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我有话要单独和您说。”情势所迫,于丹阳咬了咬牙,带头走出病房。
程中谦向黄瑞鑫略一暗示,自己却跟着于丹阳去了走廊尽头的楼梯间。
“程先生,苏以璨不能让你带走。”于丹阳似乎运了口气,脸上的神色更加严肃。“以璨她在四天前生病,你身为她的男朋友怎么才知道?而且,我们一个宿舍生活了四年,我从没听说过她有男朋友!”
“是我疏忽了。”程中谦嘴角微不可察地抽动一下,却马上低头认错,“这两天我工作忙,没联系上她。”
说忙是借口,疏忽却是实情,或者说他在堵气。刚才进门看到以璨的瞬间,他恨不能煽自己两巴掌。
“还有。”于丹阳的语气更为不好,“她刚到医院做检查时,身上有些伤痕,您清楚吗?”于丹阳注视着程中谦的眼睛,有着浓浓的审视意味。
“哦?”程中谦眉毛微挑,明明被这个小女生逼问的有些恼羞成怒,表面却不得不装着若无其事。“你说的是伤是指什么?”他抬起一只手,轻扶着下巴,眼里滑过一丝狡猾。
“身上有一些青紫痕迹,还有手腕红肿,我怀疑她出了什么状况。”于丹阳维持着古板的语气极力叙述着自己的观点,心里却在求证着疑问。
已是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程中谦高大的身材在透过背后窗户晕暗的光线下,显得阴冷而戾气。
他俯视着这个看着长相普通,脸上却有着坚硬线条的女生,极力压制着心中的不耐,突兀地一笑,语气变得轻佻:“以璨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关系一直很亲密,前一天晚上我们还在一起,我可没发现她身上有伤。”
他的腰又略弯了弯,将那张俊脸又送得离于丹阳只有一尺这距,脸上仍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神情:“这位同学,如果你非说有伤,那我们要不要请医生来验一验?”
以程中谦的手段,深知各种脸皮厚实的妙用,他在商场上十来年遇到的事儿多着呢,用点儿流氓手段打发一个学生对他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他又将一双乱放电的桃花眼在于丹阳身上打量一番,于丹阳被逼得倒退两步,脸腾地红到了脖子根儿,强行武装起来的硬气立即消散的不见踪影。
四天过去了,那些伤痕早就消的差不多了,哪里还找得到!再说那种痕迹怎么能去找医生验伤,那不是毁了以璨的名声吗。这个臭男人据然还好意思说他们前一晚上都在一起,果然人不要脸则无敌!
于丹阳真想给这张妖孽一般的脸挠下一张皮,看看他的血是不是黑的!
可实际上于丹阳被噎的脸色发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瞪着程中谦半晌,才憋出一句:“程先生!以璨你可以带走,但请您将留下电话。”下意识里,她觉得需要做些什么才行,“还有,转到新的医院请你告诉我病房号,我要去看她,快毕业答辩了,否则她会延毕。”于丹阳搜肠刮肚最终开出了这样一个条件。
程中谦眼看着这个女生发狠的样了,心想这怪脾气的女生交的朋友都一样倔,却仍是报出了一串电话号码给她。然后也不等她再说什么,转身就回到病房。
54番外
当梅花开遍梅花岛的时候;程中谦又去了岛上视察。
他近有一年的时间没有来了;这一年的时间是他担任程氏集团董事局主席以来最忙的一年,他处理了最棘手的几件事;又建立了更严格的管理制度;然后将所有的具体工作都交给了副手,以后,他只会从集团的战略发展方面给出意见;而不负责具体事务;这次之行,是他例行的巡察,而没有具体的事务。
到了不惑之年;无论是事业和金钱,都到达了一个高峰值,他想有更多的时间和家人在一起,多陪陪母亲和妻儿。
也许是代沟吧,小他□□岁的妻子却一直正值事业心极强的时候,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搞自己的工作室,工作室完全独立于程氏之外,接受的业务让程中谦哭笑不得。
她扶持泥人马和他的徒弟们办了一场影响颇大的泥人展,全套的《红楼梦》中人物震撼了艺术界;为特立独行的画家筹办画展,不遗余力的为其宣传扩大影响,画展过后依然没什么名气,而以璨和工作室却收到了颇高的评价,被评论界评价为:画展没红画家却红了主办人,这让程中谦暗自笑到肚子疼。
这几年来,以璨的工作室有了一批稳定的客户,这些客户非常另类,思维独特,对设计的要求非常具有挑战性,而苏以璨却能满足他们的一切要求。开始几年她坚持的非常困难,但是这个小丫头却倔强的让人心疼,终于在苦撑几年后,在业内创出了名气。
程中谦要是说她几句,她会很有道理的说:“我现在生活无忧又有能力,为什么不能帮那些有理想的人实现他们的艺术之梦?”
