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很难的一件事!班上跟芬耍得好的就只有一个邓姓女同学,芬是脱离开了整个班级的社交圈,有点孤芳自赏啦。而邓同学是说话比较冲的,好像跟男人有仇似的那种,难以跟她掏心窝子说话。
没有了女友,跟男同学倒是玩得比较多了,这期间,文哥培养了一项新的爱好,那就是音乐,这项爱好将伴随他终生。这得感谢他一哥们——“安大嫂”(男生),“安大嫂”为文哥展示了众多精美的港台音乐,此后,文哥会有一种灵性,那首歌好听,一听前奏他就知道的。当别人还在跟着电视机里的主题曲时髦时,文哥已经在紧跟着港台的音乐排行榜了。他嘴里哼唱的歌曲永远是别人不会的,又很好听的那种。文哥最想唱给芬听的歌曲是齐秦的《大约在冬季》,因为舍此,很难找到这般传情达意的歌词了。
然后,学校里举行了第一届的校园歌手大赛,文哥凭藉着一曲声情并茂苏芮原唱的《午夜梦回》,从班级比赛中突围而出获得校级比赛的资格。可惜在校级的比赛,文哥发挥不好,他所唱的歌曲童安格的《不必太在意》虽然旋律优美,但缺乏起伏,音高方面没什么变化,不适宜用作参赛曲目的(经验不足噻),评委们都是民族唱法的专家,没有特色最终落败啦。那一天,芬有可能也重返校园来溜达了一番吧~~
等到过年时,文哥打算邀几个同学去芬家拜年,却找不到几个愿往的人,还好,有死党西瓜。那一年过年,应该是没碰到芬,打击忒大;确实像《大约在冬季》里唱到的那样,文哥在冬季里归来了,但却没有“亲爱的人”在等着……终于,文哥懂得芬以后不会再回来了的!
文哥与芬的故事基本上就这样地结束了,两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有一次听说有人问到芬为什么不喜欢文哥,芬回答说,“哪有啊?求佛都没有用咧~~(怀疑到她是不是去了南岳进香了?)”不知道此话的真伪,文哥知道之后,反正是难过了好久,好久。参加工作之后,又听说芬去了海南,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了,皮肤晒得黑黑的。文哥曾跟芬通过一次电话。也许,彼此都知道回不了头了吧,然后就没有下文了。芬姑娘现在应该是在长沙,或者海南安家了吧~~冷静地分析一下,文哥之所以放弃掉自己的初恋,是因为这样的结果,这样的一种爱的方式,太不浪漫了,不是文哥想要的。
父母终于替文哥作出了决定,还是放弃美术,专攻文科。促成这个决定的有两个原因,第一,姐姐的建议,她了解美术专业考试时的那些不确定因素;第二,文哥专业老师的含蓄表达,文哥现在的画技大约能考个美术专科,想考广州美院,需要再重修一年。
在文哥即将离开艺术班之际,艺术班却发生了一件大事,班上来一个插班的大美女,叫做小梅。整个年级的帅哥都跑出参观。文哥也远观了一番,觉得确实挺不错的,有意认识一下。咪咪同学提供了精准的情报,此女是钢城铁道中学的子弟。文哥不远万里,曾两次亲赴钢城,有点“三顾茅庐”的味道。但阴差阳错,不遇!时间也不太够,“访贤失败”,于是,文哥很快地放弃了对小梅的兴趣。
其实喜欢文哥的女同学还是有的,当时有一个滨妹矶的曾直言不讳,说做梦都梦到文哥了。这女孩条件不错,家里XX局的,文学方面也有些造诣;不过她的外貌不符合文哥的要求,被一口回绝了。另外两个美女:铮妹矶、萍妹矶也流露出了好感,但她们跟其他男生纠缠不清,根本就不在文哥的考虑之列。值得一提的是,文哥还有一个暗恋他的对象,他一直都不知道,直到很多年以后,那个女孩亲口告诉他。文哥是完完全全没有想到,在他为一个女人高考考砸时,会有另一个相当优秀的女孩(成绩一直是前几名的)为了他而考砸了高考。不知道这算不算报应,但实在是有点太残忍了。
第八,爱不怕
让文哥绝了对芬的念想,乃至于最终高考失败的是另外的一位美女,她的名字叫做“彩虹”。这个女孩实际一直都在那,只是文哥没有注意到她而已。当年,那个文科班里的美女、帅哥都挺多的啦,这可不是吹出来的!彩虹美女进入到文哥视野是随着高三大考的临近,班主任做了一次座位调整,有点像当年跟小丽姑娘的那种前后座的感觉,彩虹是坐在文哥的斜后方的位置上,文哥进入到了她的魅力杀伤半径之内了!
