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靠近边境,是来往商贸汇聚之所,里面充斥着各种口音之人,来自南方的货物总是让人眼馋,但能够买得起的只有部族内的贵族头领。
听着牛羊嘶叫的喧闹,闻着各种奇怪味道的混杂,老乌恩紧了紧陈旧的皮裘,看向帐篷内喝得醉生醉死的武者和牧民,心满意足地数着银子、铜币和牛羊之皮,今天又是丰收的一日。
自白灾来临,葛根高乐来了一个又一个的部族,超越了过往任何时候,而草原之民聚在一起,最爱的便是赛马、摔角、射箭、比武,以及喝酒!
这让老乌恩的“酒馆”生意愈发兴隆。
“老家伙,听说你以前是能深入草原,捕杀狼怪的好猎人?”有醉汉半裸着胸,高声问道。
乌恩陪着笑,脸上的皱纹仿佛绽开的花朵:“哪里,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就说你这幅干瘪瘦弱的样子哪里像好猎人?”那醉汉心满意足坐下,“长生天在上,我从不会看错人!”
乌恩没有说话,望着手中的牛羊之皮,目光略显深邃,仿佛在回忆什么。
这帮蛮货,大汗都颁布命令要推广新铸的铜币和银饼了,还是拿着牛羊皮就来了……乌恩叹了口气,骂起这群小部落之人,草原广袤,部落分散,要聚齐起来抢劫南边容易,要普及某些事情是非常之难。
忽然,帐篷的毡幕被掀开,一股寒风吹入,让人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外面进来了一个身着草原冬日服饰的男子,披发左衽,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眼睛宛若黑色宝石。
他年纪不大,腰间挎着长刀,与流浪的刀客似乎没有区别,径直走到了老乌恩面前。
“先交钱后拿酒。”老乌恩眼也没抬,交代着规矩。
“一两黄金一两酒。”这名男子用比较古怪的口音道,似乎不太习惯草原语。
老乌恩数着牛羊皮的动作一下凝固,缓缓抬起头道:“这酒只借不卖。”
他说的很慢,仿佛怕对方听不懂草原语。
“借我九坛。”来客毫不犹豫。
乌恩唤过跟着自己的哑巴小子,让他看着帐篷,转过身,领着来人走向后方的小帐篷。
“印呢?”入了帐篷,乌恩忽然说起一口流利的中原话,也就是大晋和北周的官话。
来客掌中多了一枚青色官印,绽放出濛濛光辉,现出两字:“捕风”。
“青绶捕头。年纪轻轻就是青绶捕头,老头子辛苦半辈子也才青绶……”乌恩打量着对方,明白他的实力绝对非比寻常,否则不会这么年轻便是青绶捕头。
来人正是孟奇,他从草原边境离开后,根据之前的准备,与大晋六扇门在北周的某个密探联络上,试图通过六扇门的草原情报网帮助自己寻找狼王。
得到介绍后,他启程前来了葛根高勒。
老乌恩年轻时乃草原有名的武者,可得罪了某位部落贵族。差点就自身被杀,妻女为奴,幸好六扇门看中了他,动用了某位密探,让这名贵族突然暴毙,而他的儿女为了争夺财产,打得不可开交,这才让乌恩带着家人南下葛根高勒。
从此,他痛恨不受约束的贵族。死心塌地为大晋效劳。
孟奇摸了摸刻意蓄起来的两撇胡子,笑道:“总算能说大晋话了,这段时日都只能装冷漠扮冷酷,免得说话过多暴露。”
一个月的恶补培训只能让他勉强听懂少部分草原话。会说的就更加有限了。
“草原话一点都不难学,倒是官话,嘿,老头子学了足足十年才流畅。”乌恩一副往事不堪回事的样子。接着脸色一肃,“这位同袍,你找老头子想知道什么?”
他没有问捕风密探的目的。
“我来杀狼王。”孟奇平平淡淡说道。仿佛在讲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杀狼王?”可乌恩不这么想!
他的眼睛瞪大,看面前有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就像看一头怪物。
狼王是什么人?当今人榜第一!
他在草原上猎杀过诸多好手,引起了公愤,但时至今日,依然没人能奈何他,要知道曾经有部族的外景出动寻他!
不提本身的实力,光是一击不中,立刻远遁的风格,都让人头痛无比。
狼王是那么好杀的吗?
