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真的有几个同学不明所以的站了起来。
印雪看了看身边的人,师承坐在她旁边。
“你看着,幽默章又要玩花样了。看看,还真的有人站起来。”他推了推厚厚的镜片,朝她笑着说。
“是的哦。”印雪抿着嘴笑了。
凌辰此刻正在他们的后排坐着,听着他俩的谈话,看着师承那副笑脸,他觉着格外恶心。
“看来这个论坛魅力的确大啊。”印雪听着声音就转过了头去,见到凌辰正看着他。这句话是他身边的一个男同学说的。
“你今天都坐这么前排了。”欧阳洋又说了句。印雪记得,这个是和凌辰经常一起的同学。
“偶尔换换口味不是更好。”他邪魅地看了一眼印雪,懒懒地说了句。印雪看了一眼他,就自顾自的转了回来。
“十分感谢大家的敬礼!”章教授声情并茂地说着。
“同学们,为了法律,你看我的牺牲有多大!我不堪屈辱地站在这里,忍受着旁边这位大帅哥不用言语的攻击!我想自卫,但是,我的力量太微小了。在这个社会,谁还看重实力和内在啊——”他看来一眼卓远,故作痛苦状。
“哦——哈哈哈!”同学们此时,才明白又被他给耍了一回。
“不过话说回来。卓教授的出现,就是一个奇迹,他真正的打破了一条由人的意志自由所形成的规律——人的聪明才智和他的外表是成反比的!他正是呈正比的!……当然,和如此法学界的奇才在一起,我倍感荣幸,相信大家也倍感养眼。其实更多的时候,养眼的东西还是少看的为妙,因为这将干扰你的大脑做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学法律的人……”
“哈哈哈——”台下的同学笑的更欢了。
卓远有趣的看着章建德拿他说事,他静静地坐着,笑着,偶尔他会看一眼印雪。
“……我们章教授非常会调动大家的情绪,的确一个高效的课堂需要大家的激情投入,为章教授的精彩论坛的第一课,我们鼓掌……”卓远站了起来,看着大家开始说话……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一百一十六章
在两位教授一静一动的和谐配合下,论坛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法律的思考,法律发展的进程和法律的憧憬,不断的在这些年轻的学子身上迸发。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论题辩论,现在到了互动问答时间。同学们将自己写好的条子,一个个传递上去。
“好!这位同学是这样说的。”章建德打开一个大大的纸条,有声有色地念了出来。“法理说法律最重要的是维护社会规范和秩序。对于公正和正义而言,这并不是法律的目的所在。因此有钱人可以用,没钱人也可以用,有理的人可以用,没理的人也可以用。法律终究只是被人玩弄的工具。对此,请问二位教授有何看法。”
“又是一个循环不怠的问题,有同学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吗?”
一个高个子男生站了起来,慢慢地说着,“……自由式法律最本质的价值,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法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因为自由代表最本质的人性需要,所以居于法律价值的顶端。……但是常言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哈哈。”听到这里,一片笑声。
这个男生似乎并没有被笑声所干扰,继续说:“……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所以,在法律价值冲突中,自由高于正义。”
“恩。精彩啊!还借用了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来举证。”发言的男生刚坐下,他身边的一个同学大声说了句。
章建德拿起话筒时候,同学们都安静了下来,他开始系统地讲解。
“……作为主体的个人、集团、阶级、社会和国家等与作为客体的法律之间,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仅会由于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调整而形成一定的社会控制关系,而且会由于主体及其内在尺度的作用,使客体趋向于主体、接近主体,为主体的需要及其服务,形成一定的价值关系。‘法律价值’概念就是对这种关系的概括。我们先把意义上的价值概念到法学中,给‘法律价值’下一个初步的定义:法律价值是指法律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对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适合、接近或一致。这个定义虽然还未完全揭示法律价值的特点或规定性,但它具有一定的论意义,是我们进一步认识和揭示法律价值的基础……”
同学们的纸条纷纷往上送着。
卓远打开一张,他儒雅地站了起来,大声地念了出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即使一个杀人犯犯罪了,只要他有能力请到最好的大律师为他辩护,那么他同样可以无罪释放。这样对于受害人来说,还存在公平吗?另一困惑,作为当事人的律师,即使知道了自己的当事人是有罪的,在律师的操守下,他必须选择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想看书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卓远念完后,抬起头朝在座的同学微笑了一下。
