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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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剑圣-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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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她“啊”的呻。吟一声,一根湿滑的东西钻了进来,与自己的香舌纠缠在一起。与此同时,凌洌的咸猪手,隔着衣服攀上了秦丝的饱满傲人的胸脯。

    从未被人如此侵犯过的秦丝,心中一急,上下牙关触电般的合拢。

    “啊!”两人同时一惊,叫出声的却是凌洌。秦丝本能的将牙关合拢,竟将凌洌的舌头咬破。秦丝口中有一股咸涩的感觉,那是凌洌留下的血液。

    “快给我治疗,疼。”偷食不得,反被咬了舌头,凌洌表现的很无辜。

    “里拉里拉……”秦丝也担心凌洌,快速的念起了回复魔法。一阵温润的魔法过后,凌洌的舌头终于止了血。

    两人坐在床上,秦丝眼神闪闪躲躲,偶尔四目相视,又飞快的转过头去。气氛有些尴尬。

    “那个?”凌洌先开口了。

    “恩?”秦丝温顺的答道。

    凌洌微微一笑,邪恶的道:“再亲一下好不好。”

    秦丝低着头,做鸵鸟状!过了一会儿,却轻轻点了头。

    凌洌心中大爽,但还是淡定的取笑道:“不要再咬我了。”

    秦丝无地自容,也知道自己刚才有些过分,差点将心爱人的舌头咬断,只好再用若不可见的幅度点点头。

    两人坐在床上,面对着面,秦丝却羞的一直低着脑袋,凌洌捧起她发烫的脸,当他俯下身,秦丝顺从的闭上眼睛,唇与唇正要交接之时,门外却很不是时候的传来敲门的声音。

    “哥哥,我回来啦。”惊的两人闪电般的分离。

    “门没锁,卉儿进来。”

    当凌卉走进房间的时候,凌洌依旧保持躺着的姿势,背部朝上。而秦丝,却站在床头。她低着头,小脸红的像只熟透的苹果,一眼看去就是做贼心虚的模样。

    “哥哥,好点了没?”凌卉似笑非笑。

    “恩,差不多了。我先回去休息了。”秦丝却抢着道,说着她便飞快的夺门而出。

    “她怎么了?”

    “呵呵……”凌洌笑而不语。

    只见凌卉俯下身,悠悠逼近凌洌,又酸溜溜的道:“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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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见缪斯(求收藏)】………

    无弹窗,万名书迷同时在线大陆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诺法帝都诺希亚,可谓是一寸土地十寸金。能在诺希亚安居落户的,除了手握强权的帝国官员,世袭贵族,就是富的流油的无良商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侥幸的原著居民,他们的祖先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因此也有一块落脚之地。

    “莱恩斯,老大叫我来找你。咱们一起去看房啦。”阿手跑进莱恩斯房间的时候,这位帅气的骑士,正握着鹅毛笔,神色认真的伏案写作。

    “莱恩斯,你在写什么?”阿手好奇,身手敏捷的他一下子窜到了莱恩斯身前。

    “你温柔似水的眼眸,

    在我心田,种下绚烂的爱之花,

    那调皮的小嘴,

    水一样的纤柔的性格,

    ……

    我告别曾经的清淡无痕,

    甘心做你的奴仆……”

    小贼阿手也算了不起,居然识得字。“莱恩斯,你在写诗。哇,诗人啊,好厉害!”

    莱恩斯悠然一笑,道:“爱情的力量,让每一个坠入爱河的男人,变成了多情的诗人,我不过其中一个。”

    “这样子啊,我也坠入爱河了,我是不是也可以成为诗人。”阿手两眼放光,兴奋之情刚刚洋溢在脸上,却又敌意的叫道:“喂,莱恩斯,你写给谁呢?该不会是我的若雨姐吧。”

    莱恩斯道:“若雨小姐,虽然绝美,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阿手恍然道:“确实,她一点都不温柔。”

    “小孩?你说谁不温柔?”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吓的阿手双脚一抖。

    “呵呵,若雨姐,你怎么来了。”

    “叫个死骑士都这么久,凌洌让我来催你们,快点。”刘若雨瞥了莱恩斯道。

    “死骑士?”帅气的骑士嘴角抽搐,但自诩品质优秀的他是不会和女人斗嘴的。

    “哇,老大,莱恩斯居然会写诗。”走在路上,小贼阿手一刻不停的叫道。

    “哦,知道了。”

    “老大,他真的会写诗。”

    “好的。”

    “你们怎么没反应啊?”

