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呻吟被奔放如注的血水中传来的幼年猫科动物的啼哭声淹没,永兵感受到了孩子的血脉与老虎及老虎山的渊源。他不顾自己晕血的毛病,冲进产房,见产婆双手捧着一团紫透透湿漉漉的血肉,小家伙手脚乱舞,双眼被血丝糊住了一时没能睁开,似乎不忍心目睹母亲的惨状。
皮定芳的下身已经麻木,感觉不到血液正在无情地流失,只是觉得产婆的双手猛的一下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给拉扯了出来。她轻松多了也虚弱多了,侧过头来轻声跟永兵说:“快看看孩子的五官和四肢吧。”
“放心好了,孩子很健康,像只虎崽。”永兵对妻子说,“他是兴字辈,就叫谭兴华吧。”
皮定芳又说了句什么,但声音小到了没人听得见。她身下的床单已被鲜血浸透,伤口仍在汩汩往外冒血。产婆给婴儿剪断脐带后用围巾简单一裹就交给了李璐,回过头来抓起一大把土烟丝塞进皮定芳胯下的血盘大口中,要她夹紧双腿,静等好运的眷顾。然而一切都无济无事,她的血像被爱情煮开了似的冒着腾腾热气朝外喷涌。紧要关头,朱即师傅匆匆赶到,他三个小时前就得了口信,但他太老了,浑身布满了鱼鳞,脚上长出了青苔,背上披着御寒又防雨的蓑衣,走不了多远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一路上走走歇歇,还好几次学代文那样捋起裤筒抬起一只脚像狗一样尿尿。
朱即师傅吩咐永兵洞开房门,他站在厅屋中央用颤抖的音调朝产房内大声念叨止血咒。但猖狂的产疫鬼对这种平日里本可止住田埂缺口里的水流的咒语充耳不闻。满屋子的人眼睁睁地看着皮定芳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她的脸色苍白如纸,身体冰冷似铁,对家人的呼唤爱理不理的,呻吟声也越来越小。傍晚时分,她挂着泪水的笑容在大家的视线中渐渐消失淡去。
这就是那群乘兴而来,败兴而去的知青们最后一次在兴安村看到的爱情悲剧。他们曾经目空一切,人人自以为是时代的主角和骄子,捱到谭兴华满六岁要启蒙入学的那一年,他们的激情终于耗尽了。一个个灰头土脸的,皮肤晒得黝黑发亮,表面上与兴安人别无二致,骨子里却更像贵族后裔。他们如同毫不怀疑院墙上醒目的标语口号那样深信自己原本就是上帝为上流社会造就的尤|物,白天应该出入华厦琼楼,夜晚则躺在最优秀的爱人怀中安眠。遥远未来的某一日将在奢华的宴会后瞑目于一座庭院深深的宫殿里,身后还要留下耐人缅怀与追思的清誉并享受永久的祭祀。因此,没费多少工夫,他们就如缤纷的落英,随风散去了。他们要么改头换面成了器,要么就在拥挤而嘈杂的都市里的某个阴暗的角落里黯然沉沦了。此后,兴安人只能在怀旧的影视剧中偶尔瞅见他们青涩的身影。
(五)比寿
最令人意外的是谭琴接到了大学复课的通知书,起程之前,李秀和李璐带她去黄洞仙烧香还愿,感谢菩萨的荫佑。谭琴顺便跟代文话别,并询问他是否还有什么信件要托自己带去北京,他淡淡地答道:“算了吧,孩子,我如今说话就跟死人放屁似的没有意义啦。”
这几年的时光稀里糊涂地就过去了,由于广播和收音机每天都在用同样的声音重播同样的内容,村民也日复一日地说着同样的话语,做着同样的事情。时间的概念越来越模糊,把它量化成岁月已经毫无必要,因为它就像一大片粘稠的泥石流正缓缓地向前推进。如果不是看着谭兴华一年年长大,家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年轮仍在一如既往地转动。
谭兴华跟随奶奶走进兴安小学报名时,谭文录老师一眼就看出他是个没吃过母乳的孤儿。不仅仅因为他委琐的眼神,他的个头也比同龄的孩子小了一大圈,谨慎的老师不得不加试了一道面试题以便确认这小不点是否具备了跟班学习的能力。
“孩子,你会数数吗?”谭文录老师不无同情地问道。
“会。”谭兴华低垂着头,他还没有打量陌生人的胆量。
“那就从一数到一百吧。”
“按十进制数?”谭兴华飞快地抬头看了一眼老师又赶紧低下去,犹豫地问道:“还是按十六进制数呢?”