“这位同学的困惑,相信大家也非常熟悉。我想说的是,这位同学自己的困惑其实他自己也有所答案,但他在徘徊,在犹豫,在所谓的公德心和职业道德间,他难以选择。……
作为一个出色的法律人,尤其是一名律师,他必定要有精准的判断,决不能优柔寡断,法律是规则,那么我们就按规则办事,任何偏离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则的情况,我们都不能……法律必须保卫社会。显然,相对控诉权的进攻性而言,辩护权充其量只是一种防御权。它不为实现针对某个疑犯之偏袒,而是为了保卫社会之整体性防御。亦如一位老律师所言: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更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此刻的卓远眼神放射出笃定的光芒,他掷地有声的说着:“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肖微茨为主张‘为辩护人辩护’,曾经打过一个有趣的比方:有时你得提醒公众,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告辩护律师并没有犯罪,正像产科医生自己并没有生孩子一样,犯罪的只是他们的委托人。更何况,他们的委托人又何尝都是罪犯呢?……我们现在越来越多的会见到一些‘民愤极大’的事件,审判没有开始似乎就结束了。这样的场面,难免让人想起封闭年代在广场上受刑的人民公敌。这种示众式刑罚遍布人类历史,更多是为了权力训诫社会而设,绞刑架下也因此吊着无以数计的替罪羊与儆猴鸡。然而,我们的国家,正在走向开放社会,而开放社会只有公民,而没有人民公敌。因此之故,法之正义必须从广场回到了法庭。”
整个阶梯教室异常安静,大家听着卓远抑扬顿挫的解析,看着他激昂的神情,是那样的专注,那样的骄傲。
“早在十八世纪,著名法学启蒙思想家贝卡利亚便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指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这一无罪推定的原则,既是法国《*宣言》的重要思想来源,也是今日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所普遍确定的基本原则,并载入国际*公约……”
大家在静静聆听着法律的训诫,当卓远放下话筒,同学们依旧屏息聆听。随后,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好。我们继续。”卓远坐回椅子,松了松领带。
章建德教授依旧用他的幽默方式解答了关于“小产权”问题、“劳工纠纷”、“夫妻离婚产权分割”、“公司合并”等议题。
章建德又打开一个字条,他看了一眼,转给了卓远。
“卓教授,该我休息一下了。”同学们轻轻笑了一下。
“恩。”卓远打开字条。
就在那一刹那,他的动作被定格了。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惊异,他的动作被分解了,被凝固了。
前排的同学,似乎感觉到他的异常。
卓远就这样呆滞了一分钟,在章建德的提醒下,他才回过神。
印雪坐在前面第三排,她感到他的震惊。这是个什么纸条?上面到底写了什么?
这是大家的迫切想知道的。
“如果——”卓远清清嗓子,他的声音突然暗哑了起来,非常富有磁性,但在他的干咳下,大家非常奇怪。
“如果——您是法官,基督山伯爵有罪吗?”听来似乎非常简单的一句话,他居然用了所有的力气将它读完。
“啊?这么个问题。”
“是呀?谁写的,这么弱智。”
印雪听着同学们的议论,轻轻地咬了咬牙。这正是她刚刚递上去的条子。真的是自己弱智嘛?!她看了一眼卓远,他的目光似乎看得很遥远。
“大概真的弱智吧。瞧他的神情,一定弱智的到另他震惊的地步了。”印雪心里想着。
“这个条,是谁写的。”许久,卓远轻轻问了一句。大家都互相望了望。
一只瘦弱的小手举了起来!
“是我写的。”印雪站了起来。“论坛上不是什么都可以问吗?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也就是教授刚刚说的,在法律中迷惘的人,犹豫的人。所以我会问这个问题,对于基督山,他有罪吗?”她静静地说着,认真的说着,因为她的问题不是儿戏。
或许有一天,她将成了他,那么会受到审判吗?道德的审判?法律的审判?
卓远就那样有些失神的看着她。
“是你写的字?”他又一次问。
“恩。是的,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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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一直跟着看到这个章节的你!
三子在此对你说声,谢谢!
第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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