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朝天,各走一边,难道这条路是你买下的么?”他换一副赖皮像,气得我无话可说。正在僵持间断,靳宇的车停在了我身边。
“上车,你难道忘了自己是病人么?回头你妈又该担心了。”他打开车门,气哼哼地说。想到下山的路还很遥远,我只好没骨气地上车了。
一路上,我们俩都保持沉默,就好像他是的士司机,而我是乘客。事实上,我也就当自己搭乘了一次免费的士。
完全没有方向感的我,及至到了我们的小区门口才反应过来,他是要带我回家。难道是要和我进行最后的谈判?也好,反正迟早要过这一关的,反正我手里捏着那份协议呢。
上楼时,他板着脸,却又小心翼翼地搀着我的胳膊,好像我随时会摔个狗啃泥似的。我冷冷地撇了他一眼,不防脚下忽然磕了一下,差点摔个狗啃泥,幸好他即使馋住了我。我抬起头时,看到他眼角一闪而过的笑。
“哼!就会幸灾乐祸,有什么好笑的?”我气呼呼地说。
“唉!这么大的人了,走路也不看路,上个楼也能摔跤,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好呢?”他居然很温和地叹了口气,我一时倒也发做不起来。
进得屋里,踢掉脚上的鞋,换上我的软底脱鞋,往沙发上一靠,嗯,还是家里最舒服!
咦?不对!这个家是他的家,马上就不属于我了。想到这么精致考究舒适宽敞的屋子马上就要易主了,心里不免有些不是滋味儿,不过老话不是说过么?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个男人注定了不是我的,那么这个屋子自然也就不是我的了。
那人习惯性地把我的鞋整理到鞋柜里,我想说别麻烦了,谈完归属问题我就拍屁,股走人。但终于还是忍了忍,我要以静制动,等他来和我谈判,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熟料,他收拾好之后,却一头扎进了厨房,片刻之后,端了一杯热牛奶过来。
“喝了它,胃就不会很难受了。”他的态度很温和,我想他不会是在里面下毒吧?万一我死了,他就不用和我离婚,也不用赔偿,既不影响声誉,也不损失金钱,而且将来再婚的时候,还会受到下一任妻子的怜惜。
“发什么呆啊?赶紧趁热喝!”他催促着,我越发怀疑起来。
“想毒死我么?你可不能敢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啊,大不了我把协议撕了,赤条条走人。”我胆怯地说。
“哈哈!你的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连这么古怪的想法也能有?我毒死你干嘛?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看你真是小说看多了,中毒严重了。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我不过是见你喝了酒,想让你喝杯热奶醒醒酒而已。”说罢,举起杯子自己一口气喝了半杯,然后递给我。
“这下放心了吧?”他满脸哭笑不得的表情。
“那个,这个,难道要我和你的口水啊?”我带着点惭愧,期期艾艾地说。
“口水都交换了无数次了,这会儿倒嫌弃起来?”他凑近我不怀好意地说,我端着杯子,对着光亮处,找到湿漉漉的印子,然后转了个方向,一仰头喝光了。半杯热奶下肚,胃里一暖,果然舒服许多。
“是我太小人之心了,对不起!”毛爷爷教导我们,有则改之。既然是我的错,我一个堂堂的有识之女,说道歉就道歉,半点也不含糊。
“你是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老公我的人品你最好有空去打听打听,能嫁给我绝对是你三生修来的福气。”那人居然趾高气昂起来,我正想打击他,他却接着说起来。
“不过,这件事我是应该跟你解释清楚,免得你总是疑神疑鬼。”他不肯空闲的嘴,堵住了我的反击。但我明明不是疑神疑鬼的人,是他做的事情鬼鬼祟祟嘛。不过这话我还是没有机会出口。
“这个故事挺长,你愿意认真听么?”他满脸认真相。既然不愿意我开口,我就识相地点点头。
“我六岁那年被父母送回到小城爷爷奶奶身边,那时候,我满口英语,汉语说得结结巴巴。周围的小朋友都不愿意跟我玩儿,还欺负我,喊我假洋鬼子。只有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女孩肯跟我玩儿,她就是新兰。
新兰其实也是被那些孩子们嫌弃的,因为她天生兔唇,而她的父母都很穷,没有钱帮她做整容手术,所以那些坏孩子们就喊她豁豁嘴。每次听到别人那么喊她的时候,她就委屈得直哭,但是却没有人来管她的委屈,她父母整天都忙于生计,根本顾不上管她。
渐渐地,我们俩成了好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她常常会给我带她妈妈烙的煎饼,我也会带给她我父母回国时带来的正宗的巧克力。那时候我就想,等有一天我长大了,挣很多的钱,一定要帮她做整容手术。
我上初三的时候,有女孩子开始给我递情书,见我和新兰关系密切,有些女孩子甚至悄悄欺负她,她受了委屈也不肯告诉我,还是我的一个哥们儿偷偷告诉我的。我很气愤,于是有一天当着全班男女同学的面宣布,从今天起,新兰就是我靳宇的女朋友,谁要是敢欺负她,就等于在欺负我,谁要是敢在背后喊她豁嘴,我定会要她好看!
