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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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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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那么一刻的震动,重新开始?七年光阴,在宇宙中只是眨眼的刹那,曾经以为只要伸出手就又可以紧紧抓在手里,谁曾想转过身才发现,那些日子是一生都遥不可及的距离,眼泪是流不尽的,心也是会一碎再碎的,可是她已经疲惫。 

      于是她抬起头看着他,冷静中带着一丝疏离,“卫家齐,你放过我好不好?” 
      往事已经被风吹散到前世的边缘,现在任谁提起从前,不是仓惶便是凄凉。放过她?那谁又放过他呢? 
      “得之,我不相信。” 
      “从前,连我自己也不相信,不相信你就这样离开我生活,离开我的生命,我们说好的,要一辈子在一起的,说过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在一起,可是最后又怎么样了呢?” 

      回忆是一场残酷的刑罚,每次都将她的勇气磨得粉碎,回到过去,忘记过去对于她来说都是虚幻,在最痛苦的时刻,他都不在身边,她最爱的人,却伤害她最深。 
      “放过你?你不要想。”他眼中尽是火光,仿佛稍不留意就会燃烧掉整个世界,他的胸膛剧烈起伏,声音里面有种咬牙切齿的怒气,“我放弃过一次,而现在,谁都不要想让我放弃。” 

      “随便你怎样,我已经不爱你了。”她不看他的眼睛,冷静而决绝。 
      “你不爱我。”他说的是肯定句,握着她肩膀的手劲有加重了几分,“如果是那样,我也不会在乎,这些年来,就算你恨我,我也不在乎。” 
      “我不恨你,我只是在想,如果那个孩子活下来,和小臻差不多大呢,可是我不爱你了,所以我只好做了那样的决定。” 
      他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她,那是一种愤怒到极点的眼神,恨不得将她烧成灰烬,“好,很好,叶得之,你做的很好。” 
      得之怔怔看着他离去,门关被静静关上,她知道他很生气,可是在这样濒临失控的时候他仍然将自己控制的相当得宜,他走了,空气里再没有一丝他的痕迹,什么都没有留下,她用手捂住嘴,指缝间终于露出了破碎的哭泣声。她还依然记得那天晚上卫家齐在她耳边唱的那首国语老歌,后面的歌词仿佛是最真实的预示,“你我两情依依,要再见在梦中……” 

      犹记殷勤风月事,耳边软语深盟,一朝离别等闲轻,我心仍似火,君意已如冰。原来,无论多么深的感情,最后的结果不过都是被辜负。 


      ************************************************ 
      春暖花开,最近蠢蠢欲动 
      这个坑还没完,下个坑就已经有了雏形,下次要写个内心强大的女主,于高处俯世间…… 
      一直在想,究竟爱情的力量有多大呢? 
      好了,今天先聊到这里吧~ 





      第四十二章  明白 



      第二天去振亚的开会的时候得之有些不自然的心虚,可是终究也没有遇见害怕遇见的人,她不知道是应该暗自庆幸还是怅然若失。也许过了几十年,她会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可是现在她没有选择。 

      室内空调温度很高,不自觉的有昏昏欲睡,走出大厦的时候楼宇间的穿堂风扑面而来,凉风顺着大衣领子灌进去,瞬间变得清醒,有那么一刻深深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残忍。 

      这么些年过去了,她竟然这样对待他,但那是没办法的事,从前年轻有大把的的勇气,现在她已经看见青春的尾巴,七年里她唯一学会的事便是不让自己再受伤,因为实在没有勇气再跌倒一次,痛过,笑过,就可以遗忘。 

      这些年来,她一向觉得生活是锦,而感情不过是锦上的花,有了它好比穿件花衣服出门,没了它也不过是穿件素净的而已,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她曾经是痴心人,也曾经是伤心人,现在不过是想做明白人而已。 

      回到公司马上被叫去人力资源部上交资料,自己厚厚的档案里面落下一张已经旧了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是老版的身份证,每个人都面目可憎,脸上若隐若现的诡异网纹,她的眉目已经看不清楚,身份证下方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还依旧清晰,她记得那年她丢了皮夹,于是补办了这张身份证,发证日期刚是卫家齐的生日,下面写着有效期二十年,她笑嘻嘻的拿给他看,他也只是说,“我的有效期可比这个长多了。” 

      得之对人力资源的室的小姑娘说,“这张身份证复印件不太清楚了,我改天送新的来吧。”人家很干脆的答应了她的提议,她把那张纸折好,随便插进一个笔记本,放进了柜子最深一层。有的时候,一段感情的有效期真的不如凤梨罐头,因为年轻或者自信才笃定相信有天长地久,后来才知道这世上的无可奈何那么多,到最后连真心恐怕都会不方便接受和拥有。 

      接到殷其雷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和客户讨论一个楼盘的推广,那个项目设计糟糕,连客户都面目可憎,她除了点头之外不想多说一句话,铃声响起时她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出去接电话,那天的爱情讨论,让她对这个男人有了全新的认识,走廊尽头的玻璃窗前,她看见自己不觉得的嘴角上扬,“这么频繁的约我,我会误会的。” 