孟奇露出灿烂笑容:“是的,还请青绶帮忙寻人,六扇门的海捕文书上,狼王可是赫然在列的。”
狼王曾经猎杀过大晋好手,自然在海捕文书上。
“要是狼王那么容易被寻到,早死一百回了。”乌恩皱眉摇头。
孟奇轻轻点头,完全赞同他的说法,在之前密探处,他拿到了一份比较详细的狼王资料,里面有他猎杀过的绝大部分人员名单,包含了被杀时日,当时实力,背景情况,以及出事地点,看完之后,只觉狼王完全是随意杀人,忽然在东,忽然在西,被杀者实力有高有低,若没有足够的时间分析,实在找不到可能潜藏的规律。
唯一能看出来的是,随着狼王的实力增长,他对弱于自己许多的人不再有浓厚的杀戮**,但零星点缀着少许,似随手而为。
若没办法追溯上狼王,那就只能冒险引他来袭,可狼王能活到现在,肯定对危险非常敏感,说不得他就闻出不对,耐心等待,等实力突破到完美半步后,再陡然来袭,将自己置于死地。
“不知青绶可有狼王消息?”孟奇诚恳看着地头蛇乌恩。
乌恩斟酌了下道:“你知道的就是老头子知道的,不过有的人或许知道更多。”
“谁?”孟奇本是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谁知竟然真的有线索?
乌恩沉声道:“狼王杀过的草原武者不少,大部分是天资不错,实力非凡的年轻人,他们有的是部落贵族之子,有的是某位知名武者的弟子,他们死掉之后,他们的亲朋好友哪会不想着报仇?”
“其中仇恨比较刻骨的那些,秘密组建了‘杀狼会’,以互相联络,交换消息,杀死狼王,他们遍布整个草原,或许对狼王的行踪有更多的了解。”
“杀狼会……”孟奇第一次听到这个组织。
乌恩吐了口气:“老头子对‘杀狼会’了解不多,只知道其中几位成员,你若想加入,倒是可以介绍一二,但加入是否有危险,老头子就不得而知了。”
孟奇沉吟了下,拱手道:“还请青绶介绍。”
他语气坚定,没有半点动摇。(未完待续。。)
ps: ; ;还有一更在十二点前~
思路有点卡壳,今天两更在晚上
草原剧情的思路有点卡,不敢贸然写,容我再想想,晚上两更送上,不会断更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惊神剑与剑皇落日峰之战(第三更求月票)
这一次,剑皇没带剑鞘,直接提着忘剑得剑后用的那口利器上了落日峰,故而抬起剑来,便是锋芒!
剑长三尺三寸三分,以奇石铸就,于午后日光直射之下,反照出耀眼金芒。
长剑直刺,古朴无奇,剑光如石击平湖,分成细碎,如化点点星芒,演绎星空棋局。
每一点剑光都有剑气掺杂,非是无害,混淆视线,真真假假,一剑成局!
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已相当于初步内外交汇,能少许调动天地之力,形成剑势,故而剑皇方能一剑演绎出“神剑木偶”上十四个字描述的剑法,只是相对没那么多变化,没那么多层层布置。
犹是如此,这一剑也超越人间层次,看得长孙景、如意僧和称天剑宋明等人心神沉醉,叹为观止。
孟奇睁开双眼,恰好就看到点点星芒投来,长剑隐于其中。
还未有念头转动,流火自然而然刺出,宛如一道划过长空的赤霞,直直点在星空某处,不与繁星争辉,不与棋局为伍。
剑中虚空,星芒却散,棋局之势瞬息全消。
所谓势,便是内天地调动外天地之力的征兆,它自有功法和技巧带来的运转规律。
而破势之剑自能破势!
星芒与棋局同消,而剑皇之剑却陡然加快,如毒蛇出洞,从茫茫星空中加速蹿出,似乎刚才的变化只是为了引孟奇破势,从而创造空门大开、中路急进的机会!
可孟奇的流火兜了一个美妙的圆弧,恰到好处引住了剑皇之剑。
两人仿佛早就协商好了般,一举一动,一攻一守,皆是默契如早知答案!
剑势展开,两道身影高低游走,时而叮叮叮碰撞不断。时而十几招没有一次相撞,鸦雀无声。
魔后看得很专注,在这种同层次的大宗师眼里,两人目前为止的交手没有一点秘密可言,“惊神剑”配得上他的名声,足以挑战剑皇,精妙难言,或凶猛如修罗,或飘渺似寻香,或乐声悠悠。或剑快惊鸿,至于轻重缓急,刚猛森然,都是信手拈来,正确无比,似乎此时此刻,就该用这样一剑。
但剑皇更胜半筹,境界圆满,老而弥坚。每一剑看似平淡无奇,但总是恰到好处,不多一分不少半点的恰到好处,每一剑都能占到少许上风。加上先手之优,剑似罗网,层层收紧。
在魔后看来,若是旁人。即使剑法境界相仿,也早就被剑皇逼得落入不得不踏的陷阱,于最不利的情况下拼命。可“惊神剑”不同,他功法强横,年轻气长,力大速快,每次都让剑皇的布置难以圆满,半空隐有残留的剑气星芒,但总是难以连成一体,化作死局,而且那口火焰奇剑一直没有发挥威力。
这就像剑皇一次又一次收紧了手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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