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伸出援手,甚至没人在窗户后窥视。所有门窗统统紧闭,超过一半的屋子在致哀。啊,十人出征一人回,戴佛斯心想,牺牲的不止我儿子。愿圣母怜悯所有人。
城堡大门也紧紧关闭。戴佛斯用拳头敲打镶铁钉的木门。无人作答。他改用脚踢,一次又一次。终于,一个十字弓手出现在上方的堡楼,从两个高大的石像鬼间望下来,“谁?”
他把手拢在嘴边,仰头喊道:“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求见国王陛下。”
“喝醉了吗?走开,别烦了。”
萨拉多?桑恩警告过他。于是戴佛斯改变策略,“那么,请让我儿子出来。他名叫戴冯,是国王的侍从。”
守卫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你是谁?”
“戴佛斯,”他喊,“洋葱骑士。”
那个脑袋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走开。洋葱骑士在河上阵亡,他的船被烧了。”
“他的船被烧了,”戴佛斯表示同意,“但人没死,就站在这里。城门守卫队长是杰特吗?”
“谁?”
“杰特?布莱伯利。我跟他很熟。”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他已经没命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呢?”
“这我倒知道,他在黑水河上给烧死了。”
“钩疤脸威尔呢?公猪哈尔呢?”
“死了,都死了,”十字弓手说,脸上突然浮现出怀疑。“等在这里,”说完他又一次消失。
戴佛斯耐心等待。死了,都死了,他郁闷地想,还记得哈尔油腻的上衣下白胖胖的肚皮,记得鱼钩在威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女士脱帽的姿势——不管面对五位还是五十位,不管出身高贵或者低贱,他都那样彬彬有礼地致敬。他们有的被淹死,有的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成千上万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守护国王了。
他正出神,弩兵突然回来,“绕到突击口去,我们放你进来。”
戴佛斯依令而行。领他的卫兵他都不认识,只见他们扛着长矛,胸前绣有佛罗伦家族的鲜花狐狸徽章。出乎意料地,他们没有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拱形的龙尾门,下到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目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戴佛斯问。
“我怎知道?我讲了,等着。”说罢,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
伊耿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黑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玫瑰和耸立的刺棘丛,淤泥地中生长蔓越橘。
他们为何带我来这儿?戴佛斯不明白。
附近传来铃铛轻响和孩子的欢笑,弄臣补丁脸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摇摇晃晃,古怪横行,希琳公主则风风火火地紧跟在后。“站住,”她对他大喊,“阿丁,你给我站住。”
弄臣看见戴佛斯,竟真的猛然站住。他单脚跳来跳去,锡桶鹿角盔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叮,叮,他唱道:“弄臣血,国王血,处女大腿也流血,链子拴宾客啊,大人,链子拴新郎啊,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差点就赶上他了,但他唱完却立刻跳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拔腿就追。此情此景,让戴佛斯不由得笑了。
他用手套遮着咳嗽,不料另一个小形体也从灌木丛中冲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把他撞倒在地。
男孩也同时跌倒,但立刻翻身而起。“你在这儿干嘛?”他边拍尘土边问,这孩子漆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则蓝得令人吃惊,“我跑的时候,你不该挡道。”
“没错,”戴佛斯表示同意,“我不该挡道。”他挣扎着起身,不料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不舒服?”男孩扶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要叫学士吗?”
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象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喔!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是的,但没有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他活不下来。”
“史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削掉我的手指。”他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削掉你的手指。”
“您说得没错,王子殿下。”是的,劳勃跟史坦尼斯不同,这孩子像他,也像蓝礼。想到这里,他焦虑起来。
男孩刚要开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戴佛斯转身,只见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带着十来个卫兵,沿着花园小径走来。卫兵们穿着加垫上衣,胸口绣有光之王的烈焰红心。后党人士,戴佛斯心想,突然又开始咳嗽。
亚赛尔爵士矮胖结实,酒桶一样的胸膛,双臂粗壮,腿脚弯曲,耳毛密集,身为王后的伯伯,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有十年之久。他知戴佛斯深受史坦尼斯信赖,故而对他颇为礼遇,但这回开口时,语调却冰冷而无礼,“戴佛斯爵士,你竟没淹死,真是奇迹。”
“洋葱会浮起来的,爵士先生,请问您是来带我觐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带你去黑牢的。”亚赛尔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取走匕首,他想刺杀我们尊贵的女士。”
第十一章 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当托伦带着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于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阉鸡呢。”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别动,否则我射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他干吗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