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回过神来了。老孙用眼睛狠狠地剜了他几眼,眼睛里充满了鄙夷的神气。
他妈妈一听老头子这样叫,心里想老二又犯什么呆病了?
兰英也听到了,她回过身来坐在婆婆跟小叔子之间。
孙庆手里的那双筷子终于落了地,有了着落。
兰英看了孙庆一眼,笑了笑说二弟你自己吃啊!
孙庆什么话也没有说,把筷子在手里换了换位置,增加了夹菜的长度,一下子就把一大块兔子肉夹住了,然后迅速地放在了兰英的碗里。
他爸爸妈妈看了他一眼。又把眼睛挪开。
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儿子从小就有个痴病呆病。小的时候,大人在地里劳作,他就跟在爸爸妈妈身边,人家别的孩子都找个阴凉的地方吃点果子。喝点水呀什么的。他呢就一声不响地跟在父母身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什么也不说。
有的时候,太阳的光实在是太强烈了。他会缩一下脖子,咬咬牙。他妈妈看不下去了,心疼地说老二你就去那边阴凉的地方去坐坐,你哥哥在那里,你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又没有人敢欺负你?
但是孙庆那个时候的心里不是怕离开爸爸妈妈有小朋友欺负自己,更不会担心打起仗来会吃亏,因为他还有个强有力的帮手——大他五岁的哥哥。
他的父母一看说不走他,就直接赶他走了,他们甚至还想用农具打他走了。
但是,最终孙庆还是跟着他们,一步也不离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父母眼中的孙庆有点痴,有点呆。
但是别的人却认为这个孩子有点傻,是个沉默的傻瓜,跟他天天乐呵呵说个不停的哥哥截然相反。
但是,今天,孙庆拿筷子的这个举动在老孙看来,确实有点傻了。
孙庆的妈妈也一个劲儿地皱眉头。
孙庆把那块最大的兔子肉夹给了兰英,兰英羞涩地一笑,说老二你自己吃吧,我吃的话,我自己夹就可以了。
老孙头又狠狠地看了儿子一眼,那个意思别再犯傻气了,你这样殷勤的样子让人家看了就恶心!
孙庆大概意识到了爸爸的这个意思,也就闷下头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那一顿饭,孙庆吃得既兴奋又难过,兴奋的是这次哥哥的外出给了自己一个表现的机会,终于给自己的嫂子夹了一块最大的兔子肉;难过的是,他就只能够给她夹一块,要是他再次夹的话,估计他身上的每一块肉都会被他爸爸给一眼一眼地剜走,直到剩下几根有限的大骨头。
那块夹给兰英的兔子肉此刻仿佛长了牙齿,啃食着孙庆的每一根脆弱的神经。
可是,过了几天孙庆发现兰英见了自己不像以前那样自然了,有的时候她甚至是故意躲着他。
有的时候,看他一眼就赶紧把眼睛挪开。
孙庆觉得嫂子是刚进门,可能还太拘谨,又生性羞怯,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不幸的是哥哥几天就回来了,打破了孙庆的这个糊涂梦。
糊涂的孙庆大概怎么也没有想到哥哥对这个从小木讷的弟弟开始怀疑了,他像一只好斗的黑猩猩一样固守着自己的领地,不容许任何人侵犯。
兄弟俩的感情曾经一度很紧张,直到小云的出生。
尽管在这期间,兰英私下里给自己的老公做了好多的思想工作,不善言辞的她走到孙庆的身边给他说了好多好听的话,宽心的话,但是兄弟俩的感情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痕。
但是,这兄弟俩的性格实在是不一样,一个善于捕猎,一个善于抱窝。
兰英见了孙庆虽然话多了点,但是孙庆感觉到他已经不是兰英想象中的二弟了,而是一个别人家的一个孩子。
以后,小云出生了,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欢乐。
老夫妻在欢喜之余还流露出深深的遗憾,那就是要是小云是个男孩子该多好!女儿早晚还不是人家的人,而儿子呢,长大了还可以赚一个人放在家里,生下来的孩子都姓孙——都是自己人。
兰英看出了公公婆婆的意思,别说是她公公婆婆了,就是她娘家的亲爸亲妈都有偏见。
兰英生了个女孩的消息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兰英的爸爸妈妈,当时,兰英的妈妈正坐在院子里给兰英没有出生的宝宝做一只小老虎鞋,一听是个女孩子,她妈妈的手猛地一颤,好了,一滴鲜红的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而在旁边不远处摆弄农具的爸爸一听是个女孩子,则随口就说了一句,生了个女孩,还给她做鞋!