    “他是神经病,你别学他。”刘若雨道。她可是见识过嘉信城街道上偶遇之时,莱恩斯的表现。

    闻言,小贼只得郁闷的低下头。没办法,这年头,诗人就等于神经病。

    莱恩斯假装没听到刘若雨的话,他让小妖骑在自己的白马上,自己却牵着马缰,一边讲着他游历大陆时碰到的趣事,逗的对人情世故苍白的如白纸一张的小妖咯咯直笑,让阿手好不羡慕。小贼心想,要是女剑士也如小妖一般的好哄,那该有多好。

    眨眼,众人已走出许多路程。这是博文学院东门外头,并且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萃武居。多少年来,自发形成了以博文学院为中心的经济小镇。

    其繁华程度,虽比不上诺希亚中心区域,但也相差无几。博文学院的学生大多住在萃武居,一些是自己买的房子住,更多的是租。当然也有为数不少的学生,住在学校里面。

    “滚出去,老子不租了。”萃武居的一旁,里里外外围着一层人。

    “明明是我买的房子,定金都付了,你想赖了?”凌洌不是爱凑热闹的人,但这个声音却让他觉得熟悉,可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他便带着众人走了过去。

    “什么定金?没有的事。你们走不走?再不走,我不客气了。”

    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一身的丝绸锦衣,肉呼呼的指间,闪闪发光硕大的红色魔晶戒指,显的他富足无比。

    “你在找死。”看到眼前瘦瘦高高的背影,凌洌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居然是曾在优乐岛上和自己有过冲突的瘦子,缪斯。

    缪斯身后站着几名汉子,显然是和他一起的。

    “哼,敢威胁我,不想活了?”胖子看起来有所倚仗,完全不把眼前竹竿一样的男子放在眼里。作为萃武居有名的包租公,的确有所凭仗,不然也不会如此的趾高气扬。

    缪斯心里堵着一块石头。自几个月下来加入黑袍人的组织以后,他里外巴结,又亲自带队消灭了父亲辛苦经营的塞勒佣兵,并将塞勒佣兵团的全部财富贡献给了黑袍组织的上层,得到了高层的赏识。这也是他会出现在帝都诺希亚的原因。

    今天的他在组织的安排下,以一名普通的博文学院的新生的身份,进入博文学院做卧底。而身后的几名汉子,缪斯心里清楚,虽然上头说是保护自己,实则却是监视。没想碰到这样的事。

    在表弟被圣魔费李杀害,励志报仇的缪斯,外形没变,但性格上可以说是完全变换了一个人。

    总有一天,我要站在组织的最高层,让费李这个老家伙给老子舔脚趾头。到时候,再将他千刀万剐。从此没有人敢骑到老子的头上来侮辱老子。

    心理扭曲的缪斯也算还有点人性,在消灭塞勒佣兵团的时候,却偷偷将他父亲谬艾放跑。如今已成历史的塞勒佣兵团,对他来说只是一枚用来复仇的棋子。

    几个月下来,缪斯变的格外的隐忍,相比于以前,实力也是有很大的长进。

    “晚上的时候,我要看到他的人头,动手利落点。”缪斯对着身后几名汉子轻轻交代几句后,便要转身离去。若是换做以前,他可能还会自己动手试试对方的斤两。

    “好久不见。”凌洌戏谑的笑了笑。他怎么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这位某三流佣兵团的“少团长”。

    缪斯一愣,当他看清说话人的面貌时候,一股滔天怨恨,弥漫而起。缪斯牙咬的格格作响,双眼通红的盯着眼前长相清秀的剑士。当初若不是因为凌洌,胖子表弟也不会死,而自己也不会走到这一步。这完全是眼前的男人一手造成的。圣魔费李该死,眼前的男人更加该死!

    “呵呵,好久不见。真巧啊。”瘦子脸色变了数遍,接着他居然礼貌的对着凌洌众人笑了笑。

    他变了!

    虽然不知道眼前的瘦子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凌洌心想,这瘦子明显对自己有怨恨,此时却能忍的下来,他似乎不像以前那么没脑。

    而瘦子自知不是凌洌的对手,他又微微打量凌洌身后等人,实力大都是他看不透的。况且现在的他,身家性命捏在别人手中,朝不保夕,只有让自己尽快的变强才是唯一的出路,这也是他主动请缨刺探博文学院的主要原因。

    圣阶强者的摇篮吗?哼哼,等我缪斯突破到圣阶,我要所有得罪过我的人死无全尸。可以说,缪斯来到博文学院是怀着满腔的抱负。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遭遇过各种打击的瘦子,练就了一身隐忍的功夫。他对着凌洌身后几人客气的笑笑,算打过招呼,便改道而去。

    对凌洌来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完全没有把缪斯放在心上。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而已,给瘦子贴上标签,凌洌便继续带着众人找起了房子。缪斯带来的人,没有立即对胖子动手,但这倒霉的胖子,总算是活到头了。

    这栋二层楼有着诺希亚特有风格如同别墅一样的房子,院落面积也不小。因为刚刚装修过,看上去美观而又整洁。凌洌等人在外头,稍稍打量一下,看到一个竞价的标示,便走了进去。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原来今天正是房屋主人贴出去的竞价之日。许多和凌洌抱着相同想法的有钱的新生们比他们早一步到了。

    占地面积不小的院落挤满了人,这些人当中,大部分是来看热闹的。毕竟,一寸土地十寸金的帝都诺希亚的房子不是一般小有钱的能人够买的起的。

    “底价三十万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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