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想喝下次我多装点回来就是了。”厉冬雪笑着说。
“算了算了,你那么辛苦做什么。你舍得出水,我还舍不得我的铁观音嘞!哈哈哈!”厉老爷子似乎变得心情大好。
大家说笑起来。
一直在楼上过道看着下面泡茶表演Alice把嘴一撇,自己甩甩头回房间去了。
作者题外话:好久没更新了,对不起大家啦。放心,肯定不是一坑^_^ txt小说上传分享
十四 愚人演出
(29)
在锦兰过了几天泡茶聊天、早睡早起的日子,汪有奇决定回去上海。
对他来说,这一切就像是一场夸张的、惊悚的、持续的噩梦,好在现在梦醒了,他也该回去做自己了。得不到的就不要再去想了,汪有奇告诉自己,不能被不现实的欲望压垮自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既然是这样安排的,他要接受。
爷爷在天有灵,应该也会同意他的选择。
不然还能怎样呢?
吴晓远进门叫吃饭的时候,汪有奇正躺在床上午睡。他坐起来,看着吴晓远,这几天都是他在安排事情,照顾Alice,汪有奇打心眼里喜欢和感激这个热心的小伙子。
“晓远,这几天辛苦你了,我想,我明天就和Alice回去了。”
“哦,”吴晓远从水壶里倒了点水,递给汪有奇,“问句不该问的,有奇哥,你不觉得奇怪吗?藏东西的那块砖,是最近才动过的,也就是说,拿走东西的人,很可能是——”
“打住,”汪有奇举高手里的杯子,示意吴晓远不要再说了,“不管是谁拿走了东西,也不管里面是什么,我现在都不想追究了。你是学考古的,该懂得这个道理,人和物之间也是有缘分这一说的,有缘无分,不必强求。”
吴晓远听了一笑,不再多言。
锦兰的生意一直没见好过,院子里有时候安静地只听见后院的鸡鸭叫唤。
今天更是只有汪有奇他们三人是客。
红脸鹰眼,身材高瘦的厉师傅也是这家掌勺的大厨。他做好了午餐从厨房走出来,端坐一张八仙桌的正上方。他身后的墙上贴着红底黑字的“天地君亲师”的条幅,高脚长案上点着红烛、供着水果。
那天兴高采烈的聊茶之后,厉师傅又恢复了平日的冷漠。他也不招呼谁,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同桌还坐着笑容可掬的老板娘——厉师娘、负责迎来送往的厉冬雪,还有郑萍她们几个帮忙的女工。
汪有奇他们三个另坐一个小桌,两边的菜都差不多,四菜一汤。汪有奇上了桌,端起一碗白饭,看了看筷子下面:豆瓣红烧鱼、青椒豆豉盐煎肉、麻婆豆腐、凉拌三丝,一大碗三鲜火腿汤,还有一碟放了油辣子和花椒粉的四川泡菜。光用看的就食欲大振,汪有奇招呼吴晓远和Alice吃饭,自己埋头吃起来。
吴晓远夹着菜,眼神不自觉的瞄到隔壁桌,厉冬雪和几位大婶讨论着隔壁邻居家的儿媳妇,不时一阵哄笑。厉师傅始终板着一张红到发黑的张飞脸,默默扒拉碗里的白饭。吴晓远想,那天这老爷子给我们泡茶时不是眉飞色舞的吗?怎么这阵又不给好脸色了?倒像是谁得罪了他似的。他总觉得这锦兰里有点什么地方不对劲,到底是什么,他又说不上来。
“打望谁呢你?”吴晓远没发现Alice也盯他好一会儿了,吓了一跳,“我眼睛疼,乱眨呢。”吴晓远忙低头吃饭。
Alice明显不信的撅起嘴,她握着筷子,贝齿咬着筷子尖,“跟你就说不了三句话,中文表达是不是有问题你?”
“Alice,我看你也玩儿的厌烦了,明天我们就回去吧。”汪有奇趁着夹菜的空挡说。
“哦?好啊好啊,这样最好了。”Alice一下子又乐了,开始跟汪有奇叽里呱啦的讲起回去要逛哪里吃什么。
吴晓远看着Alice笑的那么开心,心里忽然一阵失落。哈,他想自己大概是感叹不能一见真面目的那些藏品吧。
旁桌说笑着的厉冬雪,显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她侧转头看了一眼汪有奇,笑的十分灿烂。
(30)
简佳宁坐在椅子上,微笑盯着正用黑胶布把她手腕绑在椅子上的阿松。
“你有必要现在就把我绑起来吗?”简佳宁感觉右手被阿松紧紧地固定在椅子的扶手上。
“哼,你就不怕你的小情人回头发现你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阿松冷笑着。“听说你是老板的爱将,我一点看不出你本事在哪里?”阿松低下头,附在简佳宁耳边,挑衅地说,“你的功夫是不是在床上?要不要我上你给汪有奇看看,给他加深加深印象?”
