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主人……”丹尼尔两只眼睛委屈的水汪汪的看着夕,“我能帮忙吗?我可以去法庭,向法官证明,杀人的不是你,是彼得大人……不是,是彼得,不是大人……”
夕一直冰冷的表情稍微缓和,抬手揉了揉丹尼尔的头发,“你不用。”
丹尼尔虽然一直跟在彼得身边,可是如果让他出庭作证,那么他也就成了凶案的从犯,再怎么轻的判刑,也至少会将他流放妖精岛的,那里全部都是穷凶极恶被流放的妖精,他这种傻不啦叽家伙,去了不被欺负死才怪。
所以,经过反复斟酌,所有人都不同意丹尼尔出庭作证。所以丹尼尔一直藏在宠物店里。
但是今天看到夕这样子的神情,丹尼尔还是觉得应该挺身而出帮夕作证,当然了,他对选择救主人和避免被流放这两者之间,也是极其纠结和怕怕的,不然也不会进来啊扭啊扭了那么久也不吭声。
“那,但是,我明明知道主人是被冤枉的啊,又没有其它办法能证明,那要怎么办呢?”丹尼尔泪汪汪的搓着手指头。
夕转头看向窗外,“我没做过,就一定有办法可以证明的。”
夕说这话时,脸色仍然不好,声音里也透着些犹疑不坚定。其实,也许自己相信的并不是这个人类世界能够还给自己应有的正义,而只是,因为自己答应了相信轩辕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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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舆论,果然开始两边倒,案情疑点重重,各家媒体各自选择了一边墙头互相分析争论,就连民众的声音,也分成了两股,有的站在夕这边,有的站在警方那边。
汪律师本来想马上给夕做做心理重建,却被轩辕玉劝了回去。所以,回到宠物店以后,夕一直呆在房间里,期间只有丹尼尔进去了一次,出来后也没人再进去打扰过她。
直到第二天一早,夕才走出房间下楼来。
轩辕玉正坐在沙发上,修剪一盆兰花,早晨的阳光从玻璃门照进来,宠物店静逸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轩辕玉抬头向夕笑笑,说了声,“早啊。”
“早。”夕也走下来,坐在沙发上,看着轩辕玉继续修剪盆花。她脸色虽然没有了昨天的愤怒和疲惫,但神情还是有些落寞。
“汪律师之前帮我办理了饲养丹尼尔的申请,”轩辕玉笑着说,“她昨天告诉我说,可能还要一个星期,才能完成审批。不过,因为我有黄金资格拍照,所以,应该没什么问题。”
夕点了点头。这对夕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因为不管案子是否顺利,丹尼尔的身份是否合法,一直是她牵挂的一桩事情。所以听到这些,夕的脸色比刚才好了很多,神情也轻松了一些,还伸手摸了一下开的正鲜艳的花瓣。
“夕,”轩辕玉的手抬起来,拉住了夕的手指,眼睛也看着夕的眼睛,“我知道,你是相信我,才答应去投案的,谢谢你相信我。”
夕也握住轩辕玉的手,低头看着她莹白的手指,说,“我知道,你想帮我。”
轩辕玉摇了摇头,“我是想帮你,但我并不只是想帮你打赢官司,洗脱嫌疑而已。”
夕抬眼看着她,“那是什么?”
轩辕玉纤细的手指紧紧捏住夕的手,仿佛想把某种力量传递给她似的,“我想帮你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些人类,并不简单的是你看到的那样。你明白吗?”
夕的睫毛眨了眨,眼神却回避开了轩辕玉看着自己的视线,也没有回答。显然心里,还是有所保留。
突然门口的铃声一阵叮铃铃的响,阿杰风风火火的推门冲了进来。
轩辕玉和夕互握着的手忙彼此松开,却还是被阿杰看到了。阿杰长大了嘴巴,一副抱歉的样子,不过脸上却憋着笑意,手抱歉的推了一下,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什么都没看到哈。”
轩辕玉有点害羞的笑着,低头胡乱的拨弄着兰花。如果兰花妖精此时变成人形的话,一定会表示抗议。
夕抬头瞪了阿杰一眼,说,“什么事?”
“哦!”阿杰差点忘了自己来的目的,一拍额头,连忙跑过来说,“有个好消息!有一个人,打来电话,说她看到过彼得行凶!”
轩辕玉和夕对视了一眼,眼睛里都闪着光,轩辕玉说,“那就是说,我们有了目击证人!”
