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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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笑-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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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有关哈克贝利·费恩的故事以后,就对密西西比河尤其心向往之。这种“心向往之”,几乎为每个在密西西比河谷住过的男人所暗怀。可伟大的河流之父现在却显得空洞而寂寥起来。这条迷失之河或许标志着美国中部的黄金时代已然过去了……那时河上充斥歌声与欢笑、污言秽语、货物的气味以及舞蹈的黑奴,到处,到处都充满了生命力;那时河上停满华丽到夸张的大船,小舢板沿河而下,说话声和歌声划破夜晚的宁静……那是怎样的一个水中的国度啊。内战以来,为了保卫这条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河流,中西部的人们都奋起了。
  “不过,大河的敌人太聪明了,不是吗?他们一来就动手把河给拦断了。他们造起铁路,让大河丧失生机。从此以后,密西西比河就像门上钉着的大头钉一样死气沉沉的。”
  “如今它沉默了,这条大河。在泥滩之间缓慢爬行着,在充满痛苦的小镇之间缓慢爬行着,仍然蕴含过去的力量,却变得陌生而沉寂起来。它被遗忘了。就那么几条驳船往来载客。再没有华丽的货船,再没有污言秽语,也没有人歌唱,没有赌棍……没有了生命力。
  布鲁斯·达德利沿着河流一路打着工回旧港。他想到,假设马克·吐温回到密西西比河边,看见它往日的繁华就这样被铁路无情扼杀了,也许会悲从中来,说不定会就此写一个长篇史诗。可能的就是,他会写一写那些消逝的歌声和欢笑,他会写一写这个工业时代的悲哀。而不是,像他实际上所做的那样,写无关痛痒的事,幽陈词滥调的默。
  唉,可是啊,我们不能总跟时代对着干,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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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笑 第三章(1)
暗笑 第三章
  布鲁斯抵达旧港的时候其实并未多想献给密西西比河的那篇史诗。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关于这事他已经思索了一年,不过无法诉诸语言罢了。他离开芝加哥,离开在报社工作的妻,离开曾同妻一起工作过的报社。就怀揣区区三百美元开始了一场冒险。这是有原因的,他想,但他现在还不愿意把原因想得太明白。蓄胡子也不过是自然而然的,并非害怕有一天被妻找到而有意为之。他觉得人间蒸发并且变更身份重新开始一段生活是个绝妙的主意。倘若没有这样干脆利落,而是居然跟妻提起了自己的去向,以及要去做些什么,她势必要跟他促膝长谈,势必要狠狠争执,势必又要强调男女各自负有责任。
  他同波妮丝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太平等。布鲁斯觉得这不是妻的错。“是我惯出来的,这种优越感。”他顾自笑一下,想道。他记得自己跟她说的那些话,他说她超凡脱俗,夸她貌美,赞她才识过人。他一度甚至觉得,由这个女人会产生出一种奇迹。可能的就是,他说这些话不过是因为他自己有崇拜的需要。他就是这样经营这段关系的,绝少去想她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卓绝;而她呢,她信了他,认真严肃的认为,自己也许的确是个女神。最后,他却不再喜欢他一手促成的这个她了。
  假设有个把孩子的话,他是决不会突然抛弃她的,但事实正好相反。事实上,她根本不想要孩子。“就是要也不跟你要,你这人太玩世不恭了。”她这么说。
  布鲁斯了解自己的玩世不恭。报纸这行他干了十年,十年以来他却总想干点什么别的……主要是想写作。然而,一旦开写,最后又总落得无疾而终。这令他厌倦。可能的就是,报社这一行干久了以后,风格意识笔调都已受了新闻行话的毒害,越往下干就越出不来东西。事实上,一名新闻从业者根本就无需自己动笔。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业余写手,一个电话就可以把你的稿子转嫁出去。于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布鲁斯的灵感几近干涸了。
  不过,正是这些写手把报章粗制滥造成了八股文。业内情况一年比一年糟。
  也许在内心深处布鲁斯始终对于写作脉脉含情。他想要缓慢地、小心翼翼地去尝试、去摸索。对于他来说,文字如珠宝,需一丝不苟地对待。如有可能,他恨不得给文字也做个托,像珠宝似的把它们搁在托上陈列。
  哦,还有举世瞩目的一战。政府最喜欢报导的新闻选题。
  可布鲁斯对战争毫无兴趣。在那段操蛋的时期里,他勉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诸如凶杀、火灾、打击盗版、劳资冲突这一类的小事上。不过很快,对这些事情,他也厌倦了。
  就连波妮丝都觉得布鲁斯一无是处。她一边轻视他,一边又有些怕他,指责他玩世不恭。难道他花了十年时间,就只成就了一点对于生活的轻蔑吗?
