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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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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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晰的新公寓同样是栋旧建筑,不过Lobby电梯和走廊装潢一新,简洁而现代。他住5楼一个两间卧室的套间,一间睡觉,一间放他那些拍照片用的零碎儿,整理的简单干净。我在那里住了两周时间,我睡床,林晰睡客厅的沙发。他说,原来想过买那种可以打开来变成床的沙发,后来想不会这么倒霉吧。没想到一念成谶,他又过上了睡沙发,洗冷水澡,并且给我洗衣服做饭的日子。

我贪恋着他的照顾,毫无愧疚,也几乎立刻爱上了他的卧室。像任何一个自恋的男人那样,他把房间漆的通体雪白,衣橱也是一溜白色的百叶门。床靠着一扇落地窗摆放,窗边挂着米色麻质的窗帘。每当天气晴朗,不管是阳光还是月光都能进来,轻柔的洒在床上。我总是不舍得拉上窗帘,躺在那样温柔的光线里,好像小时候,会有荒唐的念头,以为那些来自太空中其他星球的光线可以神奇的改变所有不幸的事情。

每次房间里开了灯,而我穿着吊带睡裙走来走去,林晰看见了,就会马上去拉上窗帘,说,“下次记得拉窗帘。”
“你一点也不像个搞艺术的。”我鄙视的撇撇嘴。
他耸耸肩,重复:“记得拉窗帘。”

两个星期之后,去医院复查,一切正常。给我看病的妇科医生嘱咐以后要小心避孕定期检查,开了药,又给了一个试用装Durex。我一并扔在汽车抽屉里,觉得自己又一次被看成了滥交的蠢姑娘。那些药片后来证明不适合我,一吃周期就乱的一塌糊涂,不过那个Condom倒排上了用场。  

2008…10…27 11:06:22(第35楼)



    29)
我回到波士顿上学。临走的时候,林晰满可以深情款款的对我说:照顾好自己,或者自己保重之类的。但实际上,他却又一次拿出家长的派头来,叫我脑子清醒点好自为之。

因为病假,缺课太多,我有两门课必定要重修,其他的课也要加紧补上。书几乎还是全新的,讲义和补充阅读资料堆积如山。一连几个礼拜,每天念书到深夜,渐渐赶上进度,终于有一天上完课,发现只用做当天的作业了。却已经是12月了。

一天中午,我正在图书馆看书,林晰打电话来说,他现在人在波士顿,叫我出去碰个头。在这之前,我已经做了足足两个月乖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顿饭都吃,人胖了5磅,两颊有了些红晕。问题是我也足足两个月没有买新衣新鞋,觉得穿着运动衫牛仔裤,没有一点见他的欲望。

不过当我唧唧歪歪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不必做什么就能让我觉得温暖而安心。出乎意外的是,他说就要去日本出差,时间挺长,回来的时候可能已经是新年了。我突然有种失落的感觉,那将是旧世纪的最后一天,和新世纪的第一天,虽然没有明确的打算过,我暗地里认定会和他一起度过。

我说噢知道了。他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问了问功课怎么样,什么时候考试,然后伸手捏捏我的脸蛋儿,说养的不错养的不错哈哈哈。我下午还有课,他的航班晚上8点在JFK起飞,来不及一起吃晚饭。临分手之前,他把公寓的钥匙留给我,“如果有什么事你帮我去看一下,你如果去纽约也可以住在那里。”

我很高兴他也有事情托付给我,而且他特地开了4小时的车来把钥匙交给我,而不是更省心的丢给Laura或是纽约别的什么麻豆姑娘。我把他的钥匙和我的车钥匙宿舍钥匙串在一起,那个钥匙扣特别的紧,好不容易打开了,串进去,再合上,叮叮叮摇一摇,放进包里。假装自己一个人在波士顿上学,可怜兮兮住两人一间的宿舍,但是在纽约还是有一个家,和一个关心自己的人住在一起。不还了不还了,我心里说,我就是不打算还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这种得意洋洋的情绪一直保持到下午放学,我到Dickson那里去上班。大叔操着万年不变的台湾腔国语说道:“林晰下午来过了,叫我看着你,吼吼吼。他自己倒好,去日本风流去了,怎么刚好朱子悦也在那里,我就不相信有那么巧,吼吼吼。  

2008…10…27 13:07:10(第36楼)



    30)
我被涮了一把?好像也谈不上。就像他说的,就是照应一下朋友的女儿,不管怎么说他都完全做到了他所承诺的。

不过接下来两个钟头里面,我时不时的想起朱子悦那闪着温柔的棕色光泽的长发,忍不住想到林晰的手抚过那些柔软绵长的发丝,那长发犹如轻纱薄雾一般盖在他的脸上,逐渐看不到他的五官,让他眼神迷乱。这些念头反复出现,以至于我撒了整杯的咖啡,又把张三的胶卷放进了李四的信封里。

恰好有一门课就要考试,回到宿舍,我就开始整理复习提纲。花了一个礼拜把该背的都背熟了,然后把所有找得到的过去考过的题目都做了一遍。又一个礼拜,把背熟的再背一遍。就这样我成功忍了两个多礼拜没给林晰打电话。到了考试那天,我终于理解了好学生为什么都那么喜欢考试,当所有题目你都很熟的时候,考试跟派对差得也不远了。

