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两人中无论是谁,若要战胜,不但得要有动人的词藻,坚强的决心,还得要能自对方心底深处,探测出他的弱点,加以击破,这正如两人动手时,都在找寻着对方招式间的破隙空门一般。
只不过平时动手时,用的是锋利的刀剑,而此战中用的却是锋利的言语,而人们对自己心底的弱点,防守得总比武功上的空门严密的多,在这一场战争中,孙雨生竞落了下风。
他在一个水盆里洗了洗手,又用一块雪白的丝巾擦手,忽然叹了一口气:“好,就算我求你好了,而且此事一成,我还可以给一个月的时间让你去逃命。”
“你终于说真话了!”林峰冷笑道:“一个月后,你是不是还要追杀我?”
“当然……”孙雨生好像觉得很是理由当然道:“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就是让你逃命,所以在这期间,你得有多远就跑多远,千万不要小看我的能力。”
林峰瞪着他,瞪着他看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应该明白。”孙雨生道:“现在孙雨生已经死了,江蛇君也已经死了,你当然也很难再活下去。”他淡淡的接着道:“但我保证在一个月内,绝对不会动你。”
林峰想了一会,突然道:“你究竟想要我为你做什么?”
孙雨生淡然道:“很简单,就是要你冒充杀害我与江蛇君的凶手!”
林峰失声道:“这怎么可能,以你的修为,我……”说到这里,他突然闭了口,他本想说,以孙雨生的修为,自己怎么可能杀得了他,但一想到孙雨生既然要这样做,那就应该早就想过这问题了。
果然,只听孙雨生微笑道:“在正常情况下,你想要杀我,这确实是不可能,但……”说到这里,他突然诡异一笑,指着那个已死去的孙雨生道:“但若是我正处于闭关之际,于危及关头,让你的打扰,弄至走火入魔,就有可能了!”
说到这里,林峰向躺在地上的江雨生望去,果见他是一幅七窍流血,头骨碎裂的惨死之状,与他口中的走火入魔之状并无二致,这时心中才恍然。
虽然没有人想得到孙雨生会死,可是他确确实实已经死了,在四月十五这一天的晚上,和他最忠心一干护卫,和他最要好的朋友江蛇君,同时死在一间从未被人发现过的秘室里。
有关他们的死,当然都将矛头指向了林峰,由于与那个还没死的孙雨生有约,所以林峰也是直认不讳,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想要怎么去做,这事都已经和孙雨生全无关系。
因为他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他的尸体,已被人认了出来,除了林峰,没人知道,这是替身。
第四百四十七章 万里大逃亡
而林峰则开始了一个月的亡命生涯,对于在这一个月过后,能不能躲过孙雨生的追杀,他心中实在是一点把握也没有,如今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幸好“孙雨生”已死,真正未死的孙雨生为了掩人耳目,事必要消迹一段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内,他林峰还是绝对安全的,他连夜离开了京师,向着茫茫的前路走去。
这时已是秋天,天气清爽,林峰离开通天帝国,为了躲壁孙雨生的追杀,连赶了五日的路,但他终是年青,一路才来,见到各地风情,逐渐由让人追杀的心态回复过来,向旁人问路,也开始有说有笑。
更由于初窥武功的堂奥,对自己未来的信心亦壮大起来,相信只要自己努力练下去,早有一天,可以从被追杀者,变成追杀者,那时候,就要孙雨生好看。
往北走了六天后,此时已是夜晚时分,不久遇上了一条小村,只有数十多户人家,其中有灯火的,只有两、三家,一派温馨和谐的气氛迎面扑来。
在荒山野外过了赶了这么久路的林峰也有点重回人世的感觉,没有犹豫就朝村庄走去,蓦地犬吠之声大作,顿时群犬相应,好几头巨犬还此进彼退,互相壮胆的朝他移来。
林峰暗暗心惊提防,幸好有村人出来,喝散群犬,还热情招呼他留宿了一宵,翌晨他留下一锭银子,问清楚了附近最大镇县的方向,又上路去了。
再走了五天,来到靖康王朝安平郡一个叫黑山的大镇,约有数千多户人家,位于北海之东,人丁颇为兴旺,石桥瓦屋鳞次栉比,是个繁盛水乡镇市,规模虽只有京师的四分之一,更没有高墙城门,但林峰一见就生出想留下来的心意了。
俗话说,小隐于林,大隐于市,他可没想过以后的日子,要在山林中度过,早就有了要在闹市中藏身的想法,而且最吸引他是镇上妇女衣着讲究,无论剪裁和文绣都表现出水乡女儿的玲珑与巧思。
更令他高兴的是她们都披上绣花卷膀、足着绣花鞋儿,腰束多褶襉裙、越显得娇娆多姿,成群结队的招摇过市,看得他心都痒了起来,以前小混混的心态又故态复萌。