“对啊!”阿杰兴奋的说,不过转而却神情低落下来,“不过,还有个坏消息,就是那个人不肯出庭作证,还没把话说清楚,就把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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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香尘街,宠物店。
“汪律师不愧是专门接妖精大案的著名大律师啊,”阿杰看着报纸,拍着马屁,“第一次上庭,就把对方打了个落花流水,哈哈。”
报纸上刊登着夕的案子的最新进展,在第一次开庭的法庭上,汪律师根据那个被彼得吸血未遂,却被夕救了的恶女孩子的证供,充分让法官和舆论都相信,确实有另一只吸血妖精存在,而它才是接连几起吸血案件的最大嫌疑人,而夕只不过是替罪羊、是冤枉的。
汪律师笑了笑,抿了一口轩辕玉亲手泡的咖啡,“也没有落花流水这么夸张啦,只不过我们掌握了一个很有利的证人,她正好是在被彼得行凶的时候,被夕救了,所以,她的证供,当然对夕非常有利啦。”
“那么,我们现在有没有获胜的把握呢?”轩辕玉问。
汪律师想了想,“原来勉强只有五分,现在,有六分吧。”
“才六分啊?”阿杰失望的叫。
轩辕玉拿报纸啪的拍了一下阿杰的脑袋,阿杰也知道自己有点过分了,连忙道歉,“哈哈啊,不好意思汪律师,我不是不相信你哈,我对你有充分的信心!真的!”
汪律师倒不介意,“我说只有六分,是保留的说法。因为,现在虽然多了一个嫌疑犯,但是控方完全可以引导法官说,夕和那个嫌疑犯是同伙,虽然一个害人一个救人,也完全可以解释成内斗。总之,还是没有办法洗脱夕的嫌疑。”
“那怎么样,才能洗脱夕的嫌疑呢?”阿杰问。
不过好像根本没人搭理他的问题,轩辕玉叹了口气,“可惜,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汪律师点了点头,“是啊,如果找到哪怕一个目击证人,那也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夕的嫌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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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商业中心。
在都市里,除了黑暗破败的角落,当然也有着繁华璀璨的地方,比如这里。集中了各种品牌商铺,各种光鲜的消费,还有的,当然就是打扮体面的顾客。
穿着昂贵衣着的人,在各家店铺消费着。有的还带着也打扮光鲜的宠物妖精,因为按照律法规定,小型的宠物或者可以长时间保持人形的宠物,都是可以进出某些消费场所的。当然不是所有的商铺都可以,允许或者不允许宠物进入的商铺都会在自家门口贴一个相应的标志。
这些出入高级消费场所的妖精宠物有的是人形,有的还只是普通宠物的样子,比如猫咪、狗狗、迷你袋鼠、迷你马、迷你羊各种的。
人形的宠物一般都被打扮的很漂亮,可能一件宠物的衣服都比一些贫穷的人类的衣服还要贵重。只不过呢,由于每个主人品位不同,而妖精宠物的衣服也总是被设计的五花八门各种另类,所以有的妖精宠物穿的很高贵得体,有的如果不幸遇到一个极品主人,那就被要被打扮的很极品了。比如各种傻兮兮的制服装啊、性感装啊、还有另类装啊,以及各种明星、角色的cosp1ay装啊,那可真是不忍卒睹、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啊。
而各种不能长时间保持人形、或者不需要保持人形的普通宠物,也差不多是同样的命运。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一种潮流,就是对主人来说,自己的宠物、以及宠物的衣着打扮,也已经成为了一种炫耀和表明身份的方式了。
在商场的某一层是一个大型书店,这里是不允许宠物进入的,所以在书店里阅读或者购买的都是人类顾客。
此时书店的光视投影正在播出新闻,报道的正是夕的案子。
正在买书的人们也随之低声议论起来。
“我还是不相信孟夕是凶手。”一个女孩子说,“她那么好看,一看就不是反派嘛!肯定是一个正义警察!”
“有句古话叫,不能以貌取人。”另一个女孩子说,“长得好看的,不一定就是正派。不然警局里岂不都是帅哥美女了。而且,现实生活中的正派,一般都长得不怎么好看。”
第三个女孩子嗤之以鼻,“我说,你们能不能靠谱一点啊?是正派还是反派,和长得好不好看有半点关系吗?”
第一个女孩子耸了耸肩,“反正我相信孟夕是无辜的!而且你看,她还救了那个女孩子呢!”
第二个女孩子摊了摊手,“反正也不关我的事。法庭自然会判的。要是她真的是凶犯呢,自然会被正法。她要真的是英雄呢,总会有人给她作证的。”
第三个女孩子比较靠谱,说,“嫌疑犯是个警察,被害的都是市民,这件事是社会事件,当然和每个人都有关系的。不过,到现在还没出现目击证人,我觉得,案情还是扑朔迷离的。”
两个女孩子显然不以为然,第一个说,“要是我是目击证人,我一定去给孟夕作证!”
第二个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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