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两件物品,龙哥都是提不起多少兴趣的眼神语气,但看到力士护臂这件E级装备,却是一下来了精神。
“削弱痛感这个效果虽然不错,但是不减速才更重要,在一些特殊地形很有用,而且某些技能也附带减速,就算这护臂无法完全避免减速,但只要能削弱技能的减速效果,就可以算得上一件实用的装备。”龙哥沉吟了一下,手上忽然多出了一把黑沉沉的手枪和十几个弹匣。
“这是意大利的贝雷塔92F式手枪,目前是美军的常用装备。空间中购买需要十八积分,子弹则是一点积分一千发,双排弹匣容量15发子弹。这枪是我以前买的第一把枪,现在弹匣只剩十九个,不过也有两百八十多发子弹了,如果你不乱开枪的话,应该够你用到这个世界结束了。”
“你的这件力士护臂,如果卖给空间,顶多二十积分,但拿来和别的试炼者交易,大概能值三十到三十五积分左右,这样吧,我除了枪和弹匣之外,再转给你十五积分,你觉得呢?”龙哥用商量的语气说道。
高恒目前对空间中的物价一无所知,几乎是任由龙哥定价,不过高恒认为龙哥不会这么短视,而且能换到一把手枪和十九个弹匣,有了防身之力,这已经是让高恒非常满意了,更何况龙哥还补了差价。
龙哥没有食言,通过主宰者转了十五积分过去,高恒很快就收到了主宰者的提示。
而那张战利品卡则忽然变得透明直至消失,然后一条粗布制成的赭黄色护臂便出现在了龙哥手上。龙哥很是干脆地挽起袖子,将力士护臂绑在了左手臂上。
看见高恒在研究着贝雷塔手枪,十足的新手小白,龙哥便指点起来,怎么握抢,怎么开保险,怎么保证射击精度,怎么处理卡弹,以及怎么更换弹匣和日常保养使用的种种注意事项。虽然不至于让高恒一下子成为用枪高手,但总算让高恒这个以前从未接触过真枪的普通人有了一定的了解,不会出现敌人近身时想开枪却发现忘了拉开手枪保险栓的悲剧。
“贝雷塔手枪的握把由铝合金制成,减轻了重量,而且后坐力也没沙鹰那么大,子弹初速375米每秒,有效射程50米。虽然你以前没用枪,但也不难上手的,不然美军也不会大规模装备。贝雷塔92F式作为一款经典手枪,威力强,设计简单,耐用,射击精度高,枪的维修性较好,而且故障率低,能在风沙、尘土、泥浆以及水中等恶劣条件下适应战斗。”
说起这些知识,身为退伍兵的龙哥滔不绝,俨然一副专家的模样。
“其实射击最重要的是枪感,你可以用一个弹匣射靶来练练枪感,而且你是新手,没有受过训练,如果距离超过十米,那你多半就很难打中人了。所以千万不能慌,乱射一气打空了弹匣,最好等目标在五米到三米再开枪,反正三国的人没见过枪,不知道用途,很少会有防备。要是提前感觉危险而防备的,至少也是几倍于常人的剧情强者。对上这种人,你拿机枪也是没用的。”
“本来我是打算培养何展朋的,这家伙虽然心思重,也不怎么有用,但至少比王杰和陈茹的心理素质好一些。不过和你比起来,他们几个简直比废物还累赘。这些家伙见了黄巾军就吓得腿都软了,就差屁滚尿流,而你,却连黄巾伍长都杀掉了。”
龙哥真的对那几个看不清形势,不懂努力搏杀,反而只想着靠别人过关的家伙厌恶透了,认真地看着高恒,提议道:“高恒,你很不错,很少有新人第一个世界就能做到你这样的地步,如果我俩合作,肯定是一加一大于二的。”
两个人联手,肯定要比自己一个人势单力孤更好。然而,利益分配却也是个大问题,一旦处理不好,那可就容易被人背后捅刀子了。
而且合作的方式也有考究,具体点说,就是以谁为主导的问题。
高恒眼神不由眯了起来,思索起双方合作的得失。
第十三章 升任游徼
“中平六年啊,真是多事之秋……”
乡亭大街中心处的一块告示木牌前,高恒总算弄清楚了在这个东汉年代的具体时间。木牌上,用墨汁写着一份刚刚发自颍阴县府的海捕文书,追捕几名犯下了大案的逃犯,小龙山黄巾贼张才、张勇的名字赫然在目。
墨迹犹新,显然刚刚写完不久。
文书上的时间乃是中平六年四月初七。
历史上,汉灵帝刘宏就是在四月份驾崩,从而拉开了袁绍尽诛宦官、董卓进京夺权的大幕。
“是啊,黄巾频仍,确系多事之秋。”一道感慨的声音叹道。
高恒扭头,这才发现身旁竟然站着一名头戴帻巾,身着儒士常服,面白微须的中年人。对方三十出头的年龄,单衣布履,腰悬铜印黄绶,仅仅只是站立在那里,便显现出了一种不泯然于众的气度。
单从服饰装扮来看,显然也是一名士人。
而且,高恒从其腰间的佩带的印绶便可以看出对方乃是县中官吏,而且品秩不低。毕竟按照两汉制度,能佩黄绶者,俱为俸禄二百石至四百石的官吏。
