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未来]杀戮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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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未来]杀戮游戏-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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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考核系统的设定,离开新手村的传送阵只会将人传送到地图上的已开放部分,但具体在哪里,就得看每个人的运气了。

    据说有倒霉的传送出来就在怪堆里的。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直接在城镇,像凤歌眼前这种状况,就属于随大流的状态——在城镇和怪群中间。

    但好歹是成功降落了,性命无忧。

    凤歌缓了口气,几乎没有犹豫便打开了控制面板查看地图。

    她的身上还有没有交付的任务,所以系统默认会将这一片区域归为她的已知范围。

    不过她现在的位置,却与临水镇是一个北一个南,想要赶过去,还得穿过五个小镇的范围。依照她现在的实力,想要平安的过去,至少得需要十天以上。

    反正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确定了自己所在位置的凤歌反倒是坦然了,她从包裹里取出之前缝制好的斗篷,踩着脚下的褐色泥路朝离她最近的云溪镇走去。

    等凤歌赶到云溪镇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西天的火烧云还未完全落寞,隐隐能瞧见那一抹绚烂躲在云层后,最终为夜色所湮没。

    凤歌决定先进小镇,找个小旅馆歇息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打算,却遭到了旅店老板一场干脆的拒绝。

    而原因,竟然是她身上穿着的这件拿犀角牛皮经过最基本的处理,而缝制出来的斗篷。

    “我们这里不接待流浪汉和乞丐。”旅店老板高高的昂着头,一脸的鄙夷和不屑:“快点走,不然我就去叫卫兵了!”

    乞丐和流浪汉?!

    凤歌怒了,你才是乞丐,你全家都是乞丐!

    其实对于这世界的npc普遍以貌取人的做法,凤歌并不陌生,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己离开新手村之后遇到的第一个npc就这样的不友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从村长那里得到的勋章,又有什么用?!

    “我不是流浪者,更不是乞丐。”凤歌不会因为这个npc的无礼而做出失礼的事情来给自己添麻烦。所以她强忍着内心的不适,冲着面前的旅店老板微微的笑了笑,带着几分讨好:“我可以付账。”

    “这不是付账的问题,而是你这么邋遢肮脏,会影响到别的客人休息!”;旅店老板皱眉,一点没有妥协的意思;“

    “那这样总可以了吧!”凤歌捏紧了拳头,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将身上的斗篷扯了下来。

    “啊,真是对不起尊贵的客人,您的伪装真是无人能敌,即使离得这么近,我也没能够看出来。冒犯之处,还请您原谅。”要说这旅馆老板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只眨眼的功夫,他便从冷艳高贵堕落成了恬不知耻。

    不过,这个世界大半都是这样的。

    人的装备好是一个方面,用作配套传在身上的样式也是一个重点。

    能制作出属性好,样子也漂亮和谐的防具,是每一个防具师的终极目标,而她,正在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虽然她的起步有点坑爹——若不是她自己说,谁都不会知道,她身上裹着的那块牛皮就是她的斗篷。

    付了一个金币,凤歌获得了十天的居住权。

    在前往临水镇的安排上,凤歌并没有将自己逼得太紧。在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将该做的、该处理的任务完成了好去捕杀怪物提升实力。

    不过虽然成功的住进了旅馆,凤歌却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她被人盯上了。

    这种感觉,在她进到旅店并且如愿住进来之后便有了。

    所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凤歌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握着铁剑,一点不敢放松的听这房间外的动静。

    一个在门外走廊,两个在房顶。又听了半天并没有什么新发现的凤歌才初步确定,这次过来打劫她的应该是一个三人团伙。

    有了之前在新手村那个任务的折腾,凤歌现在到达云溪镇时,镇子上已经有不少测试者出没了。

    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

    大约是看到她身上穿着的这身衣服特别吧!

