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之且奉君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秦时明月之且奉君安- 第4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只是一把剑而已。
第114章 半路杀出的程咬金
    我转身欲走的时候,却发现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了几个人,为首的是那个冷艳的群舞,心想着完蛋我寡不敌众,白凤走得太快我就算现在喊破了嗓子也没人来救我了。

    往后退了几步,看见我来的地方也围上来两个人,活活将我围在一个圈里。

    “杀了!”群舞一声令下,一点回头的余地都没有,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子房能够一身白衣忽然出现,不说他能不能将这些人处置了,出现了也是好的。

    我真傻。

    阳光透着树荫照进来,通过亮闪闪的刀锋反射到我脸上,我全身都凉了,这回是来真的,我抱着手里这把剑有些不知所措,要说我防身技能也不是没有,只是这么大一把剑,我抱着都有问题更不用说要退敌了。

    前面几个人已经挥刀,自觉地闭上了眼睛,只听几声惨叫,迟迟没有见人上来削我的感觉,我便勇敢地睁开眼,看见刚才拿刀指向我的一圈人已经全部倒地,脖子上齐刷刷一道小小的刀口正渗血,似乎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死亡就已经倒下了,以我跟着我爹摸爬滚打的经验,出手之人,身手必快。

    而我的面前,刚好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跟着来的群舞,正皱着眉头看前面的人,她被一把剑指着丝毫不能动,她面前的那个人,是个披着黑色披风的男子,兜帽将整个身形都隐藏在一片黑暗之中,不过身材很好这是肯定的。他的衣服上,用灰色的线绣着解语花的图案,淡淡的隐藏在披风里若有若无。

    刚想说为什么不杀这个姑娘无非是看上她的美貌了忍不住?群舞忽然缓缓向后倒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我甚至看不到刀口在什么地方。

    这个情况,我是要跑呢还是要跑呢?

    跑也来不及了,他已经转过我这边来了,这样的气场让人可怕,我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走到我前面来,一把拉着我的手腕就向前走,一个轻轻的字:

    “走。”

    于是我就不知道什么就跟着他走了,一手被他拽着,一手抱着那把轩辕剑,只是我还在纳闷,他不是来抢剑的么?这个阵势,倒是像来救我的!

    等等,我什么时候招惹上的这个人?难道这个人真是解语花的?然后预知了两千年以后的我是为解语花效力的,所以就顺便救我这么一救?

    乖乖别闹了,这根本不合逻辑╮(╯▽╰)╭,即使符合了逻辑,这个男人衣服上的纹理,据我所知,是解语花的最高层才有资格用的图案,就算来救我,那也不需要用他来救,而且,解语花是不救人的,这点冷血无情我跟鹿谈早就见识过了。

    我忽然想起,他可能是我白天见到的那个男人!给我拜上了帖子的焚缺。

    可是,这个身形,真的好熟悉,我到底在哪里见过他呢?

    想有什么用?还不如直接付出行动,一手将他挣开,然后一把将他的兜帽拉下了,一头柔顺的黑发落在肩头,只是……是蒙着脸的。

    我心想着玩完了。
第115章 他来了
    这不是我白天见到的焚缺,这个男人的眼睛很好看,柔情似水却深邃如渊,不是焚缺那双轻佻且睫毛很黑很长的大眼睛,光眼神就看出不对。

    他怔了怔。

    我说:“你是谁?”我又不认识,又不是来抢我的剑,听人说,人家对你这么好的时候,你就应该有点危机感,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他说:“你不怕我?”他声音一出,我就知道,我是不认识这个人的。他轻笑了一声,道:“我受人所托,你先在这等着,东家很快就到。”

    那他来救我就有据可循了!我说:“我是问你,你是谁,不是问你来干嘛的。”

    又是一声淡淡的笑,脸上的黑布蒙住了他的表情,一切都很恬淡,他却忽然在这个时候将我定住,使我动弹不得,然后就将我手中的剑轻轻拿了起来,弯着身子凑到我面前,对着我的眼睛,有些好笑道:

    “这把剑你现在带着不方便,我先替你看着,等你需要的时候,我必然会还给你!”

    他转身欲走,却又忽然回头,再次凑到我面前,带着黑色手套的手轻轻在我脸颊捏了一下,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块红色的玉挂在了我脖子上,看起来很满意自己的审美,说:

    “在下江如辞,若是你有什么困难,将此玉拿给风华楼的焚缺看,他必定会倾尽全力帮你,只是,这块玉,平日里要收好,万不可示于人前。”

    我用眼神点头,他似乎很满意,带上兜帽,又拍拍我头,然后走到我身后。

    等一下,我还被定身呢。

    真的有定身这技能,但是可害苦了我,倒也不是说不能动,乱动的代价就是全身麻痛,轻则晕倒重则死亡。

    他说雇佣他的东家会来,太阳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投进来,我都快睡着了,并且好像有一点脱水的迹象,便忽然传来一阵清朗的笑声,我便马上认得这是张良的声音,猛的回头看,差点没把脖子拗断,眩晕了半天,终于回过神来,他已经走到我面前,高高的站着饶有意志的看着我,双手还别在身后,好不悠哉。

    我白了他一眼:“快帮我解开老娘快累死了。”

    他不动。

    我说:“你不会是不会解吧?”

