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此同时,先零羌的骑兵掳劫了烧当羌那良的妹妹兰兰之后,一路长途奔袭,向自己的部落奔驰而去,平明的时候,众人暂时停下歇息一番。
先零羌渠帅乌孟虎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身材巨大、体格健壮的他径直走到了被掳劫过来的兰兰身边,见兰兰穿着性感,缠着面纱,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后来伸手撕开了兰兰缠在脸上的面纱,登时被兰兰的容貌惊讶的合不拢嘴。
良久后,乌孟虎啧啧地说道:“怪不得大王非要把你给抢过来,原来你长得是如此的美丽!”
兰兰不卑不亢,不吵也不闹,问道:“你们袭击烧当羌,就是为了抢我?”
乌孟虎点了点头,说道:“我家大王对你垂涎已久,一直念及烧当羌强大,不敢下手。这次听说烧当羌十万兵尽皆命丧中原,实力不如以前了,这才蓄谋已久,派我前来将你抢走。不过,如果打的顺手的话,干掉那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不过可惜了,神威天将军当时也在,如果不是他在的话,我早就一刀将那良砍翻了。”
“那良是西羌王。西羌第一勇士,你有这本领吗?”兰兰问道。
乌孟虎呵呵笑道:“狗屁的西羌第一勇士!也只能去欺负欺负参狼羌、白羌等,以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若是来到我们先零羌,给我洗脚都不要!”
他说的虽然夸张了点。但是确实是事实,烧当羌、先零羌是世仇,彼此征战不休,互不承认对方的存在,那良称西羌王,先零羌的羌王也自称西羌王,所以先零羌的人视烧当羌的人如同草芥。
不过,也不得不承认。这乌孟虎确实够勇猛的,昨夜突袭烧当羌后,顺利的掳劫了兰兰,顺带着攻击了一下那良的王帐。就是他带领数百骑兵突袭到了烧当羌的王帐,并且在看见马超逃跑后回身一箭射中了那良的左臂。
兰兰不再吭声,她辗转婚嫁了十七次,再多嫁一次也无所谓,反正她是个克夫的命。虽然羌人并不相信中原道士算命的这一套,但事实证明,凡是与兰兰成婚的西羌男子。均在新婚之夜因为各种意外命丧在兰兰的裙摆之下。
西羌的巫医曾经为兰兰看过,可是也没有现什么异常,后来这件奇怪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西羌。先零羌的大王乌吉利听说话。亲自扮作商人,到烧当羌去看兰兰,这一看之下,立刻被兰兰的美貌所迷住,回去之后,也暗暗地下定了决心,此生非兰兰不娶。所以,才有了这出乌孟虎不远数百里奔袭烧当羌,却只是为了抢一个女人的荒唐事。
乌孟虎刚休息了不到一会儿。后面的探马便过来禀告,说追兵来了。于是乌孟虎便翻身上马,带着部下继续向东奔驰而去。
先零羌的人马在前面跑着。王双带着一百秦军骑兵和五百多骑烧当羌的部众在后面狂追,连续追逐了一个白天,直接追到了北地郡内。
先零羌由于秦军支持烧当羌,是以和秦军互有芥蒂,所以受到秦军的排斥,秦军曾经试着攻打过先零羌,但是先零羌很警觉,和秦军玩躲猫猫,你来我走,你走我再去,一直活动在北地、安定、武威三郡之间,后来,秦军一直把视线放在了汉中和关东,忽略了先零羌,先零羌的大王乌吉利便率部攻占了北地郡的廉县,永久性地驻扎在了灵武谷。
灵武谷和华夏国的朔方郡交界,也是秦军的边缘地带,所以先零羌处在这个两不管的地带,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短短两年功夫,先零羌和鲜卑人唇齿相依,在这里站稳了脚跟。
乌孟虎带着兰兰和八百骑兵一路退到了北地境内,可是王双等等依然穷追不舍,他怕泄露了先零羌的居住地,便分出一百骑护送兰兰先回,他自己则改变方向,带领士兵钻进了贺兰山。
王双等人因为受命在身,也一起追至贺兰山,依然对乌孟虎穷追不舍。
而负责带领兰兰回灵武谷的那一百骑兵,离灵武谷也越来越近,心想追兵也被引走了,又累有困的他们便找了个地方休息一夜。
哪知道,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遭受到了袭击,一员大将手提大刀连斩十数人,一马当先,勇不可挡,正是华夏国卫将军、朔方知府庞德。
庞德本来驻守朔方,听闻边境老是有不明骑兵出没,以为是鲜卑人,便率领十余骑远离朔方府,深入北地打探,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这拨骑兵,遂突然袭击。
朔方府驻军都是昔日张辽所带狼骑兵,各个骁勇善战,虽然只有十余名,去也奋勇杀敌,杀的又累又困的先零羌骑兵纷纷四处逃窜。
庞德正追逐间,见一名骑兵带着一名女子,于是追了上去,一刀将那名先零羌的骑兵给劈成了两半,见其余骑兵纷纷逃走,便不再追逐。他策马来到了那名女子的身边,看了一眼骑在马背上貌美的兰兰,问道:“你是何人?抓你的又是些什么人?”
