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哥哥,救我!”叶萱儿捂着下身,往斗笠人方向逃窜。她那个样子,别提多狼狈了!这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她发誓以后一定要变强,把小和尚给欺负回来!但是变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现在她必须得依靠斗笠人。
小和尚的速度比叶萱儿快,眼看就要追上叶萱儿了,斗笠人抬起右手食指,隔空朝小和尚点了一下,小和尚感到一股强劲的内力向自己身上袭来,连忙闪身避开。
趁这功夫,叶萱儿已经跑到斗笠人身后,躲在他后面,恳求道:“斗笠哥哥,请你一定要帮我!”
“戴斗笠的!你干嘛帮助一个妖孽?莫非你看上了她胸前的两个馒头,想要吃一顿?”小和尚很不高兴地说道:“这两个馒头是我先看上的,如果能吃的话,也得小僧来吃。”
话说这个小和尚确实很喜欢叶萱儿身上的两个白馒头,白白软软又圆圆,上面还点着一点红,样子诱人,看起来很好吃啊。他每次看到那俩馒头,都会产生想吃的念头。
他自己想吃馒头,所以就怀疑斗笠人也想吃馒头。他心里想:如果斗笠人不是贪图那俩馒头,干嘛出手救一个妖孽呢?
斗笠人并不搭话,只是伸出右手食指,朝小和尚身上点来点去。指法凌厉处,有如前人所云:气中有物,不见其形,其作有声,中木则折。
“好强的内功!”了真见他内力高深,不敢硬接,身形一晃,飞出山神庙,口中高声叫着:“妖孽,你等着!小僧还会找你的!”
叶萱儿打了一个大大的冷战,早知小和尚这么难缠,当初还不如让霍不缺用棍子打死他呢。
“斗笠哥哥,请问你有裤子吗?能不能借我一条?”可怜的叶萱儿捂着下身,垂着粉颈,羞答答地问斗笠人。
第一次见面,就被他看光了身子。想以后在他面前扮男人,都不成了呢。现在只能求老天保佑,他千万别是一头大色狼。否则,她的清白今晚就别想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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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非常有趣,特别适合女性读者。可惜有很多亲亲错过了。欣不停地修改简介,希望更多的亲亲能读到这部有趣的文。
第二十四章你现在还敢认我做哥哥么
斗笠人走到火堆旁边,打开他的包裹,拿出一条白色的亵裤,扔给她:“你凑乎穿吧。我的裤子太大。”
好人哪!穿越一回,终于见到一个好男人了!居然给她裤子穿!叶萱儿激动得想哭。
她手忙脚乱地穿上他的亵裤,系上旁边的系带。乖乖!这条裤子确实又大又长!因为这个斗笠人太高,而她又太矮。
她系了又系,勉强让裤子不至于掉下来。然后弯下腰卷裤腿,以免裤腿拖到地上。
斗笠人不再理她,给火堆加了一些干柴,拿起刚才吃剩的烤兔腿,又开始小口小口慢慢吃起来。
叶萱儿刚才运动了一番,消耗了一定卡里路,腹中感到饥饿,眼馋地望着剩下的半只烤兔:“斗笠哥哥,可不可以给我吃一点?”
斗笠人一言不发地从烤兔上撕下另外一只烤兔腿,递给她。
好人哪!叶萱儿激动地接过香喷喷的烤兔腿,吹了吹,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她现在觉得这个斗笠哥哥比双面邪客霍哥哥和狂书秀才文哥哥都要好。她要认他做哥哥,为自己多找一个靠山。
“斗笠哥哥,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你有弟弟吗?哦不,你有妹妹吗?”唉!她本来想和他结拜成兄弟的。但是女儿身份已经暴露了,只能和他结拜为兄妹了。
斗笠人听到她的问话,咀嚼的动作停滞了片刻,好像陷入到了对某事的追忆中去。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斗笠人追忆完往事之后,没有回答叶萱儿问话,而是反问她。
叶萱儿觉得他的形象更崇高了!啧啧,不仅救她,而且还要送她回家!真是一个好男人啊!
她强烈需要一个好男人在身边。这样她就安全有保障了嘛。并且他的武功非常厉害。别人打架一般用兵器,而他居然只需动动一根手指就可以了。小和尚的抓奶龙爪手,在他的神指下面,完全没有发挥余地。
她一定要认这个斗笠人做哥哥,然后跟他学武,下次见面将小和尚打得落花流水,满地找牙!哈哈哈,一想到将来可以把小和尚压在身子下面,狠狠欺负回去,她就感到很兴奋。
“哥哥,我没有家,一个人四处流浪。”叶萱儿做出一副十分可怜的样子,软声对斗笠人说道:“我想认你做哥哥,跟你学武,免得再受那个小和尚的欺负。不知哥哥你同意吗?”
“不同意。”斗笠人想也不想就给出他的答案。
“为什么?”叶萱儿奇道:“难道你嫌弃我武功低微?”
“是。”斗笠人简短地回答了一个字,又开始吃肉了。照他的速度,一只烤兔估计吃上一夜才能吃完。
“可是,我以后会努力学武功的嘛!而且--”叶萱儿转了转眼珠,嘴甜地说道:“以后我可以帮你做饭,还可以帮你缝衣服。你的生活会比现在更幸福。”其实,她并不会做饭,缝衣服也不行,但是此刻为了认哥哥,就只好说说假话骗骗他咯。
“我自己会做饭,也会缝衣服。不需要你。”斗笠人很不客气地说道。
靠!这个男人很难搞定啊!以前两个哥哥,都是很容易就拿下的。怎么这个哥哥那么难以打动啊?如果她知道他的爱好就好了,投其所好一定可以拿下他!
