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林风一停,感到了自己的脚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因为是特殊时期,林风也不刚轻易的运用自己的光明能量,唯恐怕被在暗处的地狱一方的人发现了,所以很小心的没有用圣光来照明,而是从自己的衣兜中摸出一个打火机来,点着。
借着打火机发出的微光,林风眯着眼向地上看去。
要是一个普通人看到了地上的一幕,一定会惊叫起来,甚至会晕过去,但是对于一个二级选民来说还没有到达那种程度,不过实实在在的林风还是不由得一惊。林风就看到,地上躺着一具死尸,正是自己的目标黑人男子摩曼丁,但是此刻的摩曼丁身上的胸前一片模糊,好像野狼抓出来的伤痕布满了整个胸部。
再看看眼睛,林风可以清楚的看到摩曼丁眼中临死之前的惊恐之sè。
显然摩曼丁是刚刚死去不久,凶手都有可能是刚刚才离开,还没有干涸的血液,在地上流了一片,如同一个巨大的暗红sè的花朵正在慢慢的绽开。
林风弯下腰去吧,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摩曼丁尸体上面的伤痕,顺便捡起来一长块黑sè的皮革碎片,皮子已经变得蓬松无力了,好像是被巨力从里面挣开的一样。
然后林风抬起头来望了一眼正在从一片乌云中慢慢出来的圆月,眼中本来有的失望之sè一闪而逝。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原来是你啊。然后林风嘴中吐出两个字来:“狼人!”
狼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可以看成是人形狼,或者是狼形人。当人更多的人认为后一者的描述更为确切。
狼人作为一种黑暗生物,隶属于地狱一方,但是就算上地球上所有的狼人的势力都比不上血族的十分之一。而在黑暗议会中,狼人也从来没有获得过议员或者以上的位置。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实力低下的黑暗生物。几乎是猎魔者的最爱,只用特制的硝酸弹,就算上一个普通的训练有素的士兵都能消灭一只狼人。
传说,第一只狼人是在黑暗时代出现的,那是人类还没有历史的时代,所有的记录都是世代相传流传下来的。据说那时候,血族是地球的主人,人类是奴隶,是像猪一样被血族饲养的牲畜,等待着被屠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人类强大的生殖能力,血族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能力无法掌控所有的人类了,所以它们挑选最凶猛的狗作为原材料,通过邪恶的炼金技术,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只狼人。
血族把狼人当作牧羊犬一样的存在,替它们看护着人类。
那是极其久远的时代,那个时候人类最早的抵抗者都不是猎魔人或者选民什么的,而是叫做驱魔人。
然后根据传说,上帝便降临了,然后横扫了血族,建立起了最原始的人类世界,发展至今。
而狼人在那个时候就开始被教会里面的狂热者猎杀,一直到现在。
但是就算是这样,狼人依旧顽强的存在着,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有的过着像吸血鬼密宗一样的隐居生活,成天吃素(不喝人血,不吃人肉),与世无争,把自己伪装为一个普通人,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也有一些狼人,大部分是狼人中的年轻者,同样隐藏在人群中,但是不同的是他们会找准机会来猎杀普通人作为他们的食物,或者更干脆的把猎杀当做游戏。
当然无论那个样子的狼人,只要被选民或者猎魔人又或者其他的类似组织的人员发现,那么就是他们末rì的来临。但就算是这样,狼人的数量依旧很庞大,隐藏在人类世界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
这是因为他们的繁殖不像是血族那样繁琐,就像传说中的狼人是由最凶猛的狗制造成的,所以造成狼人繁殖的方式是感染。
他们牙齿中有一种特别的狂犬病毒,每一个被他们咬到的人,在他们的意愿之下,可以用自己的病毒把普通人感染,变成像他们一样的存在。这个过程甚至短于十二个小时,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完全可以把一个小镇的人在一晚上的时间里面都变成狼人,当然要是他们更缺少食物而不是同伴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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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坠下的陨石
() “我的小宝贝,这么生气干什么,动不动的就用枪指着别人可是不好的行为啊,呵呵。”金发女子全然不顾林风手中的手枪的威胁,只是轻轻的调笑的,同时发出妩媚的笑声来。
林风不再犹疑,下一刻手指就扣紧扳机,然后用力的钩下去。
