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猛然对自己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当时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
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顶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庄严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
当时想到这里的时候,自己只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是一个陌生人,这个人也就是他后来的老板当时还是一个黑手党小头目的高洛斯。
第二天自己没有去找工作,而是从一个无业的混混变成了正宗的黑手党成员。转眼已经差不多四十年了,自己也从一个小喽罗变成了一方的领导,不过自己的命运也再也不可以把握,自己之所以要求离开收入丰厚的美国而选择维斯那这个收入相对低很多的地方,就是看中了在这里是个养老的好地方,江湖子弟江湖老,自己今年已经不惑之年,人虽未老,但是江湖已老。前段时间也有人来找过他,是一个势力相当庞大的集团。
那天他准备了一点酒菜瓜果,正想喝两杯。
就在那时候,那个神秘的客人来了,当时对方只是说来寻求合作,但是事后才知道对方的一点情况,他没有敢再继续和对方联系过,但是也没有报告总部。他一向是一个很稳重,很本分的人,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事,却也没有犯过大错。
多做多错,多言买祸,知道的事越多,烦恼也就越多。
这是他做人做事的原则。
就因为他一直把握这原则,所以他能在**过了四十年太平日子。
本来在明邵一行到达维斯那的时候,他并不是没有听到风声,也并不是完全不知道那个小伙子就是这次的最高首领。
可是明邵既然没有找上他,他就不妨装糊涂。人家既然不说,他又何必多事?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
一个六十多岁的人,难道还想出什么大风头?难道还想往上爬,去做委员会主席?现在他已经有了点继续,在波尔多有几亩地,交给几个老实巴交的佃农种葡萄园。
自从他的妻子过了更年期后,他们就分了房,可是他从来没有再找情人的意思,家里的丫头们,他更连碰都不碰。
圣会的规矩很严,他不能让人说闲话。
可是城里那些小巷子里面如果来了新鲜干净的小姑娘,总会派人来通知他,他偶尔也会安排一个稳秘的地方,去享受半个晚上。
那是银货两讫,彼此都不吃亏的交易,他既不必为此羞愧,也不怕惹上无谓的麻烦。
何况,在他这种年纪,居然还能有“余勇”来做这种事,他心里多少总有点沾沾自喜,每次事后,都会觉得精神特别振奋,活力特别充沛。
对于这种生活,他已经觉得很满足。
天气又开始有点凉了,他想叫来福去准备点酒菜,下大雨的晚上,他总是喜欢喝两杯。
来福是他的忠仆,已经跟了他二十多年,平时总是不离他左右。
可是,今天他叫了两声,居然没有回应。
来福的年纪也不小,耳朵也没有以前那么灵了。再过一阵,也该让他享几年清福。
来福,如果是中国人就会想这个音译的名字多么吉利,一个人要知道怎么来住自己的身上加福气,才真正的有福气。
亚当斯慢慢的走到门口,又大声叫了两遍。
外面果然有了回应。
“来了。”
他刚听见这两个字,就有个人飞了起来。
不是走进来,也不是跑进来,是飞进来的,就像是根木头一样,斜斜的飞了起来,然后又像一根木头般“叭哒”一声,落在地上;
这个人的确是来福,只不过已经没有气了,因为他的脖子已经被人扭断。
亚当斯全身冰冷,就好像一下子掉进冰窖里。
他看见了一个人,站在对面的门口的花园边上。
可是等到第二声霹雳响起时,这个人忽然就已到了他面前。
一个年纪并不算很老,但是一把络腮胡子让他显的很沧桑,眼神中带出一种恶毒的凶光的男人。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世界三大佣兵公司之中ak佣兵公司中的虎将波比奇。
可是以他多年来的经验,他已感觉到这个人一来,他平静的生活就要结束。
他看着这个人负者手走过来,他一直在尽力控制着自己,尽量保持镇定。
波比奇终于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道:“来福已经来了,你还要找谁?”