  这一刻,布鲁斯正在一个汽车轮胎制造厂给轮子上涂料。他身无分文,只好做起了这差事。
  河岸边硕大无朋的砖砌厂房里,一个狭长的房间中,透过窗户,可以望到厂间的空地上,一个男孩正把漆好的轮子挂到车旁的短桩上晾干。
  布鲁斯的位置恰好在斯庞齐边上,对此他深觉幸运。他对旧日所交往的知识分子男女已然厌倦了:新闻记者一心想写小说,为报纸和广告画插图的女性女权主义者一心想要个所谓的工作室好坐下来大谈艺术人生……就是诸如此类的男女。 。 想看书来

暗笑 第三章(2)
斯庞齐的另一边是一个阴郁乖戾的家伙。斯庞齐常常像布鲁斯使个眼色低声谈论起这个人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他怀疑他妻子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而且事实是她的确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可这孙子又不敢干涉。所以就整天耷拉着脸。”斯庞齐说。
  斯庞齐以前就是旧港镇上给车厢上漆的工人,那年头人们对轮胎制造业还没有概念,许多人甚至不知道汽车。有时,斯庞齐也会向人谈起成为一名上漆工人以前的经历……那时他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谈起过去的日子,斯庞齐就充盈起一股自豪感;另一方面,他对眼下这份给轮胎上涂料的小活儿十分轻蔑。“这活儿谁都能干,”他说对布鲁斯说。“喏,比如你。你压根儿是个生手,但你铆足了劲儿去刷也能跟我刷得一样快,而且还一样好。没劲!”
  斯庞齐的境遇怪不了别人。如果他愿意,他完全可以通过溜须拍马升任表层加工车间的工头职位。小格雷先生每个月都要来车间视察一次。一到那时,几乎人人都自觉垂首含笑,极尽力讨好之能事。
  可斯庞齐就不。他太熟悉格雷一家了。他认识小格雷的时候,这个目下已然长成超级讨厌鬼的家伙,还是一个小毛孩。以前斯庞齐曾在自己的店铺里给格雷家的马车做过加工,老格雷有时会带着小格雷到店里来验工。由于从小见识过斯庞齐,小格雷心里一直根深蒂固地认为他是个酒鬼。
  顺带一提,格雷家的马车是老西尔·穆尼做的。他的店就开在斯庞齐·马丁表面加工店的旁边。
  那个下午,布鲁斯还是个孩子,而斯庞齐还有一爿自己的店;那个下午这个巧手的斯庞齐才花了几个小时,就把银行家格雷先生的马车弄得漂漂亮亮的了。他刷漆已经出神入化,刷轮子的时候甚至不用看,就能把每一个角落刷到位。大多数人做事的时候安安静静的,可斯庞齐的嘴却从不闲着。在布鲁斯身后一墙之隔的房间里,有这么一台机器,整天持续不断制造低沉的工业噪音。但斯庞齐就有本事恰好将自己的声音凌驾于这个隆隆声之上。他拿捏重音之娴熟,使他说的每一句话,虽在噪音干扰的背景下,却于干活的同伴们清晰可闻。
  布鲁斯看着斯庞齐的手,模仿得甚为吃力:斯庞齐就这么优雅地拿着刷子,动作轻快柔和。刷子蘸饱了,油漆却一点都不会滴下来。涂层绝没有一星半点的不均匀。涂抹的动作像极了某种爱抚。
  与此同时,斯庞齐还述说着那些过去的日子:他有个自己的店,给老格雷一家粉刷过马车。在他不断述说的时间里,布鲁斯则不断想到自己如何轻易地离开了自己的妻。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类似冷战的东西。这在他们是常事。波妮丝给星期天的报纸写专栏,还在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小故事。接着,又在芝加哥加入了一个作家俱乐部。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布鲁斯在自己事业上唯一的作为却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自己的工作量……只去做那些必须要做的事情。于是,波妮丝越来越看他不惯。很显然,在波妮丝的面前,正横陈着一份事业:为周日报纸写专栏,成为一个成功的杂志作家。有一段时间布鲁斯常跟她去参加那些作家座谈会,去工作室看男男女女谈天说地。在芝加哥有一个地方,就在公园附近的四十七大街那儿,有一些从世界博览会时期就存在的小楼,里面住着许多作家和画家。这么着,波妮丝也想跟他一起搬去那里,以便亲近那些写字的拍照的爱看书的爱谈书的爱谈摄影的人们。她一再提起这些宏图大志。她是否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在屈就他了呢?

暗笑 第三章(3)
布鲁斯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正在一个工厂上工,这一情景结合刚才想到的“屈就”问题,令他不禁失笑。噢,还有一天,他同波妮丝一起去肉市买晚饭要用的肉块。他记得自己注意到,一个肥硕的老屠夫如何在自己的位置上操纵着手中的刀。当时他同波妮丝一起站在队伍里等着买肉。哦,他被此番景象彻底迷住了。以至于,竟没有注意妻对自己说的话。占据他脑部沟回的,是那老屠夫的纯熟手法。这景象对他来说颇有意味。男人的手以一个不动声色的姿势掌控着四分之一块牛肉……这种若无其事的纯熟,恰恰象征了布鲁斯希望自己在面对文字时所具备的游刃有余。可他或许从未驾驭过文字。因为文字的狡猾和稍纵即逝,他或许甚至有些害怕它们。又或许,布鲁斯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驾驭什么。可能这才是他的问题。不知道自己想要驾驭什么。那么,为什么不去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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