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他乡遇故知-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个人一发话,其他的姑娘都默默的闭上了嘴,没人插话也没人接话,康小乔推测,这个人要么是在胭脂楼里拥有绝对超然的地位,要么就是拥有绝对糟糕的人缘。

    顺着人群一找,根据众人的态度,康小乔毫不费力的找到了说话的人。

    “嘶……”

    康小乔倒吸一口冷气,果然人如其声。从外貌上来看,康小乔可以确定:这个人绝对是胭脂楼里人缘最差的。

    为毛?

    这人长的也太她娘的好看了!

    康小乔在教科书里见过不少关于唐代服饰的描写,传说唐人爱穿前胸较低的衣裳,上衣下裙,玲珑有致。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如此打扮。

    这美人倚康小乔屋里的柱子站着,上身穿一件及腰的深红色短衣,下配一条石榴色的长裙,一身火红,极其扎眼。袒领开的很低,一对酥胸半露,白的晃人眼睛。

    都说人靠衣装,可即使是抛开这身羡煞旁人的衣装,这个人也美艳的不可方物。

    凤目柳眉,眼角含春,小巧的挺直的鼻尖,薄薄的嘴唇自然上翘,不笑时也有三分笑意,尖下巴巴掌脸,简直是绝世妖物。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康小乔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在网络普及的年代,人造美女和ps美女越来越多,可是即便是把娱乐圈和模特圈里的所有明星都算上,也没有一个人的模样能够和眼前的这个人相提并论。

    呆了十几秒,康小乔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太丢脸了。结结巴巴的回答道:

    “我……我老家在建安城,是逃难来的。家父早逝,兵荒马乱中我和母亲失散……如今也不知道家母是否仍在人世……唉……”

    关于自己的来历,康小乔早就已经在心里排练了无数遍。她充分利用了自己晚上睡不着觉的时间,认认真真的给自己编排了一份看上去完全没问题的简历。

    建安城这个地方还是康小乔从施则瑜那听来的,据说与契丹接壤,是个战祸不断的小城。康小乔的地理和历史都仅限于高中教科书的水平,建安这个地方她从来没听说过,不过既然跟契丹接壤,那应该就偏北的地方了。她仔细考虑过,介于古代人的身高与她稍微有那么五六公分的差距,那么自己干脆说自己来自北方,也许还能糊弄过去。

    美人一听康小乔‘凄凉’的身份,有些抱歉的叹了口气,颇为感同身受的说:

    “唉,你也是个可怜的人。我叫连锦,自幼也和你一样是逃难而来,你我的来历一样,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就尽管来找我吧。”

    咦……?这名字好熟悉。

    连锦的语气十分诚恳,康小乔不由得怀疑自己之前对她人缘不好的推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果然,当连锦说完了这句话,屋子里其他的姑娘们都唧唧喳喳的恭喜起了康小乔。

    “呀,小乔你运气真好,连锦姐姐居然肯让你和她做朋友!”

    “真可惜我是被人牙子拐进来的,早知道我也说我是逃难来的好啦!”

    “胡说八道,你明明是被你哥卖到瑜老板手里来的!”

    康小乔心想,难道能够和这个连锦交朋友是个十分骄傲的事情?

    ……不会吧……女人不是都擅妒的吗?连锦长了这么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居然能在这个女人堆里广受欢迎?不科学啊不科学。

    可是康小乔越听越是这么回事,阿阮看见她莫名其妙,抿着嘴笑了笑偷偷对她解释了连锦的来历。

    据说她四五岁便因灾荒而和家人失散,被牙人拐了七八次,最后因为牙人相中了楼里的一个姑娘,想娶回家做小老婆,便把还没来得及卖出去的小连锦抵债卖给了瑜老板。

    那时候瑜老板才接手胭脂楼不久,生意颇有起色,不过楼里的姑娘都不是她亲手带大的,总是勾心斗角,瑜老板也因此生出了自己养一批姑娘的心思,连锦正是头一个。

    由于见多了凶恶的人,连锦自小就乖巧伶俐,十分听话。卖到了楼里以后更是对施则瑜百般孝顺,妈妈前妈妈后的把施则瑜哄的十分开心。虽然在连锦以后施则瑜又一口气买来了不少十来岁的漂亮女娃,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比得上连锦更受宠,也没有一个比连锦更漂亮,更能够哄施则瑜开心。可以说,虽然整个胭脂楼里的姑娘都管施则瑜叫妈妈,但真的被施则瑜当做女儿的,恐怕只有连锦一个。

    “可是……如果她跟瑜老板关系好的话,她不是更容易被大家讨厌吗?”