这位本身只有初中水平的民办教师如果知道“十六进制”是怎么回事,他的表情就不会如此慌张了。他虽然知道这少小失怙的孩子有一位大学生姑姑在家辅导却没料到他刚满两岁就开始识字算数,五岁时已能熟背《三字经》和《弟子规》。谭兴华超常的记忆力和对文字的敏感度让家人吃惊,有人甚至当着李璐的面开玩笑说她这孙子更像是谭代超的嫡亲后代,李璐总是一脸自豪地笑而不语。
多少年过去后,谭兴华仍对自己入学后的第一堂课记忆犹新。课文是:毛主席万岁。谭文录老师先是给新生们作了人物介绍,接着讲解了万岁一词的含义。几天之后,谭兴华刚刚能流利地读写毛主席万岁并理解万岁时,突然从各种渠道传来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噩耗:毛主席逝世了。
谭文录老师泪水涟涟,他当然不是为难以自圆其说而难过,不过,他也确实无法跟学生们解释这是怎么回事,只是默默地把黑色袖章发给大家戴上。
从那天起,谭兴华开始对文字存疑。三年后,他长大了些,跟谭文录老师也熟络了,放学后常常跑去老师家里听讲故事,在那里他听说了金财外公和金财外公说唱的一些神话。有一天,他忍不住再次提起了关于万岁的疑问。老师见四下无人,终于实话实说了,他说:“历史上称过万岁的人没有一个能与金财外公比寿,他们的平均寿命还不到而立之年,相比之下,我们敬爱的毛主席已经算得上万寿无疆了。”
这天晚饭后,兴华跑去问李秀:“老奶奶,真有金财外公这么个人吗?”
李秀有些耳背,她习惯了对待那些听不太清楚的问题都一概笑而不答。于是,兴华咧开喉咙对着老奶奶的耳朵大喊大叫。李秀这才说道:“有是有,只是再也不会来啦,不是因为他老得走不动了,而是兴安人已经不需要他啦。现在大家都只盼着那些吃国家粮的干部经常进村来发布好消息。他们一会儿搞大跃进,吃大锅饭,一会儿又要搞文化大|革命,这个那个的,到如今我们还没弄明白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来呢。”
谭永兵忙于生产劳动,从小对儿子疏于管教,小兴华完全是在姑姑、奶奶、老奶奶等一干女人的眷顾中长大。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秉承了女人的所有缺点:敏感、胆小、又孤僻自恋,而且异常鬼灵精怪。他时常趁人不备潜入李秀的睡房,捞到什么东西,不管见没见过都要尝尝,味道不错就一咕噜吞下肚去。他把代文孝敬母亲的补脑汁当饮料喝,拿一些叫不出名的中药丸子作零食,许多药丸略带苦味,他也有耐心慢慢品尝并忍受。常常因此彻夜不眠,瞪着灯笼似的眼珠子望着窗外的明月发呆,思念着李白。一只羞涩的萤火虫发了善心,每晚从窗外飞进屋陪伴他,用微弱的金色萤光照亮了他孤单的童年。他瘦得令人寒心,都十岁了,合毛和屎还不足四十斤。
李璐估摸孙子失了魂,把他带到黄洞仙给因年迈很少下山的朱即师傅瞧瞧。朱即师傅老态龙钟,穿着明显过大的黑色破棉袄,双手笼在袖头里,蜷缩在洞口那个缩头的赑屃旁。他已经秃了头,多褶的双下巴挂在颌下直晃荡,活像一只终生追寻死亡的兀鹫。这位灵魂的守望者,每天默默俯瞰着山脚下那些如蝼蚁般庸碌的芸芸众生,连代文也摸不准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这些年来,信众的流失,施主的无能与小气令他的眼神难掩失望和焦急之情。以至于初来乍到的香客也能在他与代文之间一眼就辨识出谁是心中有鬼的道士,谁是心灰意冷的退役将军。偶尔有挂单的风云僧不期而至,小住三两日便又悄然离去,在他们眼中,代文比朱即师傅更像一位出世许久的彼岸高人,很显然代文的气质与菩萨更接近。随着老年痴呆症的加重,代文越来越像一尊积思顿悟后的活佛,慈、悲、喜、静四大境界都显现在他微微浮肿的脸上。不过他却从未把自个看成是黄洞仙的一分子,他唯一认同菩萨的一点就是他们挑选栖身处所的独到眼光。那些风云僧公然撇开同道中人找代文谈禅说道时,他坦承黄洞仙居高临下且冬暖夏凉,的确是块人神咸宜的宝地。
李璐在一旁向代文汇报村里的情况时,朱即师傅翻看了谭兴华的上下眼睑后哆哆嗦嗦地说:“这孩子肚里可能有虫。”
他没向李璐讹诈香火钱,建议她给孩子吃几颗驱虫的宝塔糖。代文盯着谭兴华骨碌碌乱转的眼睛,插嘴说道:“依我看啦,他肚子里恐怕有鬼。”
这是谭兴华懂事以来第一次见识传说中的将军爷爷,他始终不敢正视这位先辈,担心仇恨的眼光会暴露自己的心思。尽管没有人正经地给孩子讲述过家族中那段令人忌讳的历史,但孩子却早已知道正是眼前的这位堂爷爷枪毙了自己的亲爷爷。他低着头,嘟起嘴巴不服气地哼了一声,说:“哪有鬼,我才不信世上真有鬼呢。”
代文似乎跟这位孙子辈卯上了,他接口说道:“这世上大鬼小鬼多得很呢,只是很难被朱即师傅逮着罢了,因为他们常常躲在人心深处,黑暗的中央或者正义的皮下,当然他们更喜欢在大雅之堂栖身。”
一天,吴芙突然出现在黄洞仙。代文已经好几年没见着她了,她那憔悴衰老的容颜让代文意识到大把的时间已在麻木的空气里和没有思想的安逸中悄然耗尽了。幸而她那高贵自负的气质依然如故,她把一双自己熬了三个通宵才赶做出来的灯芯绒布鞋送给代文时谎称那是婆婆的心意。代文问起母亲为何没来上香时,她告诉他说母亲老了,已经爬不上黄洞仙了。她还借母亲的嘴巴说:“妈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