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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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求生记- 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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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云锦看书只图好玩,不求甚解,未能明白此话的意思,真是惭愧的紧。”云锦赶紧做出一副羞愧状。

“老四,云锦是你的人,你跟她说清楚吧。”康熙跟四阿哥说道。

四阿哥淡淡的看着云锦,眼神中透露出自己丢了他的人的神情,可是这也能怪云锦啊,自己也不想当官,看书只是解个闷,要那么博才做什么?再说,不是有句话,叫做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怎么到了他们这儿就行不通了呢?一个两个的要自己看书写字,看书也就罢了,可是写字真的不是云锦的喜好啊。

四阿哥虽然对云锦的“无知”有些不太愉快,但还是遵从康熙的命令最简练的语言把存留养亲的意思讲给了云锦。

原来这“存留养亲”,是指犯了死刑、流刑、徒刑等人,如果该罪犯家中有需要其奉养的直系血亲,可以暂时免除刑罚,准许死刑犯在家“侍亲缓刑”,准许流刑犯在家“权留养亲”,等到被奉养人去世后,再令罪犯服刑的制度。这种制度从北魏时期就开始了,此后唐、宋、元、明都将其列入律典之中它是根植于我国儒家孝道文化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是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法律家族化、伦常化的体现。

康熙这次要增加“存留养亲”

的基本内容是,凡犯死罪而不是常赦所不原的,高、祖父母及父母年在70岁以上又有疾病需要有人侍养的,家中又没有成年丁男或半成年男子,可以根据他犯罪的情节皇帝亲自决定是否处以死刑;若犯徒刑与流放发配罪的,就杖一百罪可收赎金,以便他能够在家奉养父母。

云锦听明白了“存留养亲”的意思,口头上称赞康熙仁心为怀,面上也尽量做到不显,可是心里却是在暗叹,虽然在这个世界里可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就是在现代社会,虽然比这时候的法制环境要强上太多也未见得能做到绝对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也不能这样啊不是摆明了给人留下空子可以钻吗?再说了,你对罪犯这么优待让受害人情何以堪哪?

只是云锦这种表里不一的行径却是没有瞒过她的枕边人四阿哥,在送走康熙和十三阿哥之后,他很直截了当的问云锦对这个“存留养亲”是否有其他的看法,难不成觉得这流传了上千年的制度有什么不妥吗?

“这存留养亲是朝廷对百姓的德政,是皇上重视孝道的仁心,云锦哪里会有什么意见?”云锦笑着想把话题岔过去,“对了,爷,您看皇上还是真喜欢元寿,元寿这小子也是怪了,跟皇上倒是自来熟。”

“他们是祖孙俩,血脉相连的,亲近些也是正常的,还有,那是爷的儿子,你别小子小子的乱喊,”四阿哥白了云锦一眼,“别跟爷耍你那小聪明,对那个存留养亲有什么看法,还不痛快的说出来。要是现在不说,那以后就别说了。”

“云锦是觉得这有些个问题弄不明白,本也想着问问爷呢,只是碍于这是皇上的意思,所以才有些犹豫的,”云锦听四阿哥这话,也不好再矫情儿了,现在他愿意和自己讨论朝局,是对自己有那么一份信任,如果自己只顾着明哲保身,藏着掖着,那恐怕他以后就再也不会和自己说这些事儿,“这个存留养亲所应用的人,都是些应该判以死刑或者流刑的人吧?”

“是,”四阿哥一点头,又加上句,“还有徒刑。”

“也就是说,这人都是些重犯了,他们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却没有得到惩处或者是惩处的很轻,会不会引发百姓对朝廷法制的怀呢,也许他们会觉得,既然他犯下了这么大的事儿都不用受处罚,那我也可以去犯些案子了。”云锦先说出第一点。

“这个问题刚才我和老三跟皇阿玛也说过了,”四阿哥神情平静的说道,“对适用于‘存留养亲’的从轻处罚,自是要将理由公之于众的,这样那些百姓也就知道这种情况只是特例,不是对所有人的,那么他们也只会感念于皇阿玛的对孝道的重视,而不会乱来了。”

“可是些独子呢,有没有可能利用自己的身份而无所顾忌的犯案呢?”云锦看了看四阿哥,就自己了解的他而言,应该不会把事情想的如此简单的,想来这是康熙的想法,当然也不是说,康熙看问题就简单,只是他对名声有些看重而已,所以云锦也不好说什么,只能接着问出第二个问题了,“而且,也未见得独子就一定是孝顺的。听说,如果子孙不肖,还不如没有呢。”

“这个我们过了,反正这种案子都是要上奏给皇阿玛,由他老人家亲自决断的,”四阿哥淡淡的说道,“我相信皇阿玛一定会仔细研判,区别对待的。”

“云锦当然相信皇上是会明公正的,只是他老人家日理万机,却是不可能亲自去调查的,所知道的,也不过是那些官员奏折上所写的东西,可是谁又能保证这些官员说的就都是实话呢?有了这么一条可以保命的路,那些作奸犯科的人自然是要卯足了劲儿找人托关系的,他们不惜花重金,想当然也会有人为了钱帮他们作假的。”云锦又说出了第三条。

