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之,朝歌完全无视他的怒意,还饶有钻研精神的往死尸那边探去。
这惹得百里晨更加懊恼,大步阔出去,将她揽进怀里。
死人有什么好看的!换成别的女人,早就吓得嚎啕大哭了。
偏偏她还颇有兴致。
扣住她巴掌小脸,硬是逼着她眸子看自己,“你怎么过来了?没人告诉你,这地牢不是你女孩子家家能过来的么?”
全是血腥腐朽的味道,连他都受不了。
她倒是——与众不同,胆大包天冲了进来,真想下一刻,就拎着她,夺门而出去。
“呃?我就想知道,凶手抓到了是谁呀?”她倒是会关键时候,充傻憨笑起来,惹得他无从下手。
“等回去再说,”说着打算将她提出去。还以为只有她一人,哪知道往后面看,还有一位!
绝对值得你瞠目结舌。
“秋贵夫?”
“我也来看看凶手是谁?”他如此说道。
“谣言都将矛头指向了秋某,秋某自认为清者自清,不会干杀害皇女的勾当,为了证明清白,特此来跑一趟,不知三皇子能否给个明确的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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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三个美男一台戏
“这一位凶手今早突然来自首,说是之前刺客的同伙,他也有证据证明,因为他们用的大刀,几乎一模一样,有相同的标记!”
“但这样不能证明就是同伙,因为他中途咬舌自尽了……”
咬舌自尽了?这就是最后的答案?
朝歌眉头一扬,好似预料之中。
秋枫也是淡定,就说了句,“还请三皇子帮忙继续追查此案,秋某不想白白受了冤枉。”
他转眸间望向百里晨搂着朝歌的手臂。
朝歌“刷”的一下,从男子怀里蹦出来。
“啊!老毛病犯了,见到美男子就是喜欢吃豆腐……”朝歌故意胡诌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是么?秋枫瞳孔闪过一道精光,不过掩饰极快。
他转首望向百里晨身后安静沉默的男子,“二皇子也在呢?”
这位男子不就是咱们的战神将军么?
只见他右脸俊美异常,左边脸银色面具,面具冰冷的棱角,衬得他越发肃然而冷酷。
纵使如此,他还是光彩夺目。英武凛然之上而不失贵族的儒雅气息。
朝歌就满喜欢这类型的。不对,应该是欣赏!欣赏这么一位战功赫赫的少年战神。
放在他身上的头衔,多不胜举,可他又极为不屑世人对于他的吹捧。
在朝歌眼里,他就是一头孤狼,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因为世间实在难逢对手。
下一刻,就听百了冷眼旁观的笑,“幼稚的把戏。”
他的眸子似有似无向着朝歌打过来。
这不摆明着是在说她么?
还头一次被华丽丽的藐视。
战神大人,你果然够冷傲得无与伦比。
朝歌很想冲出去,好好和他算算旧账,难道忘了两年前,帮过你一小忙。您老这么快就健忘了?
不至于这么冷酷无情地拆我台吧?
她还没来得及回话,哪知道被百里晨拉住一袖子,身子一带,直接被拽着出去了。
正是可怜她明明风华绝伦,娇艳欲滴的容貌,怎么说也得被前拥后簇啊。
现实有是如此——残酷。
被百里晨当做兔子一样半拎着出去,一旁是百里勋若有若无的扫射,道不尽的冷意。
后面还有秋枫这只狡猾狐狸,言辞里含沙射影的抨击。
踉踉跄跄得出了地牢,朝歌觉得整个心情都不好。
指着百里晨胸膛,狠狠戳过去,“你——你——你——给我快点找出凶手!找到凶手,我定要他好看。”
明明自己才是罪魁祸首,贼喊捉贼,喊比谁都响。
百里晨还不了解她,定然是又受了秋枫的气。
想他快点出手,好让这罪让秋枫给顶了。
反观一旁,秋枫笑得大大方方,附和道,“是啊!快点查出凶手,秋某可不想平白无故受谣言的污秽。”
随后,秋枫离去。
百里晨很想拉着朝歌私下说话。
哪知道,二皇兄一点也不给面子,直愣愣在一旁带着待着。
摆明了要当最亮的那颗星星。
“三皇弟,我有私事要和皇女谈谈!”敢情,你在嫌弃人家碍眼,别人也在嫌弃你多余呢。
这么一听,百里晨也是震惊。很想开口问,有什么私事?就不能当着他的面明讲么?
