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甘为老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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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首甘为老婆狗-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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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子,您没事吧?”

    黎叔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看了看被施斌抱在怀里的我,一脸不耐烦。只是这时我也顾不得和他争吵,想起刚才在那鬼屋里淌下的血,暗骂自己怎么这么没有眼力,抬头伸手去拨开他额头下的碎发,这才看见他头都裂了一条缝。黎叔见了也是一惊,立刻从怀里摸出一个瓶子给施斌递了过去。

    隔着老远我也闻到了瓶子里面的腥味,而且它的颜色也毫不伪装的是血红色。

    小时候看的电视里,吸血鬼被人重伤之后都要抓人吸血来疗伤,原来这是真的。我理智告诉自己这没什么,但情感上却让我觉得有些受不了。

    “这点小伤还不用喝这个。”施斌淡淡瞄了一眼就再也不看。

    “可……主子,你这硬闯东陵君的结界……”

    黎叔话还没说完,施斌就提气走了。我在他怀里,想了想这结界该不会就是那鬼屋散发出来的吧,那他这受伤?心下一顿,开口问道:“施斌,你是为了我才受的伤?”

    他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你别臭美!”

    这厮,我本还想说,如果是为了我而受的伤,那么至少他可以吸我的血来疗伤。反正他这厮平时咬破我*喝下去的血也不少,我就当无偿献血,做个良好市民。

    ——————

    当天晚上,林子堂和他的小表妹来敲我们的房门,见了我缓了一口气道:“刚才走几步回头就没看见你了,还以为你出什么事儿了,见着你回来就好。”

    施斌对他完全没有任何表情,见他说完这句话就把门给关了。我倒在床上,由于屁股痛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把身边的一个枕头扔过去咆哮道:“你这妖孽要干嘛?怎么这么没礼貌。”施斌看了看我,仍旧是惨白的脸,“如果你要我去吸他的血的话,我会考虑给他好脸色。”

    “你……你简直……”简直让人发指!我气结,看着立在床前的施斌,沉痛说道:“你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和小孩子一般见识不是就太那什么了吗?”

    我移了移*,把他的位子给让出来,打算好好说教一番,而且最重要的是问问今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是之前说古墓会出什么茬子吗,怎么到现在除了我屁股受了点伤其他也没发生什么。对了!那时候的地震,这个大家总应该都感觉到了吧,怎么一路走来街上的人却仍旧干着之前的事儿。现在的人们这适应能力也太好了点吧。

    “你这个小脑袋又再想些什么呢?”施斌看着我嘴里噙了丝笑,只是这脸色真的是惨白了点。

    我伸手拨开他的碎发,这时额头上的伤已经好了,连一个缝都看不见。“你老实对我说,今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此时正在外间的黎叔突然从后面走了进来,身上已经又换了见黑色的衣裳,我想他定是觉得我今下午拉他的衣服沾上了汗味,这才换了一套。这真真是败家之典型,我被他这突如其来换衣服的速度弄的头一晕,他已经把怀了的东西送到了施斌的面前,弓着身子一副肃然之意,“主子,东陵君已经去古墓了。”

    我一愣,怎么又是东陵君,难道黎叔口中的东陵君就是今天晚上看见的那尊水月观音?

    施斌随手把黎叔递过来的东西吃掉,然后又看了眼我道:“你很好奇?”

    说到底,还是前夫了解我。

    若说结婚前我们恋爱时还算相敬如宾,但婚后的日子那完全就是鸡飞狗跳、家无宁日。然施斌这妖孽总的来说经过两年时间还算是彼此知根知底儿,日子虽闹腾但胜在有趣。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怀疑,他是不是暗恋了我很多年至今才敢说,因为他对我的了解比我爹娘,不,比我自己都还熟。

    他见了我两眼发光,直愣愣的冲着他傻笑,但也答应的很是干脆。“如若你要跟着我去看热闹,到时可记住了趴在我背上,半寸都不得往下移。”

    听他答应,我自是欢天喜地,但同时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浮现在我脑海中。

    “妖孽,很危险吗?如果危险到我这条小命,那么不看这热闹也成。性命重要,性命重要。”

    黎叔看着我,冷哼了一声,“本性难改”。

    ————————

    【作者有话说】

    【人物档案&;庄欢】

    姓名:庄欢

    年龄:看上去23(但实际已经27)

    昵称:欢欢、欢儿

    身高:168cm

    体重:52kg

    喜欢的颜色:黑、白、灰

    血型:A型

    生日:5月25日(双子座,所以她的性格时常飘忽不定,甚是诡异)

    讨厌的东西:施斌、蛇、老鼠尾巴

    喜欢的东西:冰欺凌、面条、麻辣锅

    初恋对象:林子堂

    最大愿望:在保住小命的前提下赚大钱

    性格:小事上精明,大事上迷糊,遇事不能解决就选择逃避。市侩、容易被激怒、典型吃软怕硬。



………【16 古墓迷情】………

    到达祁县那座深埋在地底的古墓后,谁知此时却如同洪水刚过,巨石皆被冲碎,一旁临时搭建起来的考古人员的帐篷也被冲塌。不远处的庄稼也被浸坏了,脚下的路早已被泡软,我伏在施斌的背上也闻到一股腐臭味。放眼望去,古墓里早充满了水,上面漂浮着几具猫狗的尸体,发胀发臭。

