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常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他常常走进我的梦里我初中三年的同学,他的校服永远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手指也是那样修长与干净,在我梦里,他总是会微微的对我笑,继而又在一瞬间消失不见,没错,我暗恋他,一直。
他叫文浩,我们班的尖子生,身边女生团团转,像我这样既不美又无才的女生当然挤不进去了,到我们两个人偏偏又是同一回家路上的人,放学时,我们总是在学校对面的那个拥挤的车站相遇,他也只是会对我笑一笑,礼貌性的打声招呼。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美妙而温暖的下午,充斥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我的幸福毫无预兆的降临了——他走到我桌前,我的心瞬间被提了起来,他又坐下,我已经紧张的有些发抖,他不会看不出来,但我脸上还是有那么一丝笑容的,我们四目相对,他也笑着,最后他开口对我说“我喜欢你”。
炸雷般,他这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被重复播放了成千上万遍,他依旧看着我的眼睛,最后我已然泪流满面,他笑着,我也笑了。
我说“你一定是在骗我”
他说“怎么会”
但他的目光里满是诚恳,不像是骗我。
我笑着重复道“我不信,怎么可能”
他说“为什么不相信,我说的都是实话,因为你很可爱,你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我已经哭的说不出什么了,上课铃很是时候的响了起来,他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我回头时,看见他一直笑着看着我。
那个下午,我收起了眼泪,相信了他说的一切,然后我兴奋的难以掩饰,但在他面前我还是要故作镇定,内心早已波涛汹涌,他竟也能细心的察觉出来,好吧,也许是我掩饰的不够成功吧。
在那之后,我终于深切的明白了什么叫做乐极生悲——放学的时候,他再一次走到我身边,这次他脸上的不是笑容,而是一种复杂的情绪,他不安的看着我,我疑惑的放下手中的东西,看着他深邃的眸子。
他说“对不起。”此时我终于明白他那种情绪叫什么——歉意。
我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了,但我没有说话,只看着他。
“下午的事情,我骗了你,其实……我是开玩笑的,因为我把你当朋友了。”
我的眼泪再一次顷刻而下,这时候女人的眼泪最不值钱,也许是因为我刚刚笑的太开心了,所以现在老天要惩罚我一下吧。
我笑着擦掉了眼泪,装作若无其事的说“我知道啊,我早就知道你是开玩笑!”
他脸上的歉意更浓了“你没事吧?”
我笑着“没事啊,回家了,再见!”
然后我落荒而逃,疯了似的冲回了家,躲到屋子里痛哭失声。
我的世界在那时暗了下来,我哭的昏天暗地,书包里手机铃声愈发的刺耳——十个文浩的未接来电,最后我干脆关掉了手机,关掉了屋灯,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我没有睡,只是在抖,有些撕心裂肺,脑子里止不住的回想一切关于他的画面,我试着将它扔进回收站,大脑却像中了病毒一样越想越疼,疼的像被撕裂了般……
“啪”的一声,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随后是一声沉重的关门声,也许是母亲刚刚进来过,她从来都学不会关心我,我的眼泪对她来说并不是让她动容的理由,这点我早已麻木。
刺眼的白炽灯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照的发白。
我抬头45°仰望墙壁上被我贴成心形的海报,那是我追了好几年的明星,真正能让我开心起来的只有他,看着他的笑容,我也就不由自主的笑了,他的笑也让我明白了,其实很多事情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笑一笑就过去了。
女生,就算被伤害依旧很执着——我对于文浩的爱在被他耍了以后依旧只增不减,毕业那天我居然鼓起了勇气站在他面前对他说“我喜欢你三年了,即使被你骗了也很喜欢你,即使你不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你……可以喜欢一下我吗?”
