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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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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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从南诏那里出来后,就仔细研究了一下南诏的情况。如今南绍大概包括现代云南全部和贵州、西藏、越南、缅甸部分尚未怎么开发的地方。大夏朝当初建立时,根基还不稳定,再加上重北轻南,名义上封这里是漳州道,后来沈欢的父亲用尽百般手段收服了这里,才使朝廷对这里有些控制权。但随着沈欢父亲的废黜去世,朝廷对这里的控制越发不稳。

    地形崎岖,气候湿热,雨林密集,瘴气弥漫,而且人口构成复杂,可谓是蕃族林立,混战不停。沈欢父亲之后,几位想要在建立功业的总督虽然用武力拿下了这里,却无法管理这里,不是这里叛乱了,就是那里又闹纠纷了。

    其实安抚狄夷,怀柔羁縻,对于大夏的臣子并非难事。可惜内有朝中势力错综复杂互相牵制,使大夏朝无法全力拿下这里,外有姬清玄这样在夷族里身份高贵的恐怖分子,想要捋顺这里,无疑比登天还难。

    可以说,南诏无疑是个苦差事。

    陆璟放下酒杯,漫不经心道:“朝廷里没人接那里的事情,我正好闲着无聊。”

    “可有成效?”沈欢好奇。

    陆璟侧头看向沈欢:“你猜。”

    沈欢捶地,哼,就冲他这种态度,沈欢就决定不告诉他那里是个聚宝盆,一般人知道那里物产富饶,铜矿丰富,但是随着一些早就开发的浅层铜矿的枯竭,人们已经不再重视这里了。殊不知,这里还未被开发的铜矿更多,就沈欢所知,自元朝之后,云南就成了全国唯一产铜的地方,直到清朝还拥有全国七八成左右的产量。

    不过,沈欢这才察觉到,原来陆璟和自已一样都在南绍呆了三年左右,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情况,甚至连木逊……沈欢一直没有问过木逊的事情陆璟半的怎么样了,因为她相信他既然答应了,就会做到,多问无意。

    可是现在沈欢有些怀疑:“木逊是不是你的人?”

    “没错,不然云深要你的血做什么。”陆璟坦然。

    沈欢再次捶地!她告诉了木逊那么多事情,陆璟不会都知道吧!

    “小欢欢这是什么表情,像被人扒了衣服一样羞愤。”宋祁熙笑道。木逊应该不是个多嘴的人吧,而且他看起来也不是那种听命于人的人,想来陆璟应该不能完全控制他,说不定二人只是合作关系……

    沈欢阿q的安慰自己,抬头对两人道:“我给你们唱歌听吧。”

    她现在很烦,需要发泄。

    宋祁熙欣然点头:“求之不得呢。”

    可是说完他就后悔了,沈欢不管不顾的张口就吼,震得他差点连手里的小酒盅都扔了。

    乡村重金属歌曲,广场大妈的最爱,ktv必点的活动气氛神曲-----最炫民族风!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满满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沈欢吼尽一曲,神清气爽,宋祁熙经过开头的不适就就一直笑眯眯的,陆璟看起来十分镇定,当然,如果忽视掉已经成为粉末的酒盅。

    “小欢欢真是……”宋祁熙笑的乐不可支;然后对着沈欢竖起大拇指。

    沈欢冲他抛一个可以吓死人的媚眼,然后调整声音,开过嗓子了,可以唱点正式的了,沈欢就随意挑了京剧天女散花的一个片段,表演不够惊艳,但是唱腔足够惊艳。

    宋祁熙叹道精妙,便也高歌一曲,潇洒肆意,说不尽**优雅。而陆璟也拗不过宋祁熙磨人的纠缠,一曲清妙笛声让人神迷,可惜没有丝毫人气儿。

    沈欢本人是个十分有活力的人,喜欢的也是充满生命力的事物,可是她在陆璟身上很少发现少年应有的生机,似乎他生活在一个孤立沉寂的世界里,而宋祁熙有着与他相当的家世容貌能力,优秀自不必说,却也有这个年龄应有的飞扬稚气。

    所以沈欢从心里“怵”陆璟。

    三人并没有玩到很晚,早早的散了场,之后就很少在碰面了,沈欢一直老老实实的配合治疗锻炼身体,她现在拿笔手都抖啊抖个不停,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充足的腕力,沈欢就是个废物!

    越往北走天气越清爽,可惜沈欢的渣渣体质让她现在都觉得微冷,对于穿皮草别扭的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羽绒服给整出来!