尤其是现在囊内颇有几个子儿,非是以前的穷混混,再加上现在的他,怎么也算是一个二流顶峰的高手,现在心情大是与以前当混混时不同了,胸膛都挺直多了。
林峰找了间看来不太昂贵的小旅馆,要了个小房闲,才提心吊胆的往镇公所摸去,若见到有自己尊容的绘像悬赏,只好立即逃之夭夭了,毕竟他杀了靖康王朝的风清王子,料想皇室中人,应该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
他之所以要跑,到不是因为怕皇室派来的杀手,而是担心他们将孙雨生那个恐怖的家伙引来,这个家伙与花间客、紫月儿应该是一个路数的人。
现在的自己,还远远的惹不起这样的人,只得见到他们就跑。
一边想着,一边朝镇上四处张望,这个镇上的商店大多为前店后坊,楼上住人,作坊和货仓靠水,充分利用水道的运输之便,到了镇公所后,只见贴满了征兵、募卒的文告,却不见任何悬赏的榜文,顿时心花怒放,一声欢呼,大模厮样沿街游赏。
一群年青女子笑嘻嘻地迎面而来,见到林峰身具奇相,体格轩昂,顿时眉挑目语,逗得他心痒难耐,自出生以来,走在大街上,他林峰还是首次得到来自异性的这般赏识,顿时信心大增,将孙雨生的事忘置头后。
事实上是在他在魅影家族隐居的那段日子里,由于大量的运动和上乘功法的修练,又正值他处在青春发育期,所以林峰不但长得高壮了少许,最显著是神气上的表现,使他散发出某种难以言喻的少男魅力。
林峰很快便给水镇浓厚的民俗乡情征服了,暗忖就算留在此处,娶妻生子,也是不错,但转既想起了自己的长生之梦,连忙将这念头压了下来。
至于他为什么有这种心态的转换,那是当日为奴为仆时,因不满于现状,又饱受欺凌,现在到了这好象世外桃源的地方,民风淳朴,感觉新鲜之极,自然心态有所变化。
突然瞥见一块写着:“香春院”的大招牌后,林峰心中一喜,正欲进去,可突然间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摸腰包,却见里面剩金币已是不多。
原来他这一路虽然没有遇到盗匪之流,但身子的钱本就不多,行了这么多日子,已要花尽,若真弄到身无分文时,到时身处闹市之中,恐怕会颇感困窘。
林峰皱着眉道:“现在钱不多了,至少要待找到工作,安顿下来,才研究怎样去寻欢作乐,现在还是先去大吃一顿,再探听一下这镇上有什么工作正欠缺人手。”
想到这里,林峰还真有点后悔自己走的太急,怎么就没想到去魅影家族弄些钱再走,不过现在他再怎么后悔也是没有用了。
来到一间饭馆之前,正要进去,一位壮硕如牛的汉子旋风般冲了出来,夹着包袱,转左而去,一个矮瘦老汉追了出来,大叫那汉子的名字,但那汉子头也不回,径自走了。
矮瘦老汉颓然坐了下来,靠着铺门,狠狠咒骂,引人一众人的议论。
林峰一头雾水,正要入店吃东西,那老汉拦住他尖声道:“今天不开铺了,以后都不开铺了,客观请走吧。”他这才知道他是这饭馆的老板。
林峰心中好奇,问道:“为何以后都不开铺了?”自己肚子正饿得荒,听到有来开门,却不做生意,他难免有些不解。
第四百四十八章 习得一技伴身
老漠斜斜兜了林峰一眼,闷哼道:“那败家子整天只知道花钱,从不管店里的事,我家老婆子年老不济事,女儿又在上月嫁了人,我一个老头子忙死忙活,又能有什么用?”
说到这里,又垂头叹气道:“若说造饭做菜的手艺,我老胡认了第二,谁敢再认第一,祖传绝学,当年就是皇宫的那个什么厨子头头,也只不过是我家一名最不成气的店小二。
偏这败家子不懂继承绝技,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异日老子双脚一伸,入了土,这小畜生迟早得变成乞儿!小畜生是死是活,老头子我是管不了,只是家传绝艺,却无人继承,实在无颜下见列祖列宗呀!”
虽然不知道这老家伙有没有吹牛,但此时林峰正差份工作,心中一动,蹲了下来道:“那太可惜了,祖上传下来的绝技怎么能让它失传,不若你雇用我作帮手,同时又做你的徒儿,那么胡公你的绝技就不会失传了,至多我收顺些,就每个月要你两百钱吧!”
老胡大感愕然,上上下下打量了林峰好一会后,见他样貌非俗,双目炯炯的望着自己,不由得一怔,但随即想起此人乃是有求而来,顿时又摆出老板的派头,便斜着眼尖声道:“你是什么人?”
林峰当然不会向他说出自己的身份,胡诌一番后,老胡道:“一个月一百钱,不行就拉倒!”
一个铜板为一钱,二百个铜币就是二百钱,这个比例,就相当于现代八百块钱一个月的工资,这在一个人来说已是非常微薄的工资,而现在这个老头又硬生生减了一半只给一百钱,更是太过刻薄,难怪没有人愿意拜他为师了。
不过林峰只想学他的造饭烧菜之技,一是他自己也好“吃”之一道,另外以后要是缺钱,也好用以营生,不过他混混惯了,亦是精于数口的厉害脚色,想也不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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