鉴于我那时候在班上的地位,还没有人敢跟我作对。其实我是为了新兰和我都不受欺负,才渐渐变得强悍的。初三时候的我,无论身体还是学习都是一流的。所以,从那以后,再没有人欺负新兰了。我曾问过新兰,我这样擅自做主,让全班同学知道我们的关系,她会不会生气。她只是摇头说委屈了我,因为她配不上我。可我告诉她,我从小时候起就想要娶她了。
初三那年的暑假,父母接我去英国度假,走之前,我硬是说服新兰去照相馆照了一张相,那是新兰平生所照的第一张相。她用纱巾蒙了嘴,照出来的相片漂亮极了!我对她说,等我工作了,第一件事就是带她去整容,她那天的表情灿烂之极,就像一朵盛开的向日葵!
新兰说等我回来,她会有生日礼物送给我,我问她什么,她说保密,到时候会给我一个惊喜。等我回来,她却已经死了。后来我听她的小妹妹新竹告诉我,新兰那个暑假老是到河边去捞鱼虫,然后拿到花鸟集去卖,她想攒点钱去买毛线,然后亲手为我织一套围巾帽子和手套。钱已经快攒够了,她那天告诉新竹,说这是最后一次去河边了,等卖完这一次就可以去买毛线了。之前她们俩一起去看好了线,也问好了价钱,就等凑够这最后的五块钱了。
我的新兰,就为了这五块钱,死在了河里,那河,现在改建成了相思湖。那天,上游下了暴雨,下游却晴空万里,洪水忽然冲过来时,在河边捞鱼虫的三个人无一幸免,新兰就是其中之一。”
轮空恋爱这一关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一日夫妻百日恩?
章节字数:2980 更新时间:10…09…08 08:28
靳宇讲完了这段经历,沉默了很久。我很想安慰他,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凄美的感人的爱情故事,主角儿却是我的现任老公。我不是不感动,只是感动了之后,又该如何呢?那女主若是还活着,我自然会大大方方地成人之美,拱手把这个家和这个男人都让给她。可她死了,一个活人如何去跟一个死人大方呢?新兰,不是我小气,我很想把靳宇让给你,可是你又怎么能从坟墓里爬出来呢?
我也很想对靳宇说,人死不能复生,你是个重情义的男人,新兰地下有知也该瞑目了,可我不敢说。他的悲伤布满了全身,气场强大到连整个屋子都快要结冰了。
天色已经很暗,屋子里的光线变得很模糊。但是我们俩还像石雕一样坐在沙发上,我这个石雕是被迫的,我很想活蹦乱跳,但是人家跟你讲了那样伤痛的故事之后,你又怎么好意思表现出欢快呢?
我忍,再忍,直到忍无可忍!我终于起身,打开台灯,顶灯太亮,我怕刺激到了那个伤心的男人。然后打开音响,放了那盘我最爱的钢琴曲。
那首《KISSTHERAIN》轻快地响起,屋子里的冰霎时开始融化。我以为他要抗议,结果他却很享受地听起来。
当他的面色终于变回正常时,我小心翼翼地说:“当了这么久新兰的影子,本来我是很气愤的,不过,听了你的这个故事,我打算原谅你了。现在,既然谜底已经揭开,我们,呃,什么时候去办手续?”
“办什么手续?”他一脸迷惑。
“很简单的,我们拿上协议和那烫金证,到那天领证的地方,去换个烫银证,就这么简单。”我有些心虚地说,但是绝对不会忘记那协议。他受苦受难都不是我的错,虽然我同情他的遭遇,但是我的未来也不能轻易放弃啊。
“什么乱七八糟,烫金烫银的,你到底想说什么?”他继续迷糊。
“你真傻还是假傻啊?我的意思是,我们该去办离婚手续了。”我忍不住大声说。
“我们为什么要离婚?”他还是用不解的眼神看着我,那眼神里满是无辜,倒好象我欺负了他一样,我无语了。
顺了半天气,我才接着说:“你以为我会一辈子做别人的影子么?”
“我想我是爱你的。”他闷闷地答了一句,简单的几个字还是下了我一跳,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爱。我瞪圆了眼睛盯着他,想说什么,却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
“我承认,一开始是被你这张脸所吸引。匆匆结婚是为了爷爷,不想他老人家去的时候带着遗憾。但是后来,你的乐观你的迷糊你的随意,点点滴滴,不知不觉都渗入到我的血液里。那木错湖边,当我在毡房外清醒时,意识到你还在火里,一下子就慌乱了,忘了自身安全,立刻往火里扑。事后,我也问过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顾一切?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第一次失去新兰,是因为我不在她身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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