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东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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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东方不败-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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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久之后,她才平息了喘息道:“我还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你这么下流!”
  我淡淡一笑:“我从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也非姑娘说的那般卑鄙不堪。说起来,这全都要怪姑娘你呢。”
  “怪我?”她奇道。
  我盯着她的眼睛,那澄澈动人的眼神,如此的晶莹美丽,犹若天上璀璨的星辰:“当然要怪你,如果不是姑娘你这么般美丽动人,我又怎么会做出这样侮辱斯文的事呢?”
  听我这样一说,她又羞又急:“你!无赖!”
  娇羞无比的她,嘴角却不微微的露出了一个笑容。我知道,其实,她是很喜欢的。
  不知什么时候,我学会了这样的逗弄女人。或者,讨好美女,是每一个男人天生不需要教授的能力吧。
  笑了笑,我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问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觉。没想到姑娘你也睡不着啊。”
  她见我夸张无比,禁不住掩嘴一笑,那瞬间的风情,竟然如此的动人,直把我看楞了眼。唉,转生以来,我的定力差了许多呢。
  “看什么,呆子!”姑娘见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脸上微微一热道。
  这一声呆子,将我的魂儿叫上了天。我心头一热,嘴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脱口而出:“看美女啊。”
  话音出口,那原本有些暧昧的院子,顿时寂寥下来。
  金色的月华下,夜风徐徐,摇的树影婆娑。我们两人站在院中,双目互望,所有的心思都尽在那缕缕交流的目光之中。
  我用眼神告诉她:你很漂亮。
  她眨眨眼,状似不屑:才不用你说哩,本姑娘本来就很美丽。
  我笑笑:在我面前就更美丽了。
  她清澈的眼神仿佛也有了羞意:那,在你心里,我是不是最美丽的呢?
  是不是最美丽?最美丽?我的心神如被重击,恍惚中,那袭白衣又在眼前浮现。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在我心中,最美丽,永远是她吧。心神摇曳,时光仿佛又转回了初见她时的那一刻。原来,那瞬间的时光,早已成为了我心中的永恒!
  不知天上这轮明月,是否将我于她一齐辉映在同一个天空下。我心头瞬间转过万般心思,却最终想起,那个人,已经永远不可能属于我了。
  罢了,罢了。万事皆休,我深深的望着此刻眼前这个可人儿,淡定的笑了笑,毅然转身回头,飘然欲去。
  情之一字,伤人心,动人魂,害人神。我再也不要和其沾边,就让一切,都随之远流吧。
  “你站住!”身后的她,垂然欲泣,哽咽出声。
  我闻声止步,却没有回头,也没有出声,任凭微风拂身,吹动衣袂纷飞。
  “你,有爱人了?”背后的声音小心翼翼,却又悲痛欲绝。
  爱人?她,是我的爱人吗?我无声一笑,苦涩无比。那个白衣如雪的身影,也许,根本就想不起我了。
  断了吧,断了吧,一切都是我的罪孽,就让我一个人承担吧。我,缓慢,而坚定的点了点头。
  身后传来她踉跄的步伐声,随即再没有声息了。我颓然长叹,静静的转过身,她原本站立的地方,已经湿润一片。在这明媚的月光下,似乎还反射出几点晶莹。
  我知道,我伤了一个女人的心。
  谁知道,我的心,却早已伤透?
  夜空下,我一人独立,安静的抬头望天。有人说,天上的每一个星星,都对应着地上的每一个人。我不清楚哪一颗星星是属于我的,但我觉得,那定是一颗孤独的星星,它身边,一定也和我一样,没有其他的存在。
  那一夜,我不能寐。原本以为已经平淡的心,突然被打乱了。这时我才发觉,原来,我的心里一直有个结。也罢,身在江湖,原本便不能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或许,我是该出去走走了。
  我收拾好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就两三件衣裳,几本书而已。随便打个包裹,便是我的全部家当了。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向东家告辞,毕竟,人无信而不立。在这里这么久了,好歹,在走时也得向人家说一声。
  “为什么要走?”
  是我听错了吗,在我将自己准备离开的事告诉了这位一直背对着我的曲大小姐时,她的声音竟然隐隐有些激动?