简佳宁笑得更迷人了:“也许有机会,就怕到时候,印象深刻的人是你。”
“嘿,”阿松空出一只手,拍拍简佳宁的脸,顺着她脸庞的弧度捏住她的下颚,力道逐渐加大,像要把她的下巴捏碎,简佳宁依然努力维持着阿松猜不透的笑。阿松自觉没趣,松开了手。
简佳宁没有再说话,她撅着嘴,忍着疼盯着金刚一样的阿松,这是她第二次见到她的这位同事,到底有多少人在为“珍珠”工作?老板是用什么办法笼络到这么多能人的?谁又能想到一个成天泡在玩具堆里的胖老头,名字在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上?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粉红豹有两百多个成员,干的可都是震惊世界的大案,谁又能想到他们的BOSS,是苏格兰菜市场里一个年过百半的女鱼贩呢?
人不可貌相,在职业小偷和骗子身上,尤其是真理。
至于她自己,她是欠着老板恩情的。
二十七年前,她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村庄里。父亲家里是当地的大户,父辈有四个兄弟,父亲是长子。每个叔伯都有男孩儿,简佳宁的父亲却只有她这个女儿。她出生的时候,妈妈因为难产,没有即时送去医院,生下她后,就离开人世。
据说知道生的是女孩,父亲就一直黑着脸,正好竹篱笆围着的鸡圈里跑出来一只小母鸡,咕咕乱叫到处拉屎。盛怒的父亲冲过去,一把抓起鸡来,朝着砖墙猛摔去,芦花鸡折断了脖子,在地上活活哀鸣到死。
整个家族没有一个人来看她一眼。襁褓里的婴儿,大家只知道她的外号——“芦花”。有新衣服有玩具的兄弟们总是嘻嘻哈哈的在她面前炫耀,有时更会从后面,冷不防一脚把在河边搓衣服的小芦花踢进水里。
每当她瘦小的身子狼狈的从被搅浑的泥水里站起来,湿漉漉的发抖,带着泥沙的水呛得她鼻涕眼泪一起流时,河岸上总爆发出一阵魔鬼般恶毒的狂笑。
她3岁的时候,父亲娶了后母。一个小眼睛、满脸雀斑的肥女人。她本来还对她有一点点善意,但在她隔年生下弟弟后,这点善意也变成了最尖刻的使唤。
5岁的孩子,应该在父母的掌上撒娇,她却开始把总哭的弟弟背在地上,做家里所有的活。没人在踢她落水,因为弟弟在她背上。她在河水里漂洗后母肥大的*,觉得那是世界上最令人作呕的东西。
7岁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便跪在地上抱着父亲小腿请求父亲让她去上学,父亲皱着眉头,因为后母正在说,要送弟弟去上幼儿园。
7岁的芦花想到了死,但她绝不想一个人离去,她想过把田里用的农药放进饭里,然后看着他们幸福的一家人吃进肚子里。
这时,老板出现了。
那时候他还没有发福到现在这个样子。那个年代,人们的衣服刚刚有了一点颜色,穿西装、带金表、鼻梁上架着茶色太阳镜的老板,把满村人都镇住了。
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在回乡祭祖后,主动跟族长提出要收养小芦花,带她出国。
后来,简佳宁问过老板,为什么要选择她?是因为听说了她可怜的遭遇吗?
老板笑眯眯的说:好像有一天,我看见你坐在田埂上望着天空发呆。你的侧影,很像我的小珍珠。我向村里人打听了你,你的身世,更让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走。不过你记住,我不是上帝,我不是要拯救你。
“简佳宁”这个中文名字也是老板取的,寓意她长大后,可以简单、优秀、安宁。
简佳宁没有辜负老板的期望,成为了“珍珠”里的骨干。她念着老板的恩情,为报恩她可以随时牺牲自己,因为她总想着如果没有老板,她的生命早就在7岁那年结束了。
但就在此刻,她感觉自己灵魂出窍了。
另一个自己冷眼站在一旁,看着阿松用胶布一圈一圈把她的肉身缠在木椅上,一阵冰冷的寒意爬上她的后背。
离开时汪有奇那震惊、受辱、压抑的表情闪灵般回溯过她的眼前,Benson、Benson,我是无心,也是有意,我要怎么再见你?你真的会来吗?为那样伤过你的我?
酒店房间里,整洁单调。没有阳台,只有一整面的落地玻璃,简佳宁坐在窗边,望见远远一架飞机像被点穴的鸟,僵硬的滑过天际。
她低下头,合上了双眼。
十五 逃离锦兰
(31)
离开锦兰前的夜里,汪有奇睡得格外香甜。
他还记得自己三四岁的时候,妈妈托人买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给他。他想不起自己有没有向幼儿园的同学们炫耀,倒是记得妈妈接他回家时,在路上碰到妈妈的同事蔡叔叔。汪有奇在蔡叔叔和妈妈聊天的时候,穿着小皮鞋的脚上去扎实的踩了蔡叔叔一脚,然后扭头就跑。蔡叔叔在后面尴尬的忍痛,妈妈道歉连连,又拿他没办法的笑。
呵,这些想起来就像昨天一样清晰。
那一年暑假,爸爸正在申请去联邦德国念化学博士,为此他要在外语学院进修一段时间的德语。那段时间,爸爸妈妈住在城里,爷爷和汪有奇住在山上。
家里开始变得凌乱,纸箱和书随处可见。爷爷则因为爸爸可能带走汪有奇母子而暗自叹息。
每到周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