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辛夷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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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辛夷坞-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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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静还来不及回答,热闹的大厅里忽然传来了DJ激情澎湃的声音和众人的欢呼。

    原来十二点已过,一年中最缠绵的一天到来。

    如歌所唱,喜悦出于巧合,眼泪何必固执。

    2月13号,到此为止。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

    林静小时候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初识的人永远以为这个名字应该属于一个乖巧的女孩子,而他的小学、高中都曾出现同名同姓的同学或校友,对方都是女孩。可是他爸爸告诉他,他的名字取自诗经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意,他才知道,这个名字也许是父辈期许的完美爱情的象征。

    林静十分尊敬他的爸爸林介州,虽然爸爸对他一向严厉,反倒是妈妈跟他更亲。林介州理工科出生,是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名牌大学毕业生,自林静记事以来,林介州就是当地一个老牌国企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个管理者,林介州更像一个学者,在林静看来,他的爸爸睿智、沉静、理性、正直、学识渊博,一直是他成长历程中的楷模,更重要的是,林介州对家庭的重视和对妻子无微不至的爱,让林静觉得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除了成功的事业,还有什么比一个安宁和美的家庭更重要的东西?林静从小耳濡目染,他觉得为自己的家人遮风挡雨,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职责。可是,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像他家一样幸运,就连快乐无边的小飞龙,回到家里,也不得不面对征战连绵的父母。

    每次家里发生世界大战,小飞龙就会出现在林静家的饭桌上,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坐在林静身边,以为大家都看不见一般,把她的小凳子悄悄地往林静身边越挪越近。林静低头吃饭,很配合地假装看不到她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地打转,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的林介州不但在小飞龙眉飞色舞讲着趣事的时候笑得无比开怀,还兴致勃勃地参与到讨论中去,哪里还有平时端正严肃的大家长和领导者形象,林静的妈妈也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活泼灵动的小女孩,满桌都是小飞龙爱吃的菜。

    林静一点也不嫉妒,在他看来,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家人。

    林静比小飞龙大五岁,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他辅导的。她有小聪明,但学习并不专心,作业出的错都是由于粗心大意,往往他给她讲着书本上的重点,她的注意力却腾云驾雾地飞到了千里之外。

    她说:“我真喜欢你的这盏台灯,橘红橘红的。林静,你送我一盏好不好,我回去天天看着它。”

    林静回答她说,这种老式的台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气,说过就忘了,可每一次灯泡烧掉,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他知道自己的私心,他不肯送她这样的台灯,是希望当她想念这样的灯光时,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的人。

    林静习柳体,因为爱柳体的法度森严,遒劲有骨。他的书法老师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是个性格平和的孩子,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小飞龙最怕写毛笔字,可她爸妈说,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总得学点好的东西,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性格收敛一些,所以她每周三天跟着他临帖。

    林静在小飞龙面前并不是个严厉的老师,大多数时候,他任她不务正业地玩墨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样的结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学,暑假回来,她的一手书法还属于印象派风格,完全拿不出手,不过,唯独一个“静”字她写得有模有样。是的,他曾特意认真反复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练?每次应付大人的检查,她都耍赖地使出这一字绝招,看着这个写得流畅秀挺的“静”字,林静开始爱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里的孩子特别多,他从小习惯了做别人的榜样。大多数的家长教育小孩时,口头禅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静是什么样子,你就不能学着点。”林静知道自己的优秀,也并不打算掩饰,他喜欢别人仰视的目光,可跟他最亲的小飞龙却说:“我一点都不崇拜你。”

    林静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要嫁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样的话,他已经听得习惯了,也许从她刚知道人长大了要结婚开始,她就始终一本正经地说:“林静,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

    她在他面前说,当着许多大人的面也这么说,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一辈子的承诺,大家都被逗笑了,开玩笑的时候便说她是林家的小媳妇。林静也笑,可是他看着她跟那帮野孩子玩疯了之后变得红扑扑的脸,不禁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给你”的意义。

    六岁的时候,她的理由是,“孙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妈妈说我不能嫁给林伯伯,也不能嫁给孙阿姨,我只能嫁给你。”

    九岁的时候,她说:“我看着张小明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静,还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结婚。”

    十四岁的时候,她扯着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会长大。”

    他一直笑而不语。

    她十七岁那年,他寒假回家,带她到城隍庙逛庙会,她从小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去买水,一转身回头已经不见了她,最后在庙后的大榕树看到她的背影时,隆冬的季节,林静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过去问:“微微,你干什么?”

