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忽然梦到死去的爷爷。火苗蹿到桌子上,卷起爷爷的遗像。照片从金色的镜框上掉下来,爷爷不再微笑,他像正在经受火焰的炙烤,痛苦得扭曲了脸。而我只能无望地看着他。
这是一个让我流泪的梦,我睁开眼睛,平静地躺着。我知道,爷爷真的已经离开我了。只是直到这一天,我才肯相信。
…………………………
即使隔着10000件鄂尔多斯羊绒大衣。
即使顶着10000瓶王朝红葡萄酒带来的晕眩。
即使我已经活到10000岁,老到连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成为一种奢望。
我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那辆黑色单排气管、排气量为250cc的本田CBR19型摩托车。
我的摩托车。
一辆出租车从我身边超过,两个男孩把头探出窗外冲我吹着乌鸦叫似的口哨,妄图引起我的注意,可惜他们的动静淹没在呼呼的风中。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摩托车上,对我来说,现在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身子底下这部起初用来哗众取宠的大家伙,已经逐渐脱离“玩酷”、“耍帅”的气质,越来越接近交通工具的本质了。我得靠它回家,我得靠它节省为数不多却相当可观的出租车钱,我得靠它在这孤独的夜里找到一个“我不寂寞”的理由――我还有我的摩托车陪伴。
那口哨对我这样一个失去幻想能力的女孩又有什么意义呢?算了吧,这样的口哨我听得实在太多了。我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女孩,在被暖暖的黄色灯光照亮的马路上,骑着一部大多数男孩梦寐以求的摩托车,纤弱的身躯、飘扬的长发、尖尖的高跟鞋恰好与摩托车的强壮剽悍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他们的口哨显得是那么的理所应当。而我,我是决不会像演员谢幕一样做出什么反应的!我不会应“观众要求”把脸朝向他们,我不肯满足他们那点无聊的小愿望!我愿意给他们留下一个念念不忘的背影,一个细细的腰,一把长长的头发,一个俯在巨大摩托车上的瘦瘦背影。我愿意用更迅速的消失来强化他们对我的怀念,我知道那一闪即逝的瞬间远比一个醉人的微笑更让人魂牵梦绕。我希望在某一天某个陌生的地方听到某个陌生人悄悄地(当然要被我听见)说:“看!她就是那个骑CBR的女孩!”
我是如此热爱哗众取宠,我是如此精于哗众取宠,我愿意把一切淋漓尽致的哗众取宠隐藏在我冰冷的黑色摩托车上。我那点近乎可怜的虚荣心,只能在这深藏不露的哗众取宠中得到小小的满足。尽管是不值一提的满足。
压低身子,和我亲爱的摩托车融为一体,跟最亲密的爱人也不过如此。用脚尖熟练地换挡,我只能用速度证明我是多么的强大,像一条夜游的蛇,大口大口地飞快而贪婪地吞掉眼前的路。没有颜色的午夜十二点,我想抛弃一切快乐的尖叫扑到我的床上,进入不用思考的睡眠。
这是一个不会有艳遇的夜晚,我用生硬的冰冷支撑憔悴不堪的落寞。但是,请不要可怜我什么。
前方昏黄的路灯下有一条人的大腿,白白的,曲线很好,是条女人的大腿,肯定是女人的!我怕了,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来不及分辨那是否属于我的幻觉,我必须躲开她!我慌不择路,一拐车把,车子失去了重心,摔倒了。本田CBR把我重重地抛了出去,我以摩擦系数大于等于1的现状做滑动摩擦。如果我去考一个摩托车驾照(而不是无照驾驶)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一辆汽车紧急刹车停在我的不远处,一个男人跑了下来。我想我那个样子一定挺吓人的,因为我听到他用非常紧张的声音冲我嚷嚷:“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哦,Shit!
如果他亲眼目睹了我摔倒的全过程,他就不应该问我这样一个无须回答的蠢问题。对一个爱漂亮、爱面子、喜欢出风头、追求完美,现在却全无体面地侧躺在地上的女孩问出这样一句话,是关心还是讽刺?根本就是在提醒我,我现在有多么的出丑!这时候我必须做出一副没事的样子,自己挣扎着站起来就是第一步。可我还是忍不住龇牙咧嘴,皮肤上的伤口热情洋溢地疼着,胳膊和腿不由自己支配。尤其当我被他扶着勉强坐起来,看到绣着漂亮蝴蝶的牛仔裤已经擦破,鲜红的血液沾着柏油路上的灰尘,左脚上那只仿冒的crocodile皮鞋已经飞到我看不到的地方,我的眼泪再也无法遏制地涌了出来。
当着一个男人的面哭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他会帮你解决目前的烦恼,但不能保证他将来会不会记得你今天的糗样并时常说起,用来加深自己和你的记忆。
他把我抱上那辆墨绿色的丰田佳美2.2,帮我找到那只飞到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鞋子,还帮我把摩托车扶起来放到路边的隐蔽处,他坐在方向盘跟前问我:“你想去哪家医院?”