    康小乔很奇怪,按说这样的来历应该更容易被人孤立才对,这就好比班主任的女儿,简直是全班敌视和疏远的对象。

    阿阮摇了摇头解释说:

    “连锦不一样,她人又好长的也美,整个长安的人都听过她的名字……”

    “嚯,还是个明星……”

    连锦发现了康小乔跟阿阮的窃窃私语,穿过人群走到了康小乔的身边笑道:

    “明星是什么?”

    康小乔被问的一愣,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给这个词下定义。

    “明星就是……就是……就是被所有人喜欢的人。”

    连锦笑了,随手剥了一枚葡萄递给小乔问:

    “那现在我们大家都喜欢你,你是不是明星?”

    “这个……明星还得长的有你这么漂亮才行……”

    连锦一双玉手如凝脂白玉,笑起来呵气如兰,指尖拿着一枚剥了皮的葡萄送到小乔面前,再这么一笑,顿然让康小乔寒毛直竖。

    ——妖孽,妖孽,妖孽!神仙爷爷快救我,这里有个妖孽!

    “我看你也挺漂亮的,那天我看的可清楚的很,细皮嫩肉,身上一处斑痕伤疤都没有,水灵灵的白呢。”

    康小乔的脸轰的一下红了,看着连锦递过来的葡萄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呵呵笑了几声决定装作没听见。

    怪不得听连锦这个名字耳熟,帮自己洗澡的那个人可不就是叫连锦吗?

    施则瑜说过,康小乔刚被接回来的时候昏迷不醒,满身污泥,是由楼里一位不嫌弃她的姐妹帮她洗的澡。之前刚听连锦这个名字的时候康小乔还没想起来,现在连锦主动一提起,康小乔迅速回忆了起来。

    “那个……连,连锦姐姐,之前……多谢你了。”

    连锦空着的一只手拍了一下康小乔的脑袋,趁着康小乔说话的功夫顺手把葡萄送进了康小乔的口中说

    “都是一家人,谢什么谢?你也别叫姐姐,跟大家一样就叫我连锦吧。葡萄好不好吃?”

    康小乔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她真的没注意嘴里的葡萄好不好吃,只因为连锦在喂她吃葡萄的时候不慎碰到了她的嘴唇,康小乔一瞬间便如过了电一样紧张。

    “好吃的话晚上来我房里拿些回去,我这还有。”

    这话一说,屋子里的小姑娘们又调侃了起来:

    “呀呀呀,小乔成了连锦的入幕之宾,连锦姐姐,我要吃醋啦!”

    房间里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康小乔有些不明白,不是都说烟花女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动不动就为了一个男人寻死觅活,或者是被一群男人折磨的寻死觅活吗?怎么眼前这一群全都没心没肺的?

    殊不知人生苦短,在民风开放的唐朝,青楼女子一样能有个还不错的归宿,况且胭脂楼还是个算得上有档次的青楼,往来的客人大多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人,即使真有客人不顾身份想要用强,也有瑜老板的面子在前面顶着。更何况,若真是那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姑娘,早就已经碎了,根本没机会坐在这里玩闹嬉戏。

    命运就是这样,如果有人欢喜有人愁,那么肯定有人受不了,可是如果大家都是一样的水深火热,那反倒就相安无事了。

    换句话说,大家都习惯了。
第三章
    康小乔才刚刚来到胭脂楼,一切还都不熟悉。更何况人靠衣裳马靠鞍,康小乔现在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瑜老板是不可能会让她出去接客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康小乔也还算是不太紧张。

    白天时候胭脂楼与任何一个女生宿舍没有什么不同,大家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后便梳洗打扮,互相打趣聊天,显摆炫耀着恩客们送的金银珠宝和胭脂水粉,到了晚上便热闹起来,各自笑颜如花的迎来送往。

    与其说是烟花之地,康小乔认为这里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交际舞厅,楼里的姑娘们也不是红倌,而是歌女舞女。

    宵禁时间很长,上朝与开市的时间又都很早,若是有家有业的人,并没有太多时间留宿在胭脂楼里。于是多数人都是在楼中饮酒作乐,故作风雅的寻花问柳一番,然后尽兴便归。那些既不用上朝也不用开市经商的人是很少的,若真的有,也都是达官显贵家的纨绔少爷,一个个都是年轻的金龟,正是能够救这些姑娘们脱离苦海的救命之人。

    姑娘们也都十分敬业,该卖笑便卖笑,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不论是有人趁机吃吃豆腐还是占占便宜,全都一笑而过,打情骂俏,无不举重若轻。

    康小乔旁观了两天,作为现代人,眼前的这里只不过相当于一个更加冠冕堂皇些的地下酒吧,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恐怖。

    这些女人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生活的如鱼得水,男欢女爱实属平常。大唐民风开放,大家几乎对一切都见怪不怪。康小乔甚至看见好几个锦袍玉带的官老爷堂而皇之的揽着几个眉清目秀的小倌往绣房去了。还有好几个看上去已经黄土埋半截的老头,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