就连孙洪刚一开始的时候在高兴之余也有深深的郁闷。
兰英听着老公偶尔的唉声叹气,自己的心里也不好受,自己怀孕的时候还以为怀的是个男孩呢?
就连老公偶尔的玩笑里都会出现我儿子的字眼。
但是,只有一个人对这个小生命的到来没有反感,那就是孙庆。
他高兴的样子,让孩子的亲爹都看了嫉妒。
而他的爸爸则在一边敲着烟袋锅子对身边的老伴说,你看老二那个样子,说他不傻,行吗?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孙庆喜欢小云只不过出于对小孩子的新鲜感,等过了这两天,新鲜劲儿一过,也就完了。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孙庆还真的是动了真情,对这个小生命喜欢得不得了。
小云慢慢地长大了,有的时候可以跟孙庆做做游戏,躲猫猫了。孙庆更是喜欢得很。
孙洪发现自己的弟弟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女儿,也就把跟弟弟的隔膜慢慢地去除了。
兰英一看他们兄弟俩和好如初的样子,也松了口气。毕竟那样紧张的气氛谁看了都会不舒服。
等生了小云不久,孙洪就跟村里的一个朋友出去合伙做生意去了。
孙庆也慢慢地长大了,那个时候的孙庆觉得哥哥出去了,父母也慢慢地老了,嫂子又是个女人,小云还小,在他的概念里他就要承担起一个当家的责任。
他的年龄越来越大了,很多同龄人的孩子都生出来了,他这里自己的大事连个影子都还没有呢?
村里里专门有一些人,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精力过剩,在这种时候,他们往往会发散一下过剩的精力,编排一些莫须有的鸡鸣狗盗之事来卖弄一下自己口才,说实在的这些人实在是太有才了!
还有的人真的动了孙庆的歪脑筋,编排了一些花花绿绿有滋有味的段子,时不时拿出来翻唱一下,算是对沉默的大山的一种调节。(未完待续。。)
ps: ; ;章节感言:
木讷的孙庆从小就有一种痴,一种呆的性情。
但是在外人看来就是一种傻。
孙庆趁着哥哥外出的机会对嫂子大献殷勤,没有想到却弄了个无趣收场。
小云的出生考验着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
小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亲身父母都对她心生偏见。
只有孙庆真心喜欢自己的这个侄女。
所以人们更觉得他傻了。
孙庆以后还会有什么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呢?
他的情感归依到底在哪里呢?
精彩继续,静待下一章
第四十二章 不会做演员,那就去做导演
野棠花落,又匆匆、过了清明时节。
刬地东风欺客梦,一枕云屏寒怯。
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
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
闻道绮陌东头,行人长见,帘底纤纤月。
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
料得明朝,尊前重见,镜里花难折。
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辛弃疾《念奴娇?书东流村壁》
方圃过分的小心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多疑。风雨沧桑这些年,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但是,谨慎过了头,就滑向了多疑。凡事,还是要讲究个度才好。
那个夜晚,方圃跟吴小淘和孙庆一样,他也没有睡好。
对于吴小淘他没有感到有太多的担心和不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似乎长不大的大男孩身上有很多纯粹的东西,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的人群中看起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甚至还有点犯傻。
自己那么好的条件,还留学m国多年,一个正常的人大概谁也没有这样的思维,去选择一个偏远的山区作为历练自己的第一站。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而在一般人看来他正好把方向选错了。
他是一个逆流的弄潮儿。
对于这样的人,方圃虽然没有什么疑心,但是他也不会把他安排在自己身边。
因为一切都不确定,包括自己也是一个不确定的成分。
什么事情什么人一旦确定了。也就失去了大部分的意义了,甚至存在都成为一大问题,不是吗?
是那个来自g州的电话,给他带来了极度的不安。
接电话的是一个上了几分年纪的男人,但是从电话里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精力充沛。别看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两句话,方圃听得出这个人的声音,几乎也就等于见到了这样的一个人。
几十年的经验使他明白有这样声音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头脑。很有分寸,很能够掌控局面,也很霸气。
无论任何时候,这样的人都不会甘于平庸。
这样的人。做朋友可以让你如虎添翼。可要是成为一个对手。那无异于……
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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