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穿书]总有一款总裁被掰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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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穿书]总有一款总裁被掰弯-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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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先多休息,等身体好起来了之后我们就回去和外公外婆过年。”如果不是她最近发现有人总是鬼鬼祟祟地跟在她身后的话,她才不会这么早回去。不过想也知道对方后面的人是谁。柳淑,谁赢谁输,就等开年见分晓吧。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今天是妈妈的生日,而且还是万恶的客满……不对,是课满的星期一,所以关于这一章有些瘦,而且还是后面的一个过度铺垫,所以应该算是过渡章吧。

不要拍——毕竟总是想高·潮的话沙子的脑细胞不够用【开发的不够QAQ

下一章是重头戏【剧透被拖走……

PS:其实好想写肉戏的,但是实在是太凶残了,居然在我没写的时候就黄牌警告了……

我,我整个人都不好了QAQ……

第27章被色诱的……

未婚先孕是什么?是一个女人生活不检点;不洁身自爱的最直接证据。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尤其是在泉水镇这种较为偏僻,大多守着传统的老人们而言。

这不仅仅是代表着女人的不贞,也代表着那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渣;就算是披上了楚楚可怜的“真爱”外衣,那也掩饰不了罪恶的本质;看不上眼那是正常的。

所以,即使玉柔的爸爸妈妈在泉水镇还有些声望,但是因为除了玉柔这件事情后,那些走动也少了。

其实,如果玉柔老老实实的在家带孩子或者找个工作的话,这些人也不会总对她指指点点的。

小镇虽然偏僻,但并不是消息不通;而且这么多年了,大家也不是傻子,多多少少知道玉柔可能在外面没有好好上班——这些年街坊邻居也不是没想过给单身的玉柔介绍对象的,可是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失败了。

一开始那些热情的大婶们还以为对方是性格不合,但是后来见到玉柔经常地甜甜蜜蜜给很明显就是男人通电话,可有时候称呼都不同,再看看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往家里带过她的男朋友,于是,不甘寂寞的大婶们就结合电视剧的狗血套路,私下里八卦着八卦着,居然真的猜了个j□j不离十——所以说,中国大婶大妈们的战斗力还是很强悍的。

那个时候还年轻的玉柔是一开始嘴碎的大妈那儿听见的,因为猝不及防,也没想到会被人发现,一下子便露出了仓皇的神色。那个大妈一开始还有些埋怨自己嘴巴快,居然这么说出去了,正想道歉,一看玉柔这脸色——得,大妈活了这么多年,该明白的就都明白了。

这之后,玉柔索性更是很少回来招别人指指点点了。只是回想往日,却不得不暗叹当日自己的幼稚,居然就这么露了馅儿。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玉柔也只能暗恨。等那大妈因为高血压去世之后,就更是心里憋得慌,不想回老家了。

只是,临近过年,她却不得不像是丧家之犬一样离开——只因为那个房子里的男人才是他明明之前的妻子。即使现在楼阳满心满眼的都是她,她也无法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楼阳身边!

所以玉柔这次回到泉水镇也是打算过了初一就离开——她可不想在这段时间里让楼阳又被“家庭的温暖”给感染了。

不过,玉雪儿却并不想那么早离开。

******

自从那次坐了好像见了残魂的梦之后,那噩梦就再也没有纠缠过她了。

按道理来说,她应该惶惶然一番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玉雪儿更坚信那是一个梦。况且自从那个残魂说了那番话之后,她就将心思放在了如何提高自己在娱乐圈的地位上。

在玉雪儿看来,自己既然是被选中穿越重生的那个,那么就一定是被上天眷顾的。这不,那个残魂消失了,她的噩梦也没有了,说明就再也不会有人来抢夺了。

嗯,她可以安安心心地想着如何展示自己的才华了。

在她看来,比起有着很多内容的剧本,写歌,是最快的路径了。

因为她曾经听过许多好听的歌,而这些歌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过,虽然五线谱什么的她不懂,但是歌词却是背的滚瓜烂熟的。

所以玉雪儿毫无压力地开抄了。

背诵比创作要简单许多,所以不过回到老家三天,她手里就有了二十多首歌的歌词。只是她不打算全都拿出去,免得让大家太过惊讶。于是玉雪儿将稿子放进抽屉里锁起来,而后化了个淡妆,穿上粉白色毛呢外套,准备出去散散步——唉,虽然是凭借记忆力写出来,但还是很费脑子的啊。

只是玉雪儿没想到,这么一出门,就撞上一个极品帅哥。

不同于皇甫燚的风流不羁,不同于唐哲修的忧郁淡漠,也不同于萧衍的温和优雅,这个男人,有一种夺人眼球的魔性之美。

修长挺拔的身材,犹如吸血鬼贵族般苍白的皮肤,乌黑柔顺的齐腰长发以及立体的面容上那一双罕见的紫罗兰双眸,让玉雪儿惊呼了一声——这实在是……太美了!

玉雪儿想到现在现在自己只能算是清秀有余的面容,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了——一个男人,怎么能美成这样呢?