圣诞节到来的时候,美国东北部的城市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天气寒冷阴沉,但四处张灯结彩,每一个地标建筑都摆出举世无双的圣诞树,播放欢快的音乐,就连一贯演唱悲伤摇滚的歌手也唱起了温馨的圣歌。我不愿一个人在宿舍住,放了假就像那些忙着回家的同学们一样,我也装做归心似箭,收拾行李去纽约。

林晰的房子整洁的有点冰冷,我进去打开暖气,把衣服从行李袋里拿出来,扔在沙发上,鞋子放在门口,毛巾牙刷在浴室里就位。这才有一点乱糟糟的温暖的意味。然后偷窥癖犯了,我开始检视他的衣橱,事实证明我的想象有一部分还是对的,他归根结底还是个爱漂亮的人,而且他的衣橱里果然是Prada居多,喜欢意大利牌子的人和喜欢法国牌子的人总是截然不同,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不过如果你身边恰好两种人都有,你一定会有体会,他们就像爱唱歌的和爱跳舞的人一样不同。

衣橱的下面都是鞋盒,此人鞋真多。一双双刷的很干净,收在无纺布袋子里,装进或黑或白的盒子,码放的整整齐齐。角落里单独摆着一个亚银色马口铁的方盒,也有装鞋的盒子那么大,散发着一股秘密的味道。我二话不说,拿出来坐在地上,打开来看,里面全是照片,五寸到十寸的都有,还有一长条的2寸的小照片,我粗粗看了一遍上面的人竟然全都是林晰自己。真是自恋到家了,我吐啊。仔细看看却又不像是自拍的,几乎都不是故意摆好姿势拍的,有他睡着的样子,有读书的,有拿着照相机的,有的甚至就是远远一个侧面。其中一张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从一面茶色镜子前走过,镜子里映出一个女人的影子,一部黑色照相机挡住面孔,我认识那头发和打扮,是朱子悦。

她那时一定非常喜欢他,我心里说。不管处于什么原因,她喜欢他到沉迷的地步。而他也在分手之后保留了这些照片,放在衣橱的角落里,是不是同时也在心中某个角落藏了些什么东西?我想的出神,没有一点妒嫉,反而被他们过往的爱情感染,从那个时刻开始,我尝试从一种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他,朱子悦展现给我看的角度。我第一次撇开依赖,带着一点欲望,思念他。

夜逐渐深沉的时候,我关上灯,拉开窗帘,那天没有月光,只有一点惨淡的路灯光透进来,我躺在床上,怀抱着一件他的毛衣,寻找着依稀的熟悉的味道,慢慢睡去。  

2008…10…27 16:24:31(第37楼)



    31)
接下去的几天在逛街血拼中度过,Laura回德国过节了。其他几个相熟的姑娘没有回家的也都正忙着争取在时装周上露一小脸儿。我有时约到人和我一起吃饭,有时约不到就一个人吃。然后独自在街上闲逛,给自己买衣服鞋子,为每个认识的人买新年礼物。给林晰的是一瓶Arpege pour homme,用深紫色的纸包起来,绑上白色缎带,看起来非常美。不过说实话,那味道闻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他,而像是一部份的我,加一部分蒙昧的回忆。

每天夜里,我抱着他的衣服睡觉,起来之后就套在睡裙外面,穿着吃早饭,看电视,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直到30号早晨,天还没亮,床头的电话响了。我迷迷糊糊的接起来说哈罗。

“你真的在啊。”林晰在电话那头说,“我就是打打看。”
“知道现在几点吗?”
“7点多了吧。”
“6点,笨蛋。”
“那我挂了,你再睡会儿。”
“不要不要,都已经醒了。”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日本女人怎么样啊?Dickson大叔很羡慕啊,说你肯定天天在那里风流。”
他笑起来:“你去跟他说,Oriental Mandarin 3016房间彻夜回响‘呀咩代呀咩代’。”
我不说话。他不笑了,问我:“笨蛋你在干嘛?”
“笨蛋抱着你那件老鼠色的毛衣刚刚睡醒。”
“为什么抱那个,要不要给你买个娃娃回来?”
“因为想你了笨蛋。”
轮到他不说话了。
“你见到朱子悦了?”我问他。
“见了。”
“怎么样?还是那么Ugly…beautiful? ”
“对,还是那么Ugly…beautiful。“
“还是ageless?”
“嗯,ageless。”
“还是irresistible?”
“不是那么irresistible了。”
“为什么?”
“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说,“而且她今天说她想我了,我特别高兴。”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只听得到微弱的电流声和呼吸的声音。
最后我开口说,“你快点回来吧。”
他说:“好,马上回来。”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我后来知道,他说的马上,真的是马上。他在当地时间9点钟到达机场,一整夜等待改签机票。  

2008…10…27 17:36:37(第38楼)



    32)
不过,在他飞过14000公里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并不知道。12月31日的上午懒洋洋的在床上度过,吃过午饭,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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