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句歌词而已。引用了一句歌词而已。况且,把每一次见面都当成是最后一面。才不会觉得珍惜啊。”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每个人随时随地都可能死掉啊,如果那样的话,刚才那面不就是最后一面了吗?”
“怎么这样说呢?”她故意引导我地话头,想看我还能扯出什么来。
“其实死掉只是一种笼统地说法,死掉无非是离开此世界去了另一世界罢了。不同地是,这种离去是一去不回的,所以人们便会觉得尤其应该珍惜。倘若死能复生,那么死亡和离别也就没什么不同了。”
她面上已无笑容,神情像我一样变得一本正经。“拜托,大清早又是死又是活的,你没问题吧?”她终于等我把话说完,几分挖苦几分认真地说。
“我有问题?嗯?我有问题吗?”我自嘲地笑笑,觉得自己确实扯得太远了,“怎么说到死亡的,原来是最后一面引发出来地长篇大论。”
“嗯,为了见我最后一面,你都作了些什么?”
“做了准备啊。”
“什么准备呢?”
“你没有看出我比往常乐观潇洒了许多吗?”
“不觉得,一个乐观的人怎么可能把死啊最后阿挂在嘴边呢?”对话间她已经受了一本书放在地上,收下裙摆屈膝坐在书上,旁边也为我方了一本。“请坐,大哲学家。”
“谢谢,能被哲学系的人如此夸奖实在是觉得荣幸之至。”我毫不客气的坐到她身边。
第十五章伊人梦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刚满十八岁吧?天才少女的公主殿下。”
“你怎么知道的?我是公主?”
“对啊,从现在开始。”嘴里如此说,心里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女人是用来疼的,这话很对。“我不仅知道你多大,还知道你哪天生日。”
“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在你身边按有眼线。”我大方的交代。
“噢?”她微微一笑,目光一亮,露出几分诡异色彩。
“你可是花心的水瓶?”
“快说谁告诉你的?”
“天机不可泄漏!”
“别装了,我知道的。”
“谁?”
“反正我是知道的。”她眼睛盯着别处,调皮的笑。“我也知道你的。花心大萝卜的射手,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我哪天生日?”现在轮到我好奇了,并且有点儿感动。
“还记得你上次过生日的情形吗?”
“记得,兄弟几个为我过寿,不过好像没你什么事儿?”
“反正我已经知道了,你是怎么知道我的?”
“一定要知道吗?怪难为情的。”“有什么好难为情的?”她的好奇心没有满足决不罢休。
“其实是道听途说的,虽然很想知道,却只能装作无意间听别人说的。你不知道。我这人自尊心太强了,还有,那时候怀疑自己患上了妄想性精神分裂,不敢太相信自己。”
“哈哈!”她笑得很奇怪。但好奇心仍然不减:“是谁告诉你地?”
“我们屋的一个人,他好像对你的事特别清楚。那天他说你过生日。请客了。”
“嘿嘿。那个人是不是你们屋的老二情痴?”
“对啊,你怎么知道?”
“原来他就是你的眼线?”
“算是吧,我随便说说地。”
“傻瓜!那你可知道,你地情痴大哥本来就是我的干哥哥?”
“啊?什么时候的事?”
“早就是了,是你这个笨蛋一直蒙在鼓里罢了。”
“原来如此!”我恍若梦醒。很多事情一下子明白了。
“嘘!……”她竖起手指。小声道。顺着她目光看去。是一朵淡黄色的花儿,上面定了两只蝴蝶。粉白蝶翼微微摆动。晴不再言语,缓缓起身。左手提着裙幅下摆,轻轻移步过去。在不及一米远处蹲下。伸出右手迅速捉去,一只蝶而被捉,另一只慌忙展翼而去。(手机用户请欢迎访问wap.ㄧбΚ.Сn)
“哈哈……”小女孩玩心未已,一时乐得不像样子“真好玩,来,找本书来,我要做个标本!”
“我说大小姐,你绝不觉得太残忍了点?人家本来小两口翩翩飞……”说着随便地给她一本书去。
“打开来,我放进去,你合上!”她命令道。
“不干,这样一来我成凶手了!”
“笨蛋,我才是元凶,你是从犯啦,快点!”
