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过生日。”
“下次不能这样了。”阿姨无奈。
“是是。”
其实,还是会有下次的,一样的大学,不一样的大学生活。
乐乐,阿南,还有小京和我,一起摒气凝神,想要继续听些猛料,看客的兴奋让我们暂时忘却了自己的孤单。
楼道的灯又灭,男生离开,阿姨安顿好那个宿舍的女生之后也下楼值班去,只是过了几秒,我们便判断出了这段小小意外的主人公都是谁,叽叽喳喳的讨论又开始,而且是新鲜出炉的话题。
大学里的摩登女郎是不同的,吸烟,喝酒,身边总有十分帅气的男朋友,新面孔一个又一个。隔壁宿舍的女郎里面有一个还会打架子鼓,很酷的样子。
时髦的恨天高高跟鞋,皮质的及P小短裙,还有乐乐说的那种亮瞎人眼的大耳环。
北京话是这么说的,潮,太潮了。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会羡慕那种冲破禁锢的放肆,带着快意人生的妖娆滋味。要知道,大二的我,抑或整个宿舍的我们,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爱。相比她们,我们更像是终日只懂得读书或者淘宝的宅女组合,性格呆板,不解风情。
阿南聊到了隔壁宿舍的女生,小丹,金融系的系花。
大一期末快结束的时候,我背着一大摞书出现在图书馆三层,看到楼梯拐角处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即是为八卦新闻里的名人,校园风云人物金融系系花一朵,小丹。
那时正值六月末北京难耐的夏天,小丹清凉打扮,穿着黑色的人字拖,脚趾甲是同色指甲油,映着白皙脚面,说不出的性感。很短很短的热裤,北方俗称背心儿的上衣,还露着黑色的肩带,手指甲是艳丽的大红,食指中指之间夹着一根忽明忽暗的香烟,吞云吐雾。那日,她没有化妆,显得有些疲惫。陪她站着的大概就是那个传说中校篮球队的队长,她的男朋友,很高的个头,只是嘴上也叼着一根烟,当时我记忆中突然就想起来宿舍夜聊时乐乐告诉过我们他的名字,孟哲。
之所以我会对这个毫无关系的人的姓名记忆如此深刻,是因为,我的那场不能算作为初恋的独角戏中的男主人公就叫做孟喆。当然,这个秘密只有我的拜把子闺蜜左舒知道,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歇斯底里,它符合所有春心萌动而又仅限于暗自欣赏的桥段,同桌,他和他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孤单单的我自己,平静得好像没有发生过。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阿桑的《一直很安静》,曾经和小舒在KTV两个人,我看着歌词,一遍遍的唱到恍惚。而我大概就是那个一直没有姓名的人。
简而言之,这是我曾经的一段故事,一场仅限于欣羡的向往。
(四)
当我注意到眼前这位叼着香烟陪着女朋友的粗犷男生就是校园八卦里那个和孟喆同名的人时,我不由得抬起头来,看了那个叫做孟哲的篮球队长一眼,仅仅一眼,我便意识到自己的傻,名字相似的人有千千万,人却并不同。
我偶尔怀念转瞬即逝的高中生活,然后像背着龟壳一样地走进阅览室。
其实,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并不是一个“哲”。而且,孟喆是不抽烟的,至少在满满的三年的高中生涯里,他就是一个干净纯粹的白马王子,品行良好,纤尘不染。
高中于我而言是一段很奇特的时光。从高一后半学期开始,每一次班主任调座位总会鬼使神差的把孟喆和我抽在一起。我们的高中是Y城最好的高中,我们的高中班是Y城闻名遐迩的理科班,几乎在座的每一位学生都有近乎于变态的学习光荣史,尤其是时任学习委员的孟喆,这当然是题外话。由于每一位同学的成绩都很好,所以老班排座位时使用了一种十分有数学思想的方法——随机抽取,每一张小纸条上有一个名字,然后按照座位抽取,抽到是谁就会是谁的座位。
巧合的是,从那时起,我和孟喆就一直是同桌。只是,没有人注意到这种缘分,除了我自己。如果孟喆是王子,那么我就是当之无愧的丑小鸭,没有哪位习惯于理性思维的同学会对我们之间这种莫名其妙的缘分产生兴趣,所以,从来都没有八卦。
甚至于这种没有八卦的状况,对于尚处于角落里的我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遗憾。
孟喆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我曾经问过他有多高,当时,他好笑地看着我,说:“你问这个干嘛。”我不语,只是很倔强地看着他,坚持着自己想要得到答案的心情。也许那时抑或是一直以来,我在他眼中都是一个带着傻气的小姑娘,所以,他不会注意到我的脸红,不会猜到,为什么我会对他的一切如此好奇。
他看着我说:“准确的说,净身高应该是1。83。”他的数理很棒,说话时尽量的追求严谨和精确,但是声音却平和而温柔。