  我恭谨的道:“是的,多谢大小姐这么长时间以来对我的照顾。不过我现在得离开了。”
  她默然无语,良久之后,才轻轻一叹道:“好男儿志在四方。为什么,你们男人总是喜欢到处漂泊奔波?难道,就没有一个地方,或者,一个人值得你们留恋吗?”说到最后,声音低到极点,若不是客厅里再无其他人,寂静至极,我差点就听不清了。
  然而听虽然听清了,对这句话,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或者,她本来就不是对我说的吧。
  “你去帐房支取二十两金子,就说我吩咐的。”曲若彤道,她今天身着一件鹅黄色带着浅绿缀饰的衣裳,尽显其修长优美的身材。只不过,却一直没有转过头让我看看她的面容。
  ……
  带着一丝遗憾,我走出了曲府。走了几步,回头看看那熟悉的院墙与大门,我心中慨然长叹,曾几何时,自己,已经将这里当做了家。
  而现在,心中的忐忑,就像一个即将离家的少年。我再次深深的望了望那朱红的大门,闭闭眼,将所有在此的记忆牢牢锁进记忆深处,然后毅然回头大步离去。
  只是,我不知,当我的身影渐渐消失后,曲府的大门却倏的拉开。一张梨花带雨的容颜默默的看着我离去的方向,浅绿色的凤簪在朱红色大门的映衬下,竟是,如此的悲戚……
  
  正文 第九章 万马帮
  万马帮并没有马,它不卖马也不养马。之所以取名叫万马帮,据说是其帮主雄才大略,立志让“万马齐喑”,所以才取的这个名字。
  不过,虽然帮主雄才伟略,可是手下不硬,撑了这么多年,万马帮仍旧只是一个地方性的帮派。
  这种事在江湖已经屡见不鲜了。江湖,是一个讲究绝对实力的地方,纵你智比天高,若是没有一身功夫,照样叫你命比纸薄。
  我现在的身份是万马帮中的一个新人。
  离开曲府之后,我四处游荡,正巧碰上了万马帮招人,就去面试,一番考核下来,进入了这个小帮派。
  现在的江湖帮派,早已不像以前那般无组织无纪律了。他们秉持精英团队,刻苦学习,真诚合作的理念。如果你没有一技之长的话,那么非身家清白者不收,非吃苦耐劳者不收,非潜力可期者不收……
  不知是哪一个帮派首先提出了“帮派即我家,我爱我家,我爱我帮”的口号,并以此大大提高了帮内的凝聚力,发挥了非同一般的战斗力量。以致几乎所有的帮派都以此为鉴,纷纷提出各种口号,或者各种方法将帮众的个人利益紧紧捆绑在帮派的利益上。
  而万马帮的口号是“对同志要如同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像冬天般的冷酷。”……
  万马帮的帮主,自诩为雄才大略的伟丈夫却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
  对于“伟丈夫”这三个字,她有自己的理解:“这三个字不就是形容如同我这样有大志向,大能力的人吗?谁说‘丈夫’一定是女的,皇帝都有女的呢,更何况丈夫呢?”
  帮主叫吴钕,非常有男儿气概,说实话,我很佩服她。
  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我面试的时候,面试的考官问我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以前在曲府做花王。
  主考官大笑,旁若无人的道:一个做花王的也想学人走江湖。
  马上他就笑不出来了,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的吴钕冷着脸,狠狠的抽了他一个耳光,扔下一句话就走了:做花王的怎么了?我以前是个丫鬟!
  很快,我就被录取了。并且直接隶属于帮内最具有杀伤力的小组,帮主的妹妹——杨扬率领的亲卫队。之所有说是“最具有杀伤力”,那是因为组内除我之外,全是都女的,而且百分之百都是美女。
  有一句话叫温柔乡是英雄冢。“冢”就是坟墓的意思,十多个温柔乡,最起码可以杀死十多个英雄的战斗力,如果这样的杀伤力还不能称之为最,我不知道,什么样才能叫“最”了。
  不过,我觉得,也许在我还没见识到她们变成英雄冢的时候,就会先给我立碑一块,叫做“斩空之墓”了。
  也许是因为我是组内唯一的一个男人,又也许我老实木讷的外表容易引起女人的母性,又或许……反正我每天都会被亲卫队的其他人戏弄。呃,又或者应该称为“调戏”?
  这种在外人看来作为男人应该是趋之若骛的事,对于我来说,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噩梦了。且不说每天足以累死一头牛的活,光是一群人在你耳边唧唧喳喳个不停,就足以让你得个神经性紊乱什么的症状直接躺医院。有人说,一个女人等于三千只鸭子。听了这话后,我很想找个菜市场——如果能把我身边的女人当鸭子卖了,我得赚多少啊?
  其实,她们都是群善良可爱的女孩子。看到流浪的猫狗会心疼,听到感人的故事会流泪,即使见到春花秋月,也会莫名其妙伤感的女孩子。帮内的人都很喜欢她们,很照顾她们。她们,就像是一群任性而可爱的小妹妹一般,让所有人为之疼爱。
  我也很疼爱她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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