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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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 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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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雄斌适时地补充上一句:“对了老五,我差点忘记,你老婆昨晚就打电话叫你去吃饭拉,。”

因为宿舍中人都以为我与张雯她们只是普通好朋友,所以说话也没有顾虑。

我在慕容倩挽上我手臂的时候就已六神无主,此时脑中更是一片空白,苦心维持多年的平衡关系在快要毕业的时候完了,全他妈完了。忽然间想起一首歌:《我的世界刹那间崩溃》……

第二百七十章久违的朋友

已经过去三天了,三天前发生的事还像是一场梦,只是我清楚地记得几个女子离开时的情景。李晓的黯然,张雯的幽怨,还有慕容倩的无奈。

我还依稀记得自己当时被七嘴八舌的逼问到好烦,破罐子破摔地说过那么一句话:“我花心,我喜欢你们每个人,行了吧?”

尽管这句话是在我心烦意乱的时候丢出来的,但我很清楚地自己,自己再无弥补的机会了。

果然,在我那句话之后,几女陷入了沉默,李晓与张雯先后离开,慕容倩幽怨地看了我两眼也走了,尽管她说过愿意成为我的情人,但也想不到我身边的女人会那么多。

宿舍人对这种事是根本帮不上忙,不知如何替我说话才好,从头到尾都只能在旁看戏。宋雄斌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事后一个劲的道歉。我没有怪他,因为这是迟早的事,之前我一直在逃避在掩饰,总有一天还是要真正明对取舍的,只是那一天提前到来罢了。

我一直没给李晓张雯与慕容倩任何一个人电话,打了也没有用,我能说什么呢?这不是误会,是事实,我一直在欺骗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个道理我很早就应该懂得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李晓与张雯同样没有给我电话,慕容倩倒是打给我好几次,说当时不应该突然出现,以招致我的难堪。其实这件事由头到尾都是我的错,慕容倩根本不知情,换做另外一个女人早愤恨不已了,她的善解人意让我更是无地自容。

思思没有知道这件事,无论是李晓,张雯还是慕容倩都没有对她说。其实她们全都知道思思喜欢我,我也喜欢思思。李晓与张雯并没有把思思视为情敌的原因是她实在是太纯洁了,纯洁到让每个人都不忍心伤害她。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她们清楚思思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太重要了,根本无法撼动得了。因此她们一直在和我一样在逃避着问题,如果没有今天这件事,早晚还是得做个了断的。

由于快要毕业离校了,思思找我的频率特别频繁,这几天还是如常。我不敢露出丝毫不快,只好强颜欢笑了。

“K&O”。显示器中跳出大大两个字。这是一款最近非常流行的网络格斗对战游戏《毁灭》,我的对手叫无敌战士,战绩显示为三十五区第一高手,不过现在已经被我连续干掉十五场了,我胸中憋着一肚子闷气,下手绝不留情,极尽侮辱之能事。每局都换着角色来玩,连被一致认为是最弱的人物“道士”也用上了,还是获胜。

这个所谓的三十五区第一高手已被我整得体无完肤,信心全无。从聊天栏中丢过来一大串脏话:“。!#%……*,操,你他妈的失恋啊,这么叼?”说完就走了,也不想以前他欺负过多少比他弱的玩家。

这句话还真是戳痛了我,再没好心情,从游戏中退了下来。宿舍除我外没一个人在,临近毕业,各种小聚会特别多,老乡,同学,朋友,情侣,协会,联谊宿舍,什么都有,晚上八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基本上不会有人呆在宿舍的,现在刚刚十点而已,离他们回来的时间还早。

刚掏出打火机想把一根烟点上,一只大手在我背后重重拍了下。我原本就烦躁,转过身去怒道:“谁!?”

一张略显颓废的脸映入我眼中,此人不修边幅,一脸的胡渣子,身上的牛仔服泛黄,似是穿了多年那样。这人我很熟悉,如果有其他喜欢摇滚乐的人见到这张脸也很可能会认得出来,他现今在娱乐圈如日中天,为万千青少年狂热喜欢的真理乐队队长——云啸。他手中还拿着一顶鸭舌帽,一副墨镜,现在他可是风头人物了,到那里可能都会被狗仔队追踪的。

在当年的莎华音乐会后不久,莎华就签下了真理乐队,乐队的确有实力,不负所望,推出的第一张专缉《梦想》就大卖,打破了新人的记录,此后更是节节高升,名气大噪。美中不足的是再也无法演奏出与音乐会上一样的,令人为之疯狂的《激情燃烧》,那晚最后阶段由我带动的旋律已被专家分析出来的确是属于“埃尔斯之迷”,当时曾引发音乐界上的轩然大波。

无数人都想知道那个神秘的吉他手是谁,尤其是音乐制作商,这样的人才简直就是摇钱树。

只是云啸等少数知情人士谨守着与我的约定,没有透露,只说我是一个不喜名利的人,怕被他人打扰了清净。除了乐队几人外,另外一个知道我身份的人是那次晚会的负责人,莎华公司的总经理刑刚。但他很明显不会蠢得把我的身份泄露出去,这样即使不能招揽我,至少也不会被其他竞争对手挖走。

别说是乐队,就连我自己也无法再弹出“埃尔斯之迷”了,那种音乐对身体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若非当时的意外情况,我根本无法完成。因此世上只有一个版本,也就是晚会上的“埃尔斯之迷”。那首歌红到发紫,经久不衰,直至现在大街小巷依然随处可闻,是迪吧舞厅必备曲子。

“吃弹药了?火气这么大。”云啸笑道。

我不是狂热的FANS,对我来说,他只是云艳艳的哥哥而已,因此我没好气的道:“是很烦,烦透了。”

云啸道:“为了什么?”

