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珠听到以后,也没有太过惊讶,只是对他说道,虽然她不知道啥是胖小子,但是冯天养口中所说的那种东西,这山上好像有很多,自己平时看到过,只不过它们可精了,而且好像有脚似的,是抓不到的。
确实是有脚,冯天养苦笑了一下,心里面想着。
交谈了一会儿后,两人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一些,小珠见冯天养似乎很沮丧,便问他:“你抓那东西干什么啊?”
冯天养苦笑了一下,便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那小珠,冯天养的身世确实悲惨,小珠听到以后,眼眶之中竟然也蒙上了一层雾气,似乎也十分同情这个苦命的男子,只见那冯天养说完以后,便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要是有红绳儿就好了,这样的话,我也许就不用再过苦日子了……”
“为什么有钱就不用过苦日子了呢?”那小珠问道,似乎她自幼生活在这片大山之上,对山下的人间百态不甚了解,所以十分的天真浪漫。
只见冯天养苦笑着对他说道:“恩……也许是你有了钱以后,大家都会和你说话,你就不会一个人苦闷了。”
一个人苦闷,冯天养过了十年这种日子,平日里遭受的那些白眼和不解,虽然他人前坚强,但是一个人的时候,心中却十分的痛苦,他知道自己也许是因为做错了事,但是比起那地主,自己却好上百倍,为什么,那村里面的地主平时欺压村民,但是村民见到他却还要陪笑脸呢?
就是因为钱的关系吧,冯天养觉得,如果有朝一日自己有了钱的话,那些村民对他的态度应该也会转变吧,不求别的,只求不要再排挤我就好了。
孤独的感觉,是最痛的伤口。
听那冯天养说出这话后,那小珠歪着小脑袋望了他一会儿,然后竟然又笑了,只见小珠微笑着对冯天养说道:“即使你没有钱,我也会和你说话呀,你现在还觉得苦闷么?”
冯天养听到小珠这么一说,心中顿时一阵感动,以至于竟然流出了泪水,他望着眼前这个绝美的女子,顿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尽管只是一句平常的话,也许她根本没有在意,但是却在冯天养的心中荡起了一阵涟漪,冯天养擦了擦眼泪,然后对着小珠说道:“谢谢你……你真好。”
小珠笑了笑,然后想了一阵,便将手伸向脑后,鼓捣了一阵后,本已经扎起来的秀发披肩散落,看的冯天养心中一愣,只见那小珠有些脸红的对冯天养伸出了手,她的掌心之中有一根挺长的红头绳儿。
“这…………”冯天养望着小珠,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而那小珠则微笑着对他轻声说道:“这是我娘留下的,你拿去用吧。”
冯天养见小珠将红头绳给自己,竟不敢去接,他对着小珠有些犹豫的说道:“可是你把它给了我……你怎么办?”
在以前,女子披头散发乃是大忌,虽然不在‘七出’之中,但是如果如此出门,男人是可以以此理由将其休回老家的,毕竟那个封建社会,形象十分重要,这小珠将头绳给了自己,那她用什么呢?
那小珠见他不接,便笑着皱了皱眉头,倒是十分大方的牵起了那冯天养的手,将头绳儿放倒他的手掌心之中,并且对着他说道:“哎呀,没事的,我在山上,又没人看,再说了,这样多凉快啊。”
说罢,那小珠晃了晃脑袋,一头乌黑的秀发散开,冯天养看着美貌的小珠,同时手中传来了一阵柔弱无骨的感觉,他的心中顿时涌现出一阵暖流,多少年了,从来就没有人对他如此好过,于是他便十分感激的对着那小珠说道:“谢谢你,我一定会还给你,不,我一定会给你再买一条新的,最漂亮的”
那小珠听冯天养这么一说,脸也有些微红,只见她抽回了手,然后对着冯天养说道:“那倒不用……其实,我自己一个,也很苦闷,只要你能够经常来陪我说说话,我就很开心了。”
“一定。”冯天养紧紧的攥着那根红头绳儿,然后对着那小珠说道:“我以后每天都来看你……只要你不嫌我脏丑就好。”
“不会啊。”小珠笑呵呵的说道:“怎么会呢,脏了就洗洗,而且你也不丑啊,你的眼睛……真好看。”
冯天养听到小珠的话后,又是一阵脸红,同时心中一阵莫名的感觉涌现,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未有过的,也许,这就是幸福?
冯天养不知道,不过,当时的天色已经不早,冯天养知道自己该走了,他摸回了刚才的地方,用红头绳儿讲那野山参绑在了自己的手上,果然,这一次很顺利的就将它挖起,再也没有事端。
再和小珠约定好明天再来看他以后,冯天养便一瘸一拐的走了,只留下小珠自己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冯天养的不时回头望着,小珠一直在目送他,并且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冯天养哪里知道,自己今天所经历的‘奇遇’,其实都是‘小珠’事先安排好的呢?
