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冲手下轻轻吐出一个字后,领头的第一个动手,还在跪地求饶的阮富贵顷刻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死尸。
天气越来越闷,转瞬间乌云密布,对野狼族的士兵来说是好事,就地挖了个大坑将尸体掩埋,大雨很快就将地面上的血迹冲了个干干静静。一点痕迹都不留。
大雨中策马狂奔的蓝雨在心中悲叹不已,虽然她名字中有个雨字,但是不表示她喜欢下雨天,尤其是脸上还血流不止的时候。
为了怕人被人追上,蓝雨中途只停下扯了一节裙角稍微半个脸颊,其他的也不顾不上了,雨中狂奔的结果是那匹马终于在黄昏的时候跑到虚脱而死。
蓝雨体内真气窜动,她只能一头扎进茂密的树林里,还好这时候雨天停了。
有时候人的潜能真是无限的,蓝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在脸颊剧烈的疼痛,身上的衣裳尽湿又冷又饿的情况下在荆棘藤蔓遍地的山中行走。
待找到一处阴冷的山洞的时候,蓝雨只觉得全身难受,找了一丛树枝遮住洞口,她赶紧做些按血桃老头教的方法运功调息。
她旧伤没好就又强行突破封禁,像一个本来已经快好的伤口又重新被割开,蓝雨拼命调息压抑着体内乱窜的真元。
但是她觉得身体涨得难受,总觉得有一股气要破体而出,她知道那就是她本尊凝结的真气,她没有内丹,所有的功力都凝结在本尊内,现在就要化作真气溢出了,要是压制不住她一定会功力尽丧的。
危急时刻,洞口传来声响,蓝雨心里一惊,“是谁?谁在外面。”
这一叫不要紧,她分了神,只觉得血气翻腾,顿时晕倒过去
第二百四十九章 参族
前世蓝雨看过不少电视剧,里面某些柔弱的女主角遇到棘手事的时候就喜欢晕倒,一晕倒所有需要她解决的事就有人代劳了。
蓝雨一路倒霉,这次终于享受了一次主角待遇,醒来的时候发现体内混乱的真气已经恢复平静,虽然说伤口没有完全好,至少性命无碍了。
再望四周,她已经不是在阴冷的山洞中。这里绿草如茵,鲜花怒放,往远一点看,是陡峭入云的山峰。
而她正躺在一块绿草编织的毡子上,身上一件换了见干净的麻衣,看来她是被“人”救了,只不过救她的人呢?
正想着,草丛里突然钻出一个胖娃娃,白白胖胖粉雕玉琢一样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看到她醒了,高兴地挥舞着胖胳膊迈着小断腿跌跌撞撞的跑过来,奶声奶气的喊:“(Jie)(Jie),你醒了太好了,爷爷说你今天能醒,我就赶紧过来看了。”
“你是人参娃娃?”这样的造型蓝雨很快就想起了,当初在云州时候救的那个人参娃娃。
“是啊!是啊!(Jie)(Jie)你还记得我,不像以前跟我玩的那些朋友,过几年再见他们都不记得我了。”人参娃娃兴奋得连连点头。
“娃儿!叫你不要来,你怎么那么不听话?”一个听起来非常苍老的声音响起,蓝雨看过去,是一个须发皆白身材矮小的老人,最特别的是老头眉毛和胡须都长得快要拖地上,身上穿的跟她身上料子一样的麻衣。
蓝雨急忙冲老人行礼:“蓝雨见过前辈。”≮我们备用网址:。。≯
老人笑道:“姑娘不必多礼,姑娘已经昏迷三个月了,老夫想着姑娘今天该醒了。”
她已经昏迷三个月了么?蓝雨闻言陡然一惊,三个月不吃不喝,忙掐了一下自己的手,会疼,应该还附在人的身上。
“爷爷,(Jie)(Jie)醒了,我可以带她到家里去玩么?”人参娃娃见两人忽略了他,忙蹦到老人身边摇着他的手问。
“胡闹,族里的规矩,外人不得进入。”老人虽然是呵斥孙儿,眼里却包含着满满的慈爱。
人参娃娃不高兴的翘起小红嘴:“(Jie)(Jie)救过我,怎么能算外人呢?”
