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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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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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殷其雷见她客气委婉的拒绝也只是笑,“也好,那么再见。” 
      得之目送那劳斯莱斯绝尘而去,嘴上嘀咕,这车真不太符合他的样子…… 

        

      第五章 言臻,言真 

        

      得之赶到肯德基的时候,宋言臻面前只摆着一杯橙汁,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卡通手表,见到得之连站起来都不肯,“小叶子,你还真慢,我都快要饿死了。” 

      得之气闷,“你可以点餐啊,别跟我说你没带钱。” 

      小臻摊手,“小叶子,拜托,你还是成年人呢,不知道这些都是垃圾食品不适合我这样还在成长发育中的小孩子吃吗。” 

      他在加拿大出生,跟着宋歆沂四处跑,说起中文来一本正经,有趣得紧。 
      得之耸肩,“那好吧,你要吃什么。” 

      结果是去吃烤鸡翅,辣得她连眼泪都掉了下来,连喝几口饮料都没有控制住那股辛辣在口腔里面蔓延,小臻于是嗤笑,“小叶子,真不顶用。” 
      “我也没看出这东西有营养在哪里,怎么有利于你身体发育健康成长了。” 
      “我喜欢的东西,其他功能就可以忽略。” 

      得之骇笑,如此精明,人小鬼大,肯定不是宋歆沂的遗传。 

      牵着小臻的手走在街上,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如果当时……这样的假设让她不敢想下去,明明已经失去,明明得不到,这些年来,她忍着碰那些伤疤,可是她自己知道,那些溃烂一直在她心底最深处,随时都可以要了她的命。 


      小臻的行李也是由快递公司打包送来,两个人在得之公寓里面收拾,小臻突然正色,“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卫家同先生,我也不想打扰你太久。” 

      得之一怔,显然没有料到。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去年,一个人总要知道自己出身,虽然没办法选择父母。” 

      小大人神色黯然。 

      “你母亲很爱你。” 

      “我知道,可我明白,当年留下我,她吃了很多苦,外公同她断绝关系。”小臻把玩具归到一处,“幸亏她有高尚职业,不然孤儿寡母吃尽苦头。” 

      “你可知道她为什么去美国?” 

      “不知道,大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只知道她让你带我找父亲。” 

      得之眼睛酸涩,不知是不是睡眠不足,一些旧事不住往上翻涌,历历在目。 

      看小臻伤感,得之立刻转换话题,“你在学校也这么牙尖嘴利?” 

      “不,我不跟女孩子计较。” 

      “为什么?” 

      “我总是说实话,女人最不喜欢实话。” 

      得之捶床大笑,小臻却一本正经,“大概因为名字起的不好,言臻,言真,说实话是我的习惯。”见得之笑得捂着肚子,又加一句,“你的名字就很好,什么都有,还看不出男女。” 


      她想起卫家齐第一次知道自己名字时不禁低声沉吟,“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是这个意思?得之你深受父母喜爱。” 

      她当时还嘲笑卫家齐:“一个ABC也知道徐志摩?” 

      后来才知道卫家齐有着那样显赫的家世,他的祖父曾祖父是那样传奇的人物。卫氏一门迁居海外半个多世纪,子孙儿女却有着极深的传统文化根底,卫家齐的小楷写得极其漂亮,鹅黄色的小笺上周正挺拔的几个字——得之,我幸。 


      那些快乐,那些美好,虽然短暂却足够留给自己午夜梦回时笑着醒来的原因,她也想放下重来,可是她知道,命运到现在都没有放手之意…… 

      小臻见她发呆,伸手拉她衣袖,“小叶子,回神了,还是抓紧时间联络卫家同先生,不然我在这里打扰你一辈子。” 

      一辈子,以前的承诺动辄就是一辈子,现在看来那还真的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很长,很长。 


