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入了德国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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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入了德国豪门-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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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一切都是从那个美丽的秋天开始的。

  我,青春亮丽,年方二十,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校花,也是从这所大学刚刚混出来的毕业生。

  说我是混出来的,那是因为我大学四年级没怎么上过课。功课自然有人替我做,甚至考试,都有几个男同学争抢着帮我作弊。

  我也是刚刚感觉到作为漂亮女孩子常常能够享受的便利。

  我没有固定的男朋友,身边的男孩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分手,可怜的男孩虽然幽怨,虽然恋恋不舍,但没有一个咬牙切齿,对我由爱生恨的。

  这要感谢我的学姐。静静姐高我两年级,也在我大三时毕业,进入一家北京的德企公司当秘书。

  人说,秘书是老板的小蜜,静静姐自然不能例外。静静姐的目标,是早日结束小蜜的生活,正式登堂入室,当老板的家。

  有静静这样心思绵密,目标明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学姐,我还能好好上课读书吗?

  静静姐对我最早的启蒙教育,就是女孩子再怎么学习,将来也只是做夫人,如果想做贵妇,就不要从书本上学习了。

  在哪里学习呢?不是有学姐在身体力行吗!

  学姐的老板是一位典型的德国啤酒肚。据说德国人都酷爱啤酒,把啤酒当成命根子。马路边躺着的醉鬼手里都捏着一只啤酒瓶,如果问,啤酒这种低度数酒怎么能醉人?是德国人酒量小吗?不是,静静姐告诉我。他们可是连续几天不吃饭,不喝其他饮料,一个劲儿灌啤酒,才醉成这样的。

  这样的喝法儿,挺着个啤酒肚,这就是德国佬的典型特征了。

  当然,我从来没出过国,更没到过德国,这些都是静静姐告诉我的。

  所以,从大三时开始,我就梦想有一天到德国留学。

  静静姐的理想有两个,第一是出国,第二是做贵妇。她的老板是她见过的最富裕的德国人了。静静姐很下功夫,对老板那张油腻兮兮的肥嘴巴也因此能吻得下去。

  两个人接吻咂吧作响,在酒吧里,我可懒得给他们当电灯泡。

  静静姐告诉我,美国人日本人中有很多现代富翁。但欧洲人的富裕是多少代积累的,教养是富裕的化身和产物,只有欧洲人身上,才能看到那种渗入骨髓的教养。

  条件,这位欧洲人必须是贵族。

  好在,我喜欢读欧洲童话,虽然更喜欢看日本动漫。

  但我不喜欢歌德,不喜欢黑格尔,不喜欢欧洲大胡子。德国人里,诗人海涅还凑合,但他还是犹太人。就是这个原因,虽然被静静姐说动了心,但我从来没对德国这种沉闷的地方动过心。

  每次读<;<;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就烦恼得昏昏入睡,这是最有效的安眠药。

  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会喜欢上德国,喜欢上德国的树林,小溪,鹅卵石。。。。

  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了一个德国童话中的白马王子,一个出身贵族,始终生活在童话里的德国男人。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德国的国土大部分是丘陵,蓝天之下,山坡起伏,绿草茵茵,小溪流淌,委婉曲折。但德国找不到广袤的草原,辽阔的牧场,找不到大地倾斜,一望无垠的宏阔。我对老公热衷的德国不感兴趣,撅嘴埋怨他。

  这时,老公驾驶的法拉利跑车正在山峦起伏的巴伐利亚旷野上疾驰。前面山丘不断,每越过一个缓坡的山丘,自然界就象掀开一副美丽的图片。那里是我的新家,而且,我知道我的家当然不会象静静姐的老公家那样败落。

  本来,静静姐以为她那年富力强的老公是一位的德国大公司CEO,肯定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想想看几年前国内的人真傻,那时,国内远没有今天这么发达。北京城的发展也就是近十年间的事情吧。

  静静姐如愿以偿,嫁做商人妇。老板跟德国的老婆离了婚,跟前妻的子女也断了关系,跟静静姐喜结莲理。静静姐随老板返回德国,但甫到德国,她立刻发现这位新老公只不过是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的小老板,在总公司里,老公只是一名小小的部门经理,工资不高,地位一般。当初要不是看中了常驻中国可以领取大量补贴他岂能不远万里到中国常驻?现在,回到总公司,恢复过去身份,工资锐减,每个月还要拿出工资的一半以上支付给前妻和自己的子女。

  静静姐老公的家在法兰克福郊外,是一栋陈旧的公寓楼。整间公寓只有两个房间,虽然有一个宽敞的阳台,但这个条件,就是跟出身江南小城,家境普通的静静姐家相比,也远远不如。 