我问他:“你把我的车锁好了吗?”
后来当我们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时,他对我说:“我当时被你问得差点笑出来,真是舍命不舍财!”
我很高兴他这时没这么说,否则我一定会狠狠地把他挖苦一顿,让他知道“英雄救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像他这种戴STARCK眼镜,系Versace领带,穿Armani休闲装,踏Clarks Rambler皮鞋,戴ROLEX Oyster限量款手表,抽Davidoff香烟,用Alfred Dunhill打火机,喷BOSS香水,拎Louis Vuitton手包,用Burberrys手帕(也许还会穿着BRIEFS紧身内裤)的男人,是不会理解那部摩托车对我的价值的。
第一次睁眼,我并没有完全把眼睛睁开,我总是需要几分钟才能让自己从那个世界回到这个世界,而今天,身上的那点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却把我迅速拽到了这个时空。用手揉了揉眼睛,蛮横而有力,完全不符合美容杂志上关于眼部护理的教程。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已经清醒地意识到,昨夜那一通折腾肯定把我的眼睛弄肿了。至于肿到什么程度,是否还有在短时间内补救的余地,是否会影响到今天的采访任务,那还得睁开眼睛照了镜子再说。
张小京的电话在上午九点三十分打来,是个不怎么讨人喜欢的时间,而此时我正安逸地听着音乐,看着采访对象的资料。那人是间茶社的老板,姓冷,单名一个乾字,收藏大量古董瓷器,据说还是前清某遗老遗少的后代。为了自己负责的那块介绍私人珍贵收藏品的版面,我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人如其名,冷得不行,坚决拒绝采访。原因其实也很好理解,他那些家当是个无法估计的天文数字,这一上了报纸露了富,麻烦不就跟着来了?他可是个“怕贼惦记着”的保守人士,他又没有打算让茶社的股票上市,何必炫耀财富?眼看报纸就要“开天窗”了,我急得嘴角燎泡,抱着最后一搏的想法来到茶社,没想到他竟同意了。后来我反思了一下,怎么想怎么觉得和果果有关,可既然没人提起这件事,我也就不好再多问什么了。如今手里拿着冷乾提供的收藏品资料,想着一会儿问些什么问题才显得有深度,我几乎忘了眼睛肿了的事了。
电话盖过音乐的声音顽强地响着,我茫然地听着它的动静,仿佛它来自太空。然后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是星期五,电话也许是杰斯的……
打电话的人和我的期盼有很大的出入,但鉴于昨夜张小京曾成功地营救过我,上演过热闹非凡的见义勇为,我也就没好意思在电话里表现出太多的不耐烦。他的声音挺好听的,比杰斯的要厚实一些,用“sexy”来形容也许更符合现在的流行趋势,磁性而浑厚。但是用这样的声音表达礼貌而客气的问候,是不会让人产生什么想法的,尽管根据我的经验推测,他的目的也不是那么单纯(事实也确实如此)。可我怎么想并不关他的事,他是一位绅士,这就是他想证明的。他已经证明了。唔,既然这样,那么我就礼貌而客气回避问题的实质,展现一下自己的淑女风范好了。仅此而已。
也许我并不应该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如此趾高气扬,可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昨天有多么的丢脸,于是客气的对话被调成淡淡的灰蓝色,如同二月里的海水,冰冷、凝重、夹着一股难以言表的干风。张小京无法把自己的关心继续下去,尴尬地挂上电话。我为自己的小伎俩得逞而自鸣得意,却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些失落。这是女人的小心理,用脚指头想也能明白。
昨天到医院的时候本以为医生护士会在那里聊天、看电视、打电话、织毛衣、无聊地打着哈欠,见到我一定会热情地扑过来。没想到急诊室里的场面比酒吧还要火爆,一个比我早一步出车祸的家伙成了宠儿,据说他的一只眼珠已经掉了出来。“白大褂”将他团团围住,我可怜巴巴地被把我送到医院的英雄张小京放到椅子上,心里再也不敢羡慕那个遭到医生宠爱的家伙。
“英雄”找来一个医生,医生又叫来一个护士,护士给我的伤口做了清洁处理,涂了点药水,然后就叫我回家,连一片药都没开。“英雄”看我的脸上写着不放心,于是又找来医生,医生很同情地看着他,大概已经说过:“她没事,不用拍X光片了。”可为了消除我的疑虑,“英雄”还是把我抱到放射科,结果证实,我的骨头完好无缺地嵌在我的肉里。我真想再问一句:“我真的没事吗?你拿的X光片是我的吗?”又担心这样的话一出口,他们就要“英雄”明天带我去看精神科。
我挺喜欢遭到别人重视的,那种感觉非常美妙,也非常难得,可我并不喜欢这种“重视”成为别人入侵我生活的借口。所以当张小京把车开到我家楼下时,我残酷地拒绝了他抱着我上楼的提议,尽管在此之前一直是他代替着我的双腿。我的理由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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