“斗笠哥哥,请问你喜欢什么?唱歌?舞蹈?书法?画画?下棋?钓鱼?美食?旅游?……”叶萱儿不厌其烦地问了他一箩筐爱好。
“杀人。”斗笠人低低地答了两个字。
“什么?”叶萱儿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
“我喜欢杀人。”斗笠人一字一顿地说道。
叶萱儿又惊又怕地望着他。这个斗笠人难道不是一个好男人?杀人这个爱好,貌似很可怕啊!上帝玛丽亚,为什么就不让她遇到一个雷锋般的好人呢!
“嘿嘿--”斗笠人突然阴森一笑,叶萱儿顿感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是一个杀人狂。你现在还敢认我做哥哥么?”斗笠人带有威胁意味地问道。
“如果我敢认呢?”叶萱儿小声说道。话说此刻,她的心里可是直打鼓。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一个杀人狂,她确实会很怕啊,不大敢跟他在一起。但是万一他不是呢?万一他是说假话来吓唬她的呢?如果她不认,她的大靠山就跑了啊。
现在她要钱没钱,要武功没武功,如果离开这个男人,恐怕真的很难生存下去。
就算她现在想去云遥派找狂书秀才文哥哥,她也没有足够的盘缠啊。所以,她能赖上一个饭票加靠山就坚定不移地赖上一个!这就叫住“咬定青山不放松”!
“想认我做哥哥,你需要杀一个人给我看看。”斗笠人冷着嗓子说道。
“什么?你要我去杀人?!”叶萱儿惊得差点跳起来。她活了十五年,连只鸟都没杀过,居然让她去杀人!
“是的。只要你在我面前杀死一个人,我就做你哥哥,教你武功。”斗笠人的语气很认真,不像是在说笑。
叶萱儿在心里迅速合计着:不杀人的话,他不认自己做妹妹。自己失去了靠山,会没钱吃饭。并且有可能再次被小和尚虏去,被割掉舌头。哗!一想到这点,她的舌头就疼。这个斗笠人,她必须得赖上!只要结拜为兄妹,相信他会罩着自己的。
至于杀人--杀掉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不就行了吗?这叫除暴安良,为民除害。
盘算到这里,叶萱儿已经做了决定:“好,我杀一个人给你看!”
斗笠人怔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个少女会如此坚定不移地认他做哥哥,即便他说自己是杀人狂,即便他叫她去杀人,她都不曾动摇这份决心。
“你的衣服放在哪了?我送你去回去穿衣服。明日白天,你随便杀一个人给我瞧瞧。”斗笠人扔下手中的肉骨头,站起身来。
“在一家破烂客栈里。哥哥随我一同到那里休息一晚吧。”叶萱儿已经看出这个男人不色了。所以她大大方方地邀请他去客栈,即使同睡一间房都没关系啦。
第二十五章我抱你回去
“我们走。”斗笠人背起包裹,带头走出山神庙。
这时候月亮已经西斜,但还在将它那皎洁又柔和的光芒,慷慨而欢快地往四野抛洒。花花草草都笼罩在如水的月色里,朦朦胧胧,宛如梦境。
叶萱儿跟在斗笠人身后往山下走去。突然她的脚被地上的荆棘刺了一下,“哎哟——”她拧着秀眉蹲了下去。
斗笠人犹豫了一下,转过身来扫了一眼她未着鞋袜的玉足:“你没穿鞋子,我抱你回去。”
抱她回去?叶萱儿蹲在地上,摸着自己被荆棘刺伤的脚,仰着俏脸,眼睁睁地望着他高大的身影来到自己面前,伸出结实有力的双臂,将自己拦腰抱起,紧接着她就到了一个宽阔温暖,散发着青草味道的怀抱。
这个怀抱让她觉得很舒服。她像只猫一样蜷缩着身子,安稳地躺在他怀里,眼睛半眯着,似睡非睡。
“你住在哪间客栈?”斗笠人抱着她,走得飞快,好像脚尖不用着地似的,轻飘飘,无声无息地就到了山下的小镇上。
叶萱儿慵懒地在他怀里伸了个懒腰,稍稍活动了一下脖子:“这条街上东头最破的一间客栈就是啦。”
“是这间吗?”斗笠人抱着叶萱儿飞一样地来到一间十分破旧的客栈前面。
“是。”叶萱儿往他怀里缩了缩,眼睛又眯起来,昏昏入睡。
“下来。”斗笠人却突然将她放到地上,叶萱儿差点摔个跟头。她扁了扁嘴,不高兴地白了斗笠人一眼。她很困耶,怎么在门外就把她放下来了?为啥不把她抱进房里去?
斗笠人没有看她,而是抬手敲门。
“笃笃笃——”清脆的敲门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清晰。
店小二将门打开一条缝,探出一个尖尖的脑袋,脸上挤出一个客气的笑容:“两位客官,要住店吗?”
斗笠人将叶萱儿推了过去。叶萱儿对店小二说道:“我是这里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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