      第六章 情霸天下



      第二天的展览很成功,很快引起轰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为恒信后期举行的拍卖做足噱头。同事指着报纸上端着香槟的殷其雷啧啧称赞,“这么有钱,这么年轻,皮相还生的这么好,可见上帝并不公平。”
      得之在现场溜达时不时的凑近观看,让押运人员荷枪实弹送进来的东西定是价值连城,每个女人大概都喜欢这样的首饰吧,一件件摆在丝绒表面的模型上,奢华,艳丽,光芒四射,让人不敢逼视。
      她盯着一只指环看,戒身镶满的碎钻,式样复古,水滴形的钻石,像一颗泪珠。
      “它叫情人的眼泪,原来的主人是英国的一位公爵夫人,丈夫死后将二人结婚信物全数出售,说是不想睹物思人。”
      声音低沉好听,她已听过两遍,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位殷先生。
      “谁知道呢,许是生活所迫,抑或思念这件事有心就够了,并不需要有什么物件找回过去。”得之摊开双手,这是宋歆沂的习惯动作,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了来。
      殷其雷微微颔首,“你说的对。”
      这位殷先生实在年轻,大概只有三十岁上下,也许还不到,因为离得近,她的鼻端全是他的气息,烟草和古龙水混合,不知是什么牌子,简直跟他的气质贴合得天衣无缝,总之相当魅惑。
      得之指着最中心的展台,“那是什么。”
      “那是本次展会最贵重的拍品,当年从俄国皇宫里面流传出来的一条钻石项链,据说是叶卡捷琳娜女王的最爱,它也有个名字叫做情霸天下。”
      殷其雷细心介绍,引着得之快步上前。
      确是艳光四射,得之怀疑就算关上了灯,这条项链的光芒也足以照亮黑夜,几颗硕大的蓝钻个个都超过六克拉的样子,蓝钻四周装饰着大大小小的红宝石、海蓝宝石和碎钻,仿佛是满天的星子,流光飞舞。
      也只有皇室得以拥有这样的奢华吧,这般艳丽,这样张扬,真的可以情霸天下。
      得之的心微微触动,倒不是因着这蓝钻的耀眼,她想起另外一条项链,也是这样的璀璨得让人心醉,不由得说,“有一条蔷薇的眼泪,跟它倒是相配。”
      殷其雷不由的重新审视这位面容清丽的女郎,蔷薇的眼泪是纽约沈家的珍藏,已经有三十年没有在社交场合现身,这位叶小姐如何得知。几个念头在心中反复,对身边这位穿着灰色毛衣的女子生出大大兴趣。
      得之将身子凑近展柜,颈中的挂件从毛衣V里跳了出来,殷其雷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目不斜视,但是目光却不得不在她胸前停留,那是一块腻如凝脂的玉佩,底部略有红色,他知道那是糖皮,得之像是有所感应,也顺着他的目光向下看。
      “哦,你是行家,怪不得对这个感兴趣,这是家传的。”
      殷其雷见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不由得燥热,轻轻调整自己的声音,“上等的籽料,年代久远,价值不菲。”
      “是,它也有个名字,因为雕着连理枝,所以叫做连理。”
      见他十分感兴趣的样子,得之也侃侃而谈。
      “可以拿给我看一下吗?”
      话一出口,他就察觉到自己的失控。
      “不行,君子无故玉不离身。”
      见她不以为意,还轻松开起玩笑,殷其雷一颗心稍稍放下,“你不是君子,是女子。”






      第七章  故人



      不知是不是白天看完钻石心情特别好,还是因为长达半个月的加班终于结束所以浑身舒畅,得之带着小臻逛超市时还不停的哼着歌,听得某位智商奇高的小P孩眉头直皱,“小叶子,你很丢人哎……”
      “我怎么了?”
      “唱的难听死了,没看见大家都在看我们吗,你怎么和妈妈一样不让人省心呢?”
      某只小鬼做无奈状。
      “啊,我丢人?好啊,等会不要吃某个丢人的人包的饺子。”
      得之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小臻闭嘴,再早熟的小孩还是小孩,特别是在面对美食诱惑的时候。
      得之喜欢这个时候的超市,人人身上带着人间烟火,亲切可爱无比,她一度很喜欢这样的氛围,看着小夫妻推着购物车小声商量该买油菜还是生菜,或是看着年轻的OL望着桶装冰淇淋的那种内心纠结都让她感觉很窝心。
      牵着小臻,他胖胖软软的小手让得之觉得安稳,孩子确实给人力量和温暖,比如自己的母亲,母亲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得之,她一早离开叶家,可是到最后,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难怪女人把结婚生子当作人生圆满的标志,师太的的小说里经常调侃职业女性,“工作会叫你妈妈?”
      小时候觉得可笑,现在听来,这句话里面全是志得意满和无限苍凉。那时候,自己差点也会拥有这样的圆满,可是终究还是造化弄人,那些热闹,那些美好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只有回忆。
      正在走神,小臻拉着她来到了巧克力专柜,抓起一盒巧克力就放进购物车,得之弯下身子看清楚,KISSESE,吃吃笑出来,“小鬼,你还喜欢这个啊。”
      小臻很正经的说,“我妈妈有很多这样的盒子,吃完舍不得扔,应该和好吃才对啊,能让她那样念念不忘的大概都是好东西吧。”
      得之在心中叹气,原来不只是自己,原来所有的人都没那么容易忘记过去,就算是伤心羞辱的回忆,也仿佛是自身血肉一般,说要剥离出去,却谈何容易。如果硬要她把过去一丝丝剔除,不如给她一刀还痛快些,因为那些事情里,总有一些支撑一个人坚持走下去的甜美东西。
      带着小臻走出卖场,明月已经挂在天上,想不到却遇到了故人,真的是一位故人。那年她躺在病床上曾经咬牙切齿的说不要再看到任何一个卫家的人,如今还是不想遇见,倒不是因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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