程中谦的总体理念是,只要小妻子开心便一切都好说。
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说她几句,纯粹是因为看她累的瘦了才多嘴的,可是一看小妻子那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只能无奈的说:“随你。”
苏以璨的儿子程小宝已经上小学了,他不能趁着暑假去b市看望外婆林子叶,因为他要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要上暑假特长班。
程小宝大名程熠霖,比同龄人略高的个子,有漂亮到极致的面孔和优秀的学习成绩,是一个标准的小正太。这个儿子极其独立,不用以璨操太多心,母子俩相处起来很像哥们儿。
以璨对这个儿子最不满意的地方,或者说,最介意的事,便是他长的太漂亮了,除了那两道浓眉像自己,完全是程中谦的翻版。
男孩子要那么漂亮干什么!特别是目前就有招蜂引蝶的趋势,随着儿子长的越大,她这种担心就越盛,她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办法,让儿子去学跆拳道。
“这样可以更增加男子汉气质!”她是这样和儿子说的。
可是程小宝实在是太小了,交给谁她都不放心,便决定自己亲自陪着儿子去学习。
跆拳道馆离家里不算远,以璨每天会在儿子放学以后接儿子一起去学拳。
这天她和儿子上完课以后,冲洗了一下换好衣服便走了出来,上了车便准备带儿子先去吃饭。为了奖励程小宝,她带着儿子去了市内一家有名的西餐厅。
按苏以璨的口味儿,根本不应该带儿子来这种没营养的地方,她的美食观念承之母亲林子叶,只有自家厨房慢火炖出的汤汤水水才最有营养,可是她有时为了讨好儿子,还是会偶尔作为奖励带他来一次。
餐厅的风格装修很欧式,虽然是傍晚,灯光仍是有些暗。
以璨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她更喜欢装修古典的中式餐厅,如果换了妹妹童童倒是会喜欢这种小资情调。
程小宝对一款炸虾很喜欢,吃的满嘴都是面包渣,以璨宠溺的拿出纸巾给儿子擦了擦嘴说:“慢点吃,先喝口汤。”
她伸手将汤递到儿子面前,抬眼间,她看到了从侍应生打开的门走进一个男人。
黑色的西装将略颀长的身材衬得挺拔,头发略短,英挺的脸上在下巴处一道浅浅的疤,整个人都显的凌厉而有气势。
以璨只觉得心尖儿猛地一跳,像是所有的血都涌到了头上,她借着绿色植物的掩护,看着那男人大步走到早已经等在餐厅另一边的人。
那是个打扮的极为出色的女人,虽然坐在那里,仍可以看到绰约的风姿。虽然可以看出不是很年轻,不过她笑起来的样子极美,她让以璨想起来盛开的玫瑰,迷人,优雅。
“儿子,吃饱了吗?”以璨低声问。
程小宝是背着餐厅门口的,没有注意到餐厅另一角的事,他干脆利落的用手抹了一下嘴说道:“没饱,还要吃。”
“儿子,看你吃这么多的汗,妈妈带你去吃冷饮,我知道最棒的一家冷饮店。”
程小宝平时吃冷饮是被控制的,为了诱骗儿子离开,以璨只好使出最卑劣的手段哄着儿子。
“真的?”程小宝最像妈妈的地方便是吃货本色,一听有冷饮,立即两眼放光。
“走吧。”
以璨收拾好东西,站起身拉着儿子从一侧绕出了餐厅。
刚上了车帮儿子在儿童座椅上系好安全带,手机响了起来。
以璨拿起手机一看,是“大灰狼”在叫,她恶狠狠的摁了拒绝键,又将手机调成了静音,随手将手机放到了随身包里。
以璨最恨花心萝卜,这男人长成那种样子,身边总围着各种花蝴蝶,虽然他一直都是冷着脸从来不假辞色,但作为妻子总归是心里有些不舒服,以璨从来都假装看不到,今天终于对面撞上,终于让她忍无可忍。
他不是去梅花岛了吗?怎么又在这里和女人约会?还是一个人来,连个助理都不带,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一瞬间,以璨脑子里闪过了许多念头。
“妈妈你为什么不接电话?”程小宝另一个特点便是每天都有许多个为什么要问。
“这是个骚扰电话,妈妈不用接。”
和儿子在一起,总要用正面的解释来告诉孩子。她总不能说我看到你爸爸和一个美女在一起,我生气了吧。
以璨发动了车子,迅速将车子滑到了行车道,一踩油门儿,车子便窜了出去。
这是相当偶然的事件,在这种数以千万计人口的城市中,这种撞面的机率实在是太低了,而程中谦的运气也实在太差了点,他觉得自己应该去买彩票。
他不是毛头小伙子,不顾一切抛下对面的人跑去追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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