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招呼秘书给我泡一杯咖啡。他这里的饮料向来只有咖啡。
“正准备打电话约你,没想到你过来了。”他说。
“你总是这样忙,适当的时候也要有些放松,不然身体要垮掉。况且今天周末。”
“我这个年纪不赶紧上进,到时候再上进就来不及了。”他仍是这句话。
我低头喝咖啡。雀巢速溶,水并不太热。
“你这里连饮水机都比别处要紧张。”我说。
他诧异地看我一眼,“你总是拐弯抹角。”
“水烧不开,当心喝坏肚子。”
他于是会意,笑着说,“我这里可是难得有机会招待一次你。”
“你今天约我有事?”我想起他刚才说“正准备打电话约我”。
他取下眼镜,鼻梁上有两道浅浅的印痕。“打算找你帮忙写几个字。”
“什么字?”我问。
“刚找了广告公司,但他们的文案我并不满意。”
“写广告语不是我的长处。恐怕会砸你的牌。”
“单伊。”他看着我,“只需要你写一句话就行,并不一定采用。”
“也好。”我点点头。
“请你吃饭。”他很有兴致地站起来。
“可是我已经吃过了。”
“今天搞定大客户,理应去吃一顿。”他笑得春风得意。
原来如此。只有“搞定大客户”的时候,他才会如此兴奋。
我与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门。
我想吃火锅,但建峰坚持说不够情调。于是带我去一家西餐厅吃红酒牛排。然而还未发动车子,建峰便接到一个电话。他接完电话,对我歉意一笑,“单伊,真的对不起,客户临时找我,所以不能陪你吃饭。”
“没关系。”我不意外也不失落。对他来说,客户永远很重要。
“下次补上。”
他临走时甚至吻了一下我的额头。但是他嘴唇的触觉让我感到陌生。
我与建峰之间淡如白水,我与他的约会好像只是一个必须完成的惯性环节。就像不饿的时候吃饭会食不知味,困乏的时候打哈欠并不真正解决困意。我仿佛与建峰并肩走在一条路的两边,甚至有时令人觉得你不知我我不识你。而我依然与他走在路两边。母亲一向认为找个男人作依靠是必要的,但我已经二十六岁,没有多少力气去找下一个男友。所以我若是同巧姐一样单身至三十多岁,母亲一定心碎。
从建峰那里出来,我步行穿过两条街回公寓。
地下通道的路灯像极了韦尔乔笔下的那一盏,细长老旧,豆油黄的灯光悬在空气浑浊的路口,没有生气。这令我想起老板钟磊,他的声音思维眼神,处处都如这盏半新不旧古板生锈的灯。
上周五我将剧本交给他。他翻开来看了两句文案便摆摆手,“忧郁症的精神科医生与乡村小学教师,无花果爱情?你以为我们要拍文艺片?我们的观众大多是年轻人,你处处要突出小资情调,否则谁看。”
我立即觉得闷气郁结。
老板点燃一支烟,敲敲桌子,“上次你给晚报生活版写的蒋欣一案专题,就是好题材。蒋欣法庭枪击丈夫然后自杀,你亲历过。我还可以帮你安排采访,蒋欣仍在康仁医院。”他吸一口烟又说,“现代人对家暴题材总是感兴趣的。要么你按我的意见修改本子,要么前功尽弃。”
我更是气结,“我不想再挖人疮疤。”
他瞪眼,“所以你写出来的本子总是清汤挂面曲高和寡,跟你的人一样。你的故事叫人打瞌睡。”
“或者你才能写出油头粉面对人胃口的东西来。”我愤愤然。
老板掐灭烟头,站起来冲我说,“单伊你会写专栏会无病呻吟又怎样?!我告诉你,电视文化就是俗文化,不俗谁会看!像你这样写本子你的字一钱不值!”