    他嘴角弯起一枚好看的笑意,说:“倒也不是不会,只是我解穴的时候,可能会冒犯你!”

    “那就娶我!”其实,他能来就已经很好了,我千求万求就求那个雇用江如辞来帮我的人是他,等一下出现来救我的人也是他,没想到真的是他,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知道,做人不能太贪心。

    没想到他转身就走的样子,我赶紧上前一步抓住他的袖子,不料动作太大,一阵刺痛感从身上传来,头晕目眩然后身体一点知觉就没了,他轻快的上前接住,还用最快的速度给我解了穴,他笑道:

    “逗你玩呢,这么认真。”

    “你知道,你说什么我都会当真的。”我撅起嘴巴,想从他怀里起来,他忽然背了过去,微微弯下身子,说:

    “走不了就上来吧!”

    这样的机会不会有第二次,谁拒绝谁是傻子,我立即爬到了他背上,一整阵木兰香从他的衣服上袭来,好宽大的背好温暖的体温。我手臂环住他的脖子,抑制不住的笑意,他没有发现。

    子房啊,我原来这么喜欢你。
第116章 扫盲一下啊地球人╮(╯▽╰)╭
    “你要是好点了,我就放你下来了!”他说。

    我立刻昏昏欲睡状,头歪在他背上有气无力,道:“我还是觉得全身不舒服,脚很麻走不了路。”

    他轻笑了一声:“你不要骗我。”尽管他知道我在骗他。

    我撅起嘴巴,道:“我好歹也是你的救命恩人,背我到家门口又不会很累,我就那么一丁点,踹在兜里都没几斤重。”

    他说:“诚然,你不重,但是一个大男人背着一个大男人,你不会觉得很奇怪么?”

    我说:“你要是不喜欢背着大男人,我现在就去换装!”

    但是诚然,这样他就跟伏念更加解释不清楚了,没准到时候,伏念真的会让他娶我。这毕竟是贪恋。

    他说:“你承认吧,你就是懒!”

    我一边玩弄他腮边的发丝一边笑道:“这么说吧,其实从这里回家还是有一段路的,要是平时,我得雇一辆马车,但是你背着你,我就省了马车的钱!你说是不是很划算。”

    是你说的,我爱钱。还好他没有一把将我摔在地上,还是背着我,穿过了熙熙攘攘的桑海集市。

    我希望,这条路很长很长,长到没有尽头,他一直背着我走下去才好呢。

    但是我也希望,这条路不要这么长,我不愿让他一直背着我。

    刚好就路过了有间客栈,我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把我放下,他疑惑道:“怎么?饿了?”

    我点点头,头还是有点痛的,但是肚子饿着更痛,我边走进去边摸着扁得前胸贴后背的肚子说:“你买单,这剩下的路我就自己走回去!”

    女人总是这么善变的,心情愉悦的时候,干什么都是很顺的,而他在身边的时候,心情都是愉悦的,胃口也大开。不过今天丁掌柜和石兰上小圣贤庄去了,鹿谈刚好在这里跟丁掌柜学习,趁着他不在的时候练习,见我来了,一把上前就给了我一个熊抱:

    “宝贝,你来了!”

    “啊嗨嗨嗨……”子房还在呢,你不能让我这么没形象。我给他使了个眼色,他明白过来,恢复正常的样子,重新系好围裙,道:

    “乖宝贝,爹今天学了好几个点心,现在就进去给你做!你和子房先坐一会儿!”

    我们寻了个桌子坐下。

    (写上一部的时候出现了很大的错误,就是秦朝的时候还没有椅子,直接一个四方的桌子然后配着就席地而坐!误导大家十分对不起!鞠躬……

    还有一个很大误区也有盆友跟我反应过就是秦朝没有筷子,我特意去查了一下,其实先秦以前就有筷子了,筷子是汉民族发明的进食工具,据考古资料证明,在远古时代,汉族先民已懂得用树枝和竹枝夹取食物,只是那时候还不叫筷子,叫“挟”,也作“荚”。)

    鹿谈看见子房就这么殷勤,这让我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子房和慕容镜可能因为一张藏宝图还没有和好。

    我一拍桌子就问:“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很疑惑,想了一下的样子:“今天貌似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