。
“咳,试试不就知道了,我估计老爷都没见过这东西,哈哈,出发了!”
老虎一抖马鞭,陈旧但依然结实的马车向着镇外行去,除了老虎以外,还有阿牛,两个青年包揽了这一趟行程。
老虎驾车,阿牛不住地挥手与后面相送的朋友们道别,两个人很快就出了镇,马车速度不算快,胜在四平八稳,这一路,必然是顺顺当当。
一百多里外,有一个较大的镇子,大约有三千多人,也是领主金蛇子爵的领主府所在地。在震国,大一点的领主会居住在五千人以上的“城”中,小一点的就只能在镇里建设领主府,金蛇子爵的领土总共只有四个镇,算是最低等的贵族,好在地处边陲,所以没有卷入震国核心部分的纷争。
半年之前,饱读古籍的金蛇子爵觉得自己的知识还需要充实,就颁布了一条命令,下令说领地内的所有领民都可以向领主府进贡书籍,古董或珍奇怪物,只要判明不是造假就会得到赏金,甚至能减免赋税。
对于一个领主来说,这点小小的爱好简直太正常了。
于是老虎就把念头打在了变异夜叉族的身上,这东西本来就有自己的历史,而且绝对罕见,虽然是尸体,但老虎觉得肯定能换来不菲的报酬。
就算领主不收,镇子里收购魔兽的商人肯定也会开出高价。
带着这样的希望,马车向着领主府所在的金蛇镇驶去。
第378章 小镇之殇
三千多人的金蛇镇,与永国那些动辄百万人的城市相比,连一条繁华点的街道都不如,连贫民居住区都比这小小的镇子气派许多。
对于初阳镇的老虎来说,这里却已经是方圆千里之内最繁华的地方了,不仅有宽阔整洁的大道,还有各式各样鳞次栉比的店铺。基本上附近的小镇更习惯于以物易物的生活,金钱这种东西,除了金蛇镇以外,一般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用得到。
由于需要向领主缴纳租税,所以一般人每年差不多都要去金蛇镇一次,名义上自然是交税了,更重要的事情却是采购接下来一年之间所需要的生活用品,数量往往非常庞大。
所以金蛇镇真正繁华的时候只有秋天到初冬这一段,其他时间,尤其是现在漫天下雪的日子,街道上冷清得和初阳镇相差不大。
老虎还是第一次在这时候来到金蛇镇,所以难免有点不满。
天色已黑,街道上稀稀落落地挂着几盏半死不活的灯,临近年末,本来就没有什么像样的客人,大多数店铺只在白天象征性地开一阵店,没什么营业额,也不至于亏损太多,就这样有气无力地度过漫长的冬天。
最热闹的,大致也就只剩下旅店和小酒馆,三千人的镇子,自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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