“辽东学子高恒,见过使君。”高恒拱手施礼。士人之间,只要身份不是相差太多,便无须大礼参拜。
“某是郭宣,忝居本县廷掾。”中年男子也是拱手还礼,“嗯?足下的头发……”廷掾乃县令属吏,督掌乡事,劝民农桑,监察不法。
虽然有帻巾戴在头上,但若是细心观察,很容易就能看出高恒乃是短发。汉朝崇尚孝道,因此不要说是注重形象的士人了,就连贩夫走卒乃至囚犯,也是不可能剪发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高恒先背了一段孝经,然后一脸苦大仇深的愤恨,“可恨黄巾贼子,竟是灭绝人性,以削发辱人为乐,若非家中长随罗龙趁黄巾大意时拼死相救,必无幸理。”
反正黄巾的名声已经彻底臭了,往上面再泼些污水估计人家也不在意,不是有句话说的嘛,债多了不愁。
若非如此,一个现代人还真难合理地解释自己为何一头短发,至于龙哥,只好委屈他跑个龙套客串一下了,想来他也不会太过在意。
“只是可惜,如今他已陷于贼手,想必饱受折磨,也不知生死如何了……”高恒面上悲痛,郭宣则是不由赞叹了一句:“忠心护主,真乃壮士也。”
提起黄巾,郭宣似乎感同身受般愤慨:“黄巾贼子确实可恨,残害乡里,最是仇视吏士,前些年势炽之时,不知多少冠族庶门家破人亡!”
“若非宦党祸国,朝政日非,黄巾之乱又何致于如此迁延。”高恒作忧国忧民状。
颍川乃是党人的根据地,宦官的势力在这里不算强,反正三个月就回归了,因此高恒并不怕被宦官们听到后记恨。而且等到灵帝崩后,袁绍咄咄逼人,宦官一党自顾尚且不暇,又怎么可能去找高恒的麻烦。
“正如高卿先前所言,多事之秋啊!”或许是因为身处大庭广众,郭宣虽然附和,但却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
郭宣这时似是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大腿,恍然道:“是了,高卿莫非便是前几日黄巾贼夜袭刘翁家中时率众驰援的高恒高尧光么?某险些忘了,这高乡亭中,除了高卿,哪还有别的辽东学子?卿之功绩,刘翁早已报知县君,县君亦是称赞有加。”
“使君谬赞了。”高恒心中暗喜,不过没有表现出来。
“某年长几岁,尧光如不嫌弃,大可唤我的表字显昭,莫要太过见外。”郭宣热情地拉着高恒的手腕,语气亲近,显然是打算同辈论交了。
“难得使君不嫌,折节下交,那我唯有高攀了。”高恒谦逊地道。
“不高攀,不高攀,尧光莫要妄自菲薄。”郭宣摆摆手道。
“如今黄巾贼虽然势微,但仍不时残掠地方,可惜各乡各亭,鲜少有敢于任事者。尧光仗义执言,晓之以理,说动繁阳、高乡二亭的乡民驰援杀贼,名声播于各乡。县君听闻之后,亦有意征辟尧光出仕,不知尧光意下如何?”
郭宣一脸肃容。这次下乡,他除了发布县府的海捕文书,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奉县令之命前来征辟高恒。
“敢问显昭兄,不知县君打算如何安排?”高恒按捺住兴奋,询问道。
“自是先在县中为书吏,积累资历,此乃仕途正理,尧光为何如此问?”郭宣有些奇怪地看向尧光。
“这……”高恒迟疑了一下,对比起山贼猖獗的乡野,县城看上去似乎要安全很多,但同样的,也会失去许多机遇。如果高恒只想混吃等死地撑过三个月的任务,那么自然是选择躲到县城,但高恒如果想要尽可能地变强,那么就不应该得过且过。斩杀黄巾,固然风险很大,但同样的,也能获得有价值的战利品。
更何况,谁能确定颍阴县城就毫无危险呢,在县城内高恒没有根基,一旦出事只能任人宰割。但在高乡亭和繁阳亭,高恒却已经拥有了不小的影响力。
因此只是略微犹豫,高恒就放弃了去县城的想法。
“县君看重,本不该推辞,但我才疏学浅,实在不敢应允。不知显昭兄可否代为转告县君,我愿留在乡中,纵然只是一介亭长,亦甘之如饴。”高恒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是庶族出身,门第不显。蒙县君看重,先为书办佐史,然后积功迁升至廷掾。乡野中诸事繁杂,而且难得升迁,尧光切勿自误。”身为一个传统士人,郭宣实在难以理解高恒的想法,县中为吏,哪怕只是一介书办佐史,也比执掌一乡的啬夫体面多了,而且时常与县中主官接触,容易受到赏识,从而擢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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