没有错,其实小珠就是那得了太岁皮的蜘蛛,话说十年之前的那个冬天,还未成道行的蜘蛛险些冻死,多亏了放牛娃冯天养的一张羊毛毯子才保住了性命,挨过了最冷的时辰,蜘蛛恢复了一些体力,可是那一晚,竟然又有人来抢夺羊毛毯,蜘蛛为了保命,就咬了那人一口,可是羊毛毯依旧被抢走,没有办法,树洞不能再待了。
幸好那半天的时间,蜘蛛恢复了体力,而且太岁皮在晚上的时候都会散发出妖气,蜘蛛幸免不死,于是它便衔着太岁皮连夜离开了树洞,希望能够再找到一个能够躲避严寒的地方,它漫无目的的向山上爬着,直到快要冻死的时候,终于在那山上发现了一处比树洞要好的地方。
那是一座窝棚,蜘蛛发现的时候,那窝棚已经快被大雪覆盖,幸好有缝隙够它钻进去,它钻到窝棚之中,发现里面别有洞天,有足够的稻草暖身,而且还有一句死尸。
这具死尸已经冻僵,显然死了很久,但是因为气候寒冷所以才没有腐烂,死尸的衣服足以御寒,于是燃西便在这窝棚之中熬过了这个要命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时候,死尸开始**,夏天的时候,死尸只剩下了白骨,蜘蛛从此就居住在了那窝棚之中,一直靠吸取太岁皮的妖气维生,太岁皮乃是天地间的一种奇物,妖气源源不断,依靠着这种天材地宝修行,远远要比那终日依靠着吸取日月精华的妖怪要好的许多,毕竟日月精华稀少不定,而太岁皮的妖气则从不间断。
如此这般,还没到十年,蜘蛛的体内竟然已经吸纳了将近普通妖怪二百多年的道行,它虽然平日里修行不断,但是心中,却依旧挂念着那个冬天所遇到的那个孩童,它很明白,是那个人救了自己,如果没有那个人,恐怕自己当时根本就撑不到天黑,也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岁月的变迁,蜘蛛心中对那人的思念竟然越来越深,以至于它想要下山寻找那个人。
可是它也明白,自己这副身体,是不能下山的,弄不好的话,即使找到了那个人,也会把它吓死,所以它知道在山上的边缘地带埋伏着,终于让他碰见了那个人,虽然岁月如梭,带走了稚嫩和天真,他的身形已经改变,模样也不像以前,但是,那双眼睛,却从不更改,而且还有他的歌声,那是多么动人的歌声啊,以至于蜘蛛一眼就能认出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冬天的孩童。
见到他以后,蜘蛛心中十分的激动,心想着报恩的蜘蛛,便在暗中帮助他,有时候会引他寻找到果树,有时候会送一些野味到他的面前,从那一天开始,蜘蛛每日除了修行之外,便一直在暗处观察着这个少年,它自然是不能满足一直如此,它的心中,慢慢的出现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它也想要变成*人,并且和他一直在一起,你想啊,就算是每天在暗地里偷偷的望着他都能如此开心,那么如果每天都厮守的话,那该有多么欢喜?
于是它便努力修炼,终于十年过去了,它终于修行圆满,可以通过妖气幻化成*人,幸好,之前那死尸的衣服被它收藏不至于同尸体一起腐烂,就在变成了人形的那天,它换上了那套尸体的衣服,然后就决定要见那冯天养一面,于是,它便策划了这一‘奇遇’,那只野兔,在被冯天养砸死之前,其实就已经被它的妖气所杀,之后的事情,也就不用再多说了。
它望着冯天养已经走远了的背影,心中当真是一阵甜蜜,果然,这是一个值得喜欢的男子,因为,他俩有相同的东西。
虽然,那个时候的蜘蛛,还不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但是它的心中,却已经滋生了这种情感,十年的修行,让它感觉到了孤独的滋味,现在孤独的人不止它自己,我也孤独,他也孤独,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应该就不会再孤独了吧。
(昨天由于剧情的关系,更少了大家见谅,今天已经恢复,明天继续,感谢这两天打赏的朋友们,等到周五的时候再一并感谢,就这样,谢谢大家我们明天再见)
第一卷 第三百一十四章 他的眼睛(下)
第三百一十四章他的眼睛(下)
冯天养如愿以偿的娶上了一房媳妇儿,就好像是那些早已经被写烂了的故事书一样,穷小子遇到了个仙女儿垂青,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那株人参,当真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然了,引起轰动的并不是人参,而是钱,那药铺的老板并不傻,他深知宝不外露的道理,如果将此等宝物现世的消息泄露的话,恐怕十里八村儿的响马子都会前来抢夺,这不太平的世道儿,还是低调点好,名声虽然不是小事,但是跟闷声发大财比起来,还真就连根毛儿都不如。
药铺的老板也是一老油条,他明白,这等宝物,能有吊命续阳之功效,如果给别人用的话,那简直是太浪费了,现在自己岁数也大了,早晚都有那么一天,到时候再独占这人参,多活个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岂不快哉?
这也正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