金发女子脸sè突然一肃,林风甚至没有看清,金发女子身体一闪就突然出现在了林风的面前,然后用一种肉眼看不到的速度一握林风持枪的手,然后猛地一用力,手枪就脱离了林风的控制到了金发女子的手中。
“嗯,沙漠之鹰啊,口径0。44英寸,马格努姆手枪弹,全枪长267mm,枪管长152。4mm,初速402m/s,有效shè程200m,导气式,出膛速度378米/秒,加装8枚硝酸弹,的确能对那些可爱的小狗造成伤害,可是我的小选民,这种东西还是伤害不了我的。”金发女子微笑着,露出通红的嘴唇道。然后把手中的的手枪随手一扔,就抛向了天空。
“莫拉多!”金发女子轻喝一声,然后被扔上天空的手枪就变成了无数的零件散落下来。
“你是地狱来的!”林风心中的预想终于被证实了。
“呵呵,答对了,可惜没有奖励。”金发女子在林风的耳边吐气道,“你以为你隐藏的很好么,呵呵,我可是一眼就认出你来了。”
林风听完这话,体内的圣光立刻涌动起来,既然被发现了那么就没有隐藏的必要了。下一刻林风猛地握拳,然后就击向和自己近在咫尺的金发女子。
金发女子毫不费力的一手接住林风的攻击,然后轻轻的泯灭林风拳头上面燃烧着的圣炎,娇笑一声,“我的小弟弟,你太急了。”
林风没有理睬金发女子的话,立刻另一只手又握成拳头,向着金发女子的腹部击去。
女子再次轻易的接下林风的这一击,“呵呵,好了,姐姐我就不和你玩了,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可爱,姐姐我可要走了,放心我们会在见面的。”下一刻金发女子的身体像是瞬移一般,直接出现在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然后打开一处下水道的铁盖,对着林风轻笑一声,之后就满不在乎的跳了下去,消失在了林风的视野中。
林风根本没有犹豫,直接冲到那处下水道的入口,然后同样跳了下去。
林风就感到自己的视野一暗,然后就到了下水道中,林风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于是也不再那么顾忌,直接在自己的手上亮出一团圣光,然后照着亮就在下水道中追了下去。
一般来说,要看一个城市的发达程度,不是看地面建筑有多么的高,多么的好,而是要看一个城市的下水道系统。因为作为一个巨型城市来说,下水道的重要xìng无异于一个人的血管。
而这个时候,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埃及虽然作为一个可以跻身世界一流水平的国际大都市,但是下水道却依旧是二十年前甚至是三十年前的样子。没有统一的规划,横七横八的通道在地下纵横交错,织成一张错综复杂的地下网络。
而林风此时就在下水道中快速的行进着,全然不管脚下的污水,整个人急速的向着前方追去,手上的圣光在地下的下水道中极快的划过。
但是林风最后还是停了下来,站在下水道一处交叉口处轻轻的喘息着。到此时林风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追丢了。其实当林风进入下水道的时候,就没有载看到过金发女子的身影,自己之所以追这么远,完全是按着一种奇妙的感觉来的,而此时那种感觉彻底的消失了。
其实到现在,林风的心中依旧有许许多多的疑问,比如那个金发女子为什么一瞬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在酒吧中还是一副女招待的样子,看样子周围的人对于她很熟悉,不像是地狱的人最近混进来的。
那么要是本来就在那里,那金发女子的目的又是什么,而且实力还这么的强,竟然就在那处酒吧里面甘愿当一个女招待,简直是匪夷所思。
再者说,既然那个金发女子是地狱一边的,那么为什么不杀死自己,或者逼问自己圣杯的下落,还是说,那个金发女子就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圣杯的下落,圣杯一直以来都是费兰在保管?
可是那么又为什么在自己的手上印了一个标记,难道是……记号!
林风想到这里不由的一惊,然后向着自己手上的黑sè的六芒星阵看去,神秘的印记在黑暗中不断的闪烁着幽光,林风一愣,然后把自己右手腕的衣袖撩起来,然后露出自己的选民印记,然后把两者放在一起。
林风一愣,看着两只手上的印记,不由的有些大胆的猜测到:“难道刚才的那个金发女子给自己印下的是地狱选民的印记,那也太扯了吧,只是印一个这个有什么用。最后林风思索来思索去,最好还是认为是一个定位用的记号的可能xìng大。
要是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自己就算是完完全全在地狱一边的人的掌控之中了!
林风这样想着,然后又扫视了一遍空空如也的下水道,终于放弃了寻找,然后推开一个最近的下水道的铁盖爬出了下水道。
但是刚刚爬出了,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些惊讶的道:“咦,我的小弟弟,真没有想到,你竟然能追到这里来。”
林风一惊,立刻闻声看去,就看到一栋废弃的高楼上面,金发女子正站在上面,一轮明月映在她的身后,如同下凡的天使一般。
金发女子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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