    时间如流水,沈欢也没算出来过了几天,一行人到达了秦川。

    ***********************************************第二卷结束~铺垫了这么久,终于要上正戏了。前面写的有很多不足之处,看本书的人也不多,但如果亲们能坚持看到这里,还希望能给鬼鬼一些意见。鬼鬼是新人,需要大家的鼓励和鞭策~~
第一章 出丑
    八百里秦川横亘关中,青山峻岭,郁郁葱葱,完全没有后世粗狂贫瘠的黄土高原的样子。实际上这里的环境已经恶化多年,黄河屡次泛滥,但自从秦翊的父亲修浚黄河,这里便开始封山育林,不过十几年的光景,已经初见成效了。

    黄河奔腾咆哮,岸南山青水绿,风景如画,岸北地势高亢,山峦起伏。

    进入九月,天高气爽,沈欢站在船头长啸,心情复杂,还有不到一个时辰就到长安了。

    广通渠西起长安,南通洛阳,长计四百余里。

    本来长安城内就有码头,可是随着人口增长和迅速发展,城内的码头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并且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便在城外另建了码头,离长安城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而城内只留下通往皇城的龙首渠允许少数特殊船只通行。

    当然,沈欢还没这个幸运由龙首渠进入皇城。

    所以只能通过正常渠道了,到了城西的码头,太阳才露出一半的时候,这里已经人声鼎沸,热闹不凡了。

    沈欢带着幕帷走下船,有数十名侍卫护驾的通道,引起了众人关注。不过很快沈欢就上了一早等在那里的马车,由陆璟和宋祁熙马车开路,浩浩荡荡的向长安奔去。

    沈欢和钟灵钟秀在马车上为了缓解紧张情绪玩儿起了纸牌。

    “姑娘,感觉怎么样?”钟灵有些不淡定的问道。

    “还行吧,咱们低调行事,再有陆家保护应该不会有问题,顶多收到几个白眼,我无所谓,到是你们不要太介意。”

    钟秀眉头紧皱,她们三个只有她最了解长安的状况,对于沈欢的盲目乐观,表示十分担忧:“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太容易吃亏,低调没错,但是姑娘还是要想些办法收集些消息。”

    “是啊,不了解情况,万事处于不利之地,只是现在咱们资源匮乏,等安定下来,我会想办法的。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要一副下地狱的表情……”

    沈欢正说着,马车突然停了。

    到了?怎么这么快。三人面面相觑,这时听到外面一阵马蹄声传来。一道清脆如铃的声音喊道:“伯言哥哥,我来接你了!”

    陆珧!那个比她小半年的女孩儿。

    “芊芊,小心。”另外一个清幽宜人的灵美嗓音。

    沈欢好奇,便掀开车窗帘往外看。

    沈欢的马车停在陆璟他们马车的右后方,所以她可以清楚地看到立于马车前的十几位华服少男少女。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最前方的两位少女。

    一个明丽耀目,如春日骄阳,一个清幽玉姿,如空谷幽兰;一个身着红衣,张扬艳丽,一个身着紫衣,韵雅精致;一个贵气凌人,活泼雀跃,一个优雅迷人,从容淡定。

    俱是倾世佳人,比之宋晓婕又多三分惊世之美,让人见之沉迷,陶醉不已,沈欢大开眼界,眼睛都直了。

    陆璟和宋祁熙下了马车,红衣少女如一团火焰冲了过去,一把投入了陆璟怀中。

    “真是呢,芊芊都没看到我,好伤心啊。”宋祁熙假装伤心实则调侃。

    陆珧从陆璟怀中抽出脑袋,冲着宋祁熙做鬼脸:“臭狐狸!我可是三年多没见过伯言哥哥了。”

    陆璟则露出沈欢自认识他以来最有人气儿的表情——温柔宠溺,摸着陆珧的小脑袋:“几年没见,芊芊竟长成了大姑娘。”

    陆珧有些害羞,冲着陆璟调皮的笑笑,然后转身拉着紫衣少女:“伯言哥哥,还记得夏禾吗?”

    ……

    “那是安夏禾,从小与陆姑娘一起长大。”钟秀道。

    沈欢疑惑,想了又想才开口:“安夏禾?没听说过安姓的士族啊。”

    钟秀解释道:“她父亲是我朝寒士第一人——安彦楮,官拜尚书令。母亲博陵崔氏嫡出的姑娘,与夫人是手帕交。”

    夫人是薛凝玉。

    沈欢点头,看来出身也不简单啊。

    此时,后面的一位华服少年似乎有些不耐烦:“既然接到了,就快点走吧!”

    前面的那四位没人理他,其余众人纷纷看向他,少年一时间有些慌乱,突然拿马鞭指着沈欢的马车道:“不是说带着什么韶华郡主来的吗,是不是坐在那辆马车上,怎么不出来让我们看看。”

    沈欢立即放下掀起的车窗帘,死孩子,怎么扯到我身上了。

    而车内的沈欢也看不到那群人中一直懒洋洋的少年伸手打出一道飞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划断了沈欢这辆马车上深青色的蜀锦车帘,就这样,沈欢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与长安的少年贵族们开始了第一次非正式的会面。

    沈欢看着突然掉下来的车帘,一时间不知道作何反应,看向外面的少年们,似乎被她干尸般的外表给震撼住了,一个个表情惊讶嫌弃。

    “郡主呢,在哪里,我怎么只看到了一只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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