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遗憾的是,“第一炮”打“瞎”了——出生于福建仙游县的“水利专家”赵建华以商人的形象出现在广州的房地产市场时,奸商们一阵窃喜:“献菜”的来了!果然,还没等赵建华主任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500万元的移民资金便分文不剩,全成了骗子的囊中之物。对此,陕西省审计厅下发“陕审农'1994'204 号”文件进行了批评通报。
批评并没能使移民部门的官员们清醒,渭南市移民办像着了魔一样不断把一笔笔移民资金投向那些无底的黑洞——先是鬼使神差地将75万元投去陕北子长县打油井,结果,工程因油井贫油而报废。
接下来,1993年,渭南移民办连任何入股或借款的手续也没有就用移民经费向某港商筹建的万达公司入股55万元,后来,该办不但从未得过分文红利,连本金也全部化为乌有。
同时,该办下属各县市移民办兴办经济实体30多个,也无一盈利,全都亏损,总亏损额高达3000万元左右。其中,蒲城县、澄城县、大荔县移民办竟各亏损 500多万元之巨。从而,致使国家大量宝贵的移民经费付诸东流,损失惨重。
渭南移民办还给5个科室各发10万元去“下海”。结果,大部分移民资金都丢在了“海里”,成了“渭南市移民局收账小组”永远难以收回的呆账。
对此,连当初号召全省移民干部“下海捕鱼”,“要敢试、敢冒、敢闯,要组织大部分人去赚钱盈利、要赚大钱、盈大利”的省移民办主任赵建华在他那篇《水库移民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研究报告》中也无可奈何地叹息:农村移民资金使用决策不当,部分资金“泡汤”。有的片面理解开发性方针,不讲条件盲目开发,去办有很大风险的项目,结果事与愿违,把不少资金丢了。有的把钱拿到深圳、海南去搞远距离开发,其中,有的把钱弄丢了,即使没有丢或有些效益的,移民也得不到好处。有的地方,还扩大移民资金的使用范围,转移资金用途。有的挤占截留克扣,侵犯移民利益……
赵建华还不点名地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库区,决策并用于兴办企业的资金达2672。29万元(人均1。94万元),占移民安置补偿金的 81。25%,而安置移民仅占20。29%。有些企业又不景气,效益不佳,甚至倒闭,其安置效益与投资额形成巨大反差,造成不可收拾的被动局面。”
同赵建华在移民工作中造成了失误后尚能承认、反省和检讨的这种态度相比,渭南行署的领导们似乎更加“高明大方”——他们以文件的形式宽慰自己,“移民部门办经济实体起步迟、经验不足,亏了钱只是一个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
李万明不苟同领导们的这种“宽慰”。他抓住大荔自来水公司这个典型,认定,“这件事从决策投资到大荔建这个公司就不正常——因某省领导是大荔人,郑博出于巴结的目的入股300万到大荔矿泉水公司与法国人合资的”(注:据郑博对记者讲,某省领导给他讲过让地区移民办入股大荔矿泉水公司的事)。据当时的报纸介绍,这个公司的中方是省移民办、渭南移民办等7个单位股东单位,共投入资金1700万,法国人实际只投资了150万元人民币。报纸说,公司倒闭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管理不善和外商投资不实等”,也就是说,法国人并无投资的实力和诚意。事情暴露后,李万明追问:考察法国人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诚意时,法国人不是请郑博到巴黎呆了50多天吗?郑博回来后不是说对方实力雄厚,信誉度较高吗?现在怎么出现了法国人的投资实力和诚意问题?是不是用了法国人的钱后渎职隐瞒了对方的情况(郑博曾承认,在法国的费用的确是法国人开支的),导致法国人入股时赖账不交投资款?
没有人理会李万明的举报和追问。领导的信口开河叫决策,领导的渎职叫失误,省、地移民办的领导做的事再错也是小错,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可既往不咎。他们以为,在渭南这个地盘上,自己拥有无限的豁免权。
事后,当然要找一些替罪羊。由于压缩了一半返迁人数,便剩余了大量的移民专项物资如计划内的钢材、木材、柴油等。因而,同时也就出现了不少倒买倒卖移民专项物资计划指标,从中非法牟取暴利的严重违纪腐败问题。一次会议上,赵建华讲:“有的人想钻这笔资金的空子,结果,某库区被法办了19人,处分了28人,涉及资金数额四五十万元……”
会议讨论时,郑博斩钉截铁地补充: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一位参加过那次会议的移民干部告诉记者:当时,我就在想,郑博强调要“严肃处理”的人和事中,不知是否包括临渭区检察院1995年光顾渭南地区移民办,并从该办的小金库收走了7万多元赃款的那件事?