    她在专注地把写着两人名字的锦囊用红线拴在树枝上,听见他的声音,回头着急地说道:“你比我高,你来系。”

    “系那么高有什么用?”

    “高一点才不容易碰掉,等我们结了婚,是要来还愿的。”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林静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的论调,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没有笑,在踮起脚尖系红绳的时候,他好几次都打不好那个结。

    小飞龙终于考上了跟他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她上火车的前一天,林静把那张写着“我的小飞龙”的照片夹到了她送的那本童话书里。这些年,很多话都是她在说,可是,有些话必须由他来开口,他只说一次,就是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上了电话,他才知道从刚才那一刻起,他的世界颠覆了。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么动人的誓言,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人和另一个女人渴望的天长地久。他所拥有的“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原来是个笑话,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值得坚守的?

    他忽然害怕即将来到他身边的小飞龙。

    林静站在医院病房的窗口,轻轻撩开窗帘,午后的阳光便急不可待地刺了进来,让他皱了皱眉。这阳光也投映到床上的病人脸上,原本就睡得极不安稳的病人发出了几声无意识的呻吟。他走过去,坐在床沿,看着被病痛折磨得形如枯槁的那个人,哪里还像他儒雅强健的父亲。

    美国拿到学位后不久,林静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爸爸病得不轻,让他尽快赶回来。回国之后的大部分时间林静都陪在医院里,林介州何止是病得不轻,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之后,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段。

    每次林静这样看着病床上身体每况日下的林介州,他都在想,这还是曾经被他视为偶像和楷模的父亲吗?为了和那个女人的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他把好端端的一个家毁了,事业也不要了,名誉也不要了,最后连健康都无可挽回,到了这一步,能留住的又有什么呢?生命比爱情还脆弱。

    林静的妈妈还在职,工会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每日忙得不可开交。她在丈夫生命垂危的时候大度地原谅了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却也不可能再日日守在床前。林静理解他妈妈,这种时候,林介州生或是死对她来说都是种折磨。

    医生也表示束手无策后,林介州陷入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即使在醒过来的时候,意识也越来越混沌。很多次,他定定地看着林静,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又或者,“林静为什么还不回来?”能够认出林静的时候,他就一再地重复着一个地名,“婺源……婺源……”

    婺源,林静记得这个地方,几年前,他曾经答应小飞龙要陪她一起去那里,重游见证过她妈妈爱情的地方。讽刺的是,他当时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对于他父亲来说竟然有着同样的意义。

    终于有一次,林介州把枯瘦如柴的手覆在林静的手上,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林静,在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带到婺源,洒在李庄村口那棵槐树下,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情。”

    林静想起了这几年迅速憔悴的妈妈,心中一恸,极其缓慢地抽回了自己的手,“爸,你病糊涂了,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林介州没有再说话,看着儿子的一双眼睛却渐渐黯了下去。

    那一天,林静去拿药的时候在病房走廊的尽头看到了那个他过去一直叫“阿姨”的女人。她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林介州病房的方向。林静听说,在他回国之前,也就是他爸爸刚入院的时候,她来过很多次,每次都说只想看林介州一眼,可都被林静妈妈骂了回去,大院里流言也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如果不是她和林介州的丑事,林介州也不至于肝火大动,早早发了病,她连累了半世清名的林介州跟她一起成了作风败坏的典型,自己更是成了人人唾弃的狐狸精。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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