于是,那一瞬,孟喆认真的眼神,单薄的嘴唇,有些消瘦的白净面庞,成为我记忆中一段挥之不去的影像。只有一个声音回荡在脑海中,准确的说,准确的说……
又一次老班抽签,孟喆的前排变成了他的女朋友。她叫珺,很好听的名字。
他对谁都很好,很温和,谦谦有礼的公子,但是他对珺的好,是不一样的。他对她的笑会有难得的属于年轻男子的羞涩,他陪着她买零食,他会为她不厌其烦一次次的打热水,她趴在桌上睡觉时他会为她轻轻从后面披上自己的衣服,甚至于高三两个人分手的那几天,他的眼睛都布满了血丝,红得像小兔子。
他们两个有共同的爱好,喜欢柯南,喜欢高智商的书籍,喜欢令人费解的电影,所以他们真的很登对。
我对小舒说,我觉得他们真好。没有嫉妒没有厌烦,真的满心觉得他们好。
小舒不愿再理我,她说,你羡慕有什么用,自己要努力地去争取。
争取?no……no……,对于孟喆,我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呢,不是喜欢,不是爱慕,大约只是比欣赏多一点点吧。
我努力学习,为了可以和他齐肩,至少不再总拿着一些他觉得幼稚无比的物理题纠缠他。那些日子有很多天都会超过夜晚十二点才休息,当我用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完成某些题目的时候,看着窗外渐渐稀疏的灯火,Y城的墨色天空看不到星星的时候,我会厌恶自己的笨拙。
孟喆同珺的事情终于被他的父母知道。不知孟喆顶着多大的压力还不离不弃,直到高三,最最关键的时期,他才红着两只眼睛同珺提出分手。
孟喆的父亲是Y城的副市长,母亲是Y大的教授,是个标准的官二代。在Y城,一个不大不小且极易被忽略的城市里,他可以算作天之骄子。
父母的期待、老师的约束、自己的前途,单薄爱情在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溃不成军。
可是,我还是觉得,他真的为她付出了很多承担了很多。
有时会想像,多年以后,他还恋着她,她也不曾忘记他,如同千千万万美满的小说标本一样,他们最后走在了一起。
还记得,孟喆向女孩珺提出分手的那段时间正好是Y城的冬天,很冷。珺坐在那里,身上还披着他的大衣,却在一直哭泣,没有声息,桌子上铺了一层层湿透的手帕纸巾。前后左右的同学都劝她不要再难过,他们这一对曾是班里的模范夫妻,如今这样,大家都不愿看到。而他呢,就坐在她的身后,一个人默默无言。
我轻轻地推推他的胳膊肘,他不再如往常一般理我,只是一个人很静默地低着头,细碎的头发挡住了他的表情。我以为他也哭了,悄悄地递给他一张纸巾。他抬起头来看我,有些愣怔,眼睛里布满血丝和泪水,只是没有流下,血红色的眼睛满是脆弱和无措,那一幕至今难忘。
那时,我以为,这样的爱情,不曾割舍、不曾绝决、始终如一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五)
如今,孟喆早已变成了一个美好的背影,在他的身上,附加了幻想,完美却模糊,有欠真实。就像《蝴蝶梦》里的瑞贝卡,阴郁的妖艳的瑞贝卡,在我眼里,她的生命是因爱情而存在的,所以,她真的很美,冷艳却孤独的美丽,但是,却仍旧只是一个影子。
珺的学习很好,没有参加高考,通过化学全国竞赛直接保送到了B大。孟喆参加的是物理竞赛,那一年的题目很难,全国没有几个是通过物理竞赛保送成功的,所以孟喆在距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的保送环节失利。他一直都希望能考取B大,我想原因应该很简单,是因为珺。
保送结果出来后,他从老班的办公室回到教室,整理好自己的书包,书桌上一下子变得干干净净,好像没有人曾在这里留下过青葱岁月。
孟喆对我说:“我可能要消失几天。”他面色苍白,单薄的嘴唇毫无血色,眼睛望向一边。
我点点头,心里面有些难受。
他拎着书包离开教室。那时教室里尚没有几个人在,可以听到教室外面保送成功的同学们庆贺的欢呼声。
孟喆最终参加了高考,他的基础扎实,所以没出什么意外,但是,却选择了M大。他淡淡微笑,对我解释,说,我爸爸也是M大毕业的。M大,当然同B大一样,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重理工专业的大学。孟喆被分到了M大最好的一个专业。
我看向他的眼睛,真的,什么都看不出来,痛苦也好,挣扎也好,抑或是释然,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生活总是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发生,我一边为他难过,一边为小舒高兴,她被保送到了H大。
(六)
高考结束后,我来到北京。
彼时分数还算说得过去,外婆希望我能去上海,她曾是旧社会的富商小姐,后来跟随外公来到Y城,她希望我能回去。而父母亲的意见则是留在Y城,原因有很多。
但是,我谁都没有听,一意孤行的报到了北京,成为S大的学生。
大一的时候,一次偶然机会,我和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