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而有知,我想母亲一定会告诉父亲说:“过去的事情,你大概不会忘怀,那时候你只责怪我,那是因为你不懂事。我活到了新社会,我就懂得了很多新道理,过去那类事也不会有了。孩子们,乡亲们,现在都过得很好,因而,也让我们老年人一同高兴吧。”
以上,是某某同志的日记的一章。得到他的同意,我一字不易地照抄在这里,日记里所说的那个父亲确是一个好人,正如那个母亲是一个好人一样,这是我早就知道的。两个老好人,就这样互相折磨了多少年。那个早死的父亲,他自己不可能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个后死的母亲就似乎知道了一点。日记的作者当然是知道的,但他也只记下了这一现象,或者说,他在这段充满了感情的日记里用简单的笔触画出了这一形象,而这又不只是一个父亲或一个母亲的形象,而是在旧社会里的一种意识形态。我之所以珍视这段日记,其原因正在于此,因为这可以进一步加以分析,作为我正在从事的“社会意识发展史”研究的一个生动的实例。
………【第二十三章 一段疯话】………
傅斯年
有一天晚上,从前门回住所,心上好不高兴。半路上遇到一辆汽车,对着我跑来了;把它那怪物一般的眼睛射到我身上,我的眼睛顿时不中用了。我不能不躲它呀,一躲就躲到沟里去了。爬起来,眼看那东西飞开,没奈它何。
这一怒非同小可,回到寓所,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凡坐汽车的人都该枪毙的!”同寓的人大笑不止,问我缘故。我说:坐汽车的人大约分四类。第一类是武人。这是不消说了,武人没有不直接或间接杀人放火过的。第二类是官僚。官僚没有不直接或间接收贿过的。照袁世凯的钦定法律,受贿五百元以上,便要枪决,凡配坐汽车的官僚,当然没有不受过五百元贿赂的,若不宣布死刑,“洪宪皇帝在天之灵”断难瞑目了。第三类是商人。商人的钱,是工人的血汗;富商的钱,是伙计们的血汗。工人伙计们不能穿洁净衣服,没有勤勤洗澡的钱,几乎不能维持生活,他却酒食快乐,嫖赌纳妾,这才有汽车。一国内的富力,本是有一定的。他们富了,自有别人穷;他们快活坐汽车,自有别人投河跳井。这少数人的汽车,就是多数人没饭吃的代替品,就是违背“均无贫”一种道理的征验,所以他们该枪决了。第四是纨子弟。这种人不劳而食,不织而衣。让社会养他的生命,却不酬报,已经是罪过了;更为着他一人的“过食”,使得许多人没有食,他一人的“过衣”,使得许多人没有衣;更为着他这“骄侈淫佚”,许多*他这“骄侈淫佚”的制度,在社会里存着,仿佛是当然的。总而言之,这四种人自己都不能生产,反而妨害别人的生产。社会为着有他,减了许多力量,造了许多阶级,作了许多罪恶。他们所有的,就实在的道理看来,都是劫掠得来。强盗的罪恶,人都晓得,这种人的罪恶,大于强盗几十倍,却有不合理的法律保障他,真是天地间至不平的事啊!
过了一天,回想这一段议论,真个有点疯气。天地间事是这样容易说的吗?社会上的问题是用这法子解决的吗?
又一转念,疯话诚然是疯话了;但是因其是疯话,更觉不错。仔细揣想几回,其中也有极可自信的道理。汽车的可恨,是因为坐汽车的是富人;富人的可恨,是因为有了少数富人便有多数穷人。所以汽车可以说是阶级的表现,社会不平均的影子,一人快乐在几万骷髅上的画图,现代物质文明无意味的暗示。若是紧握着这片感情,仔细地会悟去,对于现在的社会,可以得个深切的观念,归纳出个改造的基本原理。就是许行托尔斯泰诸位先知的社会政治理想,也不过受这样的一点感动“扩而充之”罢了,——然则疯话真个可爱了。
寻常人说上几句疯话,便觉可爱,若是纯粹疯子,可爱的很,更不消说了。在现在社会里求“超人”,只有疯子当得起。疯子的思想,总比我们超过一层,疯子的感情,总比我们来得真挚,疯子的行事,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疯子对于社会有一个透彻的见解,因而对于人生有一个透彻的觉悟,因而行事决绝,不受世间习俗的拘束。我们精神健全——其实是精神停顿——的人,只知道社会的形式,不知道社会的内心,只知道人生的形迹,不知道人生的意味。看见精神异常——其实是精神发扬——的人,便以为疯癫。这真恰恰像我们的祖先看见不曾见过的蓝眼黄发“人”,大叫以为“鬼子!鬼子!”我再举两个例:我们这“人”,非特不讲“人道主义”,并且不讲“狗道主义”。请看北京野狗的多,恰和乞丐的多相等。一旦狗有觉悟了,知道人并不以“狗道主义”回答它这忠爱了,顿时逢人狂咬,实行“暗杀”的手段,人不特不以为“以德报怨”,还要大声疾呼地说,“疯狗,打死它”。又譬如鲁迅先生所作《狂人日记》的狂人,对于人世的见解,真个透彻极了,但是世人总不能不说他是狂人。哼哼!狂人!狂人!耶稣、苏格拉底在古代,托尔斯泰、尼采在近代,世人何尝不称他做狂人呢?但是过了些时,何以无数的非狂人跟着狂人走呢?文化的进步,都由于有若干狂人,不问能不能,不管大家愿不愿,一个人去辟不经人迹的路。最初大家笑他,厌他,恨他,一会儿便要惊怪他,佩服他,终结还是爱他,像神明一般地待他。所以我敢决然断定,疯于是乌托邦的发明家,未来社会的制造者。至于他的命运,又是受嘲于当年,受敬于死后。这一般的非疯子,偏是“前倨后恭,“二三其德”的,还配说自己不疯,说人家疯吗?
中国现在的世界里,是沉闷寂灭到极点了;其原因确是疯子太少。疯子能改换社会。非疯子头脑太清楚了,心里忘不了得失,忘不了能不能,就不免顺着社会的潮流,滚来滚去。一般的名流、伟人、政客,当年读书的时代,未必心黑如铁,一旦登台,顿时显出个鱼鳖虾蟹相,——这都为清楚头脑所驱使,所以“夫大人者”,还要不失其疯子之心。我近来觉得第一层憾事是自己没出息,不配当疯子;但是看见别个疯子,着实觉得亲切有味,很愿研究点疯子文学,渐渐地引我向正路去。这真是“时人不识余心苦,将谓偷闲学疯于”了!
疯子以外,最可爱的人物,便是小孩子,小孩子的神情心景,不是我这笨思想说得出的。
我们应当敬从的是疯子,最当亲爱的是孩子。疯子是我们的老师,孩子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第二十四章 我的戒烟】………
林语堂
凡吸烟的人,大都曾在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它戒绝,因为人一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大闹,无事可作,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的念头。这实有点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吸,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含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乃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