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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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坟墓-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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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志兴和裴南都说我是个怪胎,不喜欢与女人交朋友。我反问,怎么交?比我强的我不想与她们在一起,没我强的我不屑与她们在一起。

  不记得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看过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是需要朋友的。

  事实上,我从来都没有纯粹的朋友。候佩是一个例外。而我们的友谊之所以维系这么久,是因为距离。

  我并不是一个善于与人相处的人,跟异性能谈笑风声那是因为暧昧。

  我认为朋友就像爱人一样,不是随便从大街上拉个人就可以的。

  在我目前生活的这个圈子里,有三种女人。

  一,普通白领。我是不屑于她们打交道的。对我而言,她们太过于天真,太把可笑的学历当回事,以为青春无敌;还有些富二代小女生,把父母的钱财当作资本挥霍而不知”挣”字何写,当然,或许我没有资格去评判富二代不挣钱,她们挥霍的是父母挣来的钱,比我挥霍肉体挣来的钱要高尚地多。

  二,我的同行。我的同行有很多,比如说小三,情人,小蜜,还有嫁入豪门或是成功转正的少奶奶。看到她们,就像剖开了我自己。没有人喜欢站在镜子前面,直视自己的缺点与阴暗面。或者可以说,其实我是害怕与自己打交道;

  三,成功的女人。我对成功女人的定义是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独立的女人。在有些人眼里,我也是一个成功的女人,那些人却不明白,我的经济和精神都还操纵在男人的手里。而且我连自我解放的勇气都没有。但真正成功的女人,是不需要男人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的女人,只是我羞于和她打交道。

  至于男人,也有三种。

  一,可以上床或是调情的男人,这种男人在我的手机里一大堆。

  二,客户,在这群人中间也有想和我上床的男人,于二百首当其冲。

  三,路人,就像公司普通的职员,在我的眼里,他们与普通的女人无异。

  这个城市的感情太虚无了,我早就不再相信任何的甜言蜜语。

  姜志兴让我很清楚地认识到,爱情根本就是个摆设。它最多也就是让原始的情欲听上去浪漫了那么一些。

  我们女人生来都是寂寞的。很多人认为找一个有情人陪伴会停止这种寂寞。可找到之后才发现,即使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我们还是觉得寂寞。因为他们从来不会百分百知道我们心里想要什么。倾诉被他们认为是啰嗦,偶尔的小忧郁他们认为是敏感,本能的发泄他们认为是神戏质……既然男人如此不了解女人,而他们同样认为我们也不够体谅他们。那我们要来做甚?

  所以,在我的认知里:做爱,就成了男女交往绝对的而唯一的目的。

  候佩并不同意我的这个理论,她说她相信人间还是有真情在的。

  我问她:“你和李维民认识多久上的床?”

  她说一个礼拜。

  我发了个白眼给她。我本来还想说你隔几天不跟他干那事儿试试,想想还是没说了。

  人生本是孤独,朋友可有可无。

  一个人喝的不一定是闷酒,只是有些人喝酒喝多了就成了话痨,非得找个人掏心掏肺。

  我喝酒的时候是不想事情的,很专心地喝酒。我的目的也不是买醉,喝酒对于我而言,是很平静而悠闲的时光。

  “小姐,如果我说我好像见过你,你会不会觉得这样的开场白很老套。”

  当然,如果我穿着低胸装一个人坐在酒吧,是无法平静和悠闲的。他的声音听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懒得看他。

  “你是火星来的吧。”

  他哼哼地笑了两声,不紧不慢地说到:“如果我没记错,这位美丽的小姐是姓康吧,英文名叫KAIROS。”

  他居然知道我姓康,还知道我英文名。我这才扭过头去看他,一张很大众的脸,不过头发挺有型。从穿着上来看品味和身家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来的酒吧的目的并不是想找男人,但如果真碰上了,没理由SAYNO吧。

  “我本来还想着送你一张回火星的票来着,看样子我错了?”

  我对他全无印象。他优雅地笑了笑,

  “你肯定在想我是谁吧?。”

  我捊了捊头发,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我叫陈盛中,你也可以叫我SIMON。我在KEVIN公司的年会上见过你。”

  他说的KEVIN是裴南的表哥,他目前在最繁华的那个城市里经营着一家跨国企业。

  “你认识KEVIN?”

  “我们以前在留学的时候认识的。”

  “你说你见过我,为什么我对你没印象,一般情况下我对帅哥是过目不忘的。”

  “哈哈,那估计是那晚帅哥太多了,你记不过来。又或者你被帅哥包围了,没有精力去记我是谁了。再说,我不是那种会勾起女人欲望的帅哥。”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那你怎么会到这个城市来?”