我几乎气炸,“主任,你永远像超市赶趟打折,跳楼价甩卖廉价花生油,以为赚肥,结果顾客终于吃腻。”
老板瞪住我,那张精瘦的脸孔正要爆发。巧姐却不知怎么的进门来挡在我面前,“不好意思,单伊火爆,还请你包涵。”
碍于巧姐的面子,老板没有说出更难听的话来。
事后巧姐狠狠训我,“他好歹是你老板,再大胆的员工也不该骂老板,简直拿饭碗砸自己额头。”
是是,生活是大前提。我不知如何又泄下气来,“饭碗永远比额头重要。”
“我那边正好在招人。广告部有适合你的空缺。”巧姐知道我近来不如意,所以想推我一推。
我叹气,嘟哝一句,“台里的广告尽卖药。”
“单伊你神经,逮谁咬谁!”她愤愤然转身走。
我这才醒,只得下班后跟她陪不是。
那以后老板再没给过我好脸色。现今人人都大爷,人人得罪不起,偏偏我爱得罪人。这个人还是老板。呵,我的饭碗已经与我的额头一般淤青发肿,欲裂未裂。
管他。
三
不知不觉已走完长长的地下通道,通道的尽头有小孩子在卖玫瑰,流浪小摊摆一堆杂色围巾等待顾客,拐角处还有一对情侣在冷风中拥吻。我不禁打一个寒噤,北风中爱情瑟瑟发抖,他们很是英勇。
我向年轻的摊主买了一条浅灰色格子围巾,棉质的摸上去令人温暖。摊主用很可爱的纸袋将围巾包好递给我。这时那对拥吻的情侣也走过来,男人为女人买了一条粉色的长围巾,一圈一圈替她围上,女人白皙的面颊被映得暖香四溢。然后他为她买了一支玫瑰,她欢喜地拿在手上,看着爱人眼光婉转。
我忽然心里柔软下来。大概只有我这样的人不相信海誓山盟,看别人是矫情肉酸,其实是自己的爱情观早已生锈。
心理老态如单伊。
抬头看见夜雾中浓黑的天空,莫名又想起韦尔乔。一双睿智深邃的眼睛闪进脑海。我一怔。
我什么时候开始竟忽然想到了徐衍之。
此时手机在皮包里响起来。居然正是徐衍之。他给我一条短讯:《西方哲理漫画》我已经放在你新居客厅的书架中。
顿时我脑中竟莫名像有一道流水淌过,微微地清亮。我在路边拦一辆计程车,朝新房子驶去。
我在小区门口下车的时候,看到一辆车驶过来并朝我按喇叭。我顿住,让在路边。
车子却在我身边停下,门打开来,是徐衍之。
我诧异,“是你?”
他从车里出来,头发被风吹得随意竖起,一身灰色风衣令他显得更加高大。
“没想到你这么晚过来。”他看着我说,“你还有事?”
我摇摇头,“没有,路过而已。”看到他,我便忘记那本《西方哲理漫画》。我心里微微一震。
“你现在住哪里?我送你回去。”他一向绅士。
“谢谢。”
他绕过车子帮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顿时感到暖香扑鼻。我辨不出车里是香水还是古龙水或是香皂沐浴乳的味道,但这样的空气分子会将人的每一个毛孔都包裹得温暖。
我从未在建峰的清冷的车子里闻到过这样的气息。
哪里知道,若这晚没有遇见他,或者一切还有转机。
徐衍之发动车子,打开音响。是一首老爵士。
“你果真喜欢King Cole。”我说。
“听着这样沧桑的声音,会感觉自己尚还年轻。”他笑。
“我自觉已经心理老态,没想到你比我厉害。”
他诧异地攒眉,“你是写作的人,须得比旁人心理老态,否则看不见生活的一些褶子。至于我,非得要这么用力工作,否则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他笑了笑。
我吓一跳,他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你不像是会‘活够’的人。”我说。
“当年一无所成的时候,感觉人生有很多期待。后来做设计挣钱、花钱,反而没有了那时对生活的热情。”
“但你仍然致力于工作,甚至十分敬业。”
“人是惯性动物。我已经停不下来。”他答得随意。
我由衷钦佩。他亦是天生工蜂性格。“你从不会让自己感觉‘活够’,”我叹,“你习惯给自己找茬。”
他看我一眼,赞同地笑,“你说话很传神。我放弃巴黎回到这里,等于从半山腰跳下来重新开始。的确是给自己找茬。”
“跟自己赛跑。活着的新鲜感是至要紧的。”我佩服他的生活态度。
他看着我笑,“只有不断地跑,每天睁眼看见天光时,才会觉得自己足够活生生。否则死气一团。”
“但你并不是太贪婪的人,你易于满足。”我说。他是会看淡一些事的人。我丝毫不怀疑自己已经很早就麻木于生活的疲惫与繁复,繁复的工作,繁复的感情,容易令人厌世。但他说“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的时候,只轻轻笑,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潇洒不羁。没有任何的悲凉和厌倦。
“我的确是容易满足的人。”他有一点吃惊,“你看透我?”
我一怔。对于一个十多年来不过只见了两次面的男人,我怎么会看透他。但我的确会认为他“习惯看淡”、“一向随意”、“一向绅士”。对于他,我似乎有相当的敏感度。
“我会看相。”我随口答。
“你会看相,并且你敏感。”他朝我扬扬眼睛。
“你也看透我?”我纳罕。
“几年前,你有一篇文章里写:糊涂的人容易保持纯真,而写作的人必须敏感。所以你感觉自己已经远离纯真一大段距离。你还说,你常常在理发店,在旅途中,或在等公车的时候,会产生同别人说话的欲望。往往通过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笑容,获知他们内心的某一角落,棱角分明的人会给你留下印象。这些印象偶尔会填充在你的文字里。”他慢慢地说。仿佛在背诵一段记忆。
我忽然感动。
我的文字第一次被人当作记忆一样地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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