我用打火机将香烟点着,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女人。”

云啸理解地“哦”了一声,“女人”这两个字,似乎是麻烦的代言。云啸年纪也不小了,不过却没女朋友,我曾有一次好奇地问过,他就说女人太麻烦,有了女朋友之后只怕就无法专注于自己的音乐事业了。

我将一根烟递给他:“大明星,什么时候回来的?乐队那边不用忙吗?”

进入娱乐界之后云啸等人就一直努力往上爬,鲜有空闲的时候,几年都没见过面,不过电话倒是通过不少,而且每张新专缉发布的第一时间都会寄一张给我,因此并不生疏。

云啸接过烟,给了我一拳:“靠,不要这么叫我,如果当初没有你帮忙的话,说不定我们现在还是只能在酒吧里表演。”

我那晚带动的演出尽管非常轰动,对真理乐队的成名起了很大的催动作用,不过也只是催动而已,云啸他们本身就有实力,金子在哪里都是会发光的。

云啸继续道:“公司的新专缉,到北平来拍MTV外景,得呆几天,就顺道过来看下你了,怎么样,过得还好吧。”

我苦笑道:“你看我像过得好的样子吗?”

云啸很诚实的道:“不好。”?

我看着云啸那副与以前差不多的行头道:“倒是你,现在是个明星了,打扮得有点明星的样子啊,你看这裤子,又旧又破的,头发该梳下,鸟窝一样,胡子也该刮下,否则只怕会有损你的公众形象。”

云啸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干我们这一行,就是要有特色。若非特殊场合,身上挂块抹布也比穿正装好,你知不知道,我可是被评价为娱乐圈中穿着,仪表最有品位的人之一?”

看着他洋洋自得的样,我瞪大双眼道:“不会吧?”

云啸嘿嘿一笑:“上一期的《潮流》的封面代言人就是我。”

我摇了摇头,看来娱乐圈是我不能理解的。

聊了一会,云啸忽然道:“对了,艳艳也回来了。”

我听到这句话愣了下,云艳艳,这是一个几乎在我记忆中尘封了的名字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71~272章
第二百七十一章堕落

云艳艳与我之间的真假男女朋友之事,直至现在仍然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当时甚至连云啸都不知内情,还整天妹夫妹夫的叫我。一直到了云艳艳毕业,我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其时云啸已在莎华那边,打电话回来问及我与他妹妹间怎么样时,我总是含糊其辞的。云啸虽是个老粗,也看得出事情不对劲,于是又问云艳艳,估计她的态度与我差不多。云啸当时就以为我把云艳艳甩了,大发雷霆,还扬言回来要揍我。到后来云艳艳向他解释清楚后,才知道一切都是场误会。

而云艳艳毕业后到了国内最为出名的渚星艺术学院就教,此后我们就一直没有联系过,也不知道她近况如何。

处于朋友的立场我道:“她还好吧?”

云啸道:“工作还算轻松顺利的,她学校追她的男老师可不少。”顿了一下,见我无动于衷,叹了口气:“其实艳艳是真的喜欢你的,作为最了解她的哥哥,这一点我敢保证,她从来没对一个男人这么好过,即使是我也不例外。”

说起感情的事我就头疼,不耐烦地打断云啸道:“能不能不要再提女人?”

云啸道:“好,好,不说了,不过,你若是和谁出问题,无法再挽回的话,考虑下艳艳嘛。”

我翻了翻白眼:“操,你是明星还是搞推销的,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还怕没人要吗?”

云啸打了个哈哈:“喜欢她的人是不少,不过难得她这么喜欢一个人,趁她现在也在北平,要不我改天……”见我快要翻脸的样子,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和我出去喝一杯吧,怎么样?”

音乐声震天的菲尔情迪吧中,数不清的红男绿女在闪动的镁光灯下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身体,做出各种暧昧放纵的勾人姿势,仿佛要将心中的渴望尽数释放出来。这里的女人穿着普遍很性感,大胆地将极具诱惑的部位若隐若现暴露出来,其中居然不乏某些看起来才十三四岁的幼齿。迪吧旁就是钟点酒店,不时有初始没多久的人过去开房的。到处充斥着性,堕落与颓废的味道。

我和云啸面对面地坐在一张桌子旁,蓝色灯光不时映到我们脸上,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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