    古墓的另一边则是躺着几个分不清容貌的人倒在了一起,也不知是死是活。

    我被这场景给吓的全身发软,手上不由一松,幸得施斌发现的早,手往后一扶,让我稳住了身形。

    “不要怕。”他回头看着我的侧脸,轻轻安抚,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温暖人心。

    结婚以来,我同他时常拌嘴,把它当做两*居家必备良品,故而这种软下来掏心窝子的话却是从来不曾说过。真没想到,居然现在听来却比他求婚时那一番话来的更为熨帖人心。

    四周一片颓乱,劫后灾场。

    我四下观察着,施斌也慢慢挪动着步子,黎叔和他身上都密布了一层橘黄色的光。

    这座古墓显然一看就是家庭显赫之人所有,黎叔用力把盖在古墓门前的水给震开,便可以看见泥土下的千斤闸。这千斤闸一般是贵族才能用的,一般寻常百姓哪里有这么财力来修建这么一个劳财伤神的大门。

    拉开千斤闸,黎叔从怀里拿出一枚硕大的珠子,这颗珠子在黑夜之中闪闪发亮,不一会儿竟通身都亮了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我诧异地看着施斌。他是黎叔的主子,奴才的就是主子的,那这颗这么大的夜明珠该请也一定是施斌的。真是没想到,他这么一个古董商人原来有这么多稀奇古怪之物。

    思到这儿,我突然想起来,我同他结婚之前并没有办理什么财产公证,想来,这次如果回去定要把他的财产吞下一半来。

    真没想到,我庄欢这样一个无产阶级居然可以对那么一个封建大地主使用“均富卡”,从此翻身当上主人。

    “你的口水要淌了我一身了。”

    施斌嘴角扯着笑看着我,一副调侃之色。

    听他这么说,我下意识用手抹了抹嘴,然后横甩过一记眼刀过去,这妖孽这么大把年纪还不学好。我羞极生怒,挣扎着从他背上跳下来,但他的双手就如同一双大钳子捆住我让我不能移动半分。

    黎叔见了我俩这番幼稚举动倒是见怪不怪,他肯定琢磨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个道理,竟然自己一个人拿了珠子先走了进去。施斌背着我跟在他身后也进了古墓。

    还没靠近主殿我就感觉到施斌背上的肌肉开始紧绷起来,待到进了主殿也就是冥宫的时候,只见大殿里除了躺在中间的一个人之外再无半点东西。哪怕就是去寝殿的门也不见一个,偌大的空间却仿佛是个死胡同,让人后背生寒。

    ——————

    地上的那个人躺着,不动。

    这时施斌才把我从后背上放下来,然后在我额头上以手结印一压,这才往那人躺着的地方走去。

    施斌前脚一走,我赶快跟过去,此时黎叔伸手一探他的鼻端,然后收手。我心下好奇,见也没什么危险,也学着黎叔的摸样再探一次,一点气息也没有!把手往下移,碰到他的手腕,手上没有脉搏,身体没有温暖,什么都没有了!他连命也没有了。

    始料不及!

    他竟是今晚在鬼屋见到的那尊水月观音,他怎么会在这里?

    眼看着他毫无生气的脸颊,忽然间无比空虚。这个细致的多情的美少年,如画的眉目变成一张终于化为乌有的人皮。

    施斌和黎叔此时却是在不停敲打四周的石壁,皆是稳实沉闷之声,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空洞之处。

    我正想走过去跟着一起敲打,不料那尊化为人皮的水月观音竟陡然站了起来,径直朝着我颈脖处张开口。我看着这番诈尸,心下大骇往后一倒,仍旧红肿的屁股一着地愈加生疼了起来。就在我等着他来咬我的时候,谁知我额头上突然金光四射,射出一股极大的推力,生生把这尊死而复活的水月观音给震了开去。

    心神还未定,施斌早已移了过来,看着躺在地上的人冷冷说了一句,“自寻死路!”

    眼看着施斌伸手正想对水月观音做些什么的时候,我急忙扯住他,指着地上不知死活的人问:“他也和你一样?是吸血鬼?”

    话一出口,我又觉得不对。施斌虽然脸色也白、身子也凉,但却是有温度有脉搏有心跳的,和地上那活死人全然不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我心下越发好奇了起来。

    果真,施斌脸色发青,“你以为我和他竟是同族?”

    我从地上爬起,又巴巴爬上他的背,附在他耳边低语:“不是同族是什么?”

    这水月观音委实不太经打,本想让施斌这货看了他的花容月貌好生自惭形秽一番,哪里想打那位大爷连手都不曾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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