他笑得很愉快:“你这所有的十八个兄弟都已经来了,都在外面门口等着,你一叫就到,只不过他们当然都不会自己走进来了。”
亚当斯的心沉了下去。
这个人虽然笑容满面,轻言细语,却带着种刺骨的杀气。
这种人如果说他已经杀了十八个人,就绝对有十八个人的尸体躺在院子里,绝不会少一个。
亚当斯知道自己全身都在冒着冷汗,甚至连脸上肌肉都无法控制。
十八个人,十八条命,都是和他朝夕相处的兄弟。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要对他们下这种毒手?
波比奇微笑道:“你看不出我是什么人的,因为我手上没有穿ak那种又笨又重的臭皮,我不想让人一眼就看得出我的来历。”
亚当斯道:“你是牟尼派的人?”
亚当斯道:“我就是波比奇。”
亚当斯听过这个名字,听过不止一次。
据说这个人曾经创下过一夜间杀人最多的记录--盘踞在非洲之角多年的“海盗会”中一百一十七个兄弟,一夜间全都死在他手里。
亚当斯忽然问道:“你真的在一夜间杀过一百一十七个人?”
波比奇道:“那是假话。”
他淡淡的接着道:“我只杀了一百一十二个,还有五个是自己吓死的。”
亚当斯叹了口气,道:“看来我好像也逃不出你的手心。”
波比奇道:“你绝不能。”
亚当斯道:“你准备什么时候杀我?”
波比奇道:“我并不一定要杀你。”
亚当斯道:“我这个人是不是对你还有点用?”
波比奇道:“有一点。”
亚当斯道:“我要替你做什么,你才会饶我这条命?”
波比奇道:“你能为我做什么?”
亚当斯道:“圣会的人都很信任我,现在我的兄弟虽然都死了,可是我只要编个故事,他们还是不会怀疑我的,所以我还是可以在这里做这个首领,可以把圣会机密供应给你们,你们有人来了,我也可以想法子照应。”
波比奇道:“太好了。”
亚当斯道:“我甚至可以替你们把这次来的人诱到这里来,我知道你们一定很想杀了他们,斩草除根。”
波比奇道:“完全正确。”
亚当斯道:“我虽然已经是个老人,可是越老的人越怕死。”
波比奇道:“我了解。”
亚当斯道:“我很喜欢过现在这种日子,实在舍不得死,所以,闲时我就常常在想,如果我遇到今天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波比奇道:“你说呢?”
亚当斯道:“别说你们来了很多人,就算我跟你不用武器单打独斗的动手,也是自取其辱。”
波比奇道:“你很有自知之明。”
亚当斯道:“所以我早就决定,如果遇见这种情况,我只有出卖圣会,保全自己的性命。”
他慢慢的接着道:“一个人只有一条性命,无论什么事,都不如自己的性命珍贵。”
波比奇道:“完全正确。”
亚当斯道:“所以,一个人如果为了别的事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这人一定是个笨蛋。”
波比奇微笑道:“你当然不是笨蛋。”
亚当斯道:“我是的。”
波比奇显然很意外:“你是笨蛋?”
亚当斯道:“直到今天,我真的遇见了这种情况时,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死并不是最重要的,有时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波比奇道:“难道你情愿做个笨蛋?”
亚当斯道:“我情愿。”
亚当斯已扑上去,用尽全身的力量扑上去,用手里握的餐刀猛击波比奇的脸。
能够独当一面,主持维斯那一切工作当然绝不是太无用的人。
他也曾苦练过武功,他的跆拳道练得很不错,近年虽然已很少出手,可是出手仍然很快,这一下他用尽全力,其势更猛烈。
他是在拼命!
只可惜他的对手是佣兵高手波比奇。
他的餐刀挥出时,波比奇的手指已经戳断他的喉结。
他慢慢的向后退了两步,慢慢的倒了下去,就好像一个疲倦的人睡到床上去一样,显得出奇的平静。
在临死前的这一瞬间,这个怕死的人竟完全没有一点恐惧。
因为他求仁得仁,现在,终于如愿以偿。
他自觉已对得起圣会,对得起院子里那十八个兄弟。
他也已对得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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