老人眼一瞪,口气严厉起来:“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听话呢?告诉你多少次,不是我们同类的都是外人,叫你别偷跑出来,每次都不听,快回去,小心族长关你禁闭。”
人参娃娃委委屈屈的看了蓝雨一眼,小声道:“那我先回去了,(Jie)(Jie)再见,明天我再来看你。”
待人参娃娃蹦跳着消失在远处的树丛之后,老人才略带歉意的看着蓝雨:“姑娘别介意,为了我族的安全,我们必须如此。”
蓝雨表示很理解,人参这样贵重的东西,天下多少人和妖觊觎,若是让人发现一大群会生出多少贪婪之心,他们的住处当然得隐秘,只怕周围还设有不少禁止法术什么的。
“多谢前辈的救命之恩。”蓝雨冲着老人就又是是深深一拜。
老人急忙道:“姑娘不必多礼,说起来我们不过是报恩罢了,我只能替你压制住体内的真气,姑娘的伤只怕还要修养一段时间。”
蓝雨再次点点头表示理解,这伤若是能轻易治好,只怕血桃老头早就帮她治好了。
蓝雨和老头之间没有别的话好说,老头没有问蓝雨怎么受的伤,只教了她另一种疗伤之法,同是可以救人的珍贵药材,他们参族不时也有族人受伤,因此他们也有一套疗伤之法,比同为珍贵的药草,他们人参一族的比血桃老头的效果更好。
但是蓝雨毕竟受过几次重创,必须慢慢修养,因此便留在了这个叫翠云山地方慢慢疗伤。
中途只有人参娃娃溜出来找她玩过几次,她在没有见过别的人和兽,山中岁月容易过,眨眼间三年就过去。
蓝雨已经完全恢复,不能消极怠工,虽说血桃老头给了她百年的时间,但是天下之大,要全部走完几百年恐怕都不够,只能碰运气了,说起来她倒不是全然倒霉,至少命比较长,每次都能绝处逢生。
人参娃娃好久没有来了,蓝雨在一棵大树上留了几个字,算是告别,然后收拾东西离开这个鸟语花香貌似仙境的地方。
她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两件麻衣用一片麻布抱着,轻巧的就下了山。
下山前她倒是留了个心眼,在脸上涂了一种黑色的树汁,遮住雪白的肌肤,她脸上当初的伤痕在她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人参爷爷个治好了而且不留一点疤痕,要是她醒着一定会要求人参爷爷留着疤痕的,或许可以少一些是非,当然她还不至于敢在从新划伤一刀,实在太疼。
三年了,她的容貌没有太大的变化,起码她对着山泉照看的时候觉得没有,一个单身女孩子稍微长得整齐走在街上难免会遇到心怀不轨的人,与其遇到麻烦之后想办法解决,倒不如预防此类麻烦的发生。
最老套也是最实用的办法就是女扮男装,她现在是十六,七岁女孩儿模样,将脸稍微涂黑点,眉毛画粗一点将头发扎气,衣领竖高点,乍一看也就是个瘦弱点的小男孩,古代有的地位粮食少好多文弱书生或者穷苦人家的小孩也是副这样。
蓝雨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唯一值钱就是当初带在手上的一个金镯子,她依稀记得好像谁说过这是凝香的娘当初的陪嫁,样式老旧点,当初曼姨娘还说要替她打两个新的,以便嫁过去的时候不至于显得那么寒碜,她觉得这是凝香的娘留给凝香的,若是到了那么一天……她希望这镯子能跟这具身体葬在一起。
翠云山有不少珍稀药材,但是蓝雨不想用这些东西换钱了,在这灵气葱郁的深山老林中也许它们中的一个千百年后能有灵性,她现在有不需要很多钱,没有必要采集这些生长不易的花木。
好在当初为了无聊的时候,她学过一点编织手法,又有的是力气,编个箩筐,砍点柴,采点山里的竹笋蘑菇之类的山货,拿到城镇去卖,也能得几文钱,买完生活必须品如衣裳鞋子,路上吃的干粮等等偶尔还能剩点。
在翠云山独自生活了几年,蓝雨已经习惯了寂寞,这样平静的生活其实也不错,她有时候不禁在想当初如果也能有这种心态,不强求一定要做人,不跟人有所牵扯,那么她和小金一起过着这样悠闲的自在生活该有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她所能做的只是尽量争取以后不再犯错。
蓝雨一般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十天,无论是小村庄还是繁华的大城市,只要大致的走一遍,确定这里没有血桃木,她就走。而且必须是清晨进城,晚上出来,不住店,一,是因为她没有太多的钱,住不起,二,则是她不想跟人有太多的接触。
走的地方多了,她最注意的还是野狼族的消息,因为那里有她最恐惧的存在,沿途中她听说锦国这三年间又陆续割让了好些地方给野狼族,几乎已经是锦国国土的三分之一了。
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担心凶残的蛮族会对那些地方的百姓大开杀戒,没想到他们非但没有掳掠百姓,反而对那些肯留下继续耕种土地的百姓多加安抚减免了不少重税,尤其是某些跑了的土豪劣绅,没能及时在野狼族设立的衙(Men)里登记造册的,那些土地就充公,发给愿意归顺野狼族的百姓,原先是奴仆的一律消了贱籍,重新成为良民。
据说这一切都是野狼族国师的建议,好多在锦国被贪官污吏逼得走投无路的穷苦百姓都偷偷去了那些地方,另一份田地安定下来。
蓝雨暗暗感叹,若冥夜不是妖,她几乎要以为他即将要成为一代明君了,只可惜妖毕竟是妖,她没有忘记冥夜的残暴以及对人命的轻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冥夜决不可能轻易改变,这也许就是前世所说的糖衣炮弹吧。
没有太多关于萧子俊的消息,只隐约听说,他也还好依旧是将军,只是好久没有站着了,良将也没有太多用武之地,便没什么人提其他。
这便是好了,蓝雨不敢靠近野狼族的属地,也不想去京城,便往北边走,其实靠两条腿走路,就算日夜不停也快不了多少,加上蓝雨还不时得停下来在城里寻找血桃木。
天气好的时候也要修炼,防祸于未然,磨刀不误砍柴工,多增加自身的实力不至于到时候手忙脚乱。
有人的地方就难免有纷争,就算蓝雨再小心翼翼不跟人多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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