******

兰恰是在农历二十九这天到达泉水镇的。

因为他听说泉水镇有一条古街,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反正他这段时间左右无事,便收拾好包袱去了——因为从小在国外长大,他对中国的新年团圆之类还真没什么执著的。

不过因为这段时间临近过年,所以无论是飞机航班还是列车车次还是汽车都不好坐。泉水镇又偏僻,他是下了飞机转长途,坐了长途转短途,坐的晕晕乎乎的猜到了这个小镇——就算不为了那条古街,为了休息,他也要在这里呆上好几天才能再度出发。

好在泉水镇虽然的确经济不算发达,整个小镇也不过十几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就有五万多,分布在辖管的几十个村子里——但小镇宁静古朴,倒是让他难得感受到了不同于大城市喧嚣的特别风光。

泉水镇的古街原先是个镇子,只是随着时光的变迁,社会的发展,新的建筑拔地而起,占据了古镇的土地,到现在,古镇也只剩下一条古街了。

不过,在镇子上的人还是习惯叫其为“古镇”,因此,泉水古街也可以叫做泉水古镇。

泉水古镇总长大约四公里,面积约0。5平方公里。之所以还能保存下来,就是因为这片地区已经被政府上报,然后经过上面派下来的古建筑和旅游文化专家考察后,成为了特色文化。

被古建筑和旅游文化专家称奇的就是那一条条的石板街道,那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那数千间木结构、青瓦屋面的传统民居形成的规模宏大的古建筑群。

当初在看到关于这些介绍的时候,兰恰就决定来这里领略怀古幽情了——当然,更多的还是为珠宝设计找灵感……顺便让他平复一下心情。

因为泉水古镇始建于宋代,在明清时代又经过了发展,所以这些街道都完整地保存了明清时代的石砌街面特色。而街区建筑成梯式二进风格,临街多为廊檐式楼房,楼下为店铺,楼上住人或存货。这样的结构,使得这里的老戏院、酿酒作坊等建筑古色古香。

兰恰一路走来,手里按相机快门的动作都没有停过。

因为泉水镇的偏僻,年轻人更愿意去大城市求发展。不过临近过年,镇上还是热闹了许多。只是古街依然冷清,许多街房已人去楼空。兰恰间或遇上一两个老人手拿一张报纸,倚门坐在小木凳上,一个茶杯放在脚下整洁的街石上,其幽闲的神态,让他羡慕。

不过这种感觉一闪而过,他期待生活平静,但最起码也要等到他达到心中目标,取得成就之后才行。比起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有着耀眼光华的人才更能夺得他的注意——他对人和对事的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楼护的面容打扮,一路走来,大家最多都是多看几眼,并不会停下来攀谈——瞧瞧他那双眼睛就知道了,一定是个外国人,他们又不懂外国话,还是不要开黄腔了。

兰恰也乐得清静——事实上他一手拿相机一手用手机卫星定位,完全不担心自己会走岔道。

只是,他没想到等走出这条街的时候,会遇上这么一个时尚的女孩子。

来到泉水镇的之后,他见到的人都不太会打扮。不过兰恰只当做这是一种“风土人情”,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突然见到一个和头扎丝绢花朵、穿着大红大紫大花,样式土气棉服的周围人都不同的光鲜亮丽的存在,倒真让他眼睛一亮。

“可爱的小姐,你是这里的人吗?”他现在肚子饿了,可是他不想随便对付,想要找一家特色餐馆填肚子。对方虽然打扮得很时髦,不过看起来并不是旅游者,大概就是回老家探亲的——他能看出对方是花了心思打扮的,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夸奖什么的他自然不会吝惜。

******

玉雪儿没想到对方居然先向自己开口了,这让她已经涂抹了一层胭脂的脸颊更红了几分:“你会说中国话?”话一出口,玉雪儿就懊恼得想要咬住自己的舌头。

真是个纯情的小姑娘——看着对方红扑扑的脸颊、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以及略显笨拙的话语,兰恰轻笑:“嗯,中国是个很迷人的国家。”不过真实原因是自己的妈妈从小就要求自己学习中文。

玉雪儿见着对方轻笑,感觉自己的心脏怦怦直跳——啊,他,他真的好迷人!怎么办,自己快要被他迷晕了!

虽然内心在不停尖叫,但玉雪儿的面上依然一副羞涩的样子。在简单地交谈了几句,玉雪儿在得知对方还没吃饭之后,便自告奋勇地要带他去吃泉水镇最出名的渣渣鱼。

兰恰和玉雪儿这次的相遇太早,玉雪儿并不是以后那个美貌与时尚并重,并且在国际上获得了奖项,光彩夺目的女星。所以对玉雪儿,兰恰除了比陌生人多了那么一点好感外,还没生出小说里写的那种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感觉。

因此在看到对方含羞带怯地和自己说话的时候,居然还生出了一种“这是不是就叫做‘美色误人’”的胃痛感。

不过,相比兰恰胃痛,某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可是要急上火了。

再一次听到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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