我从中间揭开,她轻轻放进去,蝶头向内,迅速合上。一个小生命就此休矣。
再次揭开本子时,蝶儿已经不动。
无意间拿出的那个本子,竟是我地那本《情圣物语》(他们所谓《情书宝典》)。这个时候,上面已经不再是我个人地自叹自唱,而是多了一些字迹刚劲有力地批语。自然是出于奕晴之手。
蝶儿所在的地方是一首小词:
夜色满乾坤,晴空寒星闹。正是春始好韶光,壮志激怀傲。
至当存高远,不顾世俗笑。乘风破浪会有时,重把天地造。
本是高中时候模仿陆游**《不算子*咏梅》之句,却成了言志之语,而且寓意直露,如果放在古代,就是地地道道的反诗了。
只见旁批到“过于暴露了,天下未必容之!更可笑志大才疏着,图余笑料而已!”
“哦?”我轻叹一声,“看来你对我知之甚深啊。”
“这样地句子太露了,要是放在古代,肯定是杀头的罪过。”她语气里倒有几分认真色彩。
“放在现在呢?”
“现在?现在至少没有文字狱了吧?
“也是,其实我写着东西也只为了自娱自乐,并没想过给别人看。”
我小心翼翼地翻了一下,看到受到重墨点评的有这么几篇。
一是所谓“爱情三叹”,曾经被痴仔等人推为我的代表作,被岛主批为“过于偏激和悲壮”,其文云:“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以我言之:
人生如斯:什么仁义道德,礼让高尚,都只是一张张画皮,把一颗颗怯懦、愚钝、丑陋、浅薄的心包裹的威严正色,只为了维护糟粕一样的愿望。这些所谓的文明无异于人类社会精神领域里的垃圾污染物,人类进步的羁绊,然而庸人们不以为意,一个个将之奉为神灵,拿来装点门面,骗取那些渺小而不正当的一点点利益。这种人有什么价值吗?若说有,那也只不过是一只化成绿叶型的虫子在贪婪的吮吸着花的蜜。
人生如斯:对着这面具构成的恢恢天网,善真者无言哀哉,隐匿了那份率直。然悲剧已在此是形成。金气充满的人间,弥漫着光明正大的习气,进行着难以示人的勾当。可爱情啊,却把一颗颗纯情的心而陶醉。漏*点如爆发的火山,烧灼的庸人们心虚汗颜。于是流言起了。世俗地机器开始启动,众人勾结了起来,要把这异端绞杀,然后恢复他们正常而无聊的天下。于是织女和白娘子被囚禁了,牛郎永世累的气喘吁吁。许先以身殉情。梁祝二人只有梦里长依依。可悲的是,这些人只存在古代的传说中。而今地人们,比他们不得。以我说他们才真正活了一场人,哪怕白娘子都不曾是人,因为他们有了人地性、人的美、人的情、人的意义。
人生如斯:情人将死。他抽剑送入自己的腹中;情缘已了。她情愿化为那一株仙草。这些为情而折地镜头。为何只是在梦中?为了某些近乎可笑地目地,人们涂脂抹粉,粉墨登场;为了名利钱财之类的身外之物。人们肝脑涂地,鞠躬尽瘁。为何这些镜头偏要长演不衰?人类。这自诩为高明伟大的生物之群,为何千百年来污浊充满,糜颓之气不可逆转?这生物群中营营苟苟之辈,与群蚁中碌碌众生又有何区别?这人生意义,又是用何种尺度来衡量?
人生如此,庸世如斯,谁知,孰识?
在这篇文章地最后,奕晴给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惊叹号,就此时无字胜有字了。
“你怎么会选择我呢?我不会踢足球,也不会打篮球,更没有钱,基本上是没什么特长,也不高不帅。所以你肯定有什么地方不正常。”
她似乎早有预料我会这么问,淡淡地神秘的道:“是啊,我不正常,跟你一样不正常,你满意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不正常?你难道把不正常当成优点来看了?”
“我很佩服你说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不正常的世界里,正常反而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我还有点印象,这句话我在《伦理学》课上关于爱情的讨论上说过。
“不是吧,那都是胡诌,而且不是我原创的。”
“我就是喜欢你胡诌不行啊?”
“哎,你真的有点儿不正常,看来有点儿跟我同病相怜的味道。不过我喜欢。”说出“我喜欢”三个字所需要的决心可以想象,因此不得不戴上戏言的面具。
“其实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你与别人很不一样。”她笑着回忆,“感觉你跟这里的人很不一样。”
“呵呵,你还不如说我不能融入这周围的世界,是社会化失败的产物,是不合格的大学生之类的话,会让我觉得你正常点。”
“既然你非要说我不正常,随你吧。对了,看看我给你的评价吧,或许还有点意思。”她夺过我手里的《情圣物语》,翻到一页,再递给我,笑得有点不怀好意。
“窗外弥漫着大雾,乳白色的朦胧如梦,雾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