  一个女孩是不是招人喜欢,其实不仅是脸蛋儿,不仅是身材,最主要的,还是性格。

  从小家里人就叫我小羊羔,因为我皮肤白皙,性格乖巧,文静可爱。

  到了大学,同学们叫我小黄莺,原因自然是因为我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很多同学还注意到了,我是一个经常耽于梦想的小女孩儿。

  很多书中都写到,人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有一天离去,也会哭着告别人世。我一直疑惑,一直不解。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快乐呢?为什么不去寻找幸福呢?生活里不能没有童话,没有童话,没有梦想,人生会是多么乏味啊?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本书,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想不开。

  这本书叫<;<;时间简史>;>;,是世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逖芬。霍金写的。

  世界有一个开头,所以,必然会有结束。这个无情的事实,造成许多人对人生的悲观,厌世。

  其实,包括伟大的霍金等物理学家在内的人们为什么没注意到,人生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更迭,每一年都在轮回。所以,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是过去一天的结束,是新的一天的到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悲哀,为什么要绝望呢?

  世界,应该是一个精美的图画,人的一生,应该象童话一样精致美丽。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生活得特别欢快,我的梦想充满了色彩。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英语,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专业。

  我喜欢英语,英语朗诵起来抑扬顿挫,带着莎士比亚戏剧中威廉王子高贵的风格,也有李尔王粗旷的豪迈,真是妙不可言。

  美国式英语使得英语这个贵族的语言变得*,很多人喜欢美式英语,但我不喜欢。

  妈妈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着骑士的浪漫。我喜欢欧洲的骑士,骑士文化是人类最高贵的文化之一。骑士勇敢,坚强,一丝不苟,敢於负责,最重要的是,骑士怀抱拯救人类的理想,境界崇高,永不放弃。对於爱情,骑士也是最坚贞,最浪漫的。

  我最欣赏拿破仑手下那位骑士龙骑兵队长说过的话。他说,做为骄傲的皇家龙骑兵,28岁就应该是最高的年龄了。到了28岁时还苟活于世,对於皇家龙骑兵这个骄傲的职业来说,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结果,在滑铁卢,这位队长终於在28岁这个年龄战死沙场,实现了马革裹尸的理想。

  每想到这位皇家龙骑兵队长,我就热泪盈眶。

  现代人苟且猥琐,尤其男人,得过且过,不负责任,忘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是什么,更无骑士风范。

  比如我在大二的男朋友刘齐吧。

  刘齐高我一届,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号称社会活动家,学生领袖。

  能够看中他,是因为他杰出的外表和高雅的言谈举止。他身高182,体重75KG,模样帅气,四肢矜长。是我们大学出名的大帅哥。

  大一的时候,他趁着我刚刚离开家门还朦朦懂懂,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而我,刚进入大学,环境陌生,年少无知,思维幼稚,让刘齐轻易得手。

  刘齐模样帅,为人好,有教养,一举一动充满骑士风范。那时的我芳心可可,只会看人的表面,觉得看上刘齐,自己的运气真不错。

  但相处才一个月,我就发现刘齐是个败絮其中的伪君子。

  他把我的好朋友马小春打伤了。

  马小春是我的同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多年来被小春哥照顾,我从没意识过小春哥是否爱过我,但他确实把我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我考大学到了北京,小春哥也考到北京另一所大学。

  小春哥每个周末都来看我,给我带来各种好吃的零食,还带我到北京的公园名胜去玩。多年来,我一直把小春哥当做自己的亲哥哥,从没想过别的。刚进大学那会儿,也曾有同学把马小春当成我的男朋友,但我稍加说明,误会立刻消除。

  确实,小春哥渺小,普通,我却象个骄傲的白天鹅。小春哥再怎么说,也不配做我的男朋友。

  但刘齐却把他打伤了。

  是嫉妒吗?不可能啊,刘齐高大帅气,身上有学生领袖应该具备的一切优良素质。马小春跟刘齐相比,无异于鸭子之于天鹅。 

  其实,我真的不愿意再提起这个刘齐,不愿意再复诉那些庸俗不堪,平淡无奇的往事。刘齐对根本不是竞争对手的马小春大打出手,并非争风吃醋,而是因为马小春无意中在王府井碰到刘齐与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们神态暧昧,举止亲昵,刘齐也同时看到了马小春。为了保守秘密,刘齐打算收买家境一般的马小春。。。

  唉,后来发生的事情是那样庸俗,那样乏味,那样无聊,那样不值一提。我拒绝了刘齐的一切哀怨,恳求,我在心里把刘齐放在最不值得留意的角落。

  这时的刘齐,丧失了所有的风度所有的风趣和所有迷人的举止。他哀求,自责,痛心疾首,赌咒发誓。

  但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记得梅里美一篇小说里,写到复仇女神时有一段。当年轻的新郎仅仅是为更换运动服装而将手上的戒指临时戴在一尊出土的古代女神石象的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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