他说“对不起。”
他的眸里有歉意,但他还是拒绝我了,我没有哭,因为得到了答案,但我依然喜欢他。
第二章
我叫叶红颜,今年刚满20。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是奶奶给我起的,我惊讶于奶奶的与众不同,佩服于奶奶的博学,以奶奶为榜样,我也一直在幻想我以后能成为一名作家,我的第一本网络网络小说名字叫《永不打烊的青春》,名字有些**丝,但内容确是关于我喜欢的一个乐队的故事,我幻想女主可以被偶像认可的故事会发生在我身上。哦,对了,我还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我喜欢的那个人叫n,他是乐队的吉他手,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亲眼去看一场有他在的演唱会,当然,和我爱的人一起。
对于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我厌倦的很彻底,我甚至开始有了幻想,我幻想我已成为一名之名作家,文浩找到了我,约我吃饭,聊天,然后我们走到了一起……好吧,我承认我的少女情怀泛滥了,但当我遇到他之后,这一切都不将是幻想。
我拿着《毕淑敏散文集》从书店走出来,一个坏习惯让我边走路边低头看书,这也是造就了我现在近视的主要原因,但我痴迷于书中万物的命运。暖阳在肩,我与无数人擦肩而过,他们的目光纷纷落在我身上许是羡慕我的痴迷,又或者是感概我的虚伪,我并不厌烦这种目光,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也会端起我写的书做出我这样的举动,那就能证明,我现在做的是对的。
“嘭”的一声。我看见了脚下的血水。甚至溅到了我白色的衬衫上。所有人都向我前面冲去,议论声尖叫声不绝于耳,他们都推搡着我,我一个踉跄,手中的书落地,书也粘上了血水,顺着血水望去,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趴在血泊中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像是害死他的人是我一样,我毛骨悚然,跌跌撞撞的冲出了人群,书被埋没在了血泊中,我从来没有这样不安过,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样,现在就是在逃亡的时候,面前的所有人依旧在看着我,只不过不是羡慕,是嘲笑,然后我厌恶这种感觉,我低头,却看见了身上的血水,胃里翻江倒海,可我又能怎样把衣服脱了?那就真成了裸奔了!第二天就真的全世瞩目了!
“喂!”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我身后不远处传来,喂?是在叫我吗?我又不叫喂,管他呢,继续跑。
“喂!”
我重重的撞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男人浑身是血,这次可全染红了我的白衬衫,关键是我的衬衫花了我一张红毛爷爷加一张绿毛爷爷啊,伟大的毛爷爷告诉我们要勤俭持家,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现在我已经白白浪费了150,我这怎么对得起毛爷爷啊!所以,我慌乱的弹开了,用满带敌意的目光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个子高高的,是让人有安全感的个子。他在咧着嘴笑,阳光下他黑色的眸子里闪着奇异的光芒,皮肤比女生还要嫩白,看到他我明白了什么叫眉清目秀以及小清新,而黑色的风衣又给他赋予了一种特有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与小清新发生的冲突让我对他产生了好奇,但他身上的那层鲜血让我不忍直视,他举起了我的那本沾满了血的《毕淑敏散文集》,挡住了他的脸。
“你丫是不是傻,喊你都听不到吗?”
你们能想象吗,一个浑身是血的男生先是撞了你将你的衬衫弄脏了,最后又毫无歉意的骂你傻。由此,我联想到了一个叫腹黑的词语。
“你这个人有病吗,你都看见我在跑了,为什么还要站在我前面。”
“跑?”他将那本书拿开,邪笑着弯下了腰,将眸子凑近了我的脸,若不是他的眸子我还看不见我脸上的红色。
“逃命吗?”他又说。然后继续把目光定格在我的脸上,最后,轻轻地拭去了我脸上的红,我惊讶我当时的木滞,而在那之后我竟狠狠地抽了他的手,他的尖叫声响彻云霄,最后,我满意地从他身旁走开。
“你的书!”他忍着手背上火辣的疼举着那本书这样对我喊,这时候我该回些什么?我该笑脸盈盈的回一句“是你的书!”不,这样太**丝了。我的做法是,直接回头,大步走到他面前,抢过了他手中的书,再潇洒地走掉。谁知他又阴阳怪气地加了一句——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第三章
果然,三天后我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再次遇见了他。
应该感谢的是图书馆洁白照人的瓷砖地,我看到了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影子,抬头,他又保持着一脸欠扁的笑,而我却把注意力都转移在了他的衣服上,我调侃道“你怎么还穿着这件风衣。”
他从书柜上随意抽出了一本书回道“你不也在穿着那件白衬衫吗?”
我汗颜,我这是遵循毛爷爷的领导好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撞你吗?因为我觉得你穿这件衬衫实在是太难看了。”
我笑了笑,没有理会他,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腹黑疯子谁会理会他。他也笑了笑。
我看中了一本书,走到了前台打算把这本书租出来,钱包里放着我和文浩还有几个女生出去游玩时的合照,可恶的是我居然在拿钱的同时将那张照片抽了出来,目睹着那张照片羽毛般落地,照片上我的面无表情衬托出了其余的众人脸上的幸福,看着那张照片我愣了愣。黑风衣男生迅速的将那照片捡起然让后指着上面的文浩自言自语道
“你就这点品味吗?”
“你说什么呢!”我恼火的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