“这个也是我们商谈过的,”四阿哥看着云锦说道,“可以不定期的抽查他们报上来的人员情况,如果真有人循私枉法,那肯定是决不轻饶的。”

“还有,这存留养亲是照顾了一些犯案人的父母尊长,”云锦见四阿哥盯着自己的眼神,知道他是想让自己把话说接着说道,“可是对受害者的考虑似有不足。那些受害者无辜被害,本来就很可怜了,可是害他的人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难免会让他和他的家人心有不平,也许还会对朝廷产生不信任,而且,还有个问题,犯案人的老人倒是有人可以管了,可是受害人的呢,说不定,受害人的家中也没有其他成年男子呢,那他的老人又该怎么办?”

“这倒是个问题,”四阿哥沉思了一下,“我可以跟皇阿玛说说看,在用到存留养亲的时候,也得先看看被害者家中是否有成年和未成年的男子,否则被害人家里的老人没有人养,而所杀人之人反得留养,这样就合情理了。”

云锦强力忍住自己挠头的**,可却是抑制不住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画面,四阿哥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却跪在下面的一干人犯训斥道:“你们杀人前也不先看清楚了,还以为你是家里唯一的男丁,朝廷就会对你网开一面,可是你要是杀了别人家唯一的男丁,那照样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云锦这时也真没什么话好说了,加了四阿哥的但书之后,本来按存留养亲来说,定罪判刑要看犯案人家里的情况,现在又要加上看看那倒霉的被害者家里是个什么情况了,不过先就这样吧,至少比原来公平些,等真正实施起来,弊端呈现了,他们自然就会想到修改了,总不能真的叫他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吧,即便是面子上的事儿,只是喊个口号,他们也是不可能同意的。

四阿哥和云锦谈完存留养亲的事儿之后,又说了些个家长里短的,然后就起身准备回府去了,云锦也不挽留,一直送到院门口。

“对了,”四阿哥已经迈步出去了,又回身对云锦说了一句,“能后没事儿少折腾元寿。”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人见人爱?

后元寿还是在康熙五十一年的太后寿诞之时,由乌了宫,等到晚上送回来的时候,乌喇那拉氏兴奋的满面红光,滔滔不绝的跟云锦说着太后见了元寿如何的高兴,贵妃娘娘也是争着抱不停,元寿又是如何的乖巧可爱,对着谁都是一张笑脸,只是对太后和康熙则显得更亲密些,乐得太后笑得合不拢嘴,康熙也是时常把他抱在怀里。

而其他给太后贺寿的人,看到这副场面,自然是心领神会,红包礼物的,送得可着实是不少,让元寿成了这天除太后以外收礼最多的人了。当然有些特别贵重的,四阿哥都给推了,实在推不掉的,也让人悄悄送到康熙那儿去了。

元寿受到宫中三大巨头的宠爱,云锦心中自然是欢喜的,可是欢喜之余,也有隐忧,这树大招风,康熙的皇孙有很多,却惟独元寿风光无限,别说其他的皇子会有想法,怕是四阿哥府里的其他女人们心里也不一定会舒服的。

当然乌喇那拉氏是除外的,她已经知道自己不可能再有孩子了,虽然有可能会触景生情想到弘晖阿哥,但元寿也是她名下的,自然对他的受宠乌喇那拉氏也是乐于看到的。

云锦的担心其实也没多一会儿,她就这点好,除了那次险些送命的经历对她造成了很长时间的困扰以外,其余的事儿她都不会太费心神的,能想清楚了拿出应对的办法是最好,一时想不明白也无所谓,反正事情也急,元寿也不是经常出现在人前的,慢慢想,总会有办法的,就算自己实在想不出来,不是还有四阿哥吗?他到底是自己的男人,总得尽点义务吧。

云锦这边继续小院子里养儿为乐熙那儿的心情也逐渐的好了起来,在这一年二月的会试,康熙特旨命张廷玉为同考官,考题是《春秋》书中的一句,因为江南的科场案现在还正在审着解了两个封大吏的职,所以这次会试的考官们都很注意,结果相对来说也比较公平,最后得士的十六人,如浙江徐云瑞、徐杞潘允敏、冯皓、陶贞一、鲍开,福建何腾三,山西田嘉谷是知名的人士,康熙自是很满意,将他们授了司经局洗马职,掌局事翰林院修撰。

然后在二月二十九日,康又下诏:“承平日久,生齿日繁。嗣后滋生户口,毋庸更出丁钱,即以本年丁数为定额,著为令。”这就是“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了全国的丁银总额基本固定,从中央到地方都不得随意增加广大农民的负担也相对稳定了,逃亡人口也减少因此得到了广大百姓的支持,称颂声一片。

再接下来就康熙的万寿节了喇那拉氏又带着元寿进了宫,这时候他已经能各处爬了,在小车上也坐的稳稳的,因为他总是呆在那个小院子里,难得出来一回,所以对周边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心,更难得的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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