    想到这里,凤歌的脑子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很诡异的想法——如果这三个人知道,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上去就脱不下来而且还没有任何属性的时候,该是什么表情和动作呢?
13第十二章 滚开,杂碎!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们的帮忙呀,让扇子小窝突破了六百大关哟~

    扇子一定会继续努力的:)请大家放心包养哟:)

    六百已经到了,七百还会远吗?~

    下一章更新时间,今天晚上8点:)

    这一章是昨天的补更~因为年前实在是有些事情多~喵:)

    扇子会努力加油存稿的喵~

    有些东西在尝过一次之后,是会上瘾的。

    比如杀人越货。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够强悍的实力,杀一个人,和捏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还是在初期,凤歌很清楚在这世界往后发展不到一年之后,就会有专门以杀人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公会出现。

    要知道比起外头那些凶残的怪物,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可要好对付多了。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宏鑫和刘寒是在新手村里就认识的,再加上后来出了新手村才加入他们的王诺,三个人便组成了一个固定团队。

    一开始只是为了一起对付怪物,提升自己的实力。

    可是在和镇外的怪物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里哪怕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兔子,都比新手村的狼要厉害,这里的兔子不光爱吃草,更爱吃肉!

    如果想要成功的活下去,他们迫切的需要装备,需要武器,也需要钱。

    于是在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馅饼砸到了他们面前——一个毫无防备的刚刚从新手村出来的人,掉进了离他们不远的怪堆,被一群兔子当场就给秒杀掉了。

    他们从那个倒霉蛋的身上,得到了几个金币,还有一把武器。

    这笔收入虽然不算丰厚,却也给了他们一个不错的提醒——不光只有怪物能够提供给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源,同类一样可以。

    甚至那些刚刚出新手村还没有适应这个世界环境的人,更好杀。

    特别是女人。

    这两天镇子上开始66续续的有新人进来,但是女人却不多。

    所以凤歌一出现在镇上,便被宏鑫给盯上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安全区这一说,只是在二级以上的城市里,才会有限制械斗的一些管理条例出现,不过再巡防卫兵看不到的角落,一样每天都会有人消失。

    而且就算是你在城里杀了人被巡防卫兵逮住,也不是必死无疑,只要你有十万金币上缴,你立刻便会恢复自由无罪之身。

    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杀死npc是死罪之外,一条人命也就是五万金币。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有钱,就是在城主府里杀了人,甩下十万金币你一样是城主的座上宾。

    所以宏鑫他们选择在旅店里动手,根本就是有恃无恐。

    “那娘们儿一出手就是一个金币啊,身上肯定还有不少钱。还有那身衣服,艹,老子从新手村出来到现在,都没见过谁穿过那样的衣服!”

    宏鑫说到兴奋处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女人,说起来他好久都没碰过女人了!

    何况,那个女人的身材看起来,还真是他m的不错!

    “鑫哥,这次咱们去归去,可是也不能每次弄到女人,都你先上啊!”在三个人里,也只有刘寒才敢对宏鑫的话提出质疑和反对。

    之前宏鑫比他强,他自然服帖。可眼下眼见刘寒的实力有赶超宏鑫之势,自然不会再和以前一样,对宏鑫毕恭毕敬。

    每次出去他付出的辛苦可是不比宏鑫少,为什么每次都得吃他剩下的残羹剩饭?

    这不公平!

    “你小子什么意思?”刘寒的挑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宏鑫又不是棒槌,怎么可能没有感觉?

    可是如果现在真的和他正面起了冲突,凭借自己眼前的实力,未必有决胜的把握。但如果放任刘寒不管,自己首领的位置,迟早不保。

    不,甚至是自己的命,也有可能被那家伙毫不留情的拿走!

    他必须想个办法,先下手为强!

    宏鑫在心底盘算了片刻,见刘寒不吭声,他又哈哈笑起来:“不然这样吧,今天咱们也不分谁大谁二了,一会儿谁先过去制服那丫头,谁就先尝第一口,如何?”

    “成!”刘寒略略一思索,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

    和宏鑫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这还是宏鑫第一次在他的提议下做出让步呢!

    算不算是一种成功?

    刘寒心里喜滋滋的,丝毫没有留心到宏鑫脸上一闪而过的杀意。

    为了抢个先机,刘寒并没有选择与宏鑫他们一起行动,而是直接尾随在凤歌身后也进旅店开了间房,就住在凤歌的隔壁不远。

    这样比起宏鑫他们从外面翻墙入室,可要简单也快捷多了。

    像这种小镇上的旅店,一切设施都是最简陋的,房门自然也是如此。

    即使是从里头插上了插销,但凭借刘寒的手段,弄开也不是什么难事。

    刘寒小心翼翼的将房门打开了一条小缝,听了听里头没有什么动静,才一点点的推开房门,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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