彩虹应该是那种很善于交际的女人,她做任何事情都并非刻意,总是那么地自然;她也并非貌若天仙,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而且很喜欢笑,话特别地多,让人难以拒绝。彩虹的成绩不怎么地,属于考大学基本上没什么希望的那种(可能没人爱听,这只是文哥当时的判断啦~~)。因此,她应该有着一种抑郁的气质在骨子里头。彩虹的古诗文功底很是深厚,时常哼唱到一首《红楼梦》的主题曲。这样子,文哥就有了一种错觉,觉得她很像林黛玉;诚然,这种错觉并不是文哥爱上她的纠结之所在,爱一个人是不需要有多缜密理由的。
不记得是怎么回事,也不记得是怎样地一种感觉,文哥就陷了进去了,为彩虹着了迷,只想跟她在一起了。为了她,为了像她一样地成绩不好,为了呆在她所在的那个圈子里,哪怕放弃高考,文哥也都是心甘情愿的。他不再在乎高校里是否有大学生美女在向他招手,不在乎还有比B地区更美丽的城市值得去游历,只要有“林妹妹”,他就很满足了。显然,彩虹姑娘很无辜,她不知道文哥要为她“牺牲”。在不知不觉中,彩虹美女成为了改变文哥一生命运的第二个女人。
爱情就是一个魔鬼,而这,更是一种很要命的感觉!文哥从来就不会把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所做过的牺牲刻意地去告诉心仪的女人,他不屑为之。在后来的恋爱中,他还将一而再,再而三地,这般地犯傻,即便是为爱伤到了血淋淋也无怨无悔,因而这些付出也就没有任何的回馈或加分可言了。
为了吸引到女人的目光,文哥成为了班上第一个穿西装的男生,并且只穿西装,这一习惯将一直延续到他的最后一次恋爱结束。文科班的同学或多或少都知道文哥跟芬爱到死去活来的那些事,因此当文哥提到一个“爱”字的时候,彩虹婉言谢绝了,看来拒绝成为“第三者”是女人们的通病(文哥就惨了~~)。高考在即,文哥只能把恋爱的想法放在了心底,一个人再怎么昏头,也不可能真正彻底放弃高考的,因而,客观地讲,这种异性吸引导致的分心只是他高考的败因之一了。而最终放弃复读暨就读外地的三流大学,选择留在B市大学的固执决定,皆因拜此女所赐了。
在毕业的晚会上,彩虹美女与其他男同学们的载歌载舞,让文哥心疼到胃痉挛。他暗自发誓,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交谊舞,要成为B市的舞王!他后来做到了,不过那是读大学期间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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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阙歌
校园内外——文哥大学三年的故事
一, 稀里糊涂成了文哥
文哥原本有机会去河南读一所医学专科,但他放弃了,宁愿留在B市,就读了本地的物资专科学校,学的是商业会计,据说这专业比较好找工作。
在中学阶段,其实文哥并没有看过《上海滩》,毕业前夕,姐姐送给他一顶礼帽,正好跟他的一套西装的颜色很搭。这样子,当他一整套穿出来时,整个B市轰动了!城市本来就不是很大~~尽人皆知不算夸张,人们先是把他当成了华侨;然后,了解了文哥的身份之后,非议声四起。看他不顺眼的大有人在,其中不爽者以中老年亟女性居多。文哥一副“走自己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姿态,不为所动。他取下这顶礼帽,那是三年以后的事了。鼓舞着他我行我素的另一个很重要因素是年轻人们的力挺。
文哥并非要刻意地去组织什么帮派,那个时候,名声太大了,人们纷纷以谈论文哥,认识文哥为荣,因而一些的男孩子们(不读书的)自动地聚集在他的身边,仿佛只要跟着文哥,“泡妞”就没有问题似的。这一批人大都是干部子弟,多少读过点书的,并非不学无术的黑道混混,驾驭起来比较困难。文哥当时活动的点主要是三个,第一个关家垴一带,另一个是师专一带,最后一个才是他就读的物资专科学校。虽然说也有兄弟三十多人吧,但实际上很难称之为黑帮,因为他们既不收保护费,也不为非作歹,只不过,大家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一起玩罢了。可能文哥虚长了一岁,然后又这么大名气,因而说什么,人们都愿意听啦。
文哥掌控兄弟的方式非常聪明,他一个同学都不带,太了解自己的人是很难驾驭的;另一方面,每一个点的兄弟都不让来往,这样子,每一区域内兄弟都对他有一种神秘感,敬畏感,人们摸不准他的真实实力。在关家脑这边由宏哥(类似于《上海滩》的丁力)负责,如果要讲文哥和宏哥的故事可以单独写到一本书了,这里就不提了。实际上文哥还有一个堂叔,一个堂兄也在这一块,其堂叔是靠着汽配发了财,身家早在百万以上了(不过后来败落了)。师专那一块由蒙氏兄弟负责,那边台球城的生意相当火爆。此时,文哥的桌球水平已经习练了出来,几乎没有敌手。不过大学毕业之后,水平有所下滑(或者说,是别人的水平提升了),然后多次输球,很是没有面子,遂不玩矣!而物资学校那一块则由刚哥负责。刚哥,一米八几的个子,看似粗鲁,实际上是个内秀型人才。他是围棋的段位高手,文哥跟他下棋就没赢过,最夸张的一次,刚哥曾让子文哥达到36目之多;不过,如果要比到桌球,刚哥则是文哥的手下败将了;刚哥的另一项爱好就是军事,文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