  “我喜欢这个城市的阳光和空气。”

  “哪个城市的阳光空气不是一样?这么说,你也认识先夫喽。”

  “你说PETER?”

  我点了点头,PETER就是裴南。

  “认识,我和KEVIN一起去看上一届的世界杯时,他也在那里。”

  然后他突然大笑起来,弄得我莫名其妙。

  “如果不是我今天上午还在MSN上跟他聊去看本届世界杯的事,”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还真以为…”

  我还是一头雾水。

  “你们女人真是太可怕了。”他越说我越糊涂,他也笑得越不可抑止。我索性不看他了,继续喝的酒,让他笑个够。

  他大概以为我生气了,便马上停了下来。象征性的用手堵了堵嘴巴,再清了清嗓子,把头探过来问我:“康小姐,你不会不知道‘先夫‘是什么意思吧?”

  我当即就用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原来先夫的意思是指已经过世的丈夫。我无语了。

  SIMON碰了一下我的杯子:“我知道你是口误啦,其实你是想说前夫是吧。”

  他盯着我的手看,我不自觉地就缩了回去。

  他笑着问我如果裴南知道知道我这样诅咒他,会怎样?

  我想了一下,答案是不会怎样。

  SIMON很风趣,也很健谈,和他交谈喝酒真的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但到我们离去的时候,我也没有那种想把他留在手机里以后发展为床伴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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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初恋

更新时间:2011…4…13 22:04:59 字数:2239

  我的初恋情人叫童飞,是一个脸黑黑但眉清目秀的男孩子。

  记不起来我们是不是从学前班就开始做同学了,我只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我们是同桌。

  三月的春天,土圹上到处都长满了鲜甜的红色覆盆子。我们家住在山脚下,而童飞家住在街上。某天他和其他同学一起到我家后面的山上摘覆盆子,还做了很多弹弓打鸟。我觉得好奇,就跟着他们去了。

  上山对于我来说,是轻车熟路的。于是我自告奋勇地帮他们在前面开路。童飞紧跟着我。

  “你肯定经常到山上玩吧。”

  “是啊。”

  “真好,你每天都可以到山上玩。”

  “嗯。”

  我转过头看了看他,他鼓着黑溜溜的眼睛到处看,手里紧紧地握着弹弓。

  我继续领着他们往上爬,忍不住哼起了小曲。

  从这以后,他经常带着其他男同学去我们家后面的山上玩,每次还会把我叫上。开始几次,我在前面带路,后来他熟了以后,我就走在他后面了。某次我不小心滑了一脚,脚掉到了灌木丛里,他把我牵了起来了。这是他第一次牵我的手,也是唯一一次。

  他牵了我的手之后,我开始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的看他的眉毛和眼睛,或是悄悄地听他读书的声音。当时班上的同桌之间都会划一条三八线,但我们的桌子上从来没有。

  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老师在上面读课文。我把语文书上的包书纸(其实就是旧报纸)撕了一小块下来,写了几个字递给他:“你喜欢我吗?”

  递给他之后,我看到他的脸马上就红了。我的脸也红了,赶忙扭过头来,装模作样地读起书来。

  过了几分钟,他把纸条递了回来。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很长的一句话。因为报纸上原本就有字,而我们都是用铅笔写的,所以很模糊。我看了很久,才认出那一行字。

  “我告诉你,不过你看完后要把它扔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去。”

  我看完就转过头去跟他说好,一边把纸条给他。他马上回了过来,

  “喜欢。”

  可我的初恋也只持续了不到一个学期的时间,因为我喜欢上其他人了。

  付建平是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转到我们班来的,老师安排他坐在我后面。当时我还是和童飞同桌。

  我们三个马上就成了好朋友,因为我们都是不喜欢学习的人。童飞虽然学习不好,但他还算老实。付建平不一样,他来了以后马上就把原来的淘气一号给淘汰了。

  学校旁边就是人家的农田,我们放学后隔三差五地到田里去翻泥鳅。

  付建平就像是专干这行的专家,他的书包里总是放着一把很小的铁锹和几个塑料袋。

  我和童飞都是随便找个棍子在泥巴里翻,效果并不好。偶尔翻出一两条,也是小拇指那么大的。每次看着付建平满载而归,我就特别地不服气,而童飞,只是在一旁傻笑。

  有天放学的时候下起小雨来,付建平高兴地不得了,说等一下雨停了我们去翻泥鳅,肯定很多的。

  “我才不跟你去。”

  我嘴巴一撇,然后支使童飞,

  “你也不要跟他去。”

  “好。”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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