在这个时候,朝歌还是顾及到百里晨的。
对着百里勋,揶揄道,“战神大将军,行军打仗的事我可不会呀?所以,我们私底下有能聊的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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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传宗接代
对着百里勋,揶揄道,“战神大将军,行军打仗的事我可不会呀?所以,我们私底下有能聊的事么?”
百里勋说,“本皇子今日是以皇子的身份和皇女交谈。”
见一旁百里晨脚步纹丝不动,百里勋冷目一射,载着浓浓的压迫意识。
迫于无奈,百里晨只能作揖退下。
待到只剩下他们两人。
百里勋突然转了性子,变得悠闲起来,只因为,他的眉宇间多了几分柔软。
朝歌不知他意欲何为,只能亦步亦趋尾随他。
不知不觉,走到一宫殿门口。
她抬眼一看,是《勋华宫》所谓二皇子在皇宫中的住所。
疑惑不解,不知他到底想要作甚?搞得神神秘秘的,还说以皇子的身份交谈私事?
“皇女我想请你坐一坐!”他说。
“皇女,我这宫殿不知可否入你眼?”和他一同置身在池中央的楼榭中,四面有窗,左右有曲廊可通,亦是跨水接岸,后面又有曲折竹桥暗接。
朝歌心里感觉,一瞬间进入了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里。
楼宇之间,精致巧妙,而别有洞天。
总能在你以为快到尽头的地方,发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果不其然,朝歌转身,发现这楼榭背面还有隔间。
“这楼榭,还有一个别名,”他介绍道,“为鸳鸯楼。”
“都说南国有能工巧匠,我特意请南国的工匠,为我宫殿一偶设计的。鸳鸯楼,顾名思义,是男女共欢的地方。”
朝歌猛地一惊,这话听起来别有意味。
不是何时他已经坐在精工雕琢的红木椅上。
一束夕阳的光,透过雕花的窗栏,照耀在他俊逸的半边脸上,晶莹而有光泽。
光衬得更加琉璃姿色,盈盈生辉,可那眸子又恍若漆黑的夜,深不可测。
朝歌一直欣赏他,却对他望而止步的原因在这。
太深不可测的人物,她宁肯退而远之。
可他是怎么看待自己的呢?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就听他吟起了诗句。
若是记忆没错的话,这是两年前,初次见面,她在暮色之下随意感慨的一句。
哪知道被他拿来大做文章。
“本皇子,一个人在外行军打仗,也有孤单的时候。看到塞外的夕阳落下,总颇多感触!第一次听着诗句,就觉得终生难忘了……”迂回说那么多,还没说到重点,朝歌眉上染起几分焦躁。
“嘭——”朝歌将茶几上的茶杯狠狠压在桌面上,“有话就直说吧?不必拐弯抹角的了。”
“好,爽气,我喜欢!”他突然直起身来,和她迎面而视,只差半步的距离。
带着强势,勾起她的下巴,“本皇子想找个妻子为我传宗接代!暂定的人选就是你朝歌了!”
恍若晴天霹雳,打得朝歌外焦里嫩。
又好像脑袋上的一根线突然扯断,浑浑噩噩起来。
就见她手指去掏耳屎,还是不肯相信若才所听到的。明眸扑闪扑闪的眨着,带着几分迷蒙的可爱,“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他嘴角是冷硬的弧度,难得融化开来,带着几不可闻的笑意,“我说让你来替我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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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像生
朝歌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没错,她连一个问号句都没有懒得问,果断就走,是有多么不屑啊?
她的一些列反应,好似在他预料之中。
一把将她拽住,拦住了她去路。
“难道你不打算听听后面的条件,有多诱人么?”
“你是哪知眼睛看我,像是会生蛋的母鸡?还是你觉得我见到是美男子,都会无下限地收纳?”
朝歌满含嘲讽之意。
他锐利眸子从头至尾扫射于她,经过鉴定,他说,“你更适合生|崽没错。”
其实这不能怪他,征战沙场,身边围绕的都是铁骨铮铮的将士。
他的心是僵硬的棱角,几乎找寻不到柔软的一面。
但是,人在沙场,就会知道,生命是多么脆弱的东西。
他也会担心,自己一旦倒下,在战场上起不来了。那时候,他会希望能有孩子,替他做生命的延续。
可为什么会偏偏选中朝歌?他自傲的认为,世界少有女子配得上自己。
直到遇到她,时而傲娇的不可一世,时而娇态尽显的倾世而立。
那般个性鲜明的她,令人印象深刻。
他自诩为沙场上不断奔驰的狼王。就是伤了,痛了也习惯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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