“我叫那兰,是一个不详的女人。”兰兰操着一口西北方言说道。
庞德听到这一句话时,眼睛里冒出了一丝异彩,急忙用西北方言问道:“不详?何等的不详?”
“中原的道士说我是克夫的命,我已经连续克死了许多任丈夫,所以,我是一个不详之人……”兰兰回答道。
“抓你的又是些什么人?”
“是先零羌的人。说要抓我献给先零羌的大王。”
庞德也是凉州人,自幼生活在凉州,对那里的情况非常的了解。打量了一下那兰后,当即问道:“你不像羌人。也不像汉人,是西域来的?”
“我是羌人,是烧当羌的,只是母亲是西域人而已。”
庞德不再问了,环视了一周,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只率领了这十余骑,只是出其不意才获胜的罢了。我给你一匹马。你走吧。”
“我孤零一人,又手无缚鸡之力,若是再遇到那些先零羌的人,又该如何是好?”那兰身上流着的血虽然有一半是羌人的,但是身体素质一点都不像个羌人,除了会骑马以外,开不了弓,射不了箭,显得很是柔弱。
庞德顿时怜香惜玉,觉得兰兰说的很对。便想了想,问道:“那你可愿意跟我一起回去?”
“我的命是你救的,你就是我的恩公。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庞德道:“那好吧,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话音落下,庞德等人簇拥着那兰迅离开了此地,开始原路返回。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庞德等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朔方府。
临戎城的城墙上,旌旗林立,华夏二字迎风飘展,朔风怒号。秋风如刀,吹的那兰的身上一阵冰冷。若非庞德脱下了自己的外衣给穿着单薄的那兰披上。只怕那兰早已经坚持不住了。
临戎城上,守城的狼骑兵远远地望见庞德一行人回来了。便打开了城门,放庞德等人进城。
朔方原本是郡,自从林南称帝后,便将境内所有的郡改成了府,太守改成了知府,算是正二品的官。但是朔方是华夏国的边塞,又是苦寒之地,所以跟其他地方有所不同。别的地方都是军政分离,但是在朔方,庞德一个人挑起了军政的大权,只因朔方人口稀少,地处塞外,与沙漠接壤,苦寒之极,城中除了驻军以外,连一个百姓都找不到。
进城之后,庞德带着那兰来到了知府衙门,将那兰安排在了衙门里面,并且吩咐士兵给那兰整顿好房间。
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庞德拖着疲劳的身子,便回到了自己的住房。
刚一推开门,便见一个女人直接朝庞德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庞德的腰,嗲声嗲气地道:“夫君,你怎么才回来啊,人家可想死你了……”
庞德呵呵地笑了起来,一把将那女人给横抱了起来,然后径直朝床上,啵了一下。
“让夫人受苦了,这里地处塞外,苦寒之极,不比蓟城。但是我身为卫将军,国中大将,守备边疆也是应该的。这些日子你可住的还习惯吗?”
女人是庞德的妻子,是一个乌丸人。林南曾经三次下令胡汉通婚,而庞德和他的妻子就是胡汉通婚的产物,而且还是第一次。
那个时候,林南刚刚平定了丘力居的乌桓叛乱,并且成功说服难楼等人迁徙到辽西,在稳定了乌桓人的基础上,第一次布胡汉通婚令,庞德自告奋勇,身先士卒,跑到乌桓的居住地挑选了他现在的老婆。当时有些人并不看好这桩婚事,但是事实证明,庞德的婚姻生活很美满,结婚刚一年,便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两个人的性格也极为相似,因为庞德的老婆也是能征善战的乌桓族的女中豪杰。
“有什么习不习惯的,你们汉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既然嫁给了你,自然就要跟你在一起。再说,我们乌丸人都是天当被,地当床的,一个穹庐走天下,早已经习惯了塞外的生活。说实话,在蓟城我还真不习惯,现在来到这朔方,我渐渐地找回了以前的感觉。对了夫君,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有点小事给耽误了。夫人,我这次从北地带回来了一个女人……”
“你……你要纳妾?”庞夫人紧张地问道。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庞德说过,这一生只要你一个。我带来的那个女人,是西羌的美女,姿色可以称得上是倾国倾城,陛下的蝉贵妃你见过吧?”
“嗯。见过。”
“这个女子绝对不亚于蝉贵妃,陛下之前丧了一个配偶,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又都各自哺育两个小王爷。如今不打仗了,陛下也应该多娶几个贵妃充实后宫了。所以。我想将这名西羌美女献给陛下。”
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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