也许是渭南移民办的领导生就了敢于顶风作案的“傲骨”,就在该办小金库被检察院查抄不久,省里某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上当受骗花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小型客货两用汽车,从而成为“包袱”难以甩掉,该管理局领导寻求省移民办领导帮忙。于是,省移民办领导便指示渭南移民办花移民款,以原价买下了这辆被抛弃的二手汽车,使其蒙受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在渭南,对一些移民办领导盲目投资、乱借移民款等不满的不只李万明一个人。一移民干部幽默地对记者说,渭南移民办损失数百万投资款唯一的收获是练大了郑博的胆量。现在的市移民局每年招待费不过几万元,但郑博当主任那会儿,哪一年没有二三十万元能下得来?开会发钱发礼品,为了宣传自己在任期间的“功绩”,半年内就用掉了40多万元的宣传费(均系移民资金)。
连郑博也不得不承认:“为了给自己离岗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宣传有点过多过滥”。
这种用公款买来的“过多过滥”的宣传后来成了郑博的骄傲。2002年7月30日,他在《渭化游泳池边遇友谈及“三讲”事感赋五首》中得意地写道:
移民事业处巅峰,电视广播有影声。
人去事衰单位乱,辉煌再造待三冬。
读过此诗,有人评论说:这是典型的花钱买名声,用钱买来的“电视广播有影声”更有自我吹嘘,花钱买吹捧之嫌,其原因可能是工作搞得很差,就不惜血本,去买来个“电视广播有影声”。事实上,“电视广播有影声”并没能证明“移民事业处巅峰”,这种买来的宣传效果也似乎并不太好,2000年,郑博在市移民办“三讲”的 民主测评中两次都未能过关。第一次,全办超过三分之一的人给他划了不称职票,第二次还比第一次 民主测评多了2张反对票,根据省纪委关于“在‘三讲教育’民主测评中两次不过关的给予就地免职”的规定,致使郑博丢掉了主任之职。
不过,失去职务的郑博早就找好了退路——1998年,郑博从局里调出100万元,从省移民办弄来400万元,在渭南成立了一个“移民基金会”,并亲任基金会秘书长。次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立即撤销各种形式的农村基金会及联合会机构。郑博等人的“移民基金会”摇身一变,改名为“移民扶贫协会”。
采访时,据郑博讲,自己如今已是协会的会长了,协会经营得还不错。他每个月还能从协会得到一些收入。记者问,中纪委规定,领导干部退休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原工作单位所辖的企业任职或经商,你退休前就在“移民扶贫协会”任职,是不是……
郑博似乎知道记者要问什么,很干脆地答道,是有一点不符合纪律,不过……
记者等了很久,郑博始终也没有讲出“不过”后边的“理由”。
37、《调查报告》的“脚本”
当时,郑博似乎没有更多的“理由”可讲——真不敢想象,一个因无法过“三讲”关而被自己的部下和上司共同赶下台后又违规谋取私利之人还能有什么理由?
说自己这样做,是发泄对组织、对部下的不满?是感到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恐惧后而作出的“最后一搏”?
1996年8月的那次同学聚会时,郑博不是还“恳望同学们应在有生余年,保持‘达观’之心态,信守‘慎独’之准则,写出无愧、无悔、无怨、无尤之人生” 吗?1996年11月,他在“观报载诸多‘59岁现象,当慎戒之’”的心情下写下的那首《自勉诗》不是说“钱为身外物,晚节当重名。时时勤拂拭,勿使灰尘生”吗?怎么转眼间就那么不“达观”,不“慎独”,而且还要那么不顾一切地去搞“身外之物”?他不怕在自己的人生蒙上不洁的“灰尘”吗?
事实上,官场人大多是不会有顺其自然、随遇而安的那种“达观”境界的,那种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谨慎不苟的“慎独官员”更是不多。郑博主任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达观”、“慎独”者。
不妨先拜读郑博写于1996年12月的“无题三首”:
“1996年岁末,《工人日报》刊登失实文章,我办又有人加印传单入库区散发,引起库区移民骚动。我随侯振斌副市长、省办赵建华主任,急赴华阴稳定移民情绪。又忆1995年岁末,在大荔组织移民防抢凌汛之往事,感概系之,哼成三首小诗,以表当时之心境。”
(一)
十年辛苦众方宁,一纸传发**汹。
小丑无端弄笔墨,囯帑耗费害苍生。
(二)
去岁此时凌汛涌,今年本日社情汹。
老天作孽虽堪恨,宵小招灾最不容。
(三)
不干工作专作梗,谋私偏举反腐旌。
待到真相大白日,嘴脸暴露遗臭名。
有人在读过此诗后评论说:先不论诗人立意、平仄、对仗等创作水平,单看诗人非常直白地把不同意见者比作“小丑”和贼盗之类的“宵小”便可知作者既不是“达观”的领导,也不配称为“达观”的诗人。相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