      “很高兴你会误会。”他开心的笑,“你欠我一顿饭,我左思右想了几天,想来还是提醒你比较好。” 
      她想起来,上次她不小心打了他一拳说过要请人家吃饭赔罪的,于是满口答应,“我去定位子,你晚上来接我。” 
      晚上下班两人刚上车得之便接到萧玲玲电话,“亲爱的,我现在釜山今天晚上才能回来,可是……”她果断的打断她,“说重点!” 
      “是这样,小美还在宠物店寄养,今天必须接回来,店主她有事,所以……” 
      “让我去把小美领回来?”她忽然觉得交了损友。 
      “是啊,六点以前啊,不然我家小美就那啥了……不要怪我啊,把帐算在你那僵尸大哥的头上好了,我回来立马去接小美,得之你最好了……” 
      她忘记萧玲玲最后还啰嗦了什么内容,只见殷其雷望着她笑,一副满脸兴趣的样子,“小美?很好玩的样子,我想去你家你给我做饭吃也不错。” 
      得之无耐的摊手,“这个提议真是棒极了。” 
      她从来不知道小美这么喜欢男性生物,一见到殷其雷就绕着他打转,眼睛里忽闪的是一种叫做兴趣的光芒,殷其雷拍拍它的头,“小伙子真可爱。” 
      得之哭笑不得的说,“我们家小美是姑娘。” 
      殷其雷高兴的接过小美的绳子牵着它上车,“来吧,漂亮的小美姑娘。” 
      天色已经暗下来,却听见鸽哨声声,婉转悠长,不远处的树下站着一名年轻女子,普通的休闲打扮,背一只硕大的包,举着相机拍他们三个,得之还没反应过来,殷其雷却已经快步上前,“你在做什么?” 

      那女孩子并不理会他,径自走上前来,对得之说,“叶得之,你记不记得我?” 
      得之摇头,却在瞬间福至心灵,失声叫到,“姜忱?” 
      “好在你还记得我,不然真的要把我当狗仔队,看来你今天没时间,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有空出来一起玩,你还有东西在我这里,记得联系我。”姜忱塞给她一张卡片,转过脸对殷其雷说,“大帅哥,你蛮上相的。”说完翩然离去。 

      殷其雷居然有点不自在,“你朋友?” 
      “是,好几年没见的朋友。” 
      回到家得之立刻开始忙碌起来,把刚刚在超市买来的东西收拾停当,在她逛超市的时间里,小美和殷其雷的感情突飞猛进,小美现在已经不甩她了,说这狗重色轻友一点儿也没错。 

      她一边碎碎念一边收拾鱼,殷其雷看到的就是得之絮絮叨叨的忙活的情景,只觉得无比温馨可爱,好像回到了很小的时候,他在门口等着点心出炉,厨房灯光温暖,有种人间烟火的气息。现在的叶得之是自己从来没见到过的,像一个小妈妈,有趣极了,这一瞬间可以成为永恒该多好,他被自己这样的念头吓坏了,为什么是永远,这个词从没有出现在他的字典里。 

      得之忽然发现他在门口,身边坐着楚楚可怜的小美,不禁觉得好笑,“我没有现在没有食物,你们两位不要那样望着我。” 
      小美呜咽一声,摇着尾巴跑开了,得之指着殷其雷说,“过来帮忙。” 
      他能做的其实有限,但是他喜欢这样,和她在一起做这些平常得离奇的事情,给蒜剥皮或者是别的什么,他居然觉得幸福,满心的幸福。 
      得之忽然想起有些调料在橱柜的上层,于是踮起脚打开柜子,烟灰蓝的羊绒毛衣下面露出一截腻如凝脂的皮肤,殷其雷知道自己这是应该把目光转开,可是已经来不及,一些东西轰然上涌,一瞬间已经喉头发紧,干渴的要死。 

      她浑然不知身后某人的心理变化,“殷其雷,帮我看看,八角是不是在上面?” 
      他站在她身后,鼻端都是她的发香,蜜一样的清甜,让人安心,很多人穷极一生找的也不过是这份温暖,他没想到自己可以遇到。其实调料就在柜子外围,但是他故意摸索了一阵子才将那包东西递给她,得之见他心不在焉,于是说,“你还是出去陪小美吧。” 

      他点点头走出去,小美正在客厅不停转圈,见他出来自是高兴,跳起身向他扑过来,小美其实不小,努力扑过来其实力量惊人,殷其雷一时没有站稳,被客厅的脚垫重重一绊嘭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得之闻声从厨房出来看到的就是小美把殷其雷扑倒在地上猛舔的情景,实在忍不住哈话大笑起来,殷其雷在这种时刻居然保持着难得的克制和冷静,只是无奈的问,“它为什么这么激动?